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活期 第二週 星期二

復活期 第二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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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徒的共同生活

讀經一:宗四32-37

眾信徒都是一心一意,凡各人所有的,沒有人說是自己的,都歸公用。宗徒們以大德能,作證主耶穌的復活,在眾人前大受愛戴。在他們中,沒有一個貧乏的人,因為凡有田地和房屋的,賣了以後,都把賣得的價錢帶來,放在宗徒們腳前,照每人所需要的分配。有位若瑟,宗徒稱之為巴爾納伯,解說「安慰之子,」是肋未人,生於塞浦路斯島,他有田地,賣了以後,也把銀錢帶來,放在宗徒腳前。

釋義

昨日和今日的經文中,我們看到宗徒大事錄作者路加描繪了耶路撒冷教會的兩幅圖像,是有關合一、被聖神充滿的教會圖像。

當教會向天主祈禱後,信友們再次被聖神充滿,為的是能勇於為信仰作證。(宗四23-31)今日的經文記載著被聖神充滿的教會是一個共融共享的團體,一種以愛為本的團結精神,信的人都成了一個緊密相連群體。

「凡各人所有的,沒有人說是自己的,都歸公用」,這是一種革命性的態度。就法律而言,他們仍然繼續擁有所屬的財物;但就精神方面,他們已培育一種截然不同的態度,認為自己的財物隨時可以拿出來,去幫助有需要的姐妹和弟兄,使團體當中沒有一個貧乏的人。 

反省

愛就是在別人的需要上看見自己的責任。

當我知道有誰缺乏時,我能回應他人需要嗎?

祈禱


除了那從天降下來的人子,沒有人上過天

耶穌對尼苛德摩說:「你不要驚奇,因我給你說了:你們應該由上而生。風隨意向那裏吹,你聽到風的響聲,卻不知道風從那裏來,往那裏去:凡由聖神而生的就是這樣。」尼苛德摩問說:「這事怎樣能成就呢?」耶穌回答說:「你是以色列的師傅,連這事你都不知道嗎?我實實在在告訴你:我們知道的,我們才講論;我們見過的,我們才作證;而你們卻不接受我們的見證。若我給你們說地上的事,你們尚且不信;若我給你們說天上的事,你們怎麼會信呢?沒有人上過天,除了那自天降下而仍在天上的人子。正如梅瑟曾在曠野裏高舉了蛇,人子也應照樣被舉起來,使凡信的人,在他內得永生。」

釋義

今天的福音繼續昨天尼苛德摩與耶穌關於「重生」的談話。為理解這段經文,我們要先瞭解一個事實:耶穌時代的猶太教對於「重生」或「再造」的觀念已有所認識,他們認為,一個外教人皈依加入猶太教,就是重生。拉比文學記載:「一個外教人皈依猶太教,就像一個初生的嬰孩。」希臘人對此概念也不陌生,希臘的神秘宗教,特別藉著戲劇,表達出這方面的素材。所以耶穌能提醒尼苛德摩,該想起這方面的宗教事實,「你是以色列的師傅,連這事你都不知道嗎?」

不過這只是耶穌訊息的一部份,所謂「地上的事」這部分,即人可以重生,當然是指藉著水和聖神由上而生;還有另一部份,所謂「天上的事」,即耶穌的被高舉,這高舉同時指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苦難死亡)和被舉揚升天。福音引用舊約戶籍紀二一4-9的故事來說明,就如以民在曠野中犯罪時,因為瞻仰梅瑟舉起的銅蛇而得到救贖,同樣當耶穌被舉揚時,也使我們得救贖。

這樣,由耶穌的下降與高升的奧蹟,表達了基督宗教對重生的經驗與理解,也完整地回答了尼苛德摩的追問:「這事怎麼能成就呢?」

反省

耶穌的十字架同時表達苦難與光榮,我是否也有這種苦難與光榮同時存在的生命經驗?

基督徒的新生命是在基督內生活,我曾經以真實的生活參與這樣的逾越奧蹟嗎?

祈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