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 第八週 星期二

單數年 常年期 第八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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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守誡命,就是奉獻和平祭
讀經一:德三五1-15

遵守法律,便等於獻的祭獻多;堅守誡命,遠離一切邪惡,便是奉獻和平祭。遠離邪惡,就是舉行贖罪祭,和為所犯的罪求赦的祈禱。感恩等於奉獻上等麵粉,施捨 等於讚美祭。遠離邪惡,就是悅樂上主;逃避不義,便是贖罪祭。不要空手到上主面前去;因為這一切,為了天主的誡命,都應當執行。義人的獻儀,使祭壇豐盈; 它的馨香上升到至高者面前。義人的祭品,必蒙悅納;上主常記得它,決不會忘記。你光榮上主要爽快,不要吝惜你手中所獻的初熟之果。在一切祭獻上,要喜形於 色;奉獻什一之物時,也要高興。按照至高者所賜給你的,奉獻給他;依照你手中所得的,慷慨奉獻給他;因為報答世人的上主,必要七倍地報答你。你不要行賄 賂,因為他決不會接受的;你不要依靠不義的祭品,因為上主是審判者,決不看情面。

釋義(吳素賢)

作者將內心的正義、聖德與祭獻相提並論,內外一致,才能滿全梅瑟的法律。因此人所獻的和平祭、贖罪祭、感恩祭、讚美祭、什一奉獻,必須配合正直的行為得以取悅於上主。

一切的受造物原來自於上主,人取之、享用應該飲水思源。人應表達感恩之情,將所得的慷慨地奉獻給上主。「七」是圓滿之意,上主一旦悅納人的奉獻,必要豐盛地報答他。天主按其心意賜下恩寵,不隨人心左右。但要注意不要獻上殘缺的祭品欺騙上主。

福音:谷十28-31  線上播放

伯多祿開口對他說:「看,我們捨棄了一切,而跟隨了你。」耶穌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了我,為了福音,而捨棄了房屋、或兄弟、或姊妹、或母親、或父親、或兒女、或田地,沒有不在今時就得百倍的房屋、兄弟、姊妹、母親、兒女、田地 ── 連迫害也在內,並在來世獲得永生的。但有許多在先的,要成為在後的;在後的,要成為在先的。」

釋義

今天的福音延續昨天福音(谷十17-27),繼續講述有關放棄一切,跟隨耶穌的主題。伯多祿認為自己與門徒們都做到了,耶穌進一步提醒,為了福音捨棄所有,將會得到百倍的賞報,也包括「迫害」,因為「迫害」也是耶穌留給追隨者的「福分」與「產業」(瑪五10-12),當然也將得到永生。最後耶穌更提醒門徒,不要認為已被召選,就必先蒙賞報,天主的恩寵,是人所料想不到的。

反省

耶穌說跟隨祂的人必有「迫害」相隨,我有類似的經驗嗎?我如何面對「迫害」?

我是否不斷地努力使自己基督徒的生活更進步,更走向天主嗎?

祈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