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 第三十週 星期一

常年期 第三十週 (彌撒講道:請點選1請點選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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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神的作用(二)

讀經一:羅八12-17

弟兄們!這樣看來,我們並不欠肉性的債,以致該隨從肉性生活。如果你們隨從肉性生活,必要死亡;然而,如果你們依賴聖神,去致死肉性的妄動,必能生活。因為凡受天主聖神引導的,都是天主的子女。其實你們所領受的聖神,並非使你們作奴隸,以致仍舊恐懼;而是使你們作義子。因此,我們呼號:「阿爸,父呀!」聖神親自和我們的心神一同作證:我們是天主的子女。我們既是子女,便是承繼者,是天主的承繼者,是基督的同承繼者;只要我們與基督一同受苦,也必要與他一同受光榮。

釋義

羅馬書第八章可以說是保祿專論聖神作用的篇章。在今日保祿繼續發展他的聖神論。

藉著聖神,基督徒當治死身體的惡行,意即肉性之我所帶出的行動(參閱:羅七18-25)。惟有那些拒絕罪被聖神引導,與基督一同受苦的人,才是真正的基督 徒,因為內居在基督徒裡面的聖神是「義子的神」,基督徒乃能和聖神一起呼號:「阿爸,父呀!」,因而意識到自己是天主的兒女。


安息日治病

福音:路十三10-17 線上播放

一個安息日,耶穌在會堂裏施教。有一女人,病魔纏身已十八年了,傴僂著,完全不能直立。耶穌見了她,便叫她過來,給她說:「女人,你的病已消除了。」遂給她按手,她即刻就挺直起來,光榮天主。會堂長因氣惱耶穌在安息日治病,便給眾人說道:「有六天應當工作,你們在這些日子裡可來治病,但不可以在安息日這一天。」主回答他說:「假善人哪!你們每一個人在安息日,有不解下槽上的牛驢,牽去飲水的嗎?這個女人原是亞巴郎的女兒,她被撒殫纏住已經有十八年了,安息日這一天,就不該解開她的束縛嗎?」當耶穌講這話時,所有敵對他的人個個慚愧;一切民眾因他所行的種種輝煌事蹟莫不歡喜。

釋義

耶穌在安息日治好一駝背的婦人,與法利塞人再次起衝突。按猶太人的法律,在安息日是不應做任何工作(出二十9-11;申五14),因此,他們認為耶穌的行 動破壞安息日的法律。會堂長看似向民眾說話,其實是針對耶穌發言,耶穌直接以會堂長的問話回應,反問他們在安息日照顧牲畜,就不違反法律嗎?何況耶穌是為 了一個受病痛所糾纏的婦女。耶穌的回答,使他的敵人滿面羞愧,民眾看到耶穌所行的奇蹟,歡欣踴躍;但是,這只是膚淺的反應,一旦另一個強力的聲音出現,民 眾就會立刻改變態度。

反省

法律是為人,不是人為了法律。我在強調遵守法律之時,是否同時更注意到法律的精神,而更關心人的需要?

猶太人強調「安息日」應只用來讚美天主,並修養調息。我是否在主日熱心恭敬天主?或是仍汲汲營營地為私利操勞工作呢?

祈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