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日 護守天使紀念
星期一 9月29日 諸聖天使 讀經一 福音
星期二 讀經一 福音
星期三 10月1日 聖德蘭貞女聖師慶日 讀經一 福音
星期四 10月2日 護守天使紀念 讀經一 福音
星期五 讀經一 福音
星期六 10月4日 聖方濟紀念 讀經一 讀經二 福音
上主的使者預備道路
讀經一:出二三20-23
20 【上主這樣說:】看我在你面前派遣我的使者,為在路上保護你,領你到我所準備的地方。
21 在他面前應謹慎,聽他的話,不可違背他,不然他決不赦免你們的過犯,因為在他身上有我的名號。
22 如果你聽從他的話,作我所吩咐的一切,我要以你的仇人為仇,以你的敵人為敵。
23 我的使者將走在你前,領你到阿摩黎人、赫特人、培黎齊人、客納罕人、希威人和耶步斯人那裡;我要消滅他們。
釋義
通常我們所說的「天使」在希伯來聖經原文的意義就是「使者」,被天主派遣去宣告或執行某事。不過,在舊約中「上主的使者」(雅威的使者)常常和「雅威」本身難以區別;所謂上主的使者往往就是天主自己,在世上顯現出來,為了採取某些救援行動。在比較晚期 ─ 尤其是在放逐時期之後寫成 ─ 的經文中,才清楚地區隔天主和天使,甚至逐漸出現一些特定的名字,表達這些天使所執行的職務。
在這樣的觀點下,出二三屬於比較早期的經文。天主對曠野中的人民許諾,要在他們前面派遣「我(天主)的使者」(20),在他們的道路上引導他們、保護他們。在這位天使身上有天主的「名號」(21),然而「天主的名號」就是天主自己,祂使人民能夠認識祂,能夠呼求祂的「名」,使他們經驗到天主臨在於他們面前。由於天主自己臨在於祂的使者內,因此人們必須敬畏、信賴天使。
福音:瑪十八1-5, 10
1 就在那時刻,門徒來到耶穌跟前說:「在天國裡究竟誰是最大的?」
2 耶穌就叫一個小孩來,使他站在他們中間,
3 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不變成如同小孩一樣,你們決不能進入天國。
4 所以,誰若自謙自卑如同這一個小孩,這人就是天國中最大的。」
5 「無論誰因我的名字,收留一個這樣的小孩,就是收留我;
10 你們小心,不要輕視這些小子中的一個,因為我告訴你們:他們的天使在天上,常見我在天之父的面。」
釋義
《瑪竇福音》十八章蒐集了一連串的耶穌言論教導,學者們根據其內容稱呼這一章為「團體規則」,或「天主家庭的規則」。這段言論的對象是門徒們;但是這裡所謂的門徒並不限於當時直接跟隨耶穌的人,也包含了福音作者生活時代的信仰團體。耶穌給予自己的門徒基本原則,在每一世代都必須被重新提起。如果誰願意遵守基督的法律,就需要這樣深刻的悔改,更新自己的思想與態度。
我們必須「變成如同小孩一樣」,這個呼籲要求我們絕對真誠地生活在天主前,並同樣真誠地生活在自己面前。小孩子知道,他幼小而軟弱,完全依靠大人的愛與仁慈。正是在小孩子這樣的軟弱中,存在著無可抗拒的力量。誰能夠真正的變成小孩子,他便贏得了一切。
第10節中的「小子」,在希臘文的原意中不僅僅是指「小孩」,而是指一切社會團體中的弱勢者。很明顯的,這些族群常常遭受輕視。耶穌警告我們更應該注意這些人的尊嚴。天主自己認識並看重他們中的每一個人。他們生活在天主面前。天主照顧每一個人的媒介和使者就是「天使」,他們服務人群就如同服務天主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