厄則克耳 Ezekiel

厄則克耳 Ezekiel

厄則克耳

Ezekiel 共 48 章

緒論 蒙召作先知的神視

第一章

被召的時間和地點
  1. 三十年四月五日,當我在革巴爾河畔,在俘虜之中的時候,天開了,我見了天主的異像,
  2. 時在耶苛泥雅王充軍後第五年四月五日;
  3. 那時在加色丁地,靠近革巴爾河,上主的話傳給步齊的兒子厄則克耳司祭,上主的手臨於我。

    四活物的奇像

  4. 我觀望,看,有一陣暴風由北方吹來,颳來一大塊火光四射的雲彩,雲中有一團旋轉的火,火中有一種發亮的金屬。
  5. 火中似乎有四個活物的形狀,牠們的外表是這樣:都有人的形狀。
  6. 每個有四種形像,每個有四隻翅膀。
  7. 牠們的腳是直立的腳,腳掌像牛蹄,發亮像磨光的銅。
  8. 在牠們四面的翅膀下邊,都有人手;四個活物各有自己的形像和翅膀。
  9. 牠們的翅膀互相連接,在行走時不必轉身,各朝著自己的前面行走。
  10. 關於牠們外表的形像:牠們四個的正面都具有人的形像,右邊有獅的形像,左邊牛的形像,背面有鷹的形像。
  11. 牠們的翅膀向上伸開,每個用兩隻翅膀互相連接,用兩隻翅膀遮蔽身體。
  12. 每個朝著自己的前面行走;神力催迫牠們往那裏去,牠們就往那裏去;行走時不必轉身。
  13. 在活物中間有壹種相似燃著的炭火,又好似火炬在活物中旋轉。這火有亮光,由火中射出閃光。
  14. 活物來回疾馳,好像閃電。

    四個輪子

  15. 我觀望那些活物時,看,靠近那些活物的四面,在地上各有一個輪子。
  16. 那些輪子及其構造的外表,光澤有如橄欖石,四輪都有同樣的形狀。四輪結構的樣式,好像輪子套在輪子中。
  17. 輪子轉動時,可向四方旋轉,前行時不必轉轍。
  18. 輪輞高大,我看見四個輪輞都佈滿了眼睛。
  19. 活物行走時,輪子也在牠們旁邊轉動;活物由地面升起時,輪子也升起。
  20. 神力催迫活物往那裏去,牠們就往神力催迫的方向去;輪子也同時與牠們一起升起,因為活物的神力在輪子內。
  21. 活物行走,輪子也轉動;活物站住,輪子也停住;活物由地上升起,輪子也隨之升起,因為活物的神力在輪子內。

    穹蒼與寶座

  22. 在活物的頭上,有相似穹蒼的東西,好像發亮的水晶,在牠們頭上展開。
  23. 在穹蒼下伸直牠們的翅膀,一隻的翅膀與另一隻的翅膀彼此相接,又各有兩隻翅膀遮蔽著身體。
  24. 當牠們行動時,我聽見翅膀的颯颯聲,像洪水之聲,又像全能者的聲音,又似軍營中的喧噪之聲。當牠們站住時,就歛起翅膀。
  25. 那時,由牠們頭頂上的穹蒼那裏,發出一種響聲;活物即站住,就歛起翅膀。
  26. 在她們頭頂上的穹蒼上面,有一塊像藍玉的石頭,有寶座的形狀;在這狀如寶座之上,有一個外貌像人的坐在上頭。
  27. 我望見在他相似腰部的上面,好像有發亮的金屬,內裏和周圍好像一團火。我又望見在相似腰部的下面,好像有火的形狀,周圍有光環繞,
  28. 環繞在周圍的光,猶如落雨時雲彩中所出現的虹霓。這就是上主的光榮顯現時的奇象。我一看見,就伏地掩面,同時也聽見有一位講話的聲音。
  29. 第二章

    奉派為先知

    1. 他向我說:「人子,站起來!我要同你講話。」
    2. 他向我講話時,有一種神力進入我內,使我站起來,也聽見他同我講話。
    3. 他向我說:「人子,我派遣你到以色列子民,到反抗我的那個叛逆的人民那裏去,他們和他們的祖先,直到今天還違背我。
    4. 那些子民雖厚顏無恥,心腸頑硬,我仍派遣你到他們那裏,向他們說:吾主上主這樣說:
    5. 他們或是聽,或是不聽──他們原是叛逆的家族──終究要承認在他們中有一位先知。
    6. 人子,你不必怕他們,也不要怕他們說什麼,也不要怕他們反抗你,輕慢你,好像叫你坐在毒蠍之上;不要怕他們說什麼,在他們面前,也不要膽怯,因為他們是叛逆的家族。
    7. 無論他們聽,或是不聽,你應向他們宣講我的話,他們原是叛逆的家族。」

      神見書卷

    8. 人子,你要聽我向你講的話,你不要叛逆,像叛逆的家族。你要張口,把我給你的吞下。」
    9. 我觀望時,看,有一隻手向我伸來,手上有一卷書。
    10. 他把那卷書在我面前展開,內外都寫著字,寫的是:「哀傷、悲歎和災禍。」
    11. 第三章

      吞書卷

      1. 以後他向我說:「人子,將給你的吞下去。你吞下這卷書,然後去向以色列子民宣講。」
      2. 我遂張開口,他便使我吞下那卷書,
      3. 並向我說:「人子,要吞到肚子裏,要把我給你的這卷書充滿你的五內。」我遂吃了,這卷書在我嘴裏甘甜如蜜。

        先知受訓勉

      4. 然後他向我說:「人子,起來以色列家族那裏去,向他們宣講我所說的話。
      5. 你被派遣,並不是往言語不通,說話不懂的人民那裏去,而是到以色列家族。
      6. 也不是到言語不通,說話不懂,而你聽不明白他們他們話的各民族那裏去;若是我派遣你到他們那裏,他們必肯聽你的話。
      7. 但是以色列家族卻不肯聽你,原來他們不肯聽我,因為以色列家族都額堅心硬。
      8. 看,我要使你的臉堅硬,好像他們的臉,使你的額堅硬,好像他們的額。
      9. 使你的額好像金鋼,比火石還堅硬。他們雖是叛你的家族,不必害怕他們,在他們面前不必膽怯。」
      10. 他又向我說:「人子,我向你說的一切話,要聽到耳中,存在心裏。
      11. 起來,到充軍者,你百姓的子民那裏,向他們宣講,對他們說:吾主上主這樣說。不管他們聽不聽。」

        先知去見充軍者

      12. 當上主的光榮由那地方升起時,神力也把我舉起,我聽見在我後面有轟轟之聲很大,
      13. 是活物的翅膀彼此磨擦的響聲,是靠近牠們的輪子的響聲,轟轟之聲很大。
      14. 神力把我舉起,把我提去;我走時,心中激動而苦悶,那時上主的手重壓在我身上。
      15. 以後我到了特耳阿彼部的充軍者那裏,他們靠近革巴爾河居住。我在他們那裏憂鬱地居留了七天。

        先知的任務

      16. 過了七天,上主的話傳給我說:「
      17. 人子,我派你作以色列家族的守衛;當你由我口中聽到什麼話時,你應代我警告他們。
      18. 幾時我向惡人說:你必喪亡!你若不警告他,也不宣講,使惡人知所警惕,而脫離邪道,為得生存;那惡人要因自己的罪惡而喪亡,但我必向你追討血債。
      19. 你若警告了惡人,而他不肯離開罪惡和邪道,那他必要因自己的罪惡而喪亡;至於你卻救了你的靈魂。
      20. 幾時一個義人離棄正義而行不義,我要在他面前安放絆腳石,使他死亡;若你沒有警告他,他必因自己的罪惡而喪亡,他所行的正義,也不被記念;但我必向你追討血債。
      21. 但若你警告了義人,使他不犯罪,而他沒有犯罪:這樣他必要生存,因為他聽從了警告,你也救了你的靈魂。」

        奉命緘口不言

      22. 我在那裏時,上主的手臨於我,他向我說:「起來,到平原裏,去我要在那裏同你說話。」
      23. 我就起身到了平原。看,上主的光榮停在那裏,就如我在革巴爾河所見過的光榮;我遂伏地掩面。
      24. 有一種神力進入我身,使我站起來。他向我說:「你去,把你關鎖在房中!
      25. 人子,你看人們要用繩索捆縛你;你被捆起後,便不能到他們中間。
      26. 我還要使你的舌頭緊貼在上顎,使你成為啞吧,不能斥責他們,因為他們是叛逆的家族。
      27. 但是我給你說話時,要開啟你的口。以後你要向他們說:『吾主上主這樣說。』誰肯聽,就讓他聽;誰不肯聽,就讓他不聽好了,因為他們是叛逆的家族。」
      28.  

