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 第十八週 星期五

常年期 第十八週(彌撒講道:請點選1請點選2

星期一   讀經一   福音
星期二   讀經一   福音
星期三   讀經一   福音
星期四   8月6日 耶穌顯聖容慶日 讀經一   讀經二  福音
星期五   讀經一   福音
星期六   讀經一   福音


禍哉!血債的城

讀經一:鴻二1-2,三1-3,6-7

1  看,那傳報福音,宣佈和平者的腳已站在山上!猶大,舉行你的慶節,償還你的誓願罷!因為那惡者不會再由你中間經過,他已全然消滅。
2  因為上主要恢復雅各伯的葡萄園,也要恢復以色列的葡萄園,因為劫掠者搶掠了他們,且破壞了他們的葡萄蔓。

1  禍哉!血債的城,滿城欺詐,處處劫掠,搶奪不息。
2  聽,皮鞭颼颼,車輪隆隆,戰馬奔馳,戰車疾駛,
3  騎士躍馬,刀劍晃亮,槍矛閃耀,被殺者眾,死者成堆,屍體無邊,人人為屍體絆倒 …

6  我要將糞溺拋在你身上侮辱你,使你成為鑑戒。
7  凡看見你的,必逃避你說:「尼尼微終於毀滅了!」誰會向她表同情?我從那裡能找到安慰她的人?

釋義

在每兩年循環一次的彌撒禮儀聖經選讀中,整部《納鴻先知書》僅僅出現一次。這部作品共有三章,其內容更是政治性的,超過宗教性的意義。主要討論的對象是「尼尼微」,這是亞述王國的首都,是一個「血債的城」(三1)。強大的亞述國王是帶給以色列災殃的「惡者」(二1),對所有遭受其壓迫的國家而言,他的死亡(625BC)當然是一個「福音」(喜訊),對以色列而言更是如此。雖然,亞述王國和她的首都尼尼微仍然存在,但是先知在此已經預見了她的結局,而說出仇恨、恐嚇、嘲笑她的語言(三1-7)。

這樣的內容是否含有宗教訊息?根據今天的讀經,納鴻屬於宣告救援喜訊的先知(參閱:二1)。對納鴻先知而言,「救援」的意義就是勝利、重建國家自 由。然而,這對以色列而言,更是一個非凡的宗教內涵;因為,不論對當時或今日而言,必須有最低程度的政治自由,才有可能談及國家民族的發展。政治自由也來 自天主,當然具有宗教意義。


福音:瑪十六24-28     線上播放

24  於是,耶穌對門徒說:「誰若願意跟隨我,該棄絕自己,背著自己的十字架來跟隨我,
25  因為誰若願意救自己的性命,必要喪失性命;但誰若為我的原故,喪失自己的性命,必要獲得性命。
26  人縱然賺得了全世界,卻賠上了自己的靈魂,為他有什麼益處?或者,人還能拿什麼作為自己靈魂的代價?
27  因為將來人子要在他父的光榮中同他的天使降來,那時,他要按照每人的行為予以賞報。
28  我實在告訴你們:站在這裡的人中,就有些人在未嘗到死味以前,必要看見人子來到自己的國內。」

釋義

默西亞、天主子、耶穌就是親自走向苦路,並召叫門徒們跟他一起走上苦難的「人子」(24-26);祂也是將要再來到世界上的審判者,按照每人的行為給予報應的「人子」(27-28)。在基督再來之前,教會處身於耶穌生命法律之下,也就是苦難的法律之下。只有準備好接受這一切的人,才能成為耶穌的門徒。跟隨耶穌就是「棄絕自己,背著自己的十字架」。這兩個表達講論同一個真理:棄絕自己,放棄自己的所有堅持與訴求,為服務天國而生活,必要的時候交出自己的性命。

28節關於「人子再來」的語意是暗晦的,許多人提出不同的詮釋。但是,根據之前27節的經文,其意義就是表達「人子」將要再來審判世界。也許作者自己也並不完全清楚這些話的意義,他只是地按照流傳給他的材料記載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