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活八日慶 星期五

復活八日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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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議會審訊宗徒

讀經一:宗四1-12

正當伯多祿和若望向百姓講話的時候,司祭、聖殿警官和撒杜塞人來到他們那裏,大為惱怒,因為他們教訓百姓,並宣講耶穌從死者中復活,遂下手拿住他們,押在拘留所裏,直到第二天,因為天已晚了。但聽道的人中,有許多人信從了,男人的數目,大約有五千。到了第二天,猶太人的首領、長老和經師都聚集在耶路撒冷,還有大司祭亞納斯和蓋法、若望、亞歷山大以及大司祭家族的人。他們就令宗徒們站在中間,仔細考問說:「你們憑什麼能力,或以誰的名義行這事?」那時,伯多祿充滿聖神,向他們說:「各位百姓首領和長老!如果你們今天詢問我們有關向一個病人行善的事,並且他怎樣痊癒了,我很高興告訴你們和全以色列百姓:是憑納匝肋人耶穌基督的名字即是你們所釘死,天主從死者中所復活的;就是憑著這人,這個站在你們面前的人好了。這耶穌就是為你們『匠人所棄而不用的石頭,反而成了屋角基石。』除他以外,無論憑誰,決無救援,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字,使我們賴以得救的。」

釋義

延續昨日的經文,宗徒為耶穌基督作證,激勵五千多人悔改信主,教會的成員日增漸多,卻也招致危機。撒杜塞黨不相信死人復活,宗徒們卻宣揚此真理,激怒他們,加上群眾的集結,引發宗教領袖的側目和覬覦,於是公議會逮捕捉拿伯多祿等宗徒。

在當時,公議會有捉拿人的權力,但無權判人死刑,它是猶太人最高的法院。審訊時,法庭直接向宗徒發出問題:「你們憑什麼能力,或以誰的名義行這事?」被聖神充滿的伯多祿挺身為耶穌作證,無論是向百姓或是答辯法庭的指控,宗徒們所關切的不是維護自己,反而是把握時機為耶穌作證,向人宣認耶穌基督是救主:「除他以外,無論憑誰,決無救援,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字,使我們賴以得救的。」


那時候,耶穌在提庇黎雅海邊,又顯現給門徒;他是這樣顯現的:當西滿伯多祿、號稱狄狄摩的多默、加里肋亞加納的納塔乃耳、載伯德的兩個兒子,和其他兩個門徒在一起的時候,西滿伯多祿對他們說:「我去打魚。」他們回答說:「我們也同你一起去。」他們便出去,上了船;但那一夜什麼也沒有捕到。已經到了早晨,耶穌站在岸上,門徒卻沒有認出他是耶穌來。於是耶穌對他們說:「孩子們,你們有些魚吃嗎?」他們回答說:「沒有。」耶穌向他們說:「向船右邊撒網,就會捕到。」他們便撒下網去,因為魚太多,竟不能拉上網來。耶穌所愛的那個門徒就對伯多祿說:「是主。」西滿伯多祿一聽說是主,他原是赤著身,就束上外衣,縱身跳入海裏;其他的門徒,因離岸不遠――約有二百肘――坐著小船,拖著一網魚而來。當他們上了岸,看見放著一堆炭火,上面放著魚和餅。耶穌對他們說:「把你們剛才所打得的魚拿一些來!」西滿伯多祿便上去,把網拉上岸來,網裏滿了大魚,共一百五十三條;雖然這麼多,網卻沒有破。耶穌向他們說:「你們來吃早飯罷!」門徒中沒有人敢問他:「你是誰?」因為知道是主。耶穌遂上前拿起餅來,遞給他們;也同樣拿起魚來,遞給他們。耶穌從死者中復活後,向門徒顯現,這已是第三次。

釋義

若望福音原本結束於第二十章,學者們認為第二十一章是後來編輯加上的內容。但是這個「附錄」也被教會接納為「正典」,是聖神靈感的啟示內容。

這段經文使讀者聯想到耶穌和祂的門徒們昔日在加里肋亞相處的歲月(參閱:路五1-11),門徒們整夜辛勞捕魚卻一無所獲,突然發現復活的主顯現於岸邊,他們起初並未認出耶穌來,因為「復活後的存在」和「世上的存在」完全不同(參閱:格前十五35-44),透過一個奇蹟(天主能力的顯現),也只有「耶穌所愛的那個門徒」認出「是主」,但伯鐸立刻做出回應,穿上外衣游向岸上。接著「早餐」的情景更是熟悉,使人想起「增餅奇蹟」(若六11)和教會舉行的「感恩禮」。

整段經文的重點是相當「教會性」的,伯鐸在失望之餘,按著耶穌的命令再次撒網而得到豐收,告訴教會的宣講者必須完全信賴基督的助佑,而豐收的魚獲,則說明天主必會護佑教會成長。在教會發展的過程中,基督徒必須在不同的場合認出耶穌、聽從祂、必定能結出福傳的果實。

反省

我曾認出天主在生活中的帶領嗎?我能在今日的生活中再次發現嗎?

祈求聖神,幫助我在生活中,不斷地重新體會耶穌的臨在!

祈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