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 第二十週 星期五

常年期 第二十週
星期一 讀經一 福音
星期二 讀經一 福音
星期三 讀經一 福音
星期四 讀經一 福音
星期五 讀經一 福音
星期六 讀經一 福音


納敖米同摩阿布女子盧德來到了白冷

讀經一:盧一1、3-6、14-16、22

當民長執政時,國內發生了饑荒。有一個人名叫厄里默肋客,帶著妻子納敖米和兩個兒子瑪赫隆和基肋雍,從猶大的白冷到摩阿布鄉間去居住。後來厄里默肋客死 了,留下妻子和兩個兒子。這兩個兒子都娶了摩阿布女子為妻:一個名叫敖爾帕,一個叫盧德。他們在那裡大約住了十年,瑪赫隆和基肋雍二人也相繼去世了,只剩下了那婦人,沒有兒子,也沒有丈夫。於是她便和兩個兒媳打算從摩阿布鄉間起程回家,因為她在摩阿布鄉間聽說天主垂顧了他的百姓,賜給了他們食糧。

她們於是放聲大哭。敖爾帕吻了婆婆,便回自己的家鄉去了;盧德對婆母仍依依不捨。敖納米向她說:「看,你的嫂子已回她民族和她的神那裡去了,你也跟你的嫂 子回去罷!」盧德答說:「請你別逼我離開你,而不跟你去。你到那裏去,我也到那裏去;你住在那裏,我也住在那裏;你的民族,就是我的民族;你的天主,就是 我的天主。」

納敖米同她的兒媳摩阿布女子盧德回來了,是從摩阿布鄉間回來的。她們來到白冷,正是開始收大麥的時候。

釋義(吳素賢)

盧德傳述說以民家族納敖米與其媳婦盧德的故事。因為饑荒,納敖米跟著丈夫厄里默肋客從猶大到摩阿布,居住在外邦人中,她的兩個兒子也娶當地摩阿布女子為妻。不幸地十年間家中三個男人相繼去世,納敖米和媳婦的生活落入悲苦中。

明智的納敖米願意讓二個兒媳自由地離去,敖爾帕決定回家,盧德卻執意與婆婆同住,強烈地認同夫家以色列民族和唯一神的信仰。她們終於回到猶大白冷老家,那時期正在收割大麥。外邦女子盧德對唯一神和人的忠信,與以民對上主的不信,形成對比。


那時候,法利塞人聽說耶穌使撒杜塞人閉口無言,就聚集在一起;他們中有一個法學士試探他,發問說:「師傅,法律中那條誡命是最大的?」耶穌對他說:「你應 全心,全靈,全意,愛上主你的天主。這是最大也是第一條誡命。第二條與此相似:你應當愛近人如你自己。全部法律和先知,都繫於這兩條誡命。」

釋義

法利塞人的問話只是要顯露自己的才學,顯示自己比撒杜塞人優秀;猶太人把梅瑟的法律詳加分析,分為六百三十一條,甚至還為各誡命分別輕、重、大、小等級,但是卻沒有這些分別的標準,他們常為此爭論不休。當他們見耶穌講解經義這麼好,就提出這個麻煩的問題,看耶穌如何主張。

第一條誡命「你們應當全心…」引自申六5,是以民應該每日兩次誦唸的經文,這是包含他們信仰和宗教生活的基礎;接著,耶穌附帶說了第二條誡命,也說明與第 一條相似,因為,由人如何愛人,會知道人如何愛主。第一條誡命的對象,是唯一的天主,第二條誡命的對象,是天下所有的人,愛天主要以整個心靈去愛,並超越 對自己的愛;愛世人要如同愛自己,凡人願意給自己所做的事,也應給人做。由於人是天主的肖像,所以,要用愛天主的愛去愛人,因此,這兩條誡命是相似的。

「全部法律和先知」指舊約中一切的教義與教規。舊約的中心思想就是要全心全意的愛天主,由此可見,耶穌來不是為廢除法律和先知,而是為成全,使人更明瞭法律與先知的真諦在於一個「愛」字;因此,舊約是過「愛的法律」的生活,新約是過「愛」的生活。

反省

「全心、全靈、全意的愛天主」這句話對我有何意義?

我愛天主創造的我嗎?「愛人如己」很困難嗎?為什麼?

祈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