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 第十週 星期五

常年期 第十週(彌撒講道:請點選1請點選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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厄里亞立在上主面前

讀經一:列上十九9、11-16

【那時候,厄里亞來到上主的山曷勒布】進了一個山洞,在那裡過夜;有上主的話傳於他說:「厄里亞,你在這裡做什麼?」

11  上主吩咐他說:「你出來,站在山上,立在上主面前。」那時,上主正從那裡經過,在上主前面,暴風大作,裂山碎石,但是,上主卻不在風暴中;風以後有地震,但是上主亦不在地震中;
12  地震以後有烈火,但是上主仍不在火中;烈火以後,有輕微細弱的風聲。
13  厄里亞一聽見這聲音,即用外衣蒙住臉出來,站在洞口。遂有聲音對他說:「厄里亞,你在這裡做什麼?」
14  他答說:「我為上主萬軍的天主憂心如焚,因為以色列子民背棄了你的盟約,毀壞了你的祭壇,刀斬了你的先知,只剩下了我一個,他們還要奪取我的性命!」
15  上主對厄里亞說:「你回去,仍取道曠野,往大馬士革去,到了那裡,給哈匝耳敷油,立他為阿蘭王。
16  去給尼默史的孫子耶胡敷油,立他為以色列王;再去給阿貝耳默曷拉人沙法特的兒子厄里叟敷油,立他接替你為先知;」

釋義

天主在「加爾默耳山」幫助厄里亞先知擊潰崇拜巴耳邪神的先知們,這是他生命的一個高峰。但他也因此遭到阿哈布王的妻子依則貝耳的恐嚇,不得不逃難到南方。

不過,「逃難」竟轉變成「朝聖」。天主曾在曷勒布山顯現給梅瑟,現在也在這座山上親自教導性格火爆的厄里亞:天主「不在風暴中」、「不在地震中」、也「不在烈火中」顯現自己最深的本質。「風暴」、「地震」、和「烈火」都是毀滅性的力量,天主當然能夠運用它們;但是天主所願意的是生命,不是死亡。對天主而言,七千個「從未向巴耳屈過膝,未與巴耳親過嘴的人」(列上十九18)比強權的國王,熱誠的先知更重要。這是厄里亞必須學習、領悟的。


福音:瑪五27-32 線上播放

【那時候,耶穌向他的門徒說:】
27  「你們一向聽說過:『不可姦淫!』
28  我卻對你們說:凡注視婦女,有意貪戀她的,他已在心裡姦淫了她。
29  若是你的右眼使你跌倒,剜出它來,從你身上扔掉,因為喪失你一個肢體,比你全身投入地獄裡,為你更好;
30  若你的右手使你跌倒,砍下它來,從你身上扔掉,因為喪失你一個肢體,比你全身投入地獄裡,為你更好。
31  又說過:『誰若休妻,就該給她休書。』
32  我卻給你們說:除了姘居外,凡休自己的妻子的,便是叫她受姦污;並且誰若娶被休的婦人,就是犯姦淫。」

釋義

今天的福音談論的主題是姦淫、貪戀與離婚。姦淫從何處開始?舊約法律和今日的律法都一致主張:由外在的實際行為算起。耶穌所探詢的則是:在所有成文法律的背後,天主旨意到底是怎樣的?外在的行為只是可見的效果,在此之前先有的是內在所發生的事。29-30節所談論的讓人「產生貪戀」的情況,被連結在關於「姦淫」的教導上。真正的罪並不是姦淫;是「貪戀」先使人清晰的眼光被蒙蔽,阻擋人看見所應行走的正直道路,終至於無法達到生命的目標。耶穌關於離婚的教導是非常嚴厲的,遠超過舊約法律所規定的。這個法律的基礎和力量在於天主在耶穌身上所啟示的「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