        一編 論猶大和耶路撒冷滅亡的預言

        (4-24)

        第四章

        耶京被困的象徵

        人子,你拿一塊磚,放在你面前,把一座耶路撒冷城刻劃在上面。
      29. 安排圍城的事;製造攻城的雲梯,堆起攻城的高台,擺列攻城的陣營,四周架起破城機。
      30. 再拿一個鐵鏊,將它立在你和城的中間,當作鐵牆。然後朝著城板起面孔,使城好像被圍困,你好像在攻城:這樣給以色列家一個徵兆。」
      31. 充軍期限的象徵

      32. 你要向左側臥下!我把以色列家的罪惡放在你身上。你臥多少日子,就多少日子承擔他們的罪惡。
      33. 我把他們犯罪的年數算為三百九十日,你要在這些日子內承擔以色列家的罪惡。
      34. 滿了那些日子,你要向右側臥下,為承擔猶大家的罪惡,共四十日;我給你規定一日算一年。
      35. 你要朝著被圍困的耶路撒冷板起面孔,露出臂膊,向她預言。
      36. 看,我要用繩索捆縛你,叫你不能輾轉反側,直到你被困的日子期滿。」
      37. 吃不潔與配給之物的象徵

         

      38. 你要拿小麥、大麥、豆子、扁豆、黍米和粗麥,裝在一個器皿裏,用來為你做一些餅,在你三百九十日側臥的日子內,就吃這些餅。
      39. 每天要按分量吃,每日二十「協刻耳,」按時食用。
      40. 喝水也要有分量,每日喝六分之一「歆」的水,按時而飲。
      41. 你吃那食物像吃烙的大麥餅,且用人糞在他們眼前烤。」
      42. 上主說:「以色列子民也要這樣在我趕他們所到的異民中,吃不潔之物。」
      43. 我答說:「哎呀!吾主上主!我從來沒有受過玷污;從幼年到現在,沒有吃過自然死的,或被撕裂的獸肉;不潔的祭肉從未進過我的口。」
      44. 他向我說:「好罷!我許你用牛糞代人糞烤你的餅。」
      45. 他又向我說:「人子!看,我要斷絕耶路撒冷的糧源,叫他們懷著焦慮吃配給的飯,懷著恐怖喝限制的水;
      46. 甚至缺少食糧和水,個個消瘦,因自己的罪惡而歸於消滅。」
      47. 第五章

        剃鬚髮的象徵

        人子,你拿一把快刀,當理髮的剃刀用,剃去你的頭髮和鬍鬚,然後拿一個天平,分開那些鬚髮。
      48. 等被困的日子一滿,把三分之一在城內用火燒掉;再拿三分之一在城四周用劍擊砍;其他三分之一,要揚在風中,我要拔出劍來追趕他們。
      49. 但你要從鬍鬚中取出幾根來,繫在你的衣服邊上,
      50. 再從其中取出幾根投入火中,讓火燒掉;然後你向以色列全家說:
      51. 吾主上主這樣說:這就是耶路撒冷!我將她安置在萬民之中,使萬國環繞著她;
      52. 但是她違背了我的法令,作惡甚於異民,違背我的法律甚於環繞她的列國,因為她們輕視了我的法令,沒有照我的法律行事。
      53. 為此,吾主上主這樣說:因為你們比環繞你們的異民更為叛逆,沒有照我的法律行事;沒有遵行我的法令,也沒有按照環繞你們異民的法律行事;
      54. 因此吾主上主這樣說:看,我要親自對付你;在你中間,在異民眼前實行懲罰。
      55. 為了你的一切醜惡,我要對你實習未曾實行過的,將來也不會實行的事;
      56. 在你境內,為父的要吃自己的兒子,為子的要吃自己的父親。我必如此在你境內實行懲罰,且把遺民分散到四方。
      57. 為此我指著我的生命起誓說:──吾主上主的斷語──因為你用你的一切可憎和可惡之物玷污了我的聖所,我必將你剷除,我的眼決不憐視,一點也不憐惜。
      58. 你三分之一的人民要在你境內死於瘟疫,亡於饑荒;另三分之一,在你四周各地喪身刀下;其他三分之一,我要分散到各地。我且拔出劍來追趕他們。
      59. 這樣,我的忿怒纔可以發洩,我的怒火在他們身上纔會平息,得到了報復;當我的憤怒在他們身上發洩時,他們要承認我,上主,在妒火中講了話。
      60. 我要使你成為荒野,使你在環繞你的異民前,和所有的過客前,成為辱罵的對象。
      61. 當我大發憤怒,以嚴厲的懲罰在你身上施行裁判時,你就成為環繞你的異民凌辱、恥笑、警戒和警駭的對象:這是我上主說的。
      62. 當我向你們射出饑荒的毒箭──射出毀滅的箭,毀滅你們時──我必使饑荒在你們境內更加嚴重,斷絕你們的糧源。
      63. 我必使饑荒和猛獸危害你們,掠去你們的子女,並使瘟疫和血案在你境內盛行,還有刀兵來打擊你:這是我上主說的。」
      64. 第六章

        敬拜邪神之地必被消滅

        1. 上主的話傳給我說:「
        2. 人子,你要面對以色列的群山,講預言攻斥他們,
        3. 說以色列的群山,請聽吾主上主的話:吾主上主這樣對高山、丘陵、山溪、山谷說:看,我要使刀兵臨於你們,蕩平你們的丘壇;
        4. 破壞你們的祭壇,打碎你們的太陽柱,並使你們被殺的人倒在你們的偶像之前。
        5. 我還要把以色列屍體放在他們的偶像前,把你們的骨頭散在你們的祭壇周圍。
        6. 在你們居住的地方,城池變為荒野,丘壇遭受破壞,為叫你們的祭壇也成為荒涼,變為廢墟,偶像被粉碎,被消滅,太陽柱被打碎,你們所製造的東西都剷除淨盡。
        7. 被殺的人橫臥在你們中間:如此你們要承認我是上主。」

          遺民蒙恩獲救

        8. 當我把你們分散到各國時,我還要把一些倖免於刀兵的人,殘留在異民中。
        9. 你們被擄到異民中的遺民,必要想念我,因為我擊碎了他們好淫而背棄我的心,也擊碎了他們好淫而隨從偶像的眼睛,那時他們必要為了一切邪神所行的事而自怨自艾。
        10. 如此,他們會承認,我上主說要對他們施行懲罰,並非空話。」

          哀傷以色列作惡受罰

        11. 吾主上主這樣說:「我要拍手頓足地說:禍哉!以色列家,因了一切醜惡的罪行,她必要亡於刀兵、饑荒和瘟疫:
        12. 遠處的要死於瘟疫,近處的要喪身刀下,剩餘而被圍困的,要死於饑餓,我必要這樣對他們發洩我的怒火。
        13. 幾時被殺的人橫臥在他們的祭壇四周,在他們的偶像中間,在各高山,各山頂,在各綠樹下,在密茂的樟樹下,即在他們給各偶像獻香的地方,那時,你們必承認我是上主。
        14. 我要伸手打擊他們,凡他們所居之地,我要使田地變為沙漠和荒野,自曠野直到黎貝拉:這樣,他們必承認我是上主。」
        15. 第七章

          結局已到

          1. 上主的話傳給我說:「
          2. 人子,你要說:吾主上主這樣對以色列地域說:結局到了,大地四極的結局到了。
          3. 現今你的結局已到:我要向你發洩我的憤怒,按你的行為裁判你,按照你所有的醜行報復你。
          4. 我的眼決不憐視你,一點也不顧惜你;反之,我必按照你的行為報復你,使你的醜惡彰顯在你中間;這樣,你們必承認我是上主。
          5. 吾主上主這樣說:「看,災禍,那唯一的災禍來了。
          6. 結局到了,那對付你的結局到了,看,已來到目前。
          7. 當地的居民啊!惡運已臨於你,時辰已到,恐怖的日子已近,山上再聽不到歡呼的聲音。
          8. 現今我就快要向你發洩我的憤怒,在你身上盡洩我的怒火,要按照你的行為裁判你,按照你所有的醜行報復你。
          9. 我的眼決不憐視,一點也不顧惜;反之,我要照你的行為報復你,使你的醜惡彰顯在你中間:這樣你們必承認我是施罰的天主。」

