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活期 第三週 星期四

復活期 第三週(彌撒講道:請點選1請點選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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厄提約丕雅太監信主

讀經一:宗八26-40

26  上主的天使向斐理伯說:「起來,往南行,沿著由耶路撒冷下到迦薩的路走,即曠野中的那條路。」
27  他就起來去了。看,有個厄提約丕雅人,是厄提約丕雅女王甘達刻的有權勢的太監,也是她寶庫的總管;他曾來到耶路撒冷朝聖。
28  他回去的時候,坐在車上誦讀《依撒意亞先知》。
29  聖神就向斐理伯說:「你上前去,走近這輛車子!」
30  斐理伯就跑過去,聽見他誦讀《依撒意亞先知》,便說道:「你明白所誦讀的嗎?」
31  他答說:「若沒有人指教我,怎麼能夠?」於是,請斐理伯上車與他同坐。
32  他所誦讀的那段經正是:「他如同被牽去宰殺的羊,又像羔羊在剪毛者前緘默,他也同樣不開口。
33  在他屈辱之時,無人為他申辯。誰能描述他的後代呢?因為他的生命從地上被奪去了。」
34  太監向斐理伯發言說:「請你說:先知說這話是指誰呢?是指自己或是指別人?」
35  斐理伯便開口,從這段經文開始,給他宣講了耶穌的福音。
36  他們沿路前行的時候,來到了一個有水的地方,那太監就說:「看,這裡有水;還有什麼阻擋我受洗呢?」
37  【斐理伯答說:「你若全心相信,便可以。」他答說:「我信耶穌基督就是天主子。」】
38  他就命車停住,斐理伯和太監兩人下到水中,斐理伯給他付了 洗。
39  當他們從水中上來的時候,主的神把斐理伯提去,太監就再看不見他了。他就喜喜歡歡地往前行自己的路。
40  斐理伯卻出現在阿左托,以後經過各城,宣講福音,直到凱撒勒雅。

釋義

路加以「厄提約丕雅太監」皈依的故事結束宗六~八的段落。基督的福音並沒有停滯在撒瑪黎雅地區,「上主的天使」派遣斐理伯執事到通往迦薩的道路上。他要在那裡給「厄提約丕雅女王甘達刻的有權勢的太監」宣講並施洗,這人曾來到耶路撒冷朝聖,正走在回家的路上。他是一個尋找天主者,身邊帶著依撒意亞經卷;但是,若沒有人指導,他如何能瞭解先知書的意義呢?

整個悔改皈依的過程發展的非常快速:教理講授(釋經)、宣信、洗禮。讀者可能感覺這一切發生在一瞬間,好像聖神和傳福音的斐理伯都非常急迫的完成此事。這只是文學敘述的影響,事實上,對於悔改皈依當然還有許多工作要做。


44  那時候,耶穌對群眾說:凡不是派遣我的父所吸引的人,誰也不能到我這裡來,而我在末日要叫他復活。
45  在《先知書》上記載:『眾人都要蒙天主的訓誨。』凡由父聽教而學習的,必到我這裡來。
46  這不是說有人看見過父,只有那從天主來的,纔看見過父。
47  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信從的人,必得永生。
48  我是生命的食糧。
49  你們的祖先在曠野中吃過『瑪納』卻死了;
50  這是從天上降下來的食糧,誰吃了,就不死。
51  我是從天上降下的生活的食糧;誰若吃了這食糧,必要生活直到永遠。我所要賜給的食糧,就是我的肉,是為世界的生命而賜給的。」

釋義

信仰在邏輯上存在一個無法消解的奧秘:一方面,信仰要求人做出行動,然而另一方面,信仰同時是天主的恩寵(賞賜)。沒有人可以靠自己的力量相信耶穌。天主自己必須把人拉到祂的身邊,拉近信仰團體。天主必須「感動」人,人必須讓自己「被感動」,必須把自己交付給天主。只有如此,人才可能「來到」耶穌前。人必須如同小孩般,能夠盲目的相信,能夠打開自己的口,以接受生命的食糧。然而,葛法翁的猶太人是成年人,就如他們在曠野中的祖先一樣心意堅硬,難以受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