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活期 第六週 星期一

復活期 第六週(彌撒講道:請點選1請點選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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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音到歐洲

讀經一:宗十六11-15

11  我們從特洛阿開船,一直航到撒摩辣刻,第二天到了乃阿頗里,
12  從那裡到了斐理伯,這是馬其頓一區的首城,羅馬的殖民地。我們就在這城裡住了幾天。
13  安息日,我們出了城門,到了河邊,我們知道那裡有個祈禱所。我們遂坐下向聚集的婦女講話。
14  有個敬畏天主的女人,名叫里狄雅,是提雅提辣城賣紫紅布的,她一直在聽;主開明了她的心,使她接受保祿所講的話。
15  她同她一家領了洗,便請求說:「你們若認為我是忠於主的人,就請到我家去住。」遂強邀我們去了。

釋義

保祿和同伴們從小亞細亞的「特洛阿」乘船前往位於歐洲的「馬其頓」,《宗徒大事錄》報導這是福傳使者服從天主旨意而採取的行動:「我們便推知,是天主召叫我們給他們宣傳福音,便立即設法往馬其頓去」(宗十六10)。

在「斐理伯」城,保祿首先仍然按照慣例拜訪猶太人,他們在河邊有一個祈禱所。引人注意的是,那裡似乎僅有婦女們聚集。保祿勇敢地向婦女們宣講,就如耶穌曾向婦女們宣講天主的道一樣。

福音的話落在好地裡:一位名叫「里狄雅」、賣紫紅布的婦女。她是一位「敬畏天主的女人」(14),意思是她是外邦人,卻定期參與猶太會堂的祈禱聚會。這樣的外邦人存在於各個猶太僑居地。

基督信仰初次抵達歐洲時,碰到一位對福音開放而且熱誠好客的婦女!


真理之神要為我作證

福音:若十五26-十六4 線上播放

26  那時候,耶穌對門徒說:「當護慰者,就是我從父那裡給你們派遣的,那發於父的真理之神來到時,他必要為我作證;
27  並且你們也要作證,因為你們從開始就和我在一起。

我給你們講論了這些事,免得你們的信仰受動搖。
人要把你們逐出會堂;並且時候必到,凡殺害你們的,還以為是盡恭敬天主的義務。
3   他們這樣作,是因為沒有認識父,也沒有認識我。
我給你們講論了這一切,是為叫你們在這一切發生時,想起我早就告訴了你們這一切。這些事起初我沒有告訴你們,因為我還與你們同在。」

釋義

若十五18~十六4記載耶穌告訴門徒們,他們將遭受這個世界的仇恨與迫害。這段經文的中心,是關於「護慰者」,意即「真理之神」的言論。從耶穌在「臨別贈言」的情境中來看,聖神的派遣將發生於未來,預設了耶穌受到光榮,回到天父那裡去必要先發生。

聖神和耶穌一樣,都是從父而來,祂被父和子「派遣」而來,而且不僅僅是在歷史上的某個特定時刻,而是只要教會存在,迫害仍然延續的時代,聖神將一直臨在。在這個世界審問門徒時,聖神將是他們的證人和辯護人(護慰者)。聖神將使門徒們「想起」耶穌對他們所說所做的一切。在聖神的幫助下,門徒們有能力面對世界的審判,能夠為他們的「基督經驗」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