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 第二十六週 星期三

雙數年 常年期 第二十六週
星期一   10月1日 聖德蘭貞女聖師慶日  讀經一 福音
星期二   10月2日 護守天使紀念  讀經一 福音
星期三   讀經一 福音
星期四   10月4日 聖方濟紀念  讀經一
星期五   讀經一 福音
星期六   讀經一 福音


但人怎能同天主講理?

讀經一:約九1-12、14-16

約伯答覆他的朋友們說:「我確實知道事情是這樣,但人怎能同天主講理?人若願意同天主辯論,千個問題中,誰也回答不出一個。雖心中明智,力量強大,但誰能 對抗天主,而保平安?他可移山,山卻不知;他一發怒,山即翻轉;他振搖大地,使之脫離原處,地柱隨之搖撼震動;他一下令,太陽即不昇起,星辰即封閉不動; 惟有他展開天空,步行海波之上;他創造了北斗和參宿,昂星及南極星辰;他所作的大事,不可勝數。他由我身旁經過,我卻沒有看見;他走過去,我仍沒有發覺。 他若搶奪,誰能阻擋﹖誰能問他說:「你作什麼?」如此我怎敢回答,我怎敢措辭與他抗辯?縱然有理,也不敢回答,唯有哀求我的判官開恩。我向他呼求,縱然他 答應我,我仍不相信他會聽我的呼聲。」

釋義

本篇讀經是約伯針對三個朋友中彼耳達得言論的回應。「天主有罪必罰」、以及「先人的經驗智慧」為彼耳達得的陳述重點,他勸勉約伯甘心接受天主的安排,回心轉意歸向天主,在短暫的痛苦之後,仍會有希望重拾美滿的生活(約八),因此引發約伯的不滿,而有了這番抗辯。
 

約伯承認人在天主面前辯論時,實在不能夠自以為是。他把與天主間的辯論看成一種「勢力」上的問題,人豈是祂的對手?他固然知道天主是公義的,但仍不能同意 彼耳達得的觀點:痛苦是罪惡的後果。他表達了自己的心境,自覺有理和無辜,只求天主憐憫;而另一方面,他不想再抗辯,因為他對自己的生命充滿厭惡。 

由於約伯對苦難有著切膚之痛,因此他得出一個結論:其實在天主的心目中,人根本無善惡之別,因為到最後義人惡人都要歸於烏有(九22),此觀點成為這一回辯論中的高峰。

十字架的道路

福音:路九57-62    線上播放

耶穌和門徒正走的時侯,在路上有一個人對耶穌說:「你不論往那裏去,我要跟隨你。」耶穌給他說:「狐狸有穴,天上的飛鳥有巢;但是人子卻沒有枕頭的地 方。」又對另一人說:「你跟隨我吧!」那人卻說:「主,請許我先去埋葬我的父親。」耶穌給他說:「任憑死人去埋葬自己的死人吧!至於你,你要去宣揚天主的 國。」又有一個人說:「主,我要跟隨你,但是請許我先告別我的家人。」耶穌對他說:「手扶著犁而往後看的,不適於天主的國。」

釋義

今日福音承接昨日福音,耶穌的回答,必須放在祂決心邁向耶路撒冷之途的脈絡下來理解:耶穌既是決心朝向耶路撒冷走去(51),那麼耶路撒冷的十字架就是祂 的目標,作為一個跟從者,理應認同祂的遠象;而十字架的道路所彰顯的,是天主不分種族階級的愛,這愛不會因任何人的拒絕而有所改變(51-56)。

另一方面,走在十字架道路的人,必須明白真正的安全感和人生價值,不在耶穌基督以外。在一般人的眼中,相較於穩妥的權勢和地位,耶穌的道路(連枕頭的地方 都沒有),顯然是十分失敗的;因此,走向十字架道路的人,要清楚生命的次序。然而,作為耶穌基督的跟隨者,並不是在好和壞之作選擇,而是要在好和最好之間 抉擇。按人倫來說,埋葬長輩是理所當然的責任和義務;但是耶穌的召叫卻超越文化習俗和社會的期望,因此,跟隨耶穌的門徒必須專心致力地跟從,擺脫遲延的藉 口。

反省

我扣緊了人生的目標嗎?我的安全感和人生價值是建立在耶穌基督身上嗎?

阻礙我走向十字架的道路是什麼?

祈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