            同歸於盡

          10. 看,那日子確已來到,惡運已定,暴行開花,傲慢發芽。
          11. 殘暴興起,成為作惡的權杖;他們中將一無所存,他們的財富沒有了,豪華不見了,光榮一無所留。
          12. 時辰到了,日子近了;買主不要歡樂,賣主也不要憂愁,因為怒火要降在一切財富上。
          13. 賣主雖還活著,但不得再贖回他所賣的,因為懲罰一降在一切民眾身上,誰也不能再挽回。無人在罪惡中能保全生命。

            戰爭的慘狀

          14. 你們吹喇叭,將一切準備便當;但無人出征上陣,因為我的怒火要降在所有人民身上。
          15. 外有刀兵,內有瘟疫饑荒;凡在鄉間的,要喪身刀下;在城中的,要死於瘟疫饑荒。
          16. 那些僥倖逃亡的,到了山中,必像谷中哀鳴的鴿子,各人悲泣自己的罪惡。
          17. 人人雙手疲憊無力,雙膝軟弱如水,
          18. 身穿苦衣,都為恐怖所籠罩;每人面帶羞慚,頭頂完全剃光。
          19. 他們將自己的銀子丟在街頭,金子為他們成了污穢之物;他們的金銀,在上主發怒之日,不能拯救他們;金銀不能使他們充饑,不能填滿他們的肚腹,因為金銀是他們犯罪的絆腳石。
          20. 他們既然把自己華麗的裝飾品作為誇耀的東西,做成醜惡的偶像和怪物;
          21. 所以我要使偶像成為他們的不潔之物,我要把它交於外邦人手中作勝利品,給本地匪徒作為掠物,而予以褻瀆。
          22. 我要轉面不看他們,讓外人褻瀆我的寶藏,讓野人侵入而加以褻瀆,
          23. 並用來製造鎖鏈;因為此地充滿了血債,城中充滿了殘暴。
          24. 為此,我必叫最兇惡的異民來佔據他們的房舍,消滅他們傲慢的勢力,並使他們的聖所受到褻瀆。
          25. 當恐怖來臨時,他們尋求救援,卻沒有救援。
          26. 禍上加禍,噩耗接踵而來;那時人向先知要求異像,卻毫無所得;司祭失去了教言,長老沒有了主意,
          27. 君王失聲痛哭,王侯驚惶失措,當地居民的手顫動無力。我必按他們的行為向他們報復,照他們的功過裁判他們:這樣,他們必要承認我是天主。」
          28. 第八章

            神見耶京的神像

            1. 六年六月五日,當我坐在我屋內,猶大的長老門坐在我面前時,吾主上主的手臨於我。
            2. 我觀望,看,有一個形像,形狀如人,在他相似腰部的下面,有一團火,在他腰部的上面好像有一道光輝,像發亮的金屬。
            3. 他伸出一隻像手的形狀,抓住我的一綹頭髮,有一種神力把我提到天地之間,在神視中將我提往耶路撒冷去,到了內門的北門門口,在那裏供奉著引起上主妒火的偶像。
            4. 在那裏出現了以色列天主的光榮,相似我在平原所見的異像。
            5. 他向我說:「人子,舉目向北方看!」我遂舉目向北方看;看見在靠近祭壇的北門門口,有那引起上主妒火的偶像。
            6. 他又向我說:「人子,你看他們作的是什麼﹖以色列家族在這裏所行的極其醜惡之事,使我非離開我的聖所不可,但你還要看見更為醜惡的事。」

              昆蟲走獸神像

            7. 以後,他引我到外院的大門口,我看見在牆上有一個洞。
            8. 他向我說:「人子,把這牆穿一個洞!」我遂在牆上穿了一個洞,出現了一道門。
            9. 他又向我說:「你進去看一看他們在那裏所做的窮凶極惡的醜行。」
            10. 我便進去,看見有各種爬蟲和走獸的像,都是可憎惡的;還有以色列家的各種偶像,都刻畫在四周的牆上。
            11. 以色列家族的七十長老,沙番的兒子雅匝尼雅也在他們中間,都站在那些像前,每人手中拿著香爐,燒的香煙如濃雲,正在上騰。
            12. 他對我說:「人子,你看見了以色列的長老在黑暗中,每人在藏神像的暗室中所行的事嗎﹖他們說:上主看不見我們,上主已離棄了此地。」
            13. 他又向我說:「你還要看見他們所行的更醜惡的事。」

              塔慕次神及太陽神

            14. 以後,他引我到了上主的聖殿朝北的大門口。看,有些婦女坐在那裏,哀悼塔慕次。
            15. 他向我說:「人子,你看見了嗎﹖但你還要看見比這更醜惡的事。」
            16. 以後,他引我到了上主聖殿的內庭院內;看,在上主聖所的門口,在走廊和祭壇中間約有二十五個人,背向上主的聖所,面向東方,他們正在向東方朝拜太陽。

              懲罰的恐嚇

            17. 他又向我說:「人子,你看見了嗎﹖在這裏行的這些醜惡之事,為猶大家還不夠嗎﹖他們還將此地充滿了殘暴之事,時時惹我忿怒。看,他們還把枝條舉到自己鼻子上。
            18. 我必大發憤怒,我的眼決不憐視,一點也不顧惜;極使他們在我耳旁高聲喊叫,我仍不俯聽他們。」
            19. 第九章

              擊殺無記號者

              1. 以後我聽見他高聲喊說:「懲罰此城的,快來!每人手中應拿著毀滅的工具。」
              2. 看,有六個人從上邊朝北的門走來,每人拿著破壞的武器。他們中間有一個人身穿細麻衣,腰間帶著書記的墨盒。他們來到,就站在銅祭壇旁。
              3. 那停在革魯賓上的以色列的天主光榮,就由革魯賓身上升起,來到聖殿的門限上,叫將那身穿細麻衣,腰間帶著墨盒的人召來。
              4. 上主對他說:「你要走遍此城,即走遍耶路撒冷,凡因城中發生的醜惡之事而悲痛哀號的人,要在他們額上劃一個十字記號。」
              5. 以後我聽見他向其餘的人說:「你們也跟著他走遍全城擊殺,你們的眼不要憐視,一點也不要顧惜;
              6. 把老人、少年、處女、嬰兒和婦女都要殺盡滅絕;但凡額上有十字記號的人,不可走近。你們從聖所這裏開始。」果然他們就從在聖殿前的長老開始。
              7. 以後又向他們說:「你們要玷污這聖殿,使被殺者充塞整個庭院,然後出去!」他們就出去,在城中擊殺。

                先知祈禱未獲准

              8. 他們去擊殺時,只留下我一人。我就伏地掩面呼求說:「哎!吾主上主,你在耶路撒冷發洩你的憤怒,要滅絕以色列的遺民嗎﹖」
              9. 他回答我說:「以色列和猶大的家族,實在罪大惡極;此地充滿了血債,滿城都是暴行,他們還說:上主已離棄了此地,上主看不見。
              10. 因此,我的眼也決不憐視,一點也不顧惜;反而我要把他們的行為,歸在他們頭上。」
              11. 看啊,那身穿細麻衣,腰間帶著墨盒的人,回來報告說:「我已照你的吩咐的做了。」
              12. 第十章

