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 第三週 星期六

常年期 第三週(彌撒講道:請點選1請點選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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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堂指摘達味

讀經一:撒下十二1-7、10-17

1 於是上主打發納堂先知去見達味;他一來到他跟前,就對他說:「在一座城裡有兩個人,一富一貧:
2 富的有很多牛羊;
3 貧的,除了一隻小母羊外,什麼也沒有。這隻小母羊是他買來餵養的,在他和他兒女身邊長大,吃他自己的食物,喝他自己杯中的飲料,睡在他的懷裡,待牠如同自己的女兒一樣。
4 有一個客人,來到富人那裡,他捨不得拿自己的牛羊,款待那來到他這裡的旅客,卻取了那貧窮人的母羊,來款待那到他這裡來的人。」
5 達味對這人大發忿怒,向納堂說:「上主永在!作這事的人該死!
6 並且,因為他這樣行事,捨不得自己的牛羊,他應七倍償還。」
7 納堂對達味說:「這人就是你!以色列的天主上主這樣說:是我給你傅油,立你作以色列的君王,是我由撒烏耳手中將你救出,

10 從此,刀劍永不離開你家!因為你輕視了我,佔取了赫特人烏黎雅的妻子,據為己有。
11 上主這樣說:看,我要由你自己的家裡激起災禍反對你,我要當你的眼前拿你的妻妾給與你的近人,他要在光天化日之下與你的妻妾同寢。
12 你在暗中行的事,我卻要叫這事在眾以色列前和太陽下進行。」
13 達味對納堂說:「我得罪了上主!」納堂對達味說:「上主已赦免了你的罪惡,你不致於死;
14 但因你在這事上蔑視了上主,給你生的那個孩子,必要死去。」
15 以後,納堂就回家去了。上主打擊了烏黎雅妻子給達味所生的孩子,使他患病甚重。
16 達味就為孩子懇求天主,並且禁食,進入房內,穿著苦衣躺在地上過夜。
17 皇室的長老到他跟前,要將他從地上扶起來,他卻不願意,也不與他們一起吃飯。

釋義

納堂先知藉著一個比喻讓達味王明白,他的行為是何等的罪惡。達味自己宣判:「作這事的人該死!」(5)也就是在不知情中宣判了自己死刑。納堂回應:「這人就是你!」(7)此時達味的眼才被打開了,他承認自己犯了罪。因為他痛悔了,所以得到天主寬恕:「你不致於死!」(13)這樣的寬恕是否太便宜?除非真正知道在這個時刻達味和天主之間到底發生什麼事,沒有人能夠評斷。

整個事件遠比我們眼前所讀到的報導更為深刻。故事的作者以當時代的罪惡和寬恕的觀念講述故事,其實他將達味後來生命中所經歷到的一切不幸,都解釋為天主的懲罰。在這個敘述中,作者評斷達味的罪為「輕視天主」(10);對上主的敵人而言,這成為他們嘲笑天主的一個理由。

詳細閱讀這段敘述應該發現,這故事其實包含了關於罪惡、審判和寬恕的整個神學。


這人到底是誰,連風和海也都聽從祂?

福音:谷四35-41   線上播放

35 在當天晚上,耶穌對門徒說:「我們渡海到對岸去罷!」
36 他們遂離開群眾,就照他在船上的原狀,帶他走了;與他一起的還有別的小船。
37 忽然,狂風大作,波浪打進船內,以致小船已滿了水。
38 耶穌卻在船尾依枕而睡。他們叫醒他,給他說:「師傅!我們要喪亡了,你不管嗎?」
39 耶穌醒來,叱責了風,並向海說:「不要作聲,平定了罷!」風就停止了,遂大為平靜。
40 耶穌對他們說:「為什麼你們這樣膽怯?你們怎麼還沒有信德呢?」
41 他們非常驚懼,彼此說:「這人到底是誰?連風和海也聽從他!」

釋義

馬爾谷在結束「比喻」的報導之後(四1-34),接著報導了四個耶穌的奇蹟故事(四35~五43)。耶穌曾經行過奇蹟,這是毫無爭議的事實。然而,不論對具有強烈批判性格的現代人、或和耶穌同時代生活的人而言,這些奇蹟都並不是強迫人相信耶穌天主性的證據。奇蹟真正的本質並不是發生了什麼罕見的事,或某些相反大自然規律的事;奇蹟的本質是天主藉著所發生的事對人說話。但是,這並不是用耳朵聽的聲音;因此,凡是缺乏相信能力的地方,就不會有真正的奇蹟發生。

門徒們的信德仍然很微弱(40),因此他們害怕。但是,這已經是一個開始,他們向有這樣能力的那位表達他們的害怕;並且詢問:「這人到底是誰?」這是核心的問題。信德是:此時此刻在耶穌身上和全能的天主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