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顯節前1月5日

聖誕期(彌撒講道:請點選1請點選2

星期一 主顯節前 1月2日 讀經一 福音
星期二 1月3日 耶穌聖名 讀經一 福音
星期三 主顯節前 1月4日 讀經一 福音
星期四 主顯節前 1月5日 讀經一 福音
星期五 主顯節前 1月6日 讀經一 福音
星期六 主顯節前 1月7日 讀經一 福音


我們已出死入生,因為我們愛弟兄們

讀經一:若壹三11-21

弟兄們:你們從起初所聽的訓令就是:我們應彼此相愛;不可像那屬於惡者和殺害自己兄弟的加音。加音究竟為什麼殺了他?因為他自己的行為是邪惡的,而他兄弟的行為是正義的。弟兄們,如果世界惱恨你們,不必驚奇。我們知道,我們已出死入生了,因為我們愛弟兄們;那不愛的,就存在死亡內。凡惱恨自己弟兄的,便是殺人的;你們也知道:凡殺人的,便沒有永遠的生命存在他內。我們所以認識了愛,因為那一位為我們捨棄了自己的生命,我們也應當為弟兄們捨棄生命。誰若有今世的財物,看見自己的弟兄有急難,卻對他關閉自己憐憫的心腸,天主的愛怎能存在他內?

孩子們,我們愛,不可只用言語,也不可只用口舌,而要用行動和事實。在這一點上我們可以認出,我們是出於真理的,並且在他面前可以安心;縱然我們的心責備我們,我們還可以安心,因為天主比我們的心大,他原知道一切。可愛的諸位,假使我們的心不責備我們,在天主前便可放心大膽。

釋義(吳素賢)

今天的主題提出起初的「彼此相愛」訓令。你們開始過基督徒新生活之際,所聽到的訓令就是「彼此相愛」。在舊約救恩史上最初的殺人故事中,加音作惡殺了自己的弟兄亞伯爾,顯示出他的邪惡行為,相對而言,亞伯爾就顯得正義。

基督徒在世界中活出愛來,必然會引起世界的惱恨,因為這份愛激怒了不願意愛的人。為了愛我們的弟兄(姐妹),我們的舊我必須死亡,好讓基督在我內生活(迦二20);換言之,那不願意愛的人,他的生命仍處於舊我的死亡中;耶穌基督曾說過惱恨自己的弟兄,就是殺人(瑪五21-22),沒有永生。耶穌基督為了救贖我們而捨棄自己的生命,是我們最好的模範。誰若有資源,眼見弟兄(姐妹)急難,卻沒有對他伸出實際的救援,就是與基督的愛相違,在他內沒有天主的愛。

孩子們,愛要以行動實行出來,如果這樣做,可認出我們屬於耶穌基督,並且在祂面前可以平安;雖然我們的行動不足,致使良心自責,我們仍可安心,因為天主全然明瞭。若我們的良心不自責,便能在天主面前坦然無懼。


福音:若一43-51 線上播放

那時候,耶穌願意往加里肋亞去,遇到了斐理伯,耶穌便向他說:「你跟隨我罷!」斐理伯是貝特賽達人,與安德肋和伯多祿同鄉。斐理伯遇到納塔乃耳,就向他說:「梅瑟在法律上所記載,和先知們所預報的,我們找著了,就是若瑟的兒子,出身於納匝肋的耶穌。」納塔乃耳便向他說:「從納匝肋還能出什麼好事嗎?」 斐理伯向他說:「你來看一看吧!」耶穌看見納塔乃耳向自己走過來,就指著他說:「看,這確是一個以色列人,在他內毫無詭詐。」納塔乃耳給他說:「你從哪裡認識我呢?」耶穌回答說:「斐理伯叫你以前,當你還在無花果樹下時,我就看見你了。」納塔乃耳回答說:「辣彼!你是天主子,你是以色列的君王。」耶穌遂說道:「因為我向你說:我看見了你在無花果樹下,你就信了嗎?你要看見比這更大的事!」又向他說:「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你們要看見天開,天主的天使在人子身上,上去下來。」

釋義

斐理伯和納塔乃耳二人與耶穌相遇後,便承認耶穌是梅瑟和先知們所說的那位,是天主子,和以色列的君王。由昨天和今天的經文可看見,耶穌的首批門徒對於祂的認識是逐步進入高峰:從「辣彼」到「默西亞」,上升到「天主子」,以至於「以色列的君王」!福音作者顯然要透過這樣的安排,使讀者由「召叫門徒」的報導中,認識有關基督的全盤真理。

斐理伯面對耶穌的召叫,立刻答覆而跟隨了耶穌,接著又主動將信仰的喜悅傳給好友納塔乃耳。斐理伯實在是「跟隨」與「福傳」的最佳榜樣。

納塔乃耳將要看到的大事,已經顯明在耶穌給他的名字「一個真以色列人」中,「以色列」含有「看見天主的人」的意思。51節是引述創世紀中雅各伯神視中的天梯(參閱:創二八10-17),耶穌的意思是說,真正的以色列人要看見天主在祂身上的親臨與顯現。而門徒們是真正的以色列人,他們見證了降生成人的聖言所彰顯天父的榮耀。

反省

每日的生活中,我是一個「看見」天主的人嗎?看見後又怎樣回應呢?

我是否努力為耶穌、為福音作證?他人能在我身上「看見」天主嗎?

祈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