                取火炭異像

                1. 我觀望時,見在革魯賓頭上,穹蒼之上,有一塊像碧玉的石頭,看似寶座,出現在他們上邊。
                2. 上主問那身穿細麻衣的人說:「你到革魯賓下邊的輪子中間,由革魯賓中間取一滿掬火炭,撒在城上。」他就在我眼前進去了。
                3. 當那人進去時,革魯賓站在聖殿的右邊,雲彩瀰漫了內院。
                4. 上主的光榮,由革魯賓之間升起,停在聖殿的門限上,聖殿內充滿了雲彩,庭院中也充滿了上主光榮的燦爛。
                5. 革魯賓展翅的響聲達於外院,像全能的天主講話的聲音。
                6. 以後他吩咐那身穿細麻衣的人說:「從輪子中間,從革魯賓中間取火罷!」那人就前去,站在輪子旁邊。
                7. 一位革魯賓由革魯賓中間伸手,到革魯賓中間的火上取了火,放在那身穿細麻衣的手中;那人接過去就走了。
                8. 我看見革魯賓在翅膀下的手好像人手。
                9. 我觀望時,見革魯賓旁邊有四個輪子,每一位革魯賓旁有一個輪子,輪子的外表光澤有如橄欖玉石。
                10. 輪子的外表,四個都有同樣的形狀,好像輪子套在輪子中。
                11. 轉動時可向四面旋轉,前行時不必回轉。
                12. 在他們的身體、背、手、翅膀和四個輪子上,佈滿了眼睛。
                13. 我所說的輪子名叫「加耳加耳。」
                14. 每一個革魯賓有四個形狀:第一個形狀是牛形,第二個形狀是人形,第三個形狀是獅形,第四個形狀是鷹形。
                15. 以後革魯賓上升去了;這是我在革巴爾河岸所見的活物。
                16. 革魯賓前行時,輪子也在他們旁邊轉動;革魯賓展開翅膀,由地面升起時,輪子也不離他們左右。
                17. 他們站住,輪子也停下;他們升起,輪子也同他們一起升起,因為輪子內有活物的神力。

                  上主的光榮離開聖殿

                18. 那時,上主的光榮離開了聖殿的門限,停在革魯賓上。
                19. 革魯賓展開翅膀,在我眼前由地面升起;當他們離去時,輪子也跟著離去。他們停在上主聖殿的東門門口時,以色列的天主的光榮就停在他們上面。
                20. 這就是我靠近革巴爾河,在以色列的天主下面所見的那些活物,現在我明白他們是革魯賓。
                21. 每個有四樣形狀,每個有四個翅膀,在他們翅膀下有相似人的手。
                22. 關於他們的形像,和我靠近革巴爾河所見的形像一樣,每個朝自己的前面進行。
                23. 第十一章

                  懲罰猶大的首領

                  1. 以後,神力把我提起,把我帶到上主聖殿東面的東門那裏。看,在大門口有二十五個人,我看見在他們中有阿組爾的兒子亞匝尼雅和貝納雅的兒子培拉提雅,他們是民眾的首領。
                  2. 上主向我說:「人子,在這城中圖謀不軌,出壞主意的就是這些人。
                  3. 他們說:房屋不是剛建築不久嗎﹖城是鍋,我們是肉。
                  4. 為此你要發言反對他們;人子,發言罷!」
                  5. 上主的神臨於我,向我說:「你要說:上主這樣說:以色列家,你們所說過的話,心中想的什麼,我都知道。
                  6. 你們在此城中殺害了許多人,街市上滿了傷亡的人。
                  7. 為此吾主上主這樣說:你們在城內所殺害的人是肉,城是鍋,但你們都要由城中趕出去。
                  8. 你們怕刀劍,我必使刀劍臨於你們──吾主上主的斷語--
                  9. 我要把你們由城中趕出,把你們交於外人手中,在你們身上實行懲罰。
                  10. 你們要喪身刀下;我必要在以色列邊境上懲罰你們;如此,你們要承認我是上主。
                  11. 這城為你們決不是鍋,你們也決不是其中的肉;我必要在以色列邊境上懲罰你們。
                  12. 如此你們必承認我是上主,因為你們沒有遵行我的法令,沒有實行我的法律,卻照你們四鄰異民的法律去行。」
                  13. 我正在講預言的時候,貝納雅的兒子培拉提雅死了;我遂伏地掩面,高聲哀呼說:「哎!吾主上主,你要滅盡以色列的遺民嗎﹖」

                    遺民更新

                  14. 上主的話傳給我說:「
                  15. 人子,耶路撒冷的居民論及你的同胞兄弟,同你一起被擄的人,即以色列全家族的人,這樣說:他們遠離了上主,這地應歸於我們佔有了。
                  16. 為此你應宣講說:吾主上主這樣說:我雖遷移他們,遠至異民之中,將他們分散到各國,但在他們所到的地方,我暫時仍是他們的聖所。
                  17. 因此你應宣講:吾主上主這樣說:我要從各民族聚集你們,由你們分散所到的各國中召集你們,把以色列地域再賜給你們。
                  18. 他們一回到那裏,必滅絕那裏的偶像,剷除那裏的一切醜惡的事。
                  19. 我必賜給他們另一顆心,在他們臟腑放上另一種精神;拿走他們鐵石的心,給他們換上一顆血肉的心,
                  20. 為使他們遵行我的法令,謹守我的法律,而一一實行:如此他們要作我的百姓,我要作他們的天主。
                  21. 至於那些心中仍隨從偶像和醜惡之事的人,我要把他們的行為歸在他們的頭上──吾主上主的斷語。」

                    上主的光榮離開聖城

                  22. 那時革魯賓展開了翅膀,輪子也隨著轉動,以色列天主的光榮停在他們之上。
                  23. 上主的光榮由城中升起,停在城東的山上。
                  24. 神力把我提起,在異象中,即在天主的神力中,把我帶到加色丁充軍的人那裏。我所見的異象就在我面前消失了。
                  25. 我遂向充軍的人講述上主給我顯示的一切事。
                  26. 第十二章

                    充軍的象徵

                    1. 上主的話傳給我說:「
                    2. 人子,你是住在叛逆的家族中,他們有眼,卻視而不見;有耳,卻聽而不聞;因為他們是叛逆的家族。
                    3. 人子,你要白天在他們眼前準備充軍的行囊,並在他們眼前從一地遷移到另一地;他們或者能看清自己是叛逆的家族。
                    4. 你白天在他們眼前把行囊搬出,像搬出充軍的行囊;傍晚在他們眼前出發,像充軍者出發。
                    5. 你還要在他們眼前在牆上穿一個洞,由那裏走過去。
                    6. 你當著他們的面,把行囊背在肩上,天黑時出發,並且蒙著臉,看不到地面:因為我要使你作為以色列家族的一個預兆。」
                    7. 我遂遵命行了:白天我把行囊搬出,有如充軍的行囊,傍晚用手在牆上穿了一個洞;到天黑時,當著他們的面,把行囊背在肩上出發。

                      預兆的意義

                    8. 到了早晨,上主的話傳給我說:「
                    9. 人子,以色列家族,那叛逆的家族不是問你說:你在作什麼﹖
                    10. 你要回答他們說:吾主上主這樣說:這神諭是有關耶路撒冷的君王和城中的以色列全家族。
                    11. 並且說:我為你們是一個預兆:像我所行過的,也要實現在他們身上:他們要被擄充軍異地。
                    12. 君王在他們當中肩上背著重擔,在黑夜出發,在牆上要穿一洞,為叫他出去;他要蒙著臉,以致他再不能親眼看見這地方。
                    13. 我要在他面前設下羅網,他必要陷在我的羅網中而被捉住;然後我他到加色丁人的地方巴比倫,但他一無所見,就死在那裏。
                    14. 我還要把他左右的護衛,以及一切軍隊,分散到四方,並拔出劍來追趕他們。
                    15. 當我把他們驅散到異民中,把他們分散到各國時,他們必承認我是上主。
                    16. 但我在他們中仍保留少數的人,免受刀兵、饑荒和瘟疫之害,為叫他們給他們所到之地的異民,講述自己的醜惡之事,使那些人也認識我是上主。」

                      預示聖城的饑荒

                    17. 上主的話傳給我說:「
                    18. 人子,你要戰戰兢兢地吃飯,懷著顫慄和惶恐喝水。
                    19. 你應向此地的人民宣講說:吾主上主論及耶路撒冷的居民和以色列地域這樣說:他們要惶恐地吃飯,驚懼地喝水,為了那裏的居民所行的殘暴,那地方要被洗劫,變為荒蕪之地。
                    20. 人煙稠密的城市要變為曠野,那地方必變為沙漠:如此,你們必承認我是上主。」

                      先知所言必要實現

                    21. 上主的話傳給我說:「
                    22. 人子,在以色列地域,有人說:日期遲延了,異象落空了。這流言是什麼意思﹖
                    23. 為此你應向他們說:吾主上主這樣說:我必使這流言停止,以色列必不再說這流言;你該向他們說:日期近了,所有的異象必要實現。
                    24. 在以色列家族內,決不再有虛偽的異象和欺詐的預言。
                    25. 因為是我上主講話,我講的話必要實現,不再遲延。叛逆的家族!我說的話必在你們這一代實現──吾主上主的斷語。」
                    26. 上主的話傳給我說:「
                    27. 人子,以色列家族說:這人所見的異象是指遙遠的來日;他說的預言,是指遙遠的時期。
                    28. 為此你要向他們說:吾主上主這樣說:我說的一切話,不再遲延;我所說的話,必要實現──吾主上主的斷語。」
                    29. 第十三章

