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 第二十週 星期五

常年期 第二十週(彌撒講道:請點選1請點選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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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敖米同摩阿布女子盧德來到了白冷

讀經一:盧一1、3-6、14-16、22

1  當民長執政時代,國內發生了饑荒。有個人帶了他的妻子和兩個兒子,從猶大白冷到摩阿布鄉間去僑居。
2  這人名叫厄里默肋客,他的妻子名叫納敖米,他的兩個兒子:一個名叫瑪赫隆,一個名叫基肋雍,是猶大白冷厄弗辣大人。他們到了摩阿布鄉間,就住在那裡。
3
  後來納敖米的丈夫厄里默肋客死了,留下了她和她的兩個兒子。
4  他們都娶了摩阿布女子為妻:一個名叫敖爾帕,一個名叫盧德;他們在那裡大約住了十年。
5  瑪赫隆和基肋雍二人也相繼去世,只剩下了那婦人,沒有兒子,也沒有丈夫。
6  於是她便與她的兩個兒媳打算從摩阿布鄉間起程回家,因為她在摩阿布鄉間聽說天主垂顧了他的百姓,賜給了他們食糧。

14  … 敖爾帕吻了自己的婆婆,便回自己的家鄉去了;盧德對婆母仍依依不捨。
15  納敖米向她說:「看,你的嫂子已回她民族和她的神那裡去了,你也跟你的嫂子回去罷!」
16  盧德答說:「請你別逼我離開你,而不跟你去。你到那裡去,我也到那裡去;你住在那裡,我也住在那裡;你的民族,就是我的民族;你的天主,就是我的天主;
17  你死在那裡,我也死在那裡,埋在那裡;若不是死使我與你分離,願上主罰我,重重罰我!」

22  納敖米同她的兒媳摩阿布女子盧德回來了,是從摩阿布鄉間回來的。她們來到白冷,正是開始收大麥的時候。

New Icon釋義

《盧德傳》是舊約中一本篇幅很小的作品,大概成書於以色列列王時期。這部以詩歌體呈現的內容,應該來自於一個歷史事件。關於這部作品的寫作目的,學 者們提出許多不同的意見。如果將作品的開始和結尾放在一起觀看,大概最可靠的推論應該是:來自摩阿布的外邦女子盧德,在先生去世後,跟隨著婆婆遷往白冷; 在那裡成為猶大人波阿次的太太,生下敖貝得,也就是達味的祖父。

這部作品的一些因素使我們想起《創世紀》中若瑟的故事:天主引導一切,人的所有計畫和行動,都是服務天主的計畫。此外,也讓我們想起《約納先知書》:天主的神是自由的,不受人的限制;天主並不僅僅是以色列人的天主,而是全人類的天主。

《瑪竇福音》在耶穌的族譜中提到四位婦女。從猶太人眼光看來,她們每人都含有某種「不恰當」之處。其中排行第三的盧德,根據猶太法律,這個摩阿布女子根本不許可出現在達味的族譜中。但是,耶穌是「法律的創始者與完成者」。


那時候,法利塞人聽說耶穌使撒杜塞人閉口無言,就聚集在一起;他們中有一個法學士試探他,發問說:「師傅,法律中那條誡命是最大的?」耶穌對他說:「你應 全心,全靈,全意,愛上主你的天主。這是最大也是第一條誡命。第二條與此相似:你應當愛近人如你自己。全部法律和先知,都繫於這兩條誡命。」

釋義

法利塞人的問話只是要顯露自己的才學,顯示自己比撒杜塞人優秀;猶太人把梅瑟的法律詳加分析,分為六百三十一條,甚至還為各誡命分別輕、重、大、小等級,但是卻沒有這些分別的標準,他們常為此爭論不休。當他們見耶穌講解經義這麼好,就提出這個麻煩的問題,看耶穌如何主張。

第一條誡命「你們應當全心…」引自申六5,是以民應該每日兩次誦唸的經文,這是包含他們信仰和宗教生活的基礎;接著,耶穌附帶說了第二條誡命,也說明與第 一條相似,因為,由人如何愛人,會知道人如何愛主。第一條誡命的對象,是唯一的天主,第二條誡命的對象,是天下所有的人,愛天主要以整個心靈去愛,並超越 對自己的愛;愛世人要如同愛自己,凡人願意給自己所做的事,也應給人做。由於人是天主的肖像,所以,要用愛天主的愛去愛人,因此,這兩條誡命是相似的。

「全部法律和先知」指舊約中一切的教義與教規。舊約的中心思想就是要全心全意的愛天主,由此可見,耶穌來不是為廢除法律和先知,而是為成全,使人更明瞭法律與先知的真諦在於一個「愛」字;因此,舊約是過「愛的法律」的生活,新約是過「愛」的生活。

反省

「全心、全靈、全意的愛天主」這句話對我有何意義?

我愛天主創造的我嗎?「愛人如己」很困難嗎?為什麼?

祈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