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 第十三週 星期二

常年期 第十三週(彌撒講道:請點選1請點選2

星期一 讀經一 福音
星期二 讀經一 福音
星期三 讀經一 福音
星期四 讀經一 福音
星期五 7月3日 聖多默宗徒慶日 讀經一 福音
星期六 讀經一 福音


吾主上主發了言,誰能不傳他的話?

讀經一:亞三1-8; 四11-12

以 色列子民!你們應聽從上主關於你們,即由埃及國領出來的全體民族所說的話:「由世界上一切種族中,我只選擇了你們,為此,我必懲罰你們的罪惡。二人除非預 約,豈能同行。獅子若無獵物,豈能在林中咆哮?幼獅若非捕到食物,豈能在洞中吼叫?雀鳥若無餌食,豈能落在地上?機檻若無所獲,豈能由地上翻起?如在城中 吹起號角,人民豈不恐怖?如城裏發生災禍,豈不是上主所為?的確,吾主上主若不先將自己的計劃啟示給自己的先知,什麼也不作。獅子咆哮了,誰不害怕?吾主 上主發了言,誰能不傳他的話?」。

「我傾覆了你們,像天主傾覆了索多瑪和哈摩辣,你們好似由火中抽出來的木柴,但你們還是不歸向我 ── 上主的斷語 ── 為此,以色列!我必要這樣對待你。以色列!因我要這樣對待你,你準備迎接你的天主吧!」

釋義

亞毛斯書第三章至第六章,是全書主要部份。在前面兩章裡,先知先責備八個國家,最後才將焦點放在以色列身上,先知提出訴訟,代表上主來控訴(原告)以色列(被告)一連串罪行,很類似法庭,這在先知書中為常見的先知式的訟訴。

本日讀經的第一段(亞三1-8), 亞毛斯就說明原告與被告過去的盟約關係,如今兩方關係出現裂痕,原來是被告的那一方—以色列違背誓約。當獅子吼叫時,眾獸必有反應,但是上主從祂的居所 (熙雍)發言,以色列卻無動於衷,他們忽視上主藉先知所講的話。因此,第二段便是先知對以色列所發出的審判神諭,要以色列準備迎接天主的來臨,天主的到來 就是以色列受審的時刻,上主將仇敵帶來,攻擊祂的子民。


祂起來責備風和浪,立刻就風平浪靜

福音:瑪八23-27   線上播放

23  【那時候】耶穌上了船,他的門徒跟隨著他。
24  忽然海裡起了大震盪,以致那船為浪所掩蓋,耶穌卻睡著了。
25  他們遂前來喚醒他說:「主!救命啊!我們要喪亡了。」
26  耶穌對他們說:「小信德的人啊!你們為什麼膽怯?」就起來叱責風和海,遂大為平靜。
27  那些人驚訝說:「這是怎樣的一個人呢?竟連風和海也聽從他!」

釋義

瑪竇把這段「平息風浪」的故事緊接在關於「跟隨祂」(18-22)的教導之後:耶穌「率先」登上了船,「門徒跟隨著他」。

耶穌稱他們為「小信德的人」。這個「稱呼」耶穌只用在祂的門徒身上,也就是那些相信祂的人,甚至是在重大危險中唯獨期待祂的救援的人。如果這是「小信德」,那麼什麼是比較大的信德?明顯的,那應該是指能夠驅除一切恐懼的信德,因為這樣的信德使整個人被天主充滿。

福音結尾的問題:「這是怎樣的一個人呢?」這問題是群眾(那些人)提出的,而不是門徒。門徒們知道,祂是「主」。瑪竇區分「人們」和「門徒」,門徒是「小」信德的人,然而「人們」是指「沒有」信德的人。他們最多只是驚訝或提出疑問,但是沒有達到信仰。他們希望得到「證明」,但是對他們而言,奇蹟並非證明,因為奇蹟的意義從來就不是明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