                      攻斥假先知

                      1. 上主的話傳給我說:「
                      2. 人子,你要斥責那些在以色列講預言的先知,向那些隨心所欲說預言的人說:你們應聽上主的話!
                      3. 吾主上主這樣說:那些隨心所欲,而一無所見的愚妄先知,是有禍的!
                      4. 以色列!你的先知好像廢墟中的狐狸。
                      5. 你們沒有上到缺口處,也沒有圍繞以色列家建築圍牆,好叫她在上主的日子,在戰爭中穩立。
                      6. 他們所見的盡是空虛,所預言的盡是欺詐,反而說是「上主的斷語;」其實上主並沒有派遣他們,他們還指望自己的話能夠實現。
                      7. 你們豈不是見了幻像,說了欺詐的預言,還說是「上主的斷語﹖」其實我並沒有說過。

                        假先知必受懲罰

                      8. 為此,吾主上主這樣說:因為你們說的是謊話,見的是幻像,我必攻斥你們──吾主上主的斷語──
                      9. 我必伸手打擊那些見幻像,說欺詐預言的先知。他們決不得參加我人民的議會,不得登記在以色列家族的名冊上,也不得進入以色列地域:如此你們要承認我是上主。
                      10. 因為他們迷惑我的人民說:「平安;」其實並沒有平安。人民築起牆來,看,他們就來墁泥。
                      11. 你要向墁泥的人說;我要使驟雨降下,冰雹落下,暴風颳來,
                      12. 那牆必要傾倒。那時,人豈不是要向你們說:你們所墁的泥在那裏呢﹖
                      13. 為此,吾主上主這樣說:在我憤怒時,我要使暴風颳來,在怒火中使驟雨降下,在憤怒時使冰雹降下,破壞一切。
                      14. 我要摧毀你們墁過泥的牆,使它傾倒在地,基礎暴露;牆傾倒了,你們也要消失在其中:如此,你們要承認我是上主。
                      15. 當我對那牆和在牆上墁泥的人發洩了我的憤怒,我要對你們說:牆沒有了,墁牆的人也不見了。
                      16. 這是指那些向耶路撒冷講預言的以色列的先知,他們說見過平安的異象;其實並沒有平安──吾主上主的斷語。

                        攻斥假女先知

                      17. 人子,你要轉面向那些隨心所欲,講預言的你百姓中的女先知,你要斥責她們。
                      18. 你宣講說:吾主上主這樣說:那些為手腕縫製各種帶子,照頭的大小製做各種頭巾,以獵取人命的女人,是有禍的!你們獵取了我百姓的性命,難道能挽救你們自己的性命﹖
                      19. 你們竟為了一掬麥子,一塊餅,就在我百姓前褻瀆了我,使不應死的人死去,使不應活的人活著,以欺騙我那好聽信謊言的百姓。
                      20. 為此,吾主上主這樣說:看,我要把你們像捕鳥一樣獵取人命的帶子,從你們手腕上撕下,釋放你們所獵取的人,像釋放飛鳥;
                      21. 撕破你們的頭巾,由你們手中救出我的百姓;他們決不再做你們手中的獵物:如此,你們要承認我是上主。
                      22. 因為你們以謊言使義人的心沮喪;其實,我並沒有使義人悲哀;你們又鼓勵惡人,使他不肯離開罪惡的路,以求生存。
                      23. 為此,你們不得再見幻像,不得再說預言;反之,我要從你們手中救出我的百姓:如此,你們必承認我是上主。」
                      24. 第十四章

                        崇拜邪神不可救藥

                        1. 有些以色列的長老來見我,坐在我面前。
                        2. 那時上主的話傳給我說:「
                        3. 人子,這些人心中供著他們自己的邪神,在自己面前放著犯罪的絆腳石,我豈能讓他們來求問﹖
                        4. 為此,你要告訴他們,對他們說:吾主上主這樣說:以色列家族中的任何人,或心中仍供著自己的神,在自己面前仍放著犯罪的絆腳石,而來求見先知,我上主必按照他偶像的數目親自答覆他,
                        5. 為能打動以色列家族的心,因為他們為了所有的偶像疏遠了我。
                        6. 為此,你應對以色列家族說:吾主上主這樣說:回頭罷!離開你們的偶像,放棄你們所有的醜惡!
                        7. 以色列家族中任何人,甚或在以色列中僑居的外國人,如果疏遠了我,把自己的邪神供在心中,把犯罪的絆腳石放在自己面前,而敢來見先知求問我,我上主必親自答覆他。
                        8. 我必正面打擊這樣的人,使他成為一種警戒和笑柄,把他由人民中剷除:如此,你們必承認我是上主。
                        9. 若一個先知受騙而發言,這是我上主哄騙了那先知;我要伸手打擊他,從我人民以色列中間把他消滅。
                        10. 求問者與先知的罪一樣,都應負咎。
                        11. 如此,以色列家族不再遠離我而走入迷途,不再受任何罪惡的玷污;他們要作我的人民,我要作他們的天主:這是吾主上主的斷語。」

                          義人得救惡人喪亡

                        12. 上主的話傳給我說:「
                        13. 人子,若某地背信違約,犯罪得罪我,我必伸手打擊她,斷絕她的糧源,使饑荒降到那地,把人和獸從那地剷除。
                        14. 縱然在那裏有諾厄、達尼爾和約伯三個人,這三個人也只能為了自己的義德救自己──吾主上主的斷語──
                        15. 或者我使猛獸橫行那地,滅絕人跡,使那地變為荒野,由於猛獸而沒人敢經過。
                        16. 縱然在那裏有這三個人,我指著我的生命起誓──吾主上主的斷語──他們也不能救自己的子女,只能救自己,那地方必變為荒蕪。
                        17. 或者我使刀兵來到那地,且吩咐說:刀兵應橫行那地,剷除那裏的人和獸類!
                        18. 縱然在那裏有這三個人,我指著我的生命起誓──吾主上主的斷語──他們也不能救自己的子女,而只能救自己。
                        19. 或者使那地發生瘟疫,以屠殺發洩我的憤怒,好從那裏滅絕人和獸類,
                        20. 縱然諾厄、達尼爾和約伯也在那裏,我指著我的生命起誓──吾主上主的斷語──他們連一子一女也救不出,只能因自己的義德救自己。
                        21. 因為吾主上主這樣說:我雖然使刀兵、饑荒、猛獸、瘟疫四大災難降在耶路撒冷,為滅絕那裏的人和獸類;
                        22. 但是那裏還有幸免的人,領著子女逃出。看,他們要到你們這裏來,使你們看見他們的行為和動作,而對我加於耶路撒冷的災難和我對她所行的一切,獲得寬慰。
                        23. 當你們看見他們的行為和動作時,你們必能獲得安慰:這樣你們必然知道:我在耶路撒冷行了所行的一切,並非無因──吾主上主的斷語。」
                        24. 第十五章

                          耶路撒冷是不結果的葡萄樹

                          1. 上主的話傳給我說:「
                          2. 人子,樹林中這棵葡萄樹,到底有什麼超越其他一切樹木之處﹖
                          3. 豈能取它的木材製造用具,或者能取出它一根枝條,在上面懸掛器具﹖
                          4. 只有投入火中焚燒;火焚燒了它的兩端,中間也在焚燒;它還能有什麼用途﹖
                          5. 當它完整時,還不能作什麼用具,何況經火燃燒焚化之後,豈不是更不能製造什麼用具﹖
                          6. 為此,吾主上主這樣說:我怎樣把樹林中的葡萄樹投入火中焚燒,也必怎樣對待耶路撒冷的居民。
                          7. 我要翻臉打擊他們:他們雖從火中逃出來,仍要為火焚燒。當我翻臉打擊他們時,他們必承認我是上主。
                          8. 因為他們背信違約,我必使那地方變為荒野──吾主上主的斷語。」
                          9. 第十六章

