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 聖保祿宗徒歸化

常年期 第二週(彌撒講道:請點選1請點選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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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祿在耶路撒冷的辯護

讀經一:宗二二3-16

那時候,保祿向群眾說:
3  「我原是猶太人,生於基里基雅的塔爾索,卻在這城裡長大,在加瑪里耳足前,對祖傳的法律,曾受過精確的教育;對天主我也是熱忱的,就如你們大家今天一樣。
4  我曾迫害過這道,直到死地;不論男女,逮捕綑綁送入獄中;
5  就是大司祭和整個長老團,都可給我作證;我從他們那裡領了給弟兄們的文書,往大馬士革去,有意把那裡的這樣的人加以逮捕,帶到耶路撒冷來處罰。
6  當我前行臨近大馬士革時,約在中午,忽然天上有一道大光,環射到我身上,
7  我便跌在地上,聽見有聲音向我說:掃祿,掃祿!你為甚麼迫害我?
8  我回答說:主,你是誰?他向我說:我就是你所迫害的那個納匝肋人耶穌。
9  同我在一起的人,只看見那光,卻聽不見那對我說話的聲音。
10  我說:主,我當作甚麼?主向我說:你起來,往大馬士革去,在那裡有人要告訴你,給你派定當作的一切事。
11  由於那光的炫耀,我看不見了,就由我的同伴用手領著,進了大馬士革。
12  有個人名叫阿納尼雅,是虔誠守法的人,所有住在那裡的猶太人都稱譽他。
13  他來見我,站在旁邊向我說:掃祿兄弟,你看見罷!我當時向他一望,就看見了他。
14  他說:我們祖先的天主,預簡了你,叫你認識他的意願,看見那位義者,並由他口中聽到聲音,
15  因為你要向眾人,對你所見所聞的事,為他作證人。
16  現在你還遲延甚麼?起來領洗,呼求他的名,洗除你的罪惡罷!」

New Icon釋義

保祿悔改皈依耶穌的事件大概發生在AD36年左右。在《宗徒大事錄》中,路加關於這個事件一共報導了三次(九1-19;二二4-21;二六9-18),單從這個事實就可看出,在路加的心目中這個事件的重要性。第一個報導(九1-19)是路加以自己的語言敘述保祿的皈化;在第二和第三個報導中,則是保祿兩次面對不同的聽眾,用自己的語言講述的故事;然而這兩段報導仍是出自路加的手筆。很明顯地,路加並不是提供一個記錄性的報導,他在敘述故事的同時也詮釋事件的意義。

三段經文都提到一個掃祿得到的異象。來自天上的強烈光芒和聲音徹底改變了「掃祿 ─ 保祿」的生命方向,對基督信仰的發展也產生了決定性的影響。教會之所以成為「萬民的教會」,主要歸功於保祿成為使徒的召叫。

三篇報導都講述保祿被派遣向外邦人傳揚福音(九15;二二15;二六16-17),在第三個報導中尤其清楚,這段報導幾乎就是計畫性地說明外邦人福傳的意義與目標。而第二個報導(宗二二)則強烈地強調保祿原本和嚴格猶太信仰間的關聯(二二3:「加瑪里耳」的學生;二二12:「阿納尼雅」原是個虔誠守法的猶太人)。


福音:谷十六15-18

那時候,耶穌顯現給十一位門徒,對他們說:「你們往普天下去,向一切受造物宣傳福音,信而受洗的必要得救;但不信的必被判罪。信的人必有這些奇蹟隨著他們:因我的名驅逐魔鬼說新語言,手拿毒蛇,甚或喝了什麼致死的毒物,也決不受害;按手在病人身上,可使人痊癒。」

釋義

馬爾谷福音原本結束於第十六章第8節,後人因受其他福音敘述的影響,加上第9節以後的內容,補充一些有關耶穌復活後顯現的報導。今天的福音選自谷十六15-18就是屬於這段補充的內容。

經文前半段(15-16)說明敘述復活的耶穌在加里肋亞的一座山上顯現給宗徒,並派遣他們往普世傳播福音,為祂的復活作證。「一切受造物」意思是指全人類。教會至今仍然承繼這份使命。耶穌的復活使教會明認祂擁有掌管全人類生命的權柄,成為普世的救主。所有的人面對信仰必做出抉擇,接受祂或不接受。然而得救的條件有二個:一是相信,一是領受洗禮。得救在於進入天主的國,永遠分享天主的恩寵。

後半段福音(17-18)提到信仰基督的人有五種奇蹟伴隨著他們:因主耶穌之名驅魔、說新語言、手拿毒蛇不受害、喝下有毒之物不受損、為病人覆手,可使病人痊癒;信者在自己身上可體會到天主全能的運行,這是天國已經建立的記號。

教會今天選用這段經文慶祝「保祿皈化」,因為保祿實在是這段經文最佳的詮釋。他相信復活並顯現給他的基督,一生致力於為耶穌作證,生命中遭受苦難無數,但也經歷了福音中預許的奇蹟。

反省

我雖多年領洗,是否曾積極為耶穌作證?是否在信靠天主上繼續成長?

在我的生活及周遭能否找到天主臨在的記號?是什麼?

祈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