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活期 第六週 星期一

復活期 第六週(彌撒講道:請點選1請點選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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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音到歐洲

讀經一:宗十六11-15

11  我們從特洛阿開船,一直航到撒摩辣刻,第二天到了乃阿頗里,
12  從那裡到了斐理伯,這是馬其頓一區的首城,羅馬的殖民地。我們就在這城裡住了幾天。
13  安息日,我們出了城門,到了河邊,我們知道那裡有個祈禱所。我們遂坐下向聚集的婦女講話。
14  有個敬畏天主的女人,名叫里狄雅,是提雅提辣城賣紫紅布的,她一直在聽;主開明了她的心,使她接受保祿所講的話。
15  她同她一家領了洗,便請求說:「你們若認為我是忠於主的人,就請到我家去住。」遂強邀我們去了。

釋義

保祿和同伴們從小亞細亞的「特洛阿」乘船前往位於歐洲的「馬其頓」,《宗徒大事錄》報導這是福傳使者服從天主旨意而採取的行動:「我們便推知,是天主召叫我們給他們宣傳福音,便立即設法往馬其頓去」(宗十六10)。

在「斐理伯」城,保祿首先仍然按照慣例拜訪猶太人,他們在河邊有一個祈禱所。引人注意的是,那裡似乎僅有婦女們聚集。雖然如此,保祿仍然勇敢地向婦女們宣講,就如耶穌曾向婦女們宣講天主的道一樣。

福音的話落在了好地裡:一位名叫「里狄雅」、賣紫紅布的婦女。她原本是一位「敬畏天主的女人」(14),意思是她是外邦人,卻定期參與猶太會堂的祈禱聚會。這樣的外邦人存在於各個猶太僑居地。

根據這段經文,基督信仰初次抵達歐洲時,碰到一位對福音開放而且熱誠好客的婦女!


真理之神要為我作證

福音:若十五26-十六4 線上播放

那時候,耶穌對門徒們說:「當護慰者,就是我從父那裡要給你們派遣的,那發於父的真理之神來到時,他必要為我作證;並且你們也要作證,因為你們從開始就和我在一起。」

「我給你們講論了這些事,免得你們的信仰受動搖。人要把你們逐出會堂;並且時候必到,凡殺害你們的,還以為是盡恭敬天主的義務,他們這樣作,是因為沒有認識父,也沒有認識我。我給你們講論了這一切,是為叫你們在這一切發生時,想起我早就告訴了你們這一切。這些事起初我沒有告訴你們,因為我還與你們同在。」

釋義

本日的福音延續上週六的福音,耶穌繼續對門徒說話,預告世界與耶穌之間的敵對情形,將在世界與門徒之間延續下去。

猶太人既以梅瑟的法律和傳統拒絕耶穌,照樣也拒絕相信、跟隨耶穌的人。因此,猶太人將把他們趕出會堂,甚至殺害他們,並且認為這是「恭敬天主」的行動。在整部若望福音的敘述中,猶太人始終都不接受耶穌的啟示,他們未曾「看見他的光榮」(一14),所以沒辦法認識耶穌所彰顯的天父;既不能認識被彰顯的天父,也就不能認識彰顯天父的天主子耶穌基督;而門徒一開始就和耶穌在一起,成為耶穌的見證人。

耶穌預見門徒們將面對的處境,因此以這段言論幫助他們準備好自己,以面對將來的挑戰,使門徒面臨真實困境時不致失去信心。這裡顯示出耶穌預知一切的神能,以及掌控一切的權柄。所以,耶穌的跟隨者並不是孤單面對世界,因為穌派遣了聖神,這位「護慰者」永遠和門徒同在,一起為耶穌作證。

反省

為基督作見證是基督徒的根本使命,我們必須與主同在,方有可能為主作證。我自己常與主親密交往嗎?

主耶穌早已預示跟隨祂的人必會遭遇困難,我面對考驗時的態度如何?在困難中我仍敢於為主作證嗎?

祈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