                            以色列是上主的淨配

                            1. 上主的話傳給我說:「
                            2. 人子,你要去使耶路撒冷知道她的一切醜惡!
                            3. 你要宣講說:吾主上主這樣對耶路撒冷說:你的起源和來歷是出自客納罕地,你的父親是阿摩黎人,你的母親是赫特人。
                            4. 當你出生時,在你誕生的那一天,沒有人割斷你的臍帶,用水洗淨你,用鹽擦你,用襁褓裹你;
                            5. 沒有一個人憐視你,為你做一件上述的事,對你表同情。反之,在你誕生之日,因為你惹人討厭,就把你拋棄在田野間。
                            6. 我從你身旁經過時,見你輾轉在血污中,就向你說:你在血中生活罷!
                            7. 生長有如田野間的花草。你遂漸漸發育長大,到了青春年華,你的乳房碩壯,頭髮蔓長,但還是赤身裸體。
                            8. 我又經過你身旁時,看見了你,見你的時期即懷春期到了,我就向你展開了我的衣襟,遮蓋了你得裸體,也向你發了誓,立了約──吾主上主的斷語──你遂成了我的。
                            9. 我用水洗淨了你,滌除了你身上的血污;又用香膏傅抹了你,
                            10. 給你穿上錦繡的衣服,穿上海狗皮鞋,蒙上細麻頭巾,披上綢緞;
                            11. 以後又用珠寶裝飾你,給你腕上帶上鐲子,頸上掛上項鏈,
                            12. 鼻子上套上環子,耳朵掛上金環,頭上戴上花冠。
                            13. 金銀作你的點綴,細麻、綢緞和錦繡作你的衣服;細麵、蜂蜜和油作你的飲食。你實在美麗絕倫,堪登后位。
                            14. 因你的美麗,你的名聲傳遍了萬國;因我用我的飾物點綴了你,你才如此美麗無瑕──吾主上主的斷語。

                              以色列背棄天主

                            15. 然而你仗恃你的美麗,憑著你的名聲去行淫,與任何過客縱情淫亂。
                            16. 你還用你的衣服,作為高丘的點綴,為在那裏行淫。
                            17. 又用我給你的金銀飾物,製造男人的像,同它們行淫;
                            18. 又將錦繡衣服,給它們穿上,把我給你的油和香料,供在它們前。
                            19. 我給你的食品:細麵、油和蜜,原是為養活你的,你卻拿去供在它們前,作為甘飴的馨香──吾主上主的斷語──
                            20. 甚至你還祭殺你給我生的子女,作為它們的食品。你這淫行還算小嗎﹖
                            21. 你竟祭殺了我的子女,予以焚化,獻給它們。
                            22. 你行這些醜惡和淫亂之事時,卻沒有想起你幼年的時期,那時你本來赤身露體,輾轉在血污中。
                            23. 你除了行這一切邪惡之外──你有禍了,你有禍了,吾主上主的斷語──
                            24. 你還為自己建築高台,在各街上建立丘壇。
                            25. 又在所有的街頭設立丘壇,去損害你的美麗,把你的腳伸向所有過客,縱情淫亂;
                            26. 又與你那身體肥大的鄰居埃及人行淫;你盡情淫蕩,激起我的怒火。
                            27. 我曾伸手打擊你,削減了你的供應品,把你交給那仇恨你的培肋舍特城邑,她們對你那淫蕩的行為都感到羞恥。
                            28. 因你還不滿足,又與亞述人行淫;與他們行淫之後,仍未獲得滿足,
                            29. 又與商業之國的加色丁人縱慾淫亂,但你仍得不到滿足。
                            30. 你的心是何等的腐化──吾主上主的斷語──你行的這一切,簡直是無恥娼婦之所為!
                            31. 你在各街頭為你建築高台,在各廣場上建立丘壇,但你並不像娼妓只為獲得淫資,
                            32. 卻是一個淫婦,雖有丈夫,仍接納外人。
                            33. 對妓女都給以纏頭,但你卻把纏頭給你的情人,吸引他們從各方來與你行淫。
                            34. 關於你,你行淫正與其他婦女相反,沒有人追求你行淫,人不給你淫資,而你卻拿出淫資給人:這就是你與人相反的地方。

                              淫婦所受之罰

                            35. 為此,你這淫婦,聽上主的話罷!
                            36. 吾主上主這樣說:因為你暴露了你的下身,揭開了你的裸體,同你的情人,同你的醜惡之神行淫,更因為你把子女的血獻給它們;
                            37. 為此,看,我要聚集你所戀愛的情人,你所愛的人,和你所恨的人;我由各方把他們聚集來打擊你,我要在他們前揭開你的裸體,使他們看見你整個的裸體。
                            38. 我要照姦婦和流血的女人的案件裁判你,對你發洩憤怒和妒火。
                            39. 我要把你交在他們手中,他們要破壞你的高台,蕩平你的丘壇,剝下你的衣服,奪去你的裝飾,赤身露體地拋棄你。
                            40. 他們還要召集聯軍來攻打你,用石頭砸死你,用刀劍把你凌遲,
                            41. 放火燒你的房舍,在眾婦女前裁判你。我要這樣停止你的淫亂,使你再也不能贈送淫資。
                            42. 如此,我就平息了我向你發的憤怒,我的妒火也要遠離你,我要寧靜,不再發怒。
                            43. 因為你不追念你幼年的日子,反在這些事上惹我憤怒;看,我要把你的行為報復在你頭上──吾主上主的斷語──使你再不與你所有的醜惡之物行淫。

                              選民比索多瑪人更壞

                            44. 凡說格言的必以格言指著你說:有其母,必有其女!
                            45. 你真不愧是你母親的女兒,因為她憎嫌了自己的丈夫和子女;你也不愧是你姊妹們的姊妹,因為她們也憎嫌了自己的丈夫和子女;你們的母親是赫特人,你們的父親是阿摩黎人﹖
                            46. 你的姐姐是撒瑪黎雅,她和她所有的女兒住在你的北面;你的妹妹是索多瑪,她和她所有的女兒住在你的南面。
                            47. 你沒有走她們所走的路,沒有行她們所行的醜事,為時很短;但後來你在你的一切行為上比她們更壞。
                            48. 我指著我的生命起誓──吾主上主的斷語──你的妹妹索多瑪和她的女兒沒有行過像你和你的女兒們所行的事。
                            49. 你的妹妹索多瑪的罪惡是:她和她的女兒生活奢華,飲食豐富,安享太平,卻沒有伸手扶助遭難和貧窮的人,
                            50. 妄自尊大,在我面前行了醜惡的事;我一看見,就把她們予以消除。
                            51. 連撒瑪黎雅也沒有犯過你一半的罪過,你行的敗德之事更甚於她們;由於你行了這樣多的醜惡,使你的姐姐卻顯得比你更正義。
                            52. 現今,你應當承受你罪惡的羞辱,因為你好像為了你的姊妹作了擔保人,因為你所犯的罪過比她們犯的更重,使她們顯得比你更正義;現今,你應當害羞,承受羞辱,因為你使你的姊妹顯得更正義。

                              預言以色列民與萬民復興

                            53. 我要改變她們的命運:即索多瑪和她女兒們的命運,撒瑪黎雅和她女兒們的命運,同時我也改變你在她們中的命運;
                            54. 為叫你承受你應受的羞辱時,你對自己所行的一切自覺慚愧,可使她們略得寬慰。
                            55. 那時你的妹妹索多瑪和她的女兒們,要恢復原狀,撒瑪黎雅和她的女兒們也要恢復原狀,同時你和你的女兒也要恢復原狀。
                            56. 當你心高氣傲時,你的妹妹索多瑪在你的口中不是有過臭名嗎﹖
                            57. 但這是在暴露你的裸體之前。現今你卻成了厄東的女兒們及其四鄰,並培肋舍特的女兒們辱罵的對象,她們在四周都嘲笑你。
                            58. 你應承當你淫蕩和醜行的報應──吾主上主的斷語──
                            59. 吾主上主這樣說:因為你輕視了誓言,破壞了盟約,我要照你所行的對待你;
                            60. 然而我還紀念同你在你青年的時日所立的盟約,並且還要同你結一個永久的盟約。
                            61. 當你收納比你年長的姐姐和比你年幼的妹妹,我把她們交給你作你的女兒時,你要想起你的行為,自覺羞愧,但這並不是出於與你所立的盟約。
                            62. 我要與你重訂盟約,你要承認我是上主,
                            63. 為的是當我寬恕你所行的一切時,你一回想就慚愧,面對這恥辱再不敢開口──吾主上主的斷語。」
                            64. 第十七章

