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 第二週 星期六

常年期 第二週(彌撒講道:請點選1請點選2

星期一 讀經一 福音
星期二 讀經一 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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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 讀經一 福音
星期六 讀經一 福音


他帶著自己的血,一次而為永遠,進入了天上的聖殿

讀經一:希九2-3, 11-14

弟兄們:因為有支搭好了的帳幕,前邊的帳幕稱為聖所,裏面設有燈台、桌子和供餅;在第二層帳幔後邊,還有一個帳幕,稱為至聖所,可是基督一到,就作了未來鴻恩的大司祭,他經過了那更大,更齊全的,不是人手所造,不屬於受造世界的帳幕,不是帶著公山羊和牛犢的血,而是帶著自己的血,一次而為永遠進入了天上的聖殿,獲得了永遠的救贖。假如公山羊和牛犢的血,以及母牛的灰燼,灑在那些受玷污的人身上,可淨化他們得到肉身的潔淨,何況基督的血呢?他藉著永生的神,已把自己毫無瑕疵的奉獻於天主,他的血豈不更能潔淨我們的良心,除去死亡的行為,好去事奉生活的天主?

釋義(彭龍英)

從前天主指示梅瑟建造帳幕的樣式和其陳設,在作者來看,都只不過是將來的預像、是「天上事物的模型與影子」(八5)。基督大司祭職遠優越於人間大司祭職是希伯來書不斷發揮的主題。而在本日經文中,基督大司祭的身分,包括祂「經過了那更大,更齊全的,不是人手所造,不屬於受造世界的帳幕」;意即基督是屬於永遠、真正的帳幕。這個概念與若望福音序言中「聖言成了血肉,寄居在我們中間」(若一14)相近,「寄居在我們中間」按希臘原文,直譯是「在我們當中支搭帳幕」(天主臨在我們當中)。

從新舊約的經文意義來看獻祭,或許有不同層次的意思,但其重點在於朝拜者能確定被天主接納。「公山羊和牛犢的血」是每年贖罪節日大司祭應當奉獻,為百姓贖罪(肋十六11-19)。然而,耶穌基督的獻祭卻是「帶著自己的血,一次而為永遠進入了天上的聖殿,獲得了永遠的救贖」。「基督的血」代表基督「藉著永生的神」獻上自己。所以,基督的犧牲是有生命大能的,祂的血能除掉所有人的罪和不義,使人全心向著天主。


他的親人說他瘋了

福音:谷三20-21

20  耶穌到了家,群眾又聚集了來,以致他們連飯都不能吃。
21  他的人聽說了,便出來要抓住他,因為他們說:「他瘋了!」

釋義

讀者大概會問,這樣的一篇讀經如何能夠被稱為是「福音」?其實20-21節的經文應該和31-34的經文放在一起閱讀(第三週星期二的福音)第21節提到的「他的人」就是31節中所提到的「他的母親和兄弟們」。耶穌到處經驗到人們不瞭解、不相信祂;甚至連他的親人中也有這樣的人。耶穌的生活行事,讓他的親人們感到痛苦。這一點其實並不讓人驚訝,其實若非如此,才真正讓人驚訝。我們也常常把說話行事和一般人不同的人看成瘋子,這一點並不新鮮。耶穌必須比其他任何蒙召者,在自己的道路上經驗到更大的孤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