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 第三週 星期三

常年期 第三週(彌撒講道:請點選1請點選2

星期一 讀經一 福音
星期二 讀經一 福音
星期三 讀經一 福音
星期四 讀經一 福音
星期五 讀經一 福音
星期六 2月2日 獻耶穌於聖殿 讀經一 讀經二 福音


祂使被聖化的人永遠得以完全

讀經一:希十11-18

11  每一位司祭都是天天侍立著執行敬禮,並屢次奉獻總不能除去罪惡的同樣犧牲;
12  但是基督只奉獻了一次贖罪的犧牲,以後便永遠坐在天主右邊,
13  從今以後,只等待將他的仇人變作他腳下的踏板。
14  因為他只藉一次奉獻,就永遠使被聖化的人得以成全。
15  聖神也給我們作證,因為他說過,
16  「這是我在那些時日後,與他們訂立的盟約──上主說──我要將我的法律放在他們的心中,寫在他們的明悟中」這話以後,
17  又說:「他們的罪過和他們的邪惡,我總不再追念。」
18  若這些罪已經赦了,也就用不著贖罪的祭獻了。

釋義

《希伯來書》在前面幾章的內容中,已經清楚描述了耶穌基督獨特的、永遠的大司祭職。經由祂圓滿的、一次而永遠的犧牲,為人們贖罪並建立了新約、新的 救援秩序、真實的救援。如此,基本上天主和人類的歷史已經達到了其目標。在基督的祭獻之後,再沒有其它新的祭獻;在耶穌基督圓滿的大司祭之外,再沒有其他司祭職務。

當然,我們尚未真正進入天主的「安息」之中,天主的圓滿救援在我們身上還沒有成為完全的真實。雖然如此,我們對於未來並不是只能希望而已,而是我們 現在就已經得到罪赦,有一個純潔的良心以及和天主的共融。經由耶穌基督,天主已經成為我們的天主。現在,一切的關鍵都在:在通往進入天主安息的路上,我們不可倦怠,必須堅持於信德和望德之中。


有個撒種的出去撒種

福音:谷四1-20  線上廣播

1  耶穌又在海邊上開始施教,有大夥群眾聚集在他跟前,他只得上了一隻船,在海上坐著,所有的群眾都在海邊地上。
2  他用比喻教訓他們許多事,在施教時,他向他們說:
3  「你們聽:有個撒種的出去撒種。
4  他撒種的時候,有的落在路旁,飛鳥來把它吃了;
5  有的落在石頭地裡,那裡沒有多少土壤,即刻發了芽,因為所有的土壤不深,
6  太陽一出來,被曬焦了;又因為沒有根,就乾枯了;
7  有的落在荊棘中,荊棘長起來,把它窒息了,就沒有結實;
8  有的落在好地裡,就長大成熟,結了果實,有的結三十倍,有的六十倍,有的一百倍。」
9  他又說:「有耳聽的,聽罷!」
10  當耶穌獨自一人的時候,那些跟從他的人和十二門徒便問他這些比喻的意義。
11  耶穌對他們說:「天主國的奧義祇賞給了你們,但對那些外人,一切都用比喻,
12  使他們看是看,卻看不見;聽是聽,卻聽不明白,免得他們回頭,而得赦免。」
13  耶穌對他們說:「你們不明白這個比喻,又怎能明白其他的一切比喻呢?
14  那撒種的人撒的,是所講的『話』。
15  那撒在路旁的『話』,是指人聽了後,撒殫立時來,把撒在他們心裡的『話』奪了去。
16  同樣,那撒在石頭地裡的,是指人聽了這『話』後,立刻欣然接受;
17  但他們心裡沒有根,不能持久,及至為了這『話』發生艱難或迫害,立刻就跌倒了。
18  還有那撒在荊棘中的,是指人聽了這『話』後,
19  世俗的焦慮,財富的迷惑,以及其他的貪慾進來,把『話』蒙住了,結不出果實。
20  那撒在好地裡的,是指人聽了這『話』,就接受了,並結了果實,有的三十倍,有的六十倍,有的一百倍。」

釋義

《馬爾谷福音》第四章蒐集了耶穌所講的比喻,這整個大段落由1-2節展開,而藉著33-34節結束。今天的福音中最重要而困難中間部分(10-12)答覆了最核心的問題:比喻的本質和意義。這三節經文同時也是「撒種的比喻」(3-9)最根本的說明;而13-20節是另外一個繼續發展的解釋。

「撒種的比喻」和接下來其他的比喻所談論的都是相同的主題:「天主國的奧秘」(11),說明天主的國實現的方式:和人所想像的完全不同。人可以看見、聽見(12)天主的國在福音中、在耶穌的言語中實現。但是,只有在「屋裡面」的人才能領悟天主國的奧秘,那些在「外面」的人則看不見、也無法瞭解。

但是,我們不可誤解,以為耶穌故意用比喻而使那些在「外面」的人永遠都不瞭解天國。耶穌講比喻的目的,仍是為了讓一切的人瞭解天國、認識祂;但是只有那些願意停留在祂身旁的人(10),才能瞭解祂。對其他的人而言,悔改與寬恕的道路也永遠對他們開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