                              大鷹比喻

                              1. 上主的話傳給我說:「
                              2. 人子,你要向以色列家族說寓言,講比喻。
                              3. 你應宣講說:吾主上主這樣說:有一隻大鷹,翅膀龐大,翅翼廣闊,羽毛豐滿,異彩燦爛,飛到黎巴嫩,啄下香柏的樹梢,
                              4. 折下了嫩枝的尖端,帶到貿易的地方,安放在商賈的城中。
                              5. 牠又取了本地的種子,種植在苗圃中,把它栽種在多水之旁,有如栽植柳樹。
                              6. 它果然長起,成了一棵蔓延而軀幹矮小的葡萄樹;蔓子向鷹伸展,根子向下生長;它遂成了一棵葡萄樹,生出蔓子,長出枝子。
                              7. 又有另一隻大鷹,翅膀龐大,羽毛豐滿;看,這裏葡萄樹往牠那裏伸展自己的根子,也把枝子蔓延到牠那裏,想獲得比在被栽植的園圃中更多的滋潤。
                              8. 但它原是種植在多水的肥田中,為生長枝蔓,結出果實,成為一棵茂盛的葡萄樹。
                              9. 你應宣講:吾主上主這樣說:它能茂盛嗎﹖那鷹豈不是要拔出它的根子,啄下它的果實,使正在生出的枝葉枯萎;為拔出它的根子,並不需要強有力的手和眾多的人。
                              10. 它雖被栽植,但豈能茂盛﹖東風一吹來,豈不全要枯萎﹖它必在生長的園圃中枯萎。」

                                比喻的釋義

                              11. 上主的話又傳給我說:「
                              12. 請向這叛逆的家族說:你們明白不明白這有什麼意思﹖你要說:看,巴比倫王來到耶路撒冷,捉住城中的君王和官員,把他穿了王室的一個後裔同他立了約叫他宣了誓帶到巴比倫來見他。
                              13. 他挑選了王室的一個後裔,同他立了約,叫他宣了誓;以後擄走了那地的貴族,
                              14. 為使那王國衰微,不再有野心,使她遵守盟約,得以生存。
                              15. 但是耶路撒冷的君王卻背叛了他,派使臣到埃及去,要求給他戰馬和大軍。他作了這事,豈能順利獲得救援﹖他破壞了盟約,豈能幸免逃脫﹖
                              16. 我指著我的生命起誓:──吾主上主的斷語──他必要死在立他為王者的地方,即巴比倫,因為他沒有尊重自己的誓言,破壞了同他所立的盟約。
                              17. 當人們堆起高台,建造雲梯,屠殺許多生靈時,法郎卻沒有率領大軍,也沒有召集人馬來協助他作戰。
                              18. 他既然不尊重誓言,破壞了盟約,舉手宣誓之後,而又行了這一切,他決不會逃脫。
                              19. 因此,吾主上主這樣說:我指著我的生命起誓:因為他輕視了我的誓言,破壞了我的盟約,報復必臨在他的頭上。
                              20. 我要在他上面張開羅網,叫他陷在我的網中而被逮捕;以後帶他到巴比倫去,由於他背叛我的罪過,我要在那裏栽判他。
                              21. 他軍中所有的精兵都要亡於刀下,剩餘的逃散到四方。那時你們便要承認是我上主說了這話。」

                                論默西亞的預言

                              22. 吾主上主這樣說:「我要親自由高大的香柏樹梢上取下一枝條,從嫩枝的尖上折下一根嫩芽,親自把它栽植在高山峻嶺之上,
                              23. 栽植在以色列的高山上,它要生長枝葉,結出果實,成為一棵高大的香柏;各種飛鳥要棲在它下,棲在他枝葉的蔭影之下。
                              24. 如此,田野間的一切樹木都承認我是上主,都知道我曾使高大的樹矮小,使矮小的樹高大,使綠樹枯萎,使枯木發綠,我上主言出必行。
                              25. 第十八章

                                行善者生作惡者死

                                1. 上主的話傳給我說:「
                                2. 在以色列地區內,你們有這樣流行的俗話說:『祖先吃了酸葡萄,而子孫的牙酸倒』這話有什麼意思﹖
                                3. 我指著我的生命起誓──吾主上主的斷語──在以色列決不能再容許這俗話流行。
                                4. 所有的生命都屬於我,祖先的生命與子孫的生命全屬於我;誰犯罪,誰喪亡。
                                5. 一個人若正義,必行公道正義的事。
                                6. 他不上山吃祭物,不舉目瞻仰以色列家族的偶像,不污辱近人的妻子,不接近經期中的婦女,
                                7. 不欺壓任何人,清還債戶的抵押,不搶劫,施給饑餓者食物,給赤身者衣穿,
                                8. 不放重利,不取息金,使自己的手遠避邪惡,在人與人之間執行公正的審斷,
                                9. 遵行我的法度,謹守我的誡命,行事忠信:這樣的人纔是正義的,必得生存──吾主的斷語──
                                10. 倘若這人生了一個兒子,性暴好殺,只行這類的事;
                                11. 對上述的事不但不作,反而上山吃祭物,污辱近人的妻子,
                                12. 欺壓貧窮無告的人,搶劫,不清還抵押,舉目瞻仰偶像,行醜惡之事,
                                13. 放重利,取利息:這樣的人決不能生存,因為他行了這些醜事,必要喪亡,他的血債必由他自己來負。
                                14. 倘若這人生了一個兒子,這兒子雖看見了他父親所行的一切罪過,但考慮之後,卻未依照去做;
                                15. 不在山上吃祭物,不舉目瞻仰以色列家族的偶像,不污辱近人的妻子,
                                16. 不欺壓,不索取抵押,不搶劫,施給饑餓者食物,給赤身者衣穿,
                                17. 使自己的手戒絕邪惡,不取重利和利息,謹守我的法律,遵行我的法度:這人必不因他父親的罪而喪亡,必得生存。
                                18. 至於他的父親,由於暴行,搶劫,在自己人民中從未行過善。看,他必因自己的罪而喪亡。
                                19. 你們或問:兒子為什麼不承當父親的罪過﹖因為兒子遵行法律和正義,謹守了我一切法度,而一一遵行,他必得生存。
                                20. 誰犯罪,誰就該喪亡;兒子不承當父親的罪過,父親不承當兒子的罪過;義人的正義歸於義人自己,惡人的邪惡也歸於惡人自己。
                                21. 若惡人悔改,遠離所犯的罪過,遵守我的法度,遵行我的法律和正義,必得生存,不至喪亡。
                                22. 他所行的一切邪惡必被遺忘;他必因所行的正義而得生存。
                                23. 我豈能喜歡惡人的喪亡﹖──吾主上主的斷語──我豈不更喜歡他離開舊道而得生存﹖
                                24. 若義人離棄了正義而行惡,一如惡人所慣行的醜惡,他豈能生存﹖他行過的正義必被遺忘,因為他背信違約,犯了罪過,必要喪亡。
                                25. 你們或說:上主的作法不公平!以色列家族,請聽我說:是我的作法不公平嗎﹖豈不是你們的作法不公平﹖
                                26. 若是義人離棄正義而行惡,因而喪亡,是因為他所行的惡而喪亡。
                                27. 若惡人遠離他所行的惡事,而遵行法律和正義,必能保全自己的生命,
                                28. 因為他考慮之後,離棄了所行的一切惡事,他必生存,不至喪亡。
                                29. 若以色列家族還說:吾主的作法不公平。以色列家族!是我的作法不公平嗎﹖豈不是你們的作法不公平﹖

                                  勸充軍者改惡遷善

                                30. 以色列家族!我要照各人的行為裁判你們──吾主上主的斷語──你們應回心轉意,離開你們的一切罪惡,避免它們再做你們犯罪的絆腳石。
                                31. 由你們身上拋契一切得罪我的惡行罷!你們應改造一個新心,一種新的精神!以色列家族,為何你們偏要喪亡﹖
                                32. 因為我不喜歡任何人喪亡──吾主上主的斷語──你們回心轉意罷!你們必得生存!
                                33. 第十九章

