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 第三週 星期一

常年期 第三週
星期一 讀經一 福音
星期二 讀經一 福音
星期三 讀經一 福音
星期四 讀經一 福音
星期五 讀經一 福音
星期六 聖母獻耶穌於聖殿 讀經一 讀經二 福音


祂一次奉獻了自己,為免除大眾的罪過;

祂還要再次顯現給那些期待祂的人

讀經一:希九15、24-28

弟兄們:為此,他作了新約的中保,以他的死亡補贖了在先前的盟約之下所有的罪過,好叫那些蒙召的人,獲得所應許的永遠的產業。因為基督並非進入了一座人手 所造,為實體模型的聖殿,而是進入了上天本境,今後出現在天主面前,為我們轉求。他無須再三奉獻自己,好像大司祭每年應帶著不是自己的血進入聖殿一樣,否 則,從創世以來,他就必須多次受苦受難了;可是現今,在今世的末期,只出現了一次,以自己作犧牲,除滅了罪過。就如規定人只死一次,這以後就是審判;同 樣,基督也只一次奉獻了自己,為除免大眾的罪過;將來他要再次顯現,與罪過無關,而是要向那些期待他的人施行救恩。

釋義(彭龍英)

基督犧牲受死的重大意義是成為天主和人之間的中保,並為人預備所應許的永遠的產業(救恩)。基督所進入的聖所非人為所造,而是進入到一個真正的實體,人間 的聖所只是上天本境的「模型和影子」(八5)。在這最後的世代裡,基督不似人間的大司祭,必須每年一次進到聖殿,為百姓除罪。若基督比照人間多次獻祭,那 麼豈非「從創世以來,他就必須多次受苦受難」?因此,祂的進入是「一次即永遠」,藉著永生的神,獻上自己(九15),再也不會有新的盟約來取代這個以耶穌 基督為中保、更好的盟約。

基督的死,除免世人的罪愆,叫信祂的人得到永生的產業。按照命定,人人都有一死,若不接受基督的救恩,那麼死後的審判就留給他們。當祂再來時,與罪無關, 而是要拯救那些等待祂來臨的人;換言之,基督已代替信友接受天主的審判,當天主進行宇宙的公審判時,信友因信基督,就在審判的事情上得救,不必受公審判。


撒殫必要滅亡

福音:谷三22-30

那時候,從耶路撒冷下來的經師們說:「他附有貝耳則步。」又說:「他賴魔王驅魔。」耶穌遂把他們叫來,用比喻向他們說:「撒殫怎能驅逐撒殫呢﹖一國若自相 紛爭,那國就不能存立;一家若自相紛爭,那家也將不能存立。撒殫若起來自相攻擊紛爭,也就不能存立,必要滅亡。決沒有人能進入壯士的家,搶劫他的家具的, 除非先把那壯士捆起來,然後搶劫他的家。我實在告訴你們:世人的一切罪惡,連所說的任何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但誰若褻瀆了聖神,永遠不得赦免,而是永久 罪惡的犯人。」耶穌說這話,是因為他們說:「他附有邪魔。」

釋義

耶穌的家人判斷耶穌:「他瘋了」(谷三21);而經師們則宣稱「他附了魔,賴魔王而驅魔!」耶穌以比喻回答他們:「家庭和國家若自相紛爭,必不能存立。」比喻的意義淺顯易懂,但事實上只有那些願意跟隨耶穌的人,才真正明白其意義。

經師們指控耶穌附魔,耶穌將這種指控視為「褻瀆聖神的罪」,因為耶穌的教導和行動完全是依靠著聖神的。誰將聖神的能力與工作,和魔鬼混為一談,就是使人看不見天主的愛,這就是為什麼這種罪永遠不得赦免的原因。

反省

我能以信心接受耶穌的教導嗎?

聖經中的奇蹟也有可能引起誤解,甚至污衊。真正的信仰建立在耶穌的話(聖言)上,我是否重視天主聖言?每天閱讀聖經?

祈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