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旬期 第五週 星期四

四旬期 第五週
星期一   讀經一 福音
星期二   讀經一 福音
星期三   讀經一 福音
星期四   讀經一 福音
星期五   讀經一 福音
星期六   讀經一 福音


天主與亞巴郎立約

讀經一:創十七3-9

亞巴郎遂俯伏在地;天主又對他說:「看,是我與你立約:你要成為萬民之父;以後,你不再叫做亞巴郎,要叫做亞巴辣罕,因為我已立定你為萬民之父,使你極其 繁衍,成為一大民族,君王要由你而出。我要在我與你和你歷代後裔之間,訂立我的約,當作永久的約,就是我要做你和你後裔的天主。我必將你現今僑居之地,即 客納罕全地,賜給你和你的後裔做永久的產業;我要作他們的天主。」天主又對亞巴郎說:「你和你的後裔,世世代代應遵守我的約」。

釋義(盧琳琳)

創世紀第十五章已記載天主與亞巴郎的立約,此處再一次提及,有一說是由於來自不同傳統的記載,這兩次的立約略有不同。天主許諾亞巴郎,將有強大繁多的後裔,第十五章以「天上繁星」為比喻,這次卻說:「你要成為萬民之父」,並且改變亞巴郎的名字為「亞巴辣罕」。

「亞巴郎」的意思是「父親愛慕」,「亞巴辣罕」意思是「眾多人的父親」。天主許諾給亞巴郎一個大民族,天主亦是這個大民族的天主,亞巴郎的後代將遵守這個 約定。這個預許的實現,按聖保祿的解釋,到了新約時代完成與實現,即無數的民族,藉著信德成了亞巴郎的子孫,成為天主的子民,而真正兌現了(羅四16、九 8)。


福音前歡呼

福音前歡呼詞1

福音:若八51-59

那時,耶穌對猶太人說:「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誰如果遵行我的話,永遠見不到死亡。」猶太人向他說:「現在我們知道:你附有魔鬼;亞巴郎和先知都死了;你 卻說:誰如果遵行我的話,永遠嚐不到死味。難道你比我們的父親亞巴郎還大嗎?他死了,先知們也死了。你把你自己當作什麼人呢?」耶穌答覆說:「我如果光榮 我自己,我的光榮算不了什麼;那光榮我的,是我的父,就是你們所稱的「我們的天主」。你們不認識他,我卻認識他;我若說我不認識他,我便像你們一樣是個撒 謊者;但是,我認識他,也遵守他的話。你們的父親亞巴郎曾歡欣喜樂地企望看到我的日子,他看見了,極其高興。」猶太人就對他說:「你還沒有五十歲,就見過 亞巴郎嗎?」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在亞巴郎出現以前我就有。」他們就拿起石頭來要向他投去;耶穌卻隱沒了,從聖殿裏出去了。

釋義

凡人皆有死。中國人自古即已尋求「長生不老」之藥,如,秦始皇;又如,道家修道冀求「羽化而登仙。」今天的福音,耶穌卻啟示得到真正生命的條件是「遵行我的話」,這句話具有末世性的幅度。

耶穌的身份究竟為何?耶穌說:遵行我話的永不死。他們卻指控耶穌附了魔,還說,你比我們的父親還大嗎?甚至認為耶穌自我膨脹「你把你自己當作什麼人呢?」耶穌卻說:子不能由自己作什麼,那光榮我的,是我的父,惟獨我認識祂,也遵守祂的話。

耶穌在56節訴諸亞巴郎,是這場辯論的重要轉折,在這節之前,猶太人訴諸亞巴郎為了證明自己所宣稱的是真理,如今耶穌以亞巴郎當作反對猶太人的證據。而此節似乎建立在兩個猶太傳統上。猶太人相信亞巴郎已預先知道黙西亞要從他的血統中出來,因此他看見了,極其高興。

「在亞巴郎出現以前,我就有」是整個辯論的最高點,這指出祂的「先存性」,祂超越時間,因為在起初祂就與天主同在(一1-3)。

反省

我相信的耶穌基督是誰?我如何體驗認識祂?如何宣傳介紹祂給別人?

祈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