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 第二十三週 星期五

常年期 第二十三週(彌撒講道:請點選1請點選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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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怎樣的人,我就成為怎樣的人,總要救一些人。

讀經一:格前九16-19 ,22-27

弟兄們:我若傳福音,原沒有什麼可誇耀的,因為這是我不得已的事;我若不傳福音,我就有禍了。假使我自願作這事,便有報酬;若不自願,可是責任已委託給 我。這樣看來,我的報酬是什麼呢?就是傳佈福音時白白地去傳,不享用我在傳福音上所有的權利。我原是自由的,不屬於任何人;但我卻使自己成了眾人的奴僕, 為贏得更多的人。對軟弱的人,我就成為軟弱的,為贏得那軟弱的人;對一切人,我就成為一切,為的是總要救些人。我所行的一切,都是為了福音,為能與人共沾 福音的恩許。

你們豈不知道在運動場上賽跑的,固然都跑,但只有一個得獎賞嗎?你們也應該這樣跑,好能得到獎賞。凡比武競賽的,在一切事上都有節制;他們只是為得到可朽 壞的花冠,而我們卻是為得到不朽壞的花冠。所以我總是這樣跑,不是如同無定向的;我這樣打拳,不是如同打空氣的;我痛擊我身,使它為奴,免得我給別人報 捷,自己反而落選。

釋義

在今天的讀經中,保祿說明自己必須傳佈福音的因由,並勸勉眾人,應如他一樣,努力在基督徒的道路上奔進;唯有不時地警惕自己,他與眾人也才能同時都獲得那永恆的冠冕。

首先,保祿解釋:他傳播福音沒有什麼可以誇耀的,因為這就是他宗徒的職份,而且福傳本身有其必要性;因此,他若不宣揚福音,便是有愧於職守,便是得罪委託 此事予他的天主。所以,無論保祿是否情願如此操勞,宣講的責任還是委託給他了。隨後保祿強調,他的宣講從不倚賴任何人,也不從屬於任何人;但為要替基督爭 取更多的靈魂,並成為眾人獲得救恩的工具,他甘願成為眾人之僕。總之,就是盡他一切的力量,去多救一些人的靈魂,使眾人都分沾福音的恩惠。

保祿強調,他所努力的一切,不是為要圖利自己,而全是為了福音,好使他與眾人都能與福音有份,這才是他所冀求的不朽光榮。隨後,他以眾人都必然知悉的賽跑 為例,說明在比賽中跑者雖眾,但能獲得花冠的,卻僅有一人。因此,保祿勸勉眾人應懷有選手的精神,努力地為獲取永恆的花冠而奔跑。

最後,保祿提醒格林多教會:勝利的榮冠,是要以相當的代價來換取的,這代價便是自我的節制;因此,即使是作為宗徒的他,為要獲得永恆的花冠,也必須對自己的肉身加以節制,以免他人因自己的宣講而獲得救恩,自己反倒淪喪了。


瞎子豈能給瞎子領路?

福音:路六39-42   線上播放

那時候,耶穌對門徒講了這個比喻說:「瞎子豈能給瞎子領路?不是兩人都要跌在坑裏嗎?沒有徒弟勝過師傅的:凡受過完備教育的,僅相似自己的師傅而已。怎 麼,你看見你兄弟眼中的木屑,而你眼中的大樑,倒不理會呢?你怎能對你的兄弟說:兄弟,讓我取出你眼中的木屑吧!而你竟看不見自己眼中的大樑呢?假善人 啊!先取出你眼中的大樑,然後纔看得清楚,以便取出你兄弟眼中的木屑。

釋義

今天的福音中有一段每一位基督徒耳熟能詳的經句:「瞎子豈能給瞎子領路?」「假善人啊!先取出你眼中的大樑,然後才看得清楚,以便取出你兄弟眼中的木屑。」

福音中,耶穌教導的對象並不是真正的瞎子,因此,所謂的「瞎子」乃是一個象徵的說法。人總是被主觀性和相對性所蒙蔽,因此看不見「絕對者」。如果不能超越 自己的限制,不能超越相對性和主觀的偏執,那麼我們就都是「瞎子」,自然也不能為其他人領路,更別提糾正他人的缺點了。可惜,我們往往自以為是,不能認清 這一點,這個事實證明我們真的是瞎子!

只有耶穌是真光,我們只能祈求祂光照我們,使我們能夠超越主觀的成見,超越相對的事物,看見絕對的真實。在耶穌的光照下,我們也才能看見自己眼中的大樑,才有悔改皈依的可能。祈求天主使我們「看見」。

祈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