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 第二十週 星期五

常年期 第二十週(彌撒講道:請點選1請點選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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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枯的骨頭,我要使氣息進入你們內,你們必要復活

讀經一:則三七1-14

上主的手臨於我,上主的神引我出去,把我放在平原中,那裡佈滿了骨頭;
他領我在骨頭周圍走了一遭;見平原上骨頭的確很多,又很乾枯。
他問我說:「人子,這些骨頭可以復生嗎?」我答說:「吾主上主!你知道。」
他對我說:「你向這些骨頭講預言,向他們說:乾枯的骨頭,聽上主的話罷!
吾主上主對這些骨頭這樣說:看,我要使氣息進入你們內,你們必要復活。
我給你們放上筋,加上肉,包上皮,把氣息注入你們內,你們就復活了:如此,你們便要承認我是上主。」
於是我遵命講預言。正當我講預言時,忽然有一個響聲,一陣震動,骨頭與骨頭互相結合起來。
我望見他們身上有了筋,生了肉,包了皮,但他們還沒有氣息。
上主對我說:「你應向氣息講預言!人子,應向氣息講預言說:吾主上主這樣說:氣息,你應由四方來,吹在這些被殺的人身上,使他們復活。」
10  我遵命一講了預言,氣息就進入他們內,他們遂復活了,並且站了起來;實在是一支極龐大的軍隊。
11  上主對我說:「人子,這些骨頭就是以色列家族。他們常說:我們的骨頭乾枯了,絕望了,我們都完了!
12  為此,你向他們講預言說:吾主上主這樣說:看,我要親自打開你們的墳墓;我的百姓,我要從你們的墳墓中把你們領出來,引你們進入以色列地域。」

釋義

這段經文有兩個部份,首先是「枯骨重獲生命」的神視(1-10),第二部份是這個神視的解釋(11-14):以色列民族將由放逐之地返鄉,並重建家園與生活。平原上乾枯的骨頭就是指「整個以色列家」;他們將因此而承認「我是上主」(6),是唯一能夠使死者重獲生命的天主。被放逐的以色列子民把自己看成絕對的失落和死亡,因此向天主哭訴(11)這是天主所做出的回應。

讀者必須注意,希伯來文中「神」和「風」(氣息)是同一個字。天主的許諾並不只是使人「重返生命」而已(在當時的情況中意味著重建國家),天主把人民引領回到他們的土地,並把自己的神吹入他們身內(14),他們將成為從內在完全更新的人。只有這樣他們才可能生活在天主內,不致重蹈覆轍,跌入祖先一再經歷的相同災難中。


34  法利塞人聽說耶穌使撒杜塞人閉口無言,就聚集在一起;
35  他們中有一個法學士試探他,發問說:
36  「師傅,法律中那條誡命是最大的?」
37  耶穌對他說:「『你應全心,全靈,全意,愛上主你的天主。』
38  這是最大也是第一條誡命。
39  第二條與此相似:『你應當愛近人,如你自己。』
40  全部法律和先知,都繫於這兩條誡命。」

釋義

猶太辣比隨著歷史發展,由梅瑟法律逐漸發展出248條應當做的、和365條禁止做的誡命。也因此在討論上出現新的問題:是否這些律法條目都一樣重要?或者是否其中有一條超越一切、最為重要?法利塞人向耶穌提出這問題來試探或考驗(測試)祂。

耶穌的答案非常清楚:愛天主在萬有之上並愛人如己。其實對法利塞人而言,原本也是十分清楚,只是隨著歷史的發展而逐漸失去這個意識而已。「最大的誡命」不僅僅是最大而已,而是根本地包含了所有誡命。沒有愛,沒有一條誡命能夠真正被實現;所有誡命都將是空洞的,除非由愛來滿全他們。「愛的誡命」同時包含愛天主以及愛近人。兩條誡命都存在於法律之中,只是彼此位置相隔甚遠,耶穌藉著自己的言語和行動把這二者整合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