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 第十一週 星期一

常年期 第十一週(彌撒講道:請點選1請點選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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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期 第十一週 星期一

宗徒的和好職務(下)

讀經一:格後六1-10

1  【弟兄們】我們與天主合作的人,也勸你們不要白受天主的恩寵 ─
2  因為經上說:『在悅納的時候,我俯允了你;在救恩的時日,我幫助了你。』看!如今正是悅納的時候;看!如今正是救恩的時日 ─
3  我們在任何事上,為避免這職務受詆毀,不但沒有給任何人趺倒的因由,
4  反而處處表現我們自己,有如天主的僕役,就是以持久的堅忍,在艱難、貧乏、困苦之中,
5  在拷打、監禁、暴亂之中,在勞苦、不寢、不食之中,
6  以清廉,以明智,以容忍,以慈惠,以聖神,以無偽的愛情,
7  以真理的言辭,以天主的德能,以左右兩手中正義的武器,
8  歷經光榮和凌辱,惡名和美名;像是迷惑人的,卻是真誠的;
9  像是人所不知的,卻是人所共知的;像是待死的,看!我們卻活著;像是受懲罰的,卻沒有被置於死地;
10  像是憂苦的,卻常常喜樂;像是貧困的,卻使許多人富足;
像是一無所有的,卻無所不有。

New Icon釋義

從格後二12開始,保祿就一直講論宗徒的職務,今天的讀經內容仍屬於這個脈絡:宗徒是「與天主合作的人」,進行和好的工程。「如今」完成這個職務與一切都有關,不論對宗徒或對信仰團體而言,都是一樣。

保祿在4-10節講述天主的合作者的工作條件:唯獨在聖神內、依靠天主的力量(6-7),人才能戰勝生活中的一切困難考驗,克服自己內在的軟弱、與外在的危險和災難。天主的合作者擁有純潔的意圖和愛的力量,使他能夠比一切仇恨他或可憐的人更幸福喜樂。


福音:瑪五38-42 線上播放

那時,耶穌對門徒們說:「你們一向聽說過:『以眼還眼,以牙還牙。』我卻對你們說:不要抵抗惡人;而且,若有人掌擊你的右頰,你把另一面也轉給他。那願與你爭訟,拿你的內衣的,你連外衣也讓給他。若有人強迫你走一千步,你就同他走兩千步。求你的,就給他;願向你借貸的,你不要拒絕。」

釋義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原本的意思為「只單單以眼還眼」,是猶太社會為了限制暴力與遏止對報復的飢渴,保護團體中的弱小者而定的法律,強調人們在交往時應遵守嚴格的正義原則,排除私人毫無節制的報復。

耶穌則教導門徒(和日後的基督徒)超越法律的正義。所謂「有人打你的右臉,你把左臉也轉給他」,就是要遭受迫害者打破惡與暴力的循環,以寬恕與原諒而使對 方有所改變。至於「有人強迫你走上一千步,同他走兩千步吧!」則是要基督徒化被動為主動,讓天主的善日日在我們內得到展現。「凡有求於你的,就給他;也不 要拒絕那想跟你借錢的人」,說明前來借貸者多是貧窮的人,只要我們有能力借人,就不要藉故推辭,應學習以歡喜甘願的付出愛心、關懷弟兄姊妹的急需。

反省

我如何面對那些曾經傷害過我的人?是找機會報復?或者另有更合乎基督精神的方法態度?

我願不願意化被動為主動,先走一步,為我不喜愛、甚至厭惡的人提供一些服務?

祈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