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 第三十週 星期一
星期一 讀經一 福音
星期二 讀經一 福音
星期三 11月1日 諸聖節 讀經一 讀經二 福音
星期四 11月2日 追思已亡 讀經一 福音
星期五 讀經一 福音
星期六 讀經一 福音
聖神的作用(二)
讀經一:羅八12-17
12 弟兄們!這樣看來,我們並不欠肉性的債,以致該隨從肉性生活。
13 如果你們隨從肉性生活,必要死亡;然而,如果你們依賴聖神,去致死肉性的妄動,必能生活,
14 因為凡受天主聖神引導的,都是天主的子女。
15 其實你們所領受的聖神,並非使你們作奴隸,以致仍舊恐懼;而是使你們作義子。因此,我們呼號:「阿爸,父呀!」
16 聖神親自和我們的心神一同作證:我們是天主的子女。
17 我們既是子女,便是承繼者,是天主的承繼者,是基督的同承繼者;只要我們與基督一同受苦,也必要與他一同受光榮。
釋義
今日的讀者可能不太容易明白保祿書信所寫的「肉」這個字,思高本把這個字翻譯成「肉性」已經是一種詮釋性的幫助。「肉性」並不僅僅是感官上的驅力而已,事情並非如此簡單。「肉性」同時也是人倫理性與宗教性的努力,其實是代表人的整個存在,也表達個人的驕橫與無能。這是為什麼保祿在第13節如此肯定:「如果你們隨從肉性生活,必要死亡」。人如何能脫離肉性的控制,並因此而脫離天主的審判呢?只有經由聖神:基督的神,也就是天主的神;我們在洗禮中已經領受這聖神,祂把我們變成天主的子女。因為聖神在我們內生活,在我們內祈禱,因此我們可以完全自由地稱呼天主為我們的父,可以呼號「阿爸,父呀!」(15)這樣的呼號表達出我們的確信和喜樂,成為生活在天主的自由的子女。
安息日治病
福音:路十三10-17 線上播放
10 安息日,耶穌在一會堂裡施教。
11 有一女人,病魔纏身已十八年了,傴僂著,完全不能直立。
12 耶穌見了她,便叫她過來,給她說:「女人,你的病已消除了。」
13 遂給她按手,她即刻就挺直起來,光榮天主。
14 會堂長因氣惱耶穌在安息日治病,便給眾人說道:「有六天應當工作,你們在這些日子裡可來治病,但不可在安息日這一天。」
15 主回答他說:「假善人哪!你們每一個人在安息日,有不解下槽上的牛驢,牽去飲水的嗎?
16 這個女人原是亞巴郎的女兒,她被撒殫纏住已經有十八年了,安息日這一天,就不該解開她的束縛嗎?」
17 當耶穌講這話時,所有敵對他的人,個個慚愧,一切民眾因他所行的種種輝煌事蹟,莫不歡喜。
釋義
這個被「病魔纏身已十八年」的婦女得到治癒的故事,是路加獨有的敘述;路加另外還報導了兩個耶穌在安息日治病的故事(路六6-10;十四1-6)。
根據這個敘述的整體脈絡,這個故事的重點並非耶穌展現的大能,而是另外一個主題:接受或是拒絕耶穌所帶來的釋放和喜樂的福音(16-17)。耶穌站在這個可憐婦人這一邊,對抗以疾病束縛人的惡魔;耶穌使這位「亞巴郎的女兒」得到她原本應該享有的自由。耶穌堅持真實正直的善,反對把「法律」置於活生生的人之上的偽善。安息日是圓滿、喜樂的日子,而非奴役、恐懼的日子。貧窮和受壓迫的人更有能力接受天主的仁慈恩寵,信賴天主的話,讚美天主的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