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十二日或主顯節後星期六

一月十二日或主顯節後星期六

我們無論向祂求什麼,祂必俯聽我們

讀經一:若壹五14-21

親愛的諸位:

14  我們對天主所懷的依恃之心就是:如果我們按他的旨意求什麼,他必俯聽我們。
15  我們既然知道:我們不拘向他祈求什麼,他會俯聽我們,我們也知道向他所祈求的,必要得到。
16  誰若看見自己的弟兄犯了不至於死的罪,就應當祈求,天主必賞賜他生命:這是為那些犯不至於死的罪人而說的;然而有的罪卻是至於死的罪,為這樣的罪,我不說要人祈求。
17  任何的不義都是罪過,但也有不至於死的罪過。
18  我們知道:凡由天主生的,就不犯罪過;而且由天主生的那一位必保全他,那惡者不能侵犯他。
19  我們知道我們屬於天主,而全世界卻屈服於惡者。
20  我們也知道天主子來了,賜給了我們理智,叫我們認識那真實者;我們確實是在那真實者內,即在他的子耶穌基督內,他即是真實的天主和永遠的生命。
21  孩子們,你們要謹慎,遠避偶像!

釋義

今天的讀經是《若望壹書》的結尾,作者再次將整封書信中的關鍵思想一一提出,並部份將以補充。

誰若相信耶穌是天主子,就和天主共融,也絕對地信賴天主。信仰以及共融的反面就是罪。罪有很多種,這許許多多個別的罪,都可以得到寬恕,而且信仰團體必須為罪人祈禱。但是,也有一個獨特的罪,是所謂的「至於死的罪」。《若望壹書》並沒有明白說明,這樣的罪到底是什麼意思。綜合新約整體概念,也許是指「相反聖神的罪」(谷三29),或者背叛信仰的罪(希六4-6)。但是,若我們只留在《若望壹書》的脈絡中,這個獨特的罪應該是指那些使信仰團體的信仰遭受損害的人,也就是「假基督」們(若壹二18-19)。

最後,18-20節連續三次提到「我們知道」,藉這種方式作者在書信的最末再次強調基督徒相信的根本真理,並強調必須根據這樣的真理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