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 聖誕節後第五日

聖誕期
星期一 12月26日 聖斯德望殉道 讀經一 福音
星期二 12月27日 聖史若望宗徒慶日 讀經一 福音
星期三 12月28日 諸聖嬰孩殉道 讀經一 福音
星期四 12月29日 聖誕節後第五日 讀經一 福音
星期五 12月30日 聖誕節後第六日 讀經一 福音
星期六 12月31日 聖誕節後第七日 讀經一 福音


凡愛弟兄的,就是生活在光明中
讀經一:若壹二3-11

親愛的諸位:如果我們遵守他的命令,由此便知道我們認識他。那說「我認識他」,而不遵守他命令的,是撒謊的人,在他內沒有真理。但是,誰若遵守他的話,天 主的愛在他內纔得以圓滿;由此我們也知道,我們是在他內。那說自己住在他內的,就應當照那一位所行的去行。可愛的諸位,我給你們寫的,不是一條新命令,而 是你們從起初領受的舊命令:這舊命令就是你們所聽的道理。

另一方面說,我給你們寫的也是一條新命令--就是在他和你們身上成為事實的--因為黑暗正在消逝,真光已在照耀。誰說自己在光中,而惱恨自己的弟兄,他至 今仍是在黑暗中。凡愛自己弟兄的,就是存留在光中,對於他就沒有任何絆腳石;但是惱恨自己弟兄的,就是在黑暗中,且在黑暗中行走,不知道自己往那裏去,因 為黑暗弄瞎了他的眼睛。

釋義

作者呼籲團體的成員若說「認識天主子」,意味的不只是口頭上說說,還包括行為上應遵守主的命令-實行愛德,如此才活出圓滿的天主之愛。若我們在天主內,應結合於祂而行事;這不是新命令,而是遵照主旨的舊命令。

作者要指出已成為事實的新命令:真光的力量大過黑暗的權勢。誰能辨識出自己的行為是否遵行主的命令?那愛自己的弟兄姐妹的人就是處於光明之中;那惱恨自己弟兄姐妹的,仍停留在黑暗中。


福音:路二22-35 線上播放

若瑟和瑪利亞按梅瑟的法律,一滿了他們取潔的日期,他們便帶著孩子上耶路撒冷去獻給上主,就如上主的法律上所記載的:『凡開胎首生的男性,應祝聖於上 主。』並該照上主法律上所吩咐的,獻上祭物:一對斑鳩或兩隻鶵鴿。那時,在耶路撒冷有一個人,名叫西默盎。這人正義虔誠,期待以色列的安慰,而且聖神也在 他身上。他曾蒙聖神啟示:自己在未看見上主的受傅者以前,決見不到死亡。他因聖神的感動,進了聖殿;那時,抱著嬰孩耶穌的父母正進來,要按著法律的慣例為 衪行禮。西默盎就雙臂接過他來,讚美天主說:「主啊! 現在可照你的話,放你的僕人平安去了!因為我親眼看見了你的救援,即你在萬民之前早準備好的:為作啟示異邦的光明,你百姓以色列的榮耀。」他的父親和母親 就驚異他關於耶穌所說的這些話。西默盎祝福了他們,又向他的母親瑪利亞說:「看,這孩子已被立定,為使以色列中許多人跌倒和復起,並成為反對的記號――至 於你,要有一把利劍刺透你的心靈――為叫許多人心中的思念顯露出來。」

釋義

這是路加福音中耶穌童年故事的最後一段:

按照法律,婦女生產後的不潔期滿了,該守取潔禮儀的人原只是瑪利亞,路加卻說「『他們』取潔的日期」,可見他們實踐了另一條法律:「帶孩子(長子)上耶路撒冷,獻給上主」,同時獻上禮品將耶穌從上主那兒贖回來。

西默盎是一個長期期待救主降臨的猶太人,他在聖神感動下來到聖殿與嬰孩耶穌相遇。西默盎指出耶穌是「外邦人的光明,以色列的榮耀」,這個預言和若望福音中的「真光」相呼應,顯示出接受耶穌的人就能得到救援。

再者,他對瑪利亞的預言顯示,接受耶穌與否,將產生截然不同的結果:「反對者必將跌倒,接受祂的人將要興起」。最後說明瑪利亞作為耶穌的母親,將一生參與 耶穌的苦難道路,和她的兒子一起經歷相同的自我犧牲與服從。路加藉著報導天使報喜、聖母訪親、耶穌誕生、到獻耶穌於聖殿,清楚顯示耶穌進入人的歷史,「生 於女人,生活法律之下」(迦四4)。

反省

西默盎長期地等待萬民的救援,我對天主的應允是否也能耐心等待?

一般人都喜歡聽悅耳、讚美自己的話,我能接受別人的忠實勸言嗎?

祈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