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35  耶穌回答說:「我就是生命的食糧;到我這裡來的,永不會饑餓;信從我的,總不會渴。
36  但是,我向你們說過:你們看見了我,仍然不信。
37  凡父交給我的,必到我這裡來;而到我這裡來的,我必不把他拋棄於外,
38  因為我從天降下,不是為執行我的旨意,而是為執行派遣我來者的旨意。
39  派遣我來者的旨意就是:凡他交給我的,叫我連一個也不失掉,而且在末日還要使他復活,
40  因為這是我父的旨意:凡看見子,並信從子的,必獲得永生;並且在末日,我要使他復活。」

釋義

「奇蹟」是一個指示,指出耶穌自己;而「看見」記號是一個過程,在達到信仰中才算完成。如果「看見了」耶穌,卻「仍然不信」,其實仍是盲目的,並且就是「罪」(參閱:若九41)。信仰就是走向耶穌,和他成為共融的團體,在他內得到生命。這是耶穌來到世上的目的,在他內天主和人相遇。耶穌所實現的天主的旨意就是所有人的得救。救援對相信的人而言,是一個當下的真實,但是要直到「末日 … 復活」時,這個真實才真正達到圓滿。救援是決定性的賞賜給每個人的,因為天主把一切都交給耶穌,就他「連一個也不失掉」;如果仍然有人跌倒,失落救援,其實就是違反天主的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