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 第三十一週 星期四

常年期 第三十一週(彌撒講道:請點選1請點選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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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要向天主交賬

讀經一:羅十四7-12

7  【弟兄們!】我們中沒有一人是為自己而生的,也沒有一人是為自己而死的;
8  因為我們或者生,是為主而生,或者死,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生或死,都是屬於主。
9  因為基督死而復生了,正是為作生者和死者的主。
10  你為什麼判斷你的弟兄?或者,你為什麼輕視你的弟兄?我們眾人都要站在天主的審判台前,
11  因為經上記載說:『我指著我自己起誓 ─ 上主的誓語:眾膝都要向我跪拜,眾舌都要讚頌天主。』
12  這樣看起來,我們每人都要向天主交自己的賬。

釋義 

在羅馬的教會團體中有所謂「強者」和「弱者」的區分。「弱者」指那些心懷怕懼地遵守某些飲食的規則,並且基於某些虔誠感受,而特別重視某些特殊的日子;「強者」則是對這一切自由面對的人。保祿宗徒提出根本的、對雙方都有效的教導:「我們 … 屬於主」耶穌基督,祂為一切人死、卻仍然生活的。祂為弱者而死,也同樣為強者而死,並不是為了使二者成為整齊劃一,而是為了同時使大家都得到釋放與自由。在信仰團體中,應該有空間包容不同的理念與生活方式,其最根本的法律是「愛」,基督徒團體唯一、絕對不能放棄的就是「愛」。我們都將根據這一點接受審判,而且審判我們並不是任何人,而是天主自己。最終只有天主擁有真正審判一切的權柄。對所有相信天主的人而言,只有一個標準:彼此相愛、彼此擔待。


福音:路十五1-10    線上播放

【那時候】眾稅吏及罪人們都來接近耶穌,為聽他講道。
法利塞人及經師們竊竊私議說:「這個人交接罪人,又同他們吃飯。」
耶穌遂對他們設了這個比喻說:
「你們中間那個人有一百隻羊,遺失了其中的一隻,而不把這九十九隻丟在荒野,去尋覓那遺失的一隻,直到找著呢?
待找著了,就喜歡的把牠放在自己的肩膀上,
來到家中,請他的友好及鄰人來,給他們說:你們與我同樂罷!因為我那隻遺失了的羊,又找到了。
我告訴你們:同樣,對於一個罪人悔改,在天上所有的歡樂,甚於對那九十九個無須悔改的義人。
或者那個婦女,有十個『達瑪』,若遺失了一個『達瑪』,而不點上燈,打掃房屋,細心尋找,直到找著呢?
待找著了,她就請女友及鄰人來說:你們與我同樂罷!因為我失去的那個『達瑪』又找到了。
10  我告訴你們:對於一個罪人悔改,在天主的使者前,也是這樣歡樂。」

釋義

《路加福音》十四章中耶穌的話尖銳而嚴厲,路加在第十五章開始一個新的主題:天主尋找迷失的人,帶領罪人悔改,不僅僅是根本而普遍地,而更是經由耶穌,在此時此刻每一個當下邀請罪人與稅吏重新開始。對法利塞人而言,這是駭人聽聞的醜事,但「在天上」、「在天主的使者前」(7、10),一個罪人的悔改,一個迷失之人的得救,卻是極大的喜樂。因為天主願意讓祂的屋子「坐滿」(路十四23),就算只差了一個,屋子也是沒有坐滿,因此就算只是「一隻羊」、「一個達瑪」也必須找回來。第十五章的三個比喻 ── 迷失的羊、遺失的達瑪、浪子回頭 ── 不是只使人看出耶穌態度的正確性,而更是為了修正法利塞人的天主觀。天主遠超過人的想像,當祂寬恕罪人時,顯示出祂的偉大,就如祂從無創造萬所顯示的偉大一樣。天主不是因為罪或罪人而喜樂,而是由於人悔改、遠離罪惡而喜樂,而且是因為每一個具體的例子而喜樂。只有無限偉大的天主才能如此,只有罪人才能更擴大天主這樣的喜樂。但是:誰不是罪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