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顯節後 星期六

主顯節後(彌撒講道:請點選1請點選2

1月5日 主顯節後星期一 讀經一 福音
1月6日 主顯節後星期二 讀經一 福音
1月7日 主顯節後星期三 讀經一 福音
1月8日 主顯節後星期四 讀經一 福音
1月9日 主顯節後星期五 讀經一 福音
1月10日 主顯節後星期六 讀經一 福音


我們無論向祂求什麼,祂必俯聽我們

讀經一:若壹五14-21

親愛的諸位:我們對天主所懷的依恃之心就是:如果我們按他的旨意求什麼,他必俯聽我們。我們既然知道:我們不拘向他祈求什麼,他會俯聽我們,我們也知道向他所祈求的,必要得到。誰若看見自己的弟兄犯了不至於死的罪,就應當祈求,天主必賞賜他生命:這是為那些犯不至於死的罪人而說的;然而有的罪卻是至於死的罪,為這樣的罪,我不說要人祈求。任何的不義都是罪過,但也有不至於死的罪過。我們知道:凡由天主生的,就不犯罪過;而且由天主生的那一位必保全他,那惡者不能侵犯他。我們知道我們屬於天主,而全世界卻屈服於惡者。我們也知道天主子來了,賜給了我們理智,叫我們認識那真實者;我們確實是在那真實者內,即在他的子耶穌基督內,他即是真實的天主和永遠的生命。孩子們,你們要謹慎,遠避偶像!

釋義

在若望壹書書信的結尾作者首先提到「信德的祈禱」。對於主的依靠之心就是:按照天主的旨意祈求,必然蒙主俯聽(14)。我們也知道有信心的祈求,必定會得到(15)。

接著談到「代禱的職責」。若看見弟兄因軟弱而犯罪,自然要為他代禱,天主會賜給他新生命。若看見他固執於惡,不願懺悔,離棄天主,並不禁止但不鼓勵為他代禱。違反正義的行為都是罪行,但犯罪的程度也有大小,有不致於死的罪(16-17)。

凡從天主重生的基督信徒,就不再生活於罪惡的權勢之下;主耶穌基督會保護他們不受罪惡權力侵犯。基督徒歸屬於天主,全世界卻屈服於罪惡權下。天主子耶穌基督來,成為中介者,叫人能認識天主父;我們確實是在天主父內,也就是在天主子耶穌基督內,天主是真實的天主和永遠的生命。作者最後再次提醒讀者:要小心謹慎保守自己,躲避四周的邪神世界(18-21)。


新郎的朋友一聽見新郎的聲音,就非常喜樂

福音:若三22-30

此後,耶穌和門徒來到猶太地,同他們一起住在那裏施洗。那時若翰也在臨近撒林的艾農施洗,因為那裡水多,人們常來受洗。

那時,若翰尚未被投在監獄裏。若翰的門徒和一個猶太人,關於取潔禮發生了爭辯。他們便來到若翰前對他說:「辣彼!曾同你一起在約旦河對岸,你給他作證的那位,看,他也施洗;並且眾人都到他那裏去了。」若翰回答說:「人不能領受什麼,除非有天上的賞賜。你們自己可以給我作證,我曾說過:我不是默西亞,我只是被派遣作衪前驅的。有新娘的是新郎;新郎的朋友,侍立靜聽,一聽得新郎的聲音,就非常喜樂:我的喜樂已滿足了。他應該興盛,我卻應該衰微。」

釋義

在追求「自我實現」的今日,若翰所說的:「他應該興盛,我卻應該衰微。」(若三20)特別耐人尋味。

所謂「人比人氣死人」!若翰的門徒眼紅眾人都到耶穌那兒受洗,便向若翰抱怨。若翰門徒的態度(若三25-26)也反應出現代人的生活,不論教會內或教會外對於職務的競爭比較心態,可謂相當的普遍。若有「後來者」竄起,前輩常會企圖壓制,並且強調自己才是原始功臣。

若翰面對門徒的抱怨,呈顯了不喧賓奪主的氣度。他以三點回答:一、採用格言:「人不能領受什麼,除非有天上的賞賜。」(三27)二、轉向門徒:「你們自己可以給我作證」(三28;參閱:若一20、30、36);三、應用比喻:用了舊約中以色列子民是天主淨配的著名象徵(三29;參閱:依六一10;耶二2;歐二16-25)。耶穌是前來迎娶新娘的新郎,若翰宛如新郎的朋友,一聽到新郎前來迎娶以民,就歡欣踴躍。若翰的角色是給耶穌作證,「使他(耶穌)顯示於以色列」(一31),他為耶穌的成功而喜樂,因為他能功成隱退了;因此,若翰肯定地答覆門徒的抱怨:「他應該興盛,我卻應該衰微。」(30)

反省

若翰是基督徒的典範,因為他能夠為了福音的緣故捨棄他自己的成就感。我在從事福傳工作時,真正看重的是福音的傳播?抑或個人的成就呢?

我如何面對其他信仰團體比較興旺、富有活力的事實?

祈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