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 第三十週 星期五

常年期 第三十週 (彌撒講道:請點選1請點選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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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祿為同胞憂苦

讀經一:羅九1-5

1  我在基督內說實話,並不說謊,有我的良心在聖神內與我一同作證:
2  我的憂愁極大,我心中不斷的痛苦;
3  為救我的弟兄,我血統的同胞,就是被詛咒,與基督隔絕,我也甘心情願。
4  他們是以色列人:義子的名分、光榮、盟約、法律、禮儀以及恩許,都是他們的;
5  聖祖也是他們的,並且基督按血統說,也是從他們來的,他是在萬有之上,世世代代應受讚美的天主!阿們。

New Icon釋義

對保祿而言,關於猶太人的問題是一個神學問題,在《羅馬書》第一到第八章中已經一再出現,而在第九到第十一章仔細處理的問題。福音清楚地啟示了天主的正義:「福音正是天主的德能,為使一切有信仰的人獲得救恩,先使猶太人,後使希臘人」(羅一16)。不過如今,猶太人既沒有滿全舊約法律,又沒有接受默西亞的救援;因此保祿不得不面對這個急迫的問題:「他們中縱使有些人不信,又有什麼關係呢?難道他們的不信能使天主的忠信失效嗎?」(羅三3)答案當然是「斷乎不能!」(羅三4)天主是忠信的,祂如此深的進入這個民族,以致絕對不能撒手不管這個民族。

保祿既驕傲又心痛地列舉了以色列人在救恩歷史中的特權,而最後以默西亞「也是從他們來的」而達到高峰。保祿感到驕傲,因為他也屬於這個民族;感到心痛,因為這個民族由於不信而毀壞盟約,似乎已經完全葬送了他們的特權和希望。保祿在此就如過去的梅瑟一樣(出三二31-32),願意貢獻自己成為犧牲祭品(甚至甘願「被詛咒,與基督隔絕」),為了拯救他的「弟兄、同胞」。接下來的三章所處理的問題,就是這個民族當下的處境與未來的命運。


法律的精神是愛

福音:路十四1-6    線上播放

安息日,耶穌進了一個法利塞人首領的家中吃飯;他們就留心觀察他。在他面前有一個患水臌症的人。耶穌對法學士及法利塞人說道:「安息日許不許治病?」他們都默然不語。耶穌遂扶著那人,治好他,叫他走了。然後向他們說:「你們中間,誰的兒子或牛掉在井裏,在安息日這一天,不立刻拉他上來呢?」他們對這話不能答辯。

釋義

今日福音的故事發生在一個法利塞人首領的家裡,耶穌應邀到他家吃飯。當時也有一個患水臌症的病人在場,顯然這是法利塞人預先所安排的,因為經文也提到他們 「留心觀察」耶穌。耶穌主動提出「安息日許不許治病」的問題,他們選擇用沈默來回應,耶穌遂用行動答覆,治好了這名病者。

接著耶穌把這個問題具體地延伸,以切身方式指出:對於自己的兒子或牲畜掉在井裡,那有人不出於本能立即拉上來?他會在意當天是安息日嗎?所以問題核心不在於安息日該不該做什麼,乃是回歸法律最根本的精神-「愛近人如同自己」。

福音的作者在此處說明我們的關懷和善行,不應只限於自己切身相關的對象,因為我們都是天父的兒女,彼此都是弟兄姊妹。

反省

我如何面對各種法律規矩?

是否只知僵硬的死守法規,而忘記最根本的「愛天主與愛近人」的誡命?

或者一昧地按自己的私意任意曲解法規,便宜行事?

祈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