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 第二十七週 星期四

常年期 第二十七週 (彌撒講道:請點選1請點選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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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受聖神,靠著信從福音

讀經一:迦三1-5

1  無知的迦拉達人啊!被釘在十字架上的耶穌基督,已活現地擺在你們眼前,誰又迷惑了你們呢?
2  我只願向你們請教這一點:你們領受了聖神,是由於遵行法律呢?還是由於聽信福音呢?
3  你們竟這樣無知嗎?你們以聖神開始了,如今又願以肉身結束嗎?
4  你們竟白白受了這麼多的苦嗎?果然是白白地嗎?
5  天主賜與你們聖神,並在你們中間施展了德能,是因為你們遵行法律呢?還是因為你們聽信福音呢?

釋義

得救是由於「遵行(梅瑟)法律」,還是由於「聽信福音」(相信耶穌基督)呢?這是《迦拉達書》核心部份(迦三1~五12)所討論的關鍵問題。不過,《迦拉達書》並非冷靜地、學術性地討論 ─ 有如《羅馬書》一般 ─ 這個問題,而是帶有強烈情緒、激動地辯論。保祿該如何向這些「無知的迦拉達人」說明,他們狂熱地遵守法律,只是屬於「血肉」的,永遠無法達到他們所期盼的、在天主前的圓滿目的?因為,糾正「錯誤的虔誠」,一直是這個世界上最困難的工作。

保祿採取的方式是,使迦拉達人回憶他們信仰的起點,回憶由「聖神開始」的偉大經驗。這是他們在信仰之初得到的偉大恩賜,絕對不是「白白地」、無效地,而是使他們開始了一個新的生命和喜樂的泉源。這一切不是來自猶太法律,而是完全靠著相信被釘死的那一位 ─ 因為在迦拉達人相信之時,對猶太法律根本還一無所知。

文件動作

恆心祈禱必得垂允

福音:路十一5-13    線上播放

5  【那時候】耶穌對他的門徒們說:「你們中間誰有一個朋友,半夜去他那裡,給他說:朋友,借給我三個餅罷!
6  因為我的朋友行路到了我這裡,我沒有什麼可以款待他。
7  那人從裡面回答說:不要煩擾我了!門已經關上,我的孩子們同我一起在床上,我不能起來給你。
8  我告訴你們:他縱然不為了他是朋友的原故,而起來給他,也要因他恬不知恥地切求而起來,給他所需要的一切。
9  所以,我告訴你們:你們求,必要給你們;你們找,必要找著;你們敲,必要給你們開。
10  因為凡求的,就必得到;找的,就必找到;敲的,就必給他開。
11  你們中間那有為父親的,兒子向他求餅,反而給他石頭呢?或是求魚,反將蛇當魚給他呢?
12  或者求雞蛋,反將蝎子給他呢?
13  你們縱然不善,尚且知道把好東西給你們的兒女,何況在天之父,有不更將聖神賜與求他的人嗎?」

釋義

這個段落中耶穌的話彼此緊密相屬。路加把這個段落緊接在「天主經」之後,做為耶穌繼續對祈禱提出的教導。門徒們不但可以、而且更應該急切地向天主祈求恩物。人不僅藉著讚美與崇拜尊敬天主,而且也藉著向祂高舉空空的雙手,祈求祂用好東西充滿我們的雙手。懷疑天主的仁慈,就是懷疑天主。天主並不是一個盲目的命運,而是父親,超越世上一切朋友。我們可以祈求什麼?可以祈求一切所需:日用食糧與天主聖神。這段教導的最後出現「聖神」,這是一切恩寵的綜合概念,表達人能夠向天主祈求,並由天主得到的根本恩賜。聖神是最大的恩寵,一切恩寵的泉源,祂引人到達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