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 第十八週 星期三

常年期 第十八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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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探的不信

讀經一:戶十三1-2、25~十四1、26-29、34-35

上主訓示梅瑟說:「你要派遣一些人去窺探我要賜給以色列子民的客納罕地;每一宗族支派應派遣一人去,個個都應是他們中的領袖。」

四十天後,他們由偵探的地方回來,到了帕蘭曠野的卡德士去見梅瑟、亞郎和以色列子民的全會眾,給他們和全會眾報告,叫他們看那地方的果子。他們向梅瑟報告說:「我們到了你派遣我們去的那個地方,實在是流奶流蜜的地方;這是那地方的出產。只是住在那地方的人強盛,城鎮堅固廣大,而且我們在那裏也見到了阿納克的後裔。阿瑪肋克人住在乃革布地方;赫特人、耶步斯人和阿摩黎人住在山區;客納罕人住在海濱和約但河沿岸一帶。」加肋布使百姓在梅瑟前鎮靜說:「我們儘管上去,必要佔領那地方。我們必能戰勝。」但是與他同去的人卻說:「我們不能前去攻打那民族,因為他們比我們強盛。」於是他們在以色列子民中,對所偵探的地方散佈謠言說:「我們偵探所經過的地方,是個吞噬當地居民的地方;我們在那裏所見到的民族,都是高大的人。在那裏還見到了巨人,即巨人的後裔,阿納克的子 孫;我們看自己好像是蚱蜢;在他們看來,我們也實在如此。」全會眾都大聲喧嚷,人民哭了一夜。

上主吩咐梅瑟和亞郎說:「這個邪惡的會眾抱怨我要到幾時﹖以色列子民抱怨我的話我都聽見了。你對他們說:我以我的生命起誓:──上主的斷語──我必照你們在我耳中所說的話,對待你們:你們中凡二十歲以上登過記的,凡抱怨過我的,都要倒斃在這曠野中。

你們偵探那地方的日子,共計四十天,一天算一年,你們應受四十年的罪罰,叫你們知道我放棄你們是什麼一回事。我上主既說了,也必對這聚集反抗我的邪惡會眾這樣做:在這曠野他們都要滅絕,在這裏都要死盡。」

釋義

戶籍紀十三~二一章記載以色列民在曠野飄流年間所發生的事(可參看申一6~三29的摘要)。在今日的經文裡,則交待以色列民為何滯留在曠野四十年的原因。

梅瑟召集十二個支派的領袖,派他們偵察客納罕地(即天主預許之地)。他們偵察完之後向梅瑟、亞郎和人民回報,將當地出產的水果向大家展示,並形容那裡是流 奶流蜜之地(土地極其肥沃)。但他們接著補充說,那地的住民非常高大強壯,在他們的面前,「我們看自己好像是蚱蜢」,因此反對攻打客納罕,只有若蘇厄和加 肋布與他們的看法相左(參:十四6-9),那些偵探的報告令眾百姓懼怕而哀嚎。天主因偵探和百姓的不信感到憤怒非常,故決定宣判所有二十歲以上的人不得進 入許地,他們要在曠野飄流四十年之久,最後埋葬於此,除了蘇厄和加肋布,他倆人必能在有生之年抵達許地,承受天主的祝福。


福音:瑪十五21-28    線上播放

那時候,耶穌來到提洛和漆冬一帶去了。看,有一個客納罕婦人,從那地方出來喊說:「主,達味之子,可憐我罷!我的女兒被魔糾纏的好苦啊!」耶穌卻一句話也 不回答她。他的門徒就上前求他說:「打發她走罷!因為她在我們後面不停地喊叫。」耶穌回答說:「我被派遣,只是為以色列家失迷的羊。」那婦人卻前來叩拜他 說:「主,援助我罷!」耶穌回答說:「拿兒女的餅扔給小狗,是不對的。」但她說:「是啊!主,可是小狗也吃主人桌上掉下來的碎屑。」耶穌回答她說:「啊! 婦人,你的信德真大,就如你所願望的,給你成就罷!」從那時刻起,她的女兒就痊癒了。

釋義

本日福音敘述一個外邦婦人向耶穌求援的經過。這位婦人並非猶太人,而是客納罕人,但從她稱呼耶穌是「達味之子」來看,顯然對耶穌的認識不淺。雖然耶穌反應似乎相當冷漠,但這婦人卻鍥而不捨地求祂,門徒們因不勝其煩,因此請求耶穌成就她所求的,好讓她離開。

事件發展為耶穌和婦人一來一往的對話,耶穌首先提及自己的使命-「為以色列家失迷的羊」而來,但這婦人絲毫沒有退怯,反而更為積極求耶穌援助。26節耶穌 的回答,是進一步表明以色列人(兒女)佔優先的地位(參谷七27);婦人表達明白這情況,卻也謙卑地肯求那「碎屑」。耶穌為着她的反應而讚許她,遂成就其 心願,超越時空將她那被附了魔的女兒治好。

福音作者在這裡表明了「救恩先給猶太人,後臨到外邦人」的觀點。婦人的信德在於她不屈不撓的態度,也在於她對耶穌身分的了解,相信祂不僅是猶太人期望的默西亞,也是一切人的救主。

反省

當我的祈禱似乎長期得不到回應時,我如何反應?是否以個謙卑的態度接受主的安排?是否鍥而不捨地繼續懇求天主?

我是否像客納罕婦人一樣懷著信德面對天主?

祈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