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顯節前1月3日

聖誕期(彌撒講道:請點選1請點選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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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生活在主內的,就不犯罪

讀經一:若壹二29, 三1-6

29  你們既然知道他是正義的,就該知道凡履行正義的,都是由他而生的。

1  請看父賜給我們何等的愛情,使我們得稱為天主的子女,而且我們也真是如此。世界所以不認識我們,是因為不認識父。
2  可愛的諸位,現在我們是天主的子女,但我們將來如何,還沒有顯明;可是我們知道:一顯明了,我們必要相似他,因為我們要看見他實在怎樣。
3  所以,凡對他懷著這希望的,必聖潔自己,就如那一位是聖潔的一樣。
4  凡是犯罪的,也就是作違法的事,因為罪過就是違法。
5  你們也知道,那一位曾顯示出來,是為除免罪過,在他身上並沒有罪過。
6  凡存在他內的,就不犯罪過;凡犯罪過的,是沒有看見過他,也沒有認識過他。

釋義

凡是不認識耶穌基督的人,不會明白,所謂「我們是天主的子女」是什麼意思。誰若「履行正義」,就是「由他(天主)而生的」,這人就和那位「正義的」 ─ 基督 ─ 相似。天主的愛使我們成為祂的子女,也就是保祿所說的,成為「新的受造物」(格後五17)。

我們現在已經是「天主的子女」了,但是,眼前這只是一個開始:當我們「看見他(天主)實在怎樣」的時候,我們的天主子女的身份、我們和基督的相似性將要達到圓滿。天主子女的神聖性是個不斷成長的過程,成為越來越神聖。

與基督共融的身份和罪惡是不能共存的、彼此相互排除的。誰若犯罪,就是「違法」,就是假基督的行動與工程。沒有任何罪過是無傷大雅的。


請看!天主的羔羊

福音:若一29-34   線上播放

29  第二天,若翰見耶穌向他走來,便說:「看,天主的羔羊,除免世罪者!
30  這位就是我論他曾說過:有一個人在我以後來,成了在我以前的,因他原先我而有。
31  連我也不曾認識他,但為使他顯示於以色列,為此,我來以水施洗。」
32  若翰又作證說:「我看見聖神彷彿鴿子從天降下,停在他身上。
33  我也不曾認識他,但那派遣我來以水施洗的,給我說:你看見聖神降下,停在誰身上,誰就是那要以聖神施洗的人。
34  我看見了,我便作證:他就是天主子。」

New Icon釋義

這段福音經文連續出現三個關於耶穌基督的重要肯定:
1.)耶穌是除免世罪的天主羔羊;
2.)聖神從天降下,並停在他身上;
3.)他是天主所特別揀選的(天主子)。
對《若望福音》的默西亞觀而言,這三個肯定彼此相關、密不可分,都指出《依撒意亞先知書》所提到的「上主受苦的僕人」。《依撒意亞先知書》第五十三章提到這個上主受苦的僕人為別人的罪而受苦,有如被牽去待宰的羔羊,面對自己的苦難而默不作聲。天主稱他為自己所揀選的,並賞賜自己的聖神停在他身上(依四二1)。一個出自內在的聲音告訴若翰洗者:這個人就是!只有當我們某種方式遇到這樣的情況時,我們才能想像這種認識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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