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活期 第七週 星期四

復活期 第七週(彌撒講道:請點選1請點選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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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祿在公議會受審

讀經一:宗二二30,二三6-11

30  【那時】千夫長願意知道,保祿為什麼被猶太人控告的實情,就解開他,並命令司祭長及全體公議會集合;隨後將保祿帶下來,叫他站在他們面前。

6  保祿一看出他們一部份是撒杜塞人,另一部份是法利塞人,就在公議會中喊說:「諸位仁人弟兄!我是法利塞人,是法利塞人的兒子,我是為了希望死者的復活,現在受審。」
7  他說了這話,法利塞人和撒杜塞人便起了爭辯,會眾就分裂了。
8  原來撒杜塞人說沒有復活,也沒有天使,也沒有神靈;法利塞人卻樣樣都承認。
9  於是喧嚷大起,有幾個法利塞黨的經師起來力爭說:「我們在這人身上找不出一點過錯來;或者有神靈或天使同他說了話!」
10  爭辯越來越大,千夫長怕保祿被他們撕裂,便命軍隊下來,把保祿從他們中間搶出來,帶到營裡去了。
11  次夜,主顯現給保祿說:「你放心罷!你怎樣在耶路撒冷為我作證,也該怎樣在羅馬為我作證。」

釋義

保祿結束了第三次福傳旅程,再次回到耶路撒冷。在聖殿區域遭到反對他的猶太人攻擊,幾乎企圖動用「私刑」將他殺害。在此危急之時,被千夫長搶救,暫時脫困而被拘禁在羅馬營中。第二天又被帶到「司祭長及全體公議會」前審問。

路加的敘述表達出猶太信仰和基督信仰之間的連結;當然在此代表猶太信仰的是「法利塞人」。根據信仰表達,他們比「撒杜塞人」更接近基督信仰的內涵。因為「撒杜塞人說沒有復活,也沒有天使,也沒有神靈」,人一旦死亡之後,一切就都結束了。根據這樣的觀點,人們便必須質問:那麼梅瑟的法律到底有什麼意義?相反地,「法利塞人」和基督徒一樣,都相信復活。對保祿和基督徒而言,耶穌復活是我們對於自己復活懷有希望的理由,是我們信仰最根本的核心。


使他們完全合而為一

20  那時候,耶穌舉目向天說:「聖父啊!我不但為他們祈求,而且也為那些因他們的話而信從我的人祈求。
21  願眾人都合而為一!父啊!願他們在我們內合而為一,就如你在我內,我在你內,為叫世界相信是你派遣了我。
22  我將你賜給我的光榮賜給了他們,為叫他們合而為一,就如我們原為一體一樣。
23  我在他們內,你在我內,使他們完全合而為一,為叫世界知道是你派遣了我,並且你愛了他們,如愛了我一樣。
24  父啊!你所賜給我的人,我願我在那裡,他們也同我在一起,使他們享見你所賜給我的光榮,因為你在創世之前,就愛了我。
25  公義的父啊!世界沒有認識你,我卻認識了你,這些人也知道是你派遣了我。
26  我已經將你的名宣示給他們了,我還要宣示,好使你愛我的愛,在他們內,我也在他們內。」

釋義

耶穌眺望祂的教會的未來。祂為未來歷史中一切相信祂的人祈求合一:「為叫世界相信是你派遣了我」。對這個世界而言,門徒們唯有藉著在信德與愛德中的合一,才真正成為忠實的見證,能夠為天主的愛作證,為耶穌基督的真理作證。在這個祈禱的結束時,耶穌兩次呼喊天主:「父啊!」「公義的父啊!」。這樣的語氣給予整個祈禱隆重的穿透性。

這位返回父家的「子」清楚地表達了自己的意願:「我願 …」祂願意和那些天父賞賜給祂的人永不分離,願意愛他們「愛到極點」(若十三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