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旬期 第三週 星期六

四旬期 第三週(彌撒講道:請點選1請點選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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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們認識上主,讓我們努力認識上主!

讀經一:歐六1-6

1 【上主這樣說:在我的子民遇到困苦時,他們必要尋找我:】
「來,我們回到上主那裡去,因為他撕碎了我們,也必要治愈;
  他打傷了我們,也必要包紮。
2  兩天後他必使我們復生,第三天他必使我們興起,生活在他的慈顏下。
3  讓我們認識上主,讓我們努力認識上主!他定要像曙光一樣出現,他要來到我們中間,有如秋雨,有如滋潤田地的春雨。」
4  厄弗辣因,我可對你作什麼?猶大,我可對你作什麼?
因為你們的仁愛有如早晨的浮雲,有如易於消逝的朝露。
5  因此,我藉先知們砍伐了他們,以我口中的言語殺戮了他們;
我的裁判出現有如光明:
6  因為我喜歡仁愛勝過祭獻,喜歡人認識天主勝過全燔祭。

釋義

今天的兩篇讀經談論相同的主題:真實的和錯誤的補贖。歐六的內容以一首補贖悔改的詩歌(1-3)開始,很可能是司祭在聖殿的補贖禮儀中詠唱的。不 過,認罪和悔改在這詩歌中只是被略微提及。根據這位祈禱者的看法,詠唱一首悔改的歌曲就夠了,這樣就可以期待天主的幫助與救援。但是先知卻以清楚的言語, 終結這樣的幻想(4-6)。先知以天主發言的形式清楚說明,什麼才是真正重要的。毫無疑問的,天主常常準備好願意寬恕人的。然而,外表華麗卻內容空洞的禮 儀慶祝,不會被天主接受。天主原不需要「祭獻」,祂要求的是「仁愛」與對天主忠實。所謂「認識天主」(6)並不是理性的知識,而是生命的關聯,確實在此時此刻經驗到天主的要求與恩寵。


福音前歡呼詞

福音前歡呼詞4

法利塞人和稅吏祈禱的比喻

福音:路十八9-14

那時候,耶穌也向幾個自充為義人,而輕視他人的人,設了這個比喻:「有兩個人上聖殿去祈禱:一個是法利塞人,另一個是稅吏。那個法利塞人立著,心裏這樣祈禱:天主,我感謝你,因為我不像其他的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我每週兩次禁食,凡我所得的,都捐獻十分之一。那個稅吏卻遠遠地站著,連舉目望天都不敢,祇是捶著自己的胸膛說:天主,可憐我這個罪人罷!我告訴你們:這人下去,到他家裏,成了正義的,而那個人卻不然。因為凡高舉自己的,必被貶抑;凡貶抑自己的,必被高舉。」

釋義

路加在記載耶穌有關「天國來臨」(路十七20-37)的談話後,連續報導二個談論「祈禱」的比喻(路十八 1-14),教導人應該以什麼樣的精神和態度祈禱。今日的福音是其中比較著名的「法利塞人和稅吏祈禱的比喻」。

從耶穌時代的法律或外表上的標準來看,這個虔敬的法利塞人看重法律,嚴格奉行「什一奉獻與禁食」。但是他的問題是因此而引以為榮,自以為義,事實上「他們已獲得了他們的賞報」(參閱:瑪六 2),不能再期待上主的賞報了。反觀,稅吏謙卑的祈禱表達出誠實悔罪的態度,完全投靠上主的憐憫,因而蒙受天主悅納。耶穌在比喻最後提出明確的教導:「凡高舉自己的,必被貶抑;凡貶抑自己的,必被高舉。」事實上,每個人都需要上主的仁慈憐憫。

今日的福音也對那些主張只專注於「善工」就能得救的人提出挑戰,因為真正的「義德」必須是內外兼修的。

反省

「善工」、「祈禱」在我的生命中,佔有什麼地位?是否真的指引我的生活態度?

通常我以什麼樣的「心」向天主祈禱?祈禱為我有何意義?

祈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