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 第十週 星期四

常年期 第十週(彌撒講道:請點選1請點選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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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使天降大雨

讀經一:列上十八41-46

厄里亞對阿哈布說:「你上去吃喝罷!因為已聽到大雨的怒號聲。」阿哈布就上去吃喝,厄里亞卻上了加爾默耳山頂,跪伏在地,將臉放在兩膝之間。以後,對自己的僕人說:「你上去,朝海那邊觀看!」僕人就上去觀看,說:「什麼也沒有。」厄里亞說:「你來回觀看七次!」他就去了七次。第七次僕人說:「看,有一片雲彩,小得像手掌那麼大,從海上升起來了。」厄里亞說:「你上去告訴阿哈布說:快套車下去,免得被雨阻止!」轉瞬之間,天空因風雲變為昏黑,落下大雨;阿哈布上車去了依次勒耳。上主的手臨於厄里亞身上,他就束上腰,跑在阿哈布前頭,直到依次勒耳的城門口。

釋義

以色列自撒羅滿王後,天下分為南國猶大和北國以色列。上主對北國阿哈布國王(主前874-858)和以民敬拜邪神的行徑,處以飢荒的天災。飢荒時的時間即將結束,上主的話再次傳給厄里亞:「上主要降雨」。厄里亞告訴國王阿哈布可以放心吃喝,自己則在加爾默耳山祈禱。之後,他差遣僕人觀察海上雲彩的變化,以確定大雨來臨的時刻。

當一小片雲從海邊上升,天空風雲頓轉昏暗,阿哈布國王坐車去依次勒耳城。天主的能力在厄里亞身上運行,他不靠車馬,竟然跑在阿哈布王之前,到達依次勒耳的城門口。「上主的手」,指上主的能力。

反省

我平常怎樣獲得天主對我個人的訊息?

認出天主在我身上所行的美妙事工,讚美感謝祂。

祈禱


福音:瑪五20-26    線上播放

【那時候,耶穌向他的門徒說:】
20  「除非你們的義德超過經師和法利塞人的義德,你們決進不了天國。
21  你們一向聽過給古人說:『不可殺人!』誰若殺了人,應受裁判。
22  我卻對你們說:凡向自己弟兄發怒的,就要受裁判;誰若向自己的弟兄說「傻子」,就要受議會的裁判;誰若說「瘋子」,就要受火獄的罰。
23  所以,你若在祭壇前,要獻你的禮物時,在那裡想起你的弟兄有什麼怨你的事,
24  就把你的禮物留在那裡,留在祭壇前,先去與你的弟兄和好,然後再來獻你的禮物。
25  當你和你的對頭還在路上,趕快與他和解,免得對頭把你交與判官,判官交給差役,把你投在獄裡。
26  我實在告訴你:非到你還了最後的一文,決不能從那裡出來。」

釋義

經師和法利塞人所關心的,都是在天主前正確的行為,也就是「義德」。對他們而言,這是最嚴肅的問題。耶穌所要求的也並不比他們更多,而是耶穌要求了某些完全不同的幅度。瑪五21-48連續六個尖銳的對立情況清楚地表達,到底新的義德和舊的義德之間有什麼區別。天主的審判並不是只看外在的行為,而是一個人內心的決定。

在關於「殺人」的例子中:憤怒和仇恨與外在實際的謀殺具有同樣的份量。乍看之下,這樣的教導令人感到震驚;但如果我知道天主是愛,我的近人就是我們的兄弟姊妹,那麼我就必然明白,耶穌的教導是理所當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