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常年期 第十八 週星期三

偵探的不信

讀經一:戶十三1-2, 25-十四1, 26-29, 34-35

1  上主訓示梅瑟說:
2  「你要派遣一些人去窺探我要賜給以色列子民的客納罕地;每一宗族支派應派遣一人去,個個都應是他們中的領袖。」

25  四十天後,他們由偵探的地方回來,
26  到了帕蘭曠野的卡德士去見梅瑟、亞郎和以色列子民的全會眾,給他們和全會眾報告,叫他們看那地方的果子。
27  他們向梅瑟報告說:「我們到了你派遣我們去的那個地方,實在是流奶流蜜的地方;這是那地方的出產。
28  只是住在那地方的人強盛,城鎮堅固廣大,而且我們在那裡也見到了阿納克的後裔。
29  阿瑪肋克人住在乃革布地方;赫特人、耶步斯人和阿摩黎人住在山區;客納罕人住在海濱和約但河沿岸一帶。」
30  加肋布使百姓在梅瑟前鎮靜說:「我們儘管上去,必要佔領那地方。我們必能戰勝。」
31  但是與他同去的人卻說:「我們不能前去攻打那民族,因為他們比我們強盛。」
32  於是他們在以色列子民中,對所偵探的地方散佈謠言說:「我們偵探所經過的地方,是個吞噬當地居民的地方;我們在那裡所見到的民族,都是高大的人。
33  在那裡還見到了巨人,即巨人的後裔,阿納克的子孫;我們看自己好像是蚱蜢;在他們看來,我們也實在如此。」

1  全會眾都大聲喧嚷,人民哭了一夜。

26  上主吩咐梅瑟和亞郎說:
27  「這個邪惡的會眾抱怨我要到幾時?以色列子民抱怨我的話我都聽見了。
28  你對他們說:我以我的生命起誓: ─ 上主的斷語 ─ 我必照你們在我耳中所說的話,對待你們:
29  你們中凡二十歲以上登過記的,凡抱怨過我的,都要倒斃在這曠野中。

34  你們偵探那地方的日子,共計四十天,一天算一年,你們應受四十年的罪罰,叫你們知道我放棄你們是什麼一回事。
35  我上主既說了,也必對這聚集反抗我的邪惡會眾這樣做:在這曠野他們都要滅絕,在這裡都要死盡。」

釋義

為他們永遠的產業(創十七8)。以色列人離開埃及之後,在曠野中遷徙,似乎一步步地接近了天主許諾實現的時刻。如今卻發生了一件超乎他們期待的事:那些奉派前去窺探許諾之地的人回來覆命,帶回來的卻是壞消息。除了若蘇厄和加肋布之外,全體民眾都又開始抱怨,並轉為憤怒,甚至要求回到埃及(出十四1-4)。在這裡,天主的忍耐似乎達到極限,甚至於超過了限度。

今日的學者多認為,這段敘述完成於巴比倫放逐結束時期。當時的猶太人再次面對相同的問題:是否要返回天主許諾之地?許多人面對新的開始感到害怕,而選擇留在放逐之地 ─ 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