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 第三週 星期一

常年期 第三週(彌撒講道:請點選1請點選2

星期一 讀經一 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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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期 第三週 星期一 

祂一次奉獻了自己,為免除大眾的罪過;祂還要再次顯現給那些期待祂的人

讀經一:希九15 、24-28

15  【弟兄們!基督】作了新約的中保,以他的死亡補贖了在先前的盟約之下所有的罪過,好叫那些蒙召的人,獲得所應許的永遠的產業。

24  因為,基督並非進入了一座人手所造,為實體模型的聖殿,而是進入了上天本境,今後出現在天主面前,為我們轉求。
25  他無須再三奉獻自己,好像大司祭每年應帶著不是自己的血進入聖殿一樣,
26  否則,從創世以來,他就必須多次受苦受難了;可是現今,在今世的末期,只出現了一次,以自己作犧牲,除滅了罪過。
27  就如規定人只死一次,這以後就是審判;
28  同樣,基督也只一次奉獻了自己,為除免大眾的罪過;將來他要再次顯現,與罪過無關,而是要向那些期待他的人施行救恩。

釋義

耶穌的死亡並不是一個短暫發生就過去的事件,而是一個在永恆的空間中產生效果的事件。這事件的效果就是:建立新的救援秩序(新盟約),產生了為罪人永遠有效的贖罪效果。過去的情況是:罪惡 ─ 審判;而現在則是:和好 ─ 救援。耶穌經由一次而永遠的犧牲,除去了世界的罪。我們因此而可以擁有一顆純潔的良心,按照天主應該得到的崇敬,朝拜天主。雖然,我們仍免不了死亡,但是,現在死亡對我們而言只是一個帳幔,基督已經在我們之前穿過這個帳幔,進入了天上的至聖所。


撒殫必要滅亡

福音:谷三22-30

22  從耶路撒冷下來的經師們說:「他附有貝耳則步。」又說:「他賴魔王驅魔。」
23  耶穌遂把他們叫來,用比喻向他們說:「撒殫怎能驅逐撒殫呢?
24  一國若自相紛爭,那國就不能存立;
25  一家若自相紛爭,那家也將不能存立。
26  撒殫若起來自相攻擊紛爭,也就不能存立,必要滅亡。
27  決沒有人能進入壯士的家,搶劫他的家具的,除非先把那壯士捆起來,然後搶劫他的家。
28  我實在告訴你們:世人的一切罪惡,連所說的任何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
29  但誰若褻瀆了聖神,永遠不得赦免,而是永久罪惡的犯人。」
30  耶穌說這話,是因為他們說「他附有邪魔。」

釋義

耶穌的家人說:「他瘋了!」經師們判斷耶穌說:「他附有貝耳則步。」認為這是祂驅魔能力的來源。耶穌回答他們的方式是講述一個比喻,採用圖像性語言。只有那些準備好開放自己,願意學習並願意跟隨耶穌走上相同的道路的人,才能瞭解這樣的解釋。經師們宣稱,耶穌是靠貝耳則步驅逐魔鬼;耶穌宣稱他們這樣是「褻瀆聖神」。誰若把在耶穌身上工作的聖神看成撒殫,便是決定性的拒絕天主慈悲的愛、拒絕聖神。這是為什麼這樣的罪「永遠不得赦免」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