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復活期 第二週 星期二

信徒的共同生活

讀經一:宗四32-37

32  眾信徒都是一心一意,凡各人所有的,沒有人說是自己的,都歸公用。
33  宗徒們以大德能,作證主耶穌的復活,在眾人前大受愛戴。
34  在他們中,沒有一個貧乏的人,因為凡有田地和房屋的,賣了以後,都把賣得的價錢帶來,
35  放在宗徒們腳前,照每人所需要的分配。
36  有位若瑟,宗徒稱之為巴爾納伯,解說「安慰之子」,是肋未人,生於塞浦路斯島,
37  他有田地,賣了以後,也把銀錢帶來,放在宗徒腳前。

釋義

耶路撒冷的門徒團體被稱為「信徒」的團體(32),表達他們相信復活的主,並以此為整個生命內涵。他們在任何方面都完全一樣、共享一切:信仰、祈禱、喜樂、以及任何物質與金錢。這裡呈現基督徒團體的理想圖像:「沒有一個貧乏的人」。因為,人們若能夠「一心一意」的生活,便能實現申十五4所許諾的理想:「在你中間不會有窮人」。

分裂創造貧窮,財富導致分裂;分裂使基督徒關於基督復活的宣講成為不可信的。今日的讀經將共享財物(31)和宗徒宣講的力量(32)連結在一起,這是基督信仰中絕對的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