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 第二十三週 星期六

常年期 第二十三週(彌撒講道:請點選1請點選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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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人數雖多,仍然只是一個身體,因為我們眾人都共享同一個餅。

讀經一:格前十14-22

14  我親愛的諸位,你們要逃避祟拜邪神的事。
15  我想我是對明白人說話;你們自己審斷我所說的罷!
16  我們所祝福的那祝福之杯,豈不是共結合於基督的血嗎?我們所擘開的餅,豈不是共結合於基督的身體嗎?
17  因為餅只是一個,我們雖多,只是一個身體,因為我們眾人都共享這一個餅。
18  你們且看按血統做以色列的,那些吃祭物的,不是與祭壇有分子的人嗎?
19  那麼,我說什麼呢?是說祭邪神的肉算得什麼嗎?或是說邪神算得什麼嗎?
20  不是,我說的是:外教人所祭祀的,是祭祀邪魔,而不是祭祀真神。我不願意你們與邪魔有分子。
21  你們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邪魔的杯;你們不能共享主的筵席,又共享邪魔的筵席。
22  難道我們要惹主發怒嗎?莫非我們比他還強嗎?

釋義

保祿擁有足夠的知識,就如格林多教會的任何一位「強者」一樣,他完全可以把自己列入強者的行列中;但是,他卻站在弱者這一邊,並非為了對抗強者,而是為了保護他們免陷於悲慘的錯誤中。他在格前十1-13中,先給他們指出了以色列祖先的例子。現在的情況就如當年在曠野中的以色列子民的情況一樣危險。當年同樣也有「聖事」,但這並未阻擋天主使一大部份以色列人死在曠野中(十5)。在格林多的情況還沒有那麼惡劣,但是吃祭肉已經是一個達到極限的情況,如果人們跨越這條界線,便只能等待天主拒絕他們了。在這個脈絡中,保祿說出他們分享「基督的體」和「基督的血」的話:感恩禮的同食共飲建立生命共融的團體。但是,基督徒必須知道(今天的基督徒也一樣),他們到底是和誰結合為一:和天主,或者和邪魔!


實踐耶穌教導的重要性

福音:路六 43-49    線上播放

43  「沒有好樹結壞果子的,也沒有壞樹結好果子的。
44  每一棵樹,憑它的果子就可認出來。人從荊棘上收不到無花果,從茨藤上也剪不到葡萄。
45  善人從自己心中的善庫發出善來,惡人從惡庫中發出惡來,因為心裡充滿什麼,口裡就說什麼。
46  你們為什麼稱呼我:主啊!主啊!而不行我所吩咐的呢?」
47  「凡到我跟前,聽了我的道理,而實行的,我要給你們指出,他相似什麼人:
48  他相似一個建築房屋的人,掘地深挖,把基礎立在磐石上,洪水瀑發時,大水沖擊那座房屋,而不能動搖它,因為它建築的好。
49  但那聽了而不實行的,相似在平地上不打基礎,而建築房屋的人,洪水一沖擊,那房屋立刻傾倒,且破壞的很慘。」

釋義

路加所記載的「好樹和壞樹」的比喻,也出現在瑪竇的「山中聖訓」中:人們應該由具體的行動分辨先知的真假。不論對基督徒教師或法利塞經師,這個原則同樣有效,這個原則可以用來分辨一切人的真偽。人的行為比言語更清楚地顯示這人的內心,因為人的一切行為,都來自其內心深處。但是,福音的重點並非給予我們一個聰明的辨別人的原則;天主自己判斷人,根據他的內心以及他所產生的果實。

不論路加或瑪竇,都以「建築房屋」的比喻結束這段山中教導。對建築者而言,最重要的就是把一切建築在堅固的基礎上;對聆聽聖言人而言,最重要的則是把所聽到的實踐在行動中。因此,耶穌結束這段談話的方式,並不是一個讓人安定的「阿們」,而是對人提出一個急迫的「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