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 第十週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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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使我們能夠做新約的僕役,這約並不是在於文字,而是在於神
讀經一:格後三4-11
4 【弟兄們】我們藉著基督在天主前纔敢這樣自信,
5 但這並不是說:我們憑自己能夠承擔什麼事,好似出於自己一般;而是說:我們所以夠資格,是出於天主,
6 並且是他使我們能夠做新約的僕役:這約並不是在於文字,而是在於神,因為文字叫人死,神卻叫人活。
7 如果那以文字刻在石頭上而屬死的職務,尚且有過光榮 ─ 甚至以色列子民為了梅瑟面貌上易於消逝的光榮,不能注視他的面貌 ─
8 那麼,屬神的職務,豈不更該有光榮嗎?
9 如果先前定罪的職務有過光榮,那麼,成義的職務更該多麼充滿光榮!
10 其實,那先前有過光榮的,因了這更超越的光榮,已算不得光榮了,
11 因為如果那易於消逝的曾一度有過光榮,那麼,這常存的更該多麼有光榮!
釋義
宗徒是新的救援秩序、新盟約的僕役。這個盟約的真實性就是聖神、正義和光榮。唯獨經由聖神才有真正的救援:神聖的、永遠的生命。將要來到的新世界已經隨著聖神在當下露出曙光;這個在基督內已經開始的「新」是決定性的,並且有遠長存。相對而言,舊約僅僅是「文字」而已:一個被寫下的報導,指出未來的真實,但卻沒有力量帶來這個真實。保祿在7-11節的內容中,把他所執行的、這樣的宗徒職務和梅瑟的職務相比較。二者之間的差別在於不同的「光榮」。雖然梅瑟和舊約也分享天主啟示性的光榮,在舊約和梅瑟的職務中,也可以看見天主的偉大與能力。但是這個光榮主要顯現在和天主相遇之後的「梅瑟面貌」上;但是,這個光榮是「易於消逝的」,和新約的光榮相比較,就「算不得光榮」了。不過,宗徒和信仰團體絕對沒有理由因此而驕傲,因為完全是由於天主,我們才能夠瞭解這個新的真實,並且為祂服務。而且,我們是「在瓦器中存有這寶貝」(格後四7):經過災難和死亡,耶穌生命的力量才在這個世界中彰顯出來。
福音:瑪五17-19 線上播放
那時,耶穌對門徒們說:「你們不要以為我來是廢除法律或先知;我來不是為廢除,而是為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即使天地過去了,一撇或一畫也決不會從法律上過去,必待一切完成。所以,誰若廢除這些誡命中最小的一條,也這樣教訓人,在天國裏,他將稱為最小的;但誰若實行,也這樣教訓人,這人在天國裏將稱為大的。」
釋義
「法律」和「先知」代表全部以色列祖傳的信仰遺產(基督徒的「舊約」),耶穌申明,祂不是來廢除舊約,而是來成全的。「一撇」是希伯來文最小的一個字母(相當拉丁的「i」字母),「一劃」是區別一個字母與另一個字母所有的鈎或撇等記號;耶穌藉這種說法強調,任何來自天主的法律都不會失效,若有人廢除它,也這樣告訴別人,這種人將成為最小的,意思就是毫無價值;相反的,遵守這些教訓的,也這樣訓勉人的,才真正成為天國子民。
在這個申明之後,福音經文列舉耶穌提出的六個例子,具體說明基督徒該如何超越經師與法利塞人所強調的法律與習俗,這也是以後幾天的福音經文(瑪五21-48)。
反省
我如何面對教會的教導?如何面對教會對於具體基督徒生活實踐所制訂的規條?
我在生活中只遵守法律的「規則」而已?還是明白為何要遵守法律?
祈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