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 第十週 星期四

常年期 第十週(彌撒講道:請點選1請點選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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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曾經照耀在我們心中,為使我們以所閃耀的天主的光榮和知識,來光照別人

讀經一:格後三15~四1, 3-6

15  【弟兄們】直到今天,幾時讀梅瑟時,還有帕子蓋在他們的心上;
16  他們幾時轉向主,帕子就會除掉。
17  主就是那神:主的神在那裡,那裡就有自由。
18  我們眾人以揭開的臉面反映主的光榮的,漸漸地光榮上加光榮,都變成了與主同樣的肖像,正如由主,即神在我們內所完成的。

1  為此,我們既蒙垂青,獲得了這職務,我們決不膽怯;
2  反而戒絕了一切可恥的隱瞞行為,不以狡猾行事,也不變通天主的道理,只是藉著顯示真理,在天主前將我們自己舉薦於眾人的良心。
3  但如果說我們的福音也被蒙住了,那只是為喪亡的人蒙著,
4  因為今世的神已蒙蔽了這些不信者的心意,免得他們看見基督 ─ 天主的肖像 ─ 光榮福音的光明。
5  因為我們不是宣傳我們自己,而是宣傳耶穌基督為主,我們只是因耶穌的緣故作了你們的奴僕。
6  因為那吩咐『光從黑暗中照耀』的天主,曾經照耀在我們心中,為使我們以那在【耶穌】基督的面貌上,所閃耀的天主的光榮的知識,來光照別人。

釋義

保祿確信新約的光榮更大、而且永遠長存,因此他帶著更大的確信向格林多人發言。舊約的光輝已經褪色,但是極端的猶太人基督徒(以及少部分格林多基督徒)仍不瞭解這事實。只有瞻仰基督的人,才能明白舊約的意義和目標。唯有和「主」相遇的人,才經驗到天主聖神的力量,得到天主子女的自由,和這個世界的邪惡勢力再沒有任何關係。這並不是某些特別擁有神恩的人的特權,而是「我們眾人」── 每一個悔改皈依基督的人 ── 都有這樣的神恩,能夠看見過去梅瑟曾經瞻仰過的主的光榮。在基督內我們看見「天主的肖像」、天父的光榮。在這樣的瞻仰中,我們也「都變成了與主同樣的肖像」。但是,現階段我們到底看見什麼?我們目前暫時所看見的,只是被釘死而復活的主,我們在福音中與祂相遇。經由宗徒的職務,經由宣講福音,這個穿越死亡的生命顯示給我們了。


福音:瑪五20-26    線上播放

【那時候,耶穌向他的門徒說:】
20  「除非你們的義德超過經師和法利塞人的義德,你們決進不了天國。
21  你們一向聽過給古人說:『不可殺人!』誰若殺了人,應受裁判。
22  我卻對你們說:凡向自己弟兄發怒的,就要受裁判;誰若向自己的弟兄說「傻子」,就要受議會的裁判;誰若說「瘋子」,就要受火獄的罰。
23  所以,你若在祭壇前,要獻你的禮物時,在那裡想起你的弟兄有什麼怨你的事,
24  就把你的禮物留在那裡,留在祭壇前,先去與你的弟兄和好,然後再來獻你的禮物。
25  當你和你的對頭還在路上,趕快與他和解,免得對頭把你交與判官,判官交給差役,把你投在獄裡。
26  我實在告訴你:非到你還了最後的一文,決不能從那裡出來。」

釋義

經師和法利塞人所關心的,都是在天主前正確的行為,也就是「義德」。對他們而言,這是最嚴肅的問題。耶穌所要求的也並不比他們更多,而是耶穌要求了某些完全不同的幅度。瑪五21-48連續六個尖銳的對立情況清楚地表達,到底新的義德和舊的義德之間有什麼區別。天主的審判並不是只看外在的行為,而是一個人內心的決定。

在關於「殺人」的例子中:憤怒和仇恨與外在實際的謀殺具有同樣的份量。乍看之下,這樣的教導令人感到震驚;但如果我知道天主是愛,我的近人就是我們的兄弟姊妹,那麼我就必然明白,耶穌的教導是理所當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