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 第二十一週 星期二

常年期 第二十一週(彌撒講道:請點選1請點選2

星期一 讀經一 福音
星期二 讀經一 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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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 8月29日 聖若翰蒙難 讀經一 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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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 讀經一 福音


我們不但願意把天主福音給你們,連自己的性命也願意給你們

讀經一:得前二1-8

1  弟兄們,你們自己也知道,我們來到你們那裡,並非沒有效果。
2  你們也知道我們來到之前,曾在斐理伯吃了苦,受了凌辱;可是依靠著我們的天主,我們還有勇氣,在艱鉅的格鬥中,給你們宣講了天主的福音。
3
  我們的講勸並不是出於幻想,也不是出於不誠,也不是在於欺詐;
4  反之,我們是被天主考驗合格而受委託傳福音的人;我們宣講,並不是為取悅於人,而是為取悅那考驗我們心靈的天主。
5  我們從來沒有用過諂媚之辭,就如你們所知道的,也沒有託故貪婪,天主可以作證;
6  也沒有向任何人尋求過光榮:沒有向你們,也沒有向別人。
7  我們當基督的宗徒,雖有權利叫人敬重我們,但我們在你們中卻成了慈祥的,像撫育自己孩子的母親。
8  我們如此眷愛你們,不但願意將天主的福音交給你們,而且也願意將我們的性命交給你們,因為你們是我們所疼愛的。

釋義

保祿以「德能和聖神,以及堅固的信心」(得前 5)在得撒洛尼宣講了福音,身上還帶著在「斐理伯」挨打所留下的鞭痕(參閱:宗十六20-24)。宣講福音,是天主的德能在工作,祂才是真正的宣講者,也是祂賞給人聆聽的耳。但是,天主在世界上藉著人宣講,藉著那些獻出自己供天主差遣的人。保祿有如舊約中的耶肋米亞先知,知道自己是通過考驗而被天主召選,成為宣講祂福音的人。天主把福音託付給他,福音就是祂自己的話,是救援的恩寵,最終根本就是天主自己。保祿從這個召叫得到雙重的要求:對天主負責;疼愛一切人,向他們宣講福音。


福音:瑪二三23-26 線上播放

23  「禍哉,你們經師和法利塞假善人!因為你們捐獻十分之一的薄荷、茴香和蒔蘿,卻放過了法律上最重要的公義、仁愛與信義;
      這些固然該作,那些也不可放過。
24  瞎眼的嚮導!你們濾出蚊蚋,卻吞下了駱駝。
25  禍哉,你們經師和法利塞假善人!因為你們洗擦杯盤的外面,裡面卻滿是劫奪與貪慾。
26  瞎眼的法利塞人!你先應清潔杯的裡面,好叫它外面也成為清潔的。」

釋義

耶穌所說的第四和第五個「禍哉 …」控訴猶太領袖們:他們重視法律的一撇一劃,卻不願意理解天主真正的要求。他們強調精準實踐法律的每一細節,以此為「美德」,事實上卻違反「愛天主愛人」的法律根本精神。他們把正義、憐憫、忠實踐踏至地,完全誤解法律的意義,更扭曲了天主的圖像。耶穌這裡所說的,和歷代先知所講的完全相同。

25-26節和23-24節的內容基本上是相同的。面對法律重要的是內在的心,而非外在的表現。若人心潔淨,外在的行動自然也會是潔淨的。然而只有聆聽天主的話和旨意,人心才能夠真正成為潔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