常年期 第三一週 星期四

常年期 第三十一週 (彌撒講道:請點選1請點選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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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要向天主交賬

讀經一:羅十四7-12

弟兄們:因為我們中沒有一人是為自己而生的,也沒有一人是為自己而死的; 因為我們或者生,是為主而生,或者死,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生或死,都是屬於主。因為基督死而復生了,正是為作生者和死者的主。你為什麼判斷你的弟兄? 或者,你為什麼輕視你的弟兄?我們眾人都要站在天主的審判台前,因為經上記載說:『我指著我自己起誓──上主的誓語:眾膝都要向我跪拜,眾舌都要讚頌天 主。』 這樣看起來,我們每人都要向天主交自己的賬。

釋義

保祿在這段經文指出,基督徒或生或死在各方面都是屬於主基督的,因為耶穌基督正是藉由自己的死亡和復活獲得這樣的權柄,成為審判萬民的君王。保祿勸基督徒不要論斷弟兄姐妹,我們大家都在審判之下,是受審判的人,因此,每個人的言行最終都會呈露在天主面前向祂交賬。


福音:路十五1-10    線上播放

眾稅吏及罪人們都來接近耶穌,為聽他講道。法利塞人及經師們竊竊私議說:「這個人交接罪人,又同他們吃飯。」耶穌遂對他們設了這個比喻說:「你們中間那個 人有一百隻羊,遺失了其中的一隻,而不把這九十九隻丟在荒野,去尋覓那遺失的一隻,直到找著呢?待找著了,就喜歡的把牠放在自己的肩膀上,來到家中,請他 的友好及鄰人來,給他們說:你們與我同樂罷!因為我那隻遺失了的羊,又找到了。我告訴你們:同樣,對於一個罪人悔改,在天上所有的歡樂,甚於對那九十九個 無須悔改的義人。」

「或者那個婦女,有十個『達瑪』,若遺失了一個『達瑪』,而不點上燈,打掃房屋,細心尋找,直到找著呢?待找著了,她就請女友及鄰人來說:你們與我同樂罷!因為我失去的那個『達瑪』又找到了。我告訴你們:對於一個罪人悔改,在天主的使者前,也是這樣歡樂。」

釋義

路加在報導耶穌講述的兩個美麗的比喻之前,先敘述了當時的背景:法利塞人與經師不滿耶穌接待罪人,並與他們坐席(1-3)。耶穌以三個動人的比喻予以回應(亡羊、失錢與蕩子回頭),今日福音所記載的是前二者。

這兩個比喻所帶出的信息非常清楚:天主不願罪人喪亡,而願罪人悔改獲救(參閱:則十八23)。對於需要救恩的人們,耶穌與天主的態度向來一致。因此,面對法利塞人與經師的責難,耶穌的立場一點也沒改變。此處,比喻中牧人與婦女的態度反映天主的態度:祂主動去尋找迷途之人,並因此而充滿喜樂。

這應該是耶穌的比喻中最直接易懂的兩個,比喻中沒有任何艱深隱誨的意含。然而,這種最簡單的比喻,卻道出了令世人詫異的真理:天主對迷途之人的愛!但是猶太的宗教領袖們卻不認識這種愛。確實,喜愛義人容易,接納罪人卻難;天與地距離有多遠,天主與世人的意念和行徑就距離有多遠(參閱:依五五8-9)!

反省

耶穌關切的不是九十九與一間的價值衡量,而是一個也不願丟失的堅持。我在與人的關係中,是否也常是個人得失考量,而非整體益處的考量?

我們都知道,尋求天主的接納與寬恕,比尋求人的寬恕更為容易。但天主召叫我們,為使我們像祂成全。我是否願意努力學習天父,寬恕得罪我的人?

祈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