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活期 第三週 星期五

復活期 第三週(彌撒講道:請點選1請點選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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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祿/保祿歸化

讀經一:宗九1-20

1  掃祿還是向主的門徒口吐恐嚇和兇殺之氣,遂去見大司祭,
2  求他發文書給大馬士革各會堂,凡他搜出的這道門的人,不拘男女,都綁起來,解送到耶路撒冷。
3  當他前行,快要臨近大馬士革的時候,忽然從天上有一道光,環射到他身上。
4  他便跌倒在地,聽見有聲音向他說:「掃祿,掃祿,你為甚麼迫害我?」
5  他答說:「主!你是誰?」主說:「我就是你所迫害的耶穌。
6  但是,你起來進城去,必有人告訴你當作甚麼。」
7  陪他同行的人站在那裡,說不出話來;只聽見聲音,卻看不見甚麼人。
8  掃祿從地上起來,睜開他的眼,甚麼也看不見了。人們牽著他的手,領他進了大馬士革。
9  三天的工夫看不見,也不吃,也不喝。
10  在大馬士革有個門徒,名叫阿納尼雅,主在異像中向他說:「阿納尼雅!」他答說:「主,我在這裡。」
11  主向他說:「起來,往那條名叫『直街』的地方去,要在猶大家裡找一個名叫掃祿的塔爾索人;看,他正在祈禱。」 ──
12  掃祿此時在異像中看見一個名叫阿納尼雅的人進來給自己覆手,使他復明 ──
13  阿納尼雅卻答說:「關於這個人,我聽許多人說:他在耶路撒冷對你的聖徒作了許多壞事;
14  他在這裡也有從大司祭取得的權柄,要捆綁一切呼號你名字的人。
15  主卻向他說:「你去罷!因為這人是我所揀選的器皿,把我的名字帶到外邦人、國王和以色列子民前,
16  因為我要指示他,為我的名字該受多麼大的苦。」
17  阿納尼雅就去了,進了那一家,給他覆手說:「掃祿兄弟!在你來的路上,發顯給你的主耶穌打發我來,叫你看見,叫你充滿聖神。」
18  立刻有像鱗甲一樣的東西,從他的眼中掉了下來,他便看見了,遂起來領了洗。
19  進食以後,就有了力量。他同大馬士革的門徒住了幾天之後,
20  即刻在各會堂中宣講耶穌,說他是天主子。

釋義

掃祿悔改、而相信耶穌的事件大概發生在AD36(參閱:迦二1),《宗徒大事錄》一共敘述了這個事件三次(九1-19;二二4-21;二六 9-18)。這個事實清楚顯示,路加賦予這個事件極重要的意義。很明顯的,路加的目的並非只是提供一個客觀記錄性的報導;他敘述、同時也詮釋這個事件。

基督顯現給這位迫害基督信仰的人。環射到他身上的光、和從天上來的聲音,徹底改變了掃祿的生命方向,使他對後來基督信仰的發展產生決定性的影響。教會之所 以成為萬民的教會,主要就是因為大馬士革事件。路加三次敘述這個事件,而且一次比一次更強調保祿被派遣向外邦人宣講,在第三個敘述中最為清楚(二六 17-18)。


我的肉是真實的食物,我的血是真實的飲料

「我所要賜給的食糧,就是我的肉,是為世界的生命而賜給的。」因此,猶太人彼此爭論說:「這人怎能把他的肉,賜給我們吃呢?」耶穌向他們說:「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他的血,在你們內,便沒有生命。誰吃我的肉,並喝我的血,必得永生,在末日,我且要叫他復活,因為我的肉,是真實的食品;我的血,是真實的飲料。誰吃我的肉,並喝我的血,便住在我內,我也住在他內。就如那生活的父派遣了我,我因父而生活;照樣,那吃我的人,也要因我而生活。這是從天上降下來的食糧,不像祖先吃了「瑪納」仍然死了;誰吃這食糧,必要生活直到永遠。」這些話是耶穌在葛法翁會堂教訓人時說的。

釋義

這段經文是耶穌「生命之糧」言論的最高峰,耶穌不僅要求人相信祂,而且要求人相信祂就是真正的生命的食糧。祂甚至用更強烈的語調說:人必須「吃祂的肉、喝祂的血!」該如何理解這樣的言語呢?

當時耶穌的聽眾們都瞭解,耶穌的話遠遠超過純精神性、象徵性的表達,而是具體的談論「血」和「肉」。他們因此感到不安而開始騷動,有不少門徒也因此而離開耶穌。一直到「最後晚餐」之時,門徒們才真正開始瞭解「生命之糧」言論最深刻的、完整的含意,並且從耶穌回到天父那裡之後,直到祂在來之時,門徒們常常聚在一起舉行「主的晚餐」,慶祝、紀念耶穌基督死亡和復活的聖事。

反省

我對耶穌的「生命之糧」言論有什麼感受?是否曾經深入反省過呢?

我如何參加「感恩聖事」的慶典?有合宜的準備嗎?積極主動嗎?

祈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