                                  母獅與幼獅的寓言

                                  1. 你應為以色列的君王唱一篇哀歌,
                                  2. 說:「你的母親原像什麼﹖她像群獅中的一隻牝獅,臥在壯獅中養大了幼獅。
                                  3. 牠養大了一隻幼小的。牠就長成了壯獅,學會了撕裂獵物,吞噬人類。
                                  4. 列國於是下令追捕牠,牠遂在她們所設的陷阱中被捕,人便用鼻環把牠牽到埃及地。
                                  5. 母獅見自己所等待的,所希望的落了空,就另取了一隻幼獅,使牠成為壯獅。
                                  6. 牠在群獅中徘徊,成了壯獅,學會了撕裂獵物,吞噬人類。
                                  7. 牠把裂物帶到自己的穴中,恐嚇羊群,那地方和居民對牠的吼聲,無不驚懼。
                                  8. 於是各國由四周各地追蹤牠,設下羅網捕捉牠,終於在她們的陷阱中被捕。
                                  9. 然後給牠帶上鼻環,把牠裝在籠中,將他解送到巴比倫王那裏,將牠囚禁在獄中,免得在以色列的山上再聽到牠的吼聲。

                                    葡萄樹的寓言

                                  10. 你的母親像園中的一棵葡萄樹,栽植在水旁,因為水多,果實纍纍,枝葉繁茂。
                                  11. 她生出一根粗壯的枝條,可作統治者的權杖,它的軀幹高大,超過其他的枝葉。因它身量高大,在密茂的枝葉中,也可以見到。
                                  12. 但是在狂怒中,它竟被拔出,拋棄在地上,東風吹乾了它的果實,它粗壯的枝幹被折斷而乾枯,為火所焚燒。
                                  13. 現今它被栽植在沙漠中,在那枯燥乾旱的地方。
                                  14. 由枝梢上冒出一團火,焚燒了它的枝葉和果實,沒有給它留下一根粗壯的枝條,作統治者的權杖。」這是一篇哀歌,可為追悼之用。
                                  15. 第二十章

                                    斥責以民在埃及犯的罪

                                    1. 七年五月十日,有些以色列長老前來求問上主,他們坐在我面前。
                                    2. 上主的話傳給我說:「
                                    3. 人子,你要向以色列長老發言,對他們說:吾主上主這樣說:你們是為求問我而來的嗎﹖我指著我的生命起誓:我決不讓你們求問──吾主上主的斷語──
                                    4. 人子,你應開庭審問他們,叫他們知道他們祖先的醜惡。
                                    5. 你向他們說:吾主上主這樣說:在我揀選以色列之日,便向雅各伯的後裔舉手起誓,並在埃及地顯示給他們,向他們舉手起誓說:我是上主,你們的天主。
                                    6. 在那一天,我曾向他們舉手起誓,要領他們出離埃及地,到我早給他們揀選的流奶流蜜的地方去,那是普世最肥美的地方。
                                    7. 那時我向他們說:你們每人都該拋棄自己最喜愛的偶像,不要為埃及的神像所玷污:我是上主,你們的天主;
                                    8. 但他們竟背棄我,不肯聽從我,沒有人拋棄自己所喜愛的偶像,也沒有人丟開埃及的神像。那時我本想在他們身上發洩我的憤怒,在埃及地域向他們盡洩我的怒氣。
                                    9. 然而我為了我的名沒有這樣作,免得我的名在異民眼前,即在他們居留的地方,受到褻瀆,因為我曾在他們眼前顯示給他們,要領我的百姓離開埃及地。

                                      在曠野犯的罪過

                                    10. 我引他們離開埃及地,領他們到了曠野,
                                    11. 給他們頒佈了我的誡命,給他們啟示了我的法律:凡遵守那些法律的,便可賴以生存。
                                    12. 我還給他們規定了我的安息日,作為我與他們中間的記號,為承認我就是祝聖他們的上主。
                                    13. 但是以色列家族在曠野中背棄了我,沒有奉行我的法度,輕視了我的法律,即遵行的人可賴以生存的法律,並對我的安息日大加褻瀆;那時我本想在他們身上發洩我的憤怒,在曠野中消滅他們。
                                    14. 然而我為了我的名,沒有這樣作,免得我的名在異民前受褻瀆,因為我曾在異民眼前將他們引領出來。
                                    15. 甚至在曠野中我也親自向他們舉手起過誓,不再領他們進入我曾賜給他們那流奶流蜜之地,即普世最肥美的地方;
                                    16. 因為他們拋棄了我的法律,沒有奉行我的法度,並且褻瀆了我的安息日,因為他們的心隨從了他們的偶像;
                                    17. 但是我的眼睛還憐視了他們,沒有擊殺他們,也沒有在曠也中消滅他們。
                                    18. 以後,我在曠野中向他們的後代說:你們不要追隨你們祖先的習慣,不要遵行他們的慣例,也不要為他們的偶像所玷污。
                                    19. 我是上主你們的天主;你們應奉行我的法度,謹守我的法律,要一一履行;
                                    20. 要聖化我的安息日,作為我與你們之間的記號,承認我是上主,你們的天主。
                                    21. 然而他們的後代也背棄了我,沒有奉行我的法度,也沒有遵守我的法律,即遵行的人可賴以生存的法律,並且也褻瀆了我的安息日。我本想在他們身上發洩我的憤怒,在曠野中盡洩我的怒氣,
                                    22. 但是為了我的名我縮回了手,沒有那樣作,免得我的名在異民前受到褻瀆,因為我剛由他們面前將他們領出來。
                                    23. 並且在曠野中我也親自向他們舉手起過誓,要將他們分散在異民中,將他們放逐在各國中;
                                    24. 因為他們沒有遵行我的法律,且輕視了我的法度,褻瀆了我的安息日,他們的眼目轉向了他們的祖先的偶像。
                                    25. 為此,我容許他們有不良的法度,和不能賴以生存的法律;
                                    26. 並使他們因自己的祭獻成為不潔,讓他們將頭胎所生的,予以焚化祭祀,為使他們滅絕;如此,他們要承認我是上主。

                                      在客納罕犯的罪過

                                    27. 人子,為此你應告訴以色列家族,向他們說:吾主上主這樣說:你們的祖先,連在這事上也褻瀆了我,對我背信違約:
                                    28. 當我引領他們進入曾向他舉手誓許要賜給他們的地域時,他們無論看見那一座高丘,那一棵密茂的樹木,就在那裏祭殺犧牲,在那裏獻上甘飴的馨香,並在那裏行奠酒禮。
                                    29. 我曾向他們說:「高丘」算是什麼﹖你們竟往那裏去;直到今日人還叫那地方為「巴瑪。」
                                    30. 為此你要告訴以色列家族:吾主上主這樣說:你們仍追隨你們祖先的行徑而玷污自己,仍同他們的邪神犯姦淫;
                                    31. 你們仍奉獻供物,火化你們的子女,為了你們的一切偶,像使自己受玷污直到今日。以色列家族,我還能讓你們求我嗎﹖我指著我的生命起誓:──吾主上主的斷語──我決不讓你們求問。

                                      以民的淨化

                                    32. 你們幻想說:我們要像異民,像各地的的人民一樣敬拜木石,你們心中所想的決不能成功!
                                    33. 我指著我的生命起誓:──吾主上主的斷語──我必以強力的手,伸出的臂,暴發怒氣,統治你們。
                                    34. 我必以強力的手,伸出的臂,暴發的怒氣,把你們由萬民中領出,由你們所散居的各地聚集起來;
                                    35. 把你們引領到異民的曠野中,在那裏面對面地懲罰你們。
                                    36. 我怎樣在埃及地的曠野中,懲罰了你們的祖先,也怎樣懲罰你們──吾主上主的斷語──
                                    37. 我要使你們在我的杖下經過,引你們受盟約的束縛。
                                    38. 我要從你們中分別出那些反叛和背棄我的人,我也要將他們由流徙之地領出,但是他們卻不得進入以色列地域;如此你們必承認我是上主。

                                      以民淨化後歸依上主

                                    39. 你們以色列家族,吾主上主這樣說:你們每人去崇拜自己的偶像罷!可是你們終於要聽從我,不再以你們的祭獻和偶像來褻瀆我的聖名,
                                    40. 因為在我的聖山上,在以色列的高山上──吾主上主的斷語──凡住在本地的以色列家族,都要在那裏事奉我。我要在那裏悅納你們,在那裏等待你們的祭品,和你們一切聖物中最優美的祭物。
                                    41. 當我把你們由異民中領出來,由你們所散居的各地聚集起來時,我要悅納你們,好像甘飴的馨香;如此,藉著你們,我在異民眼前顯為神聖。
                                    42. 當我引領你們進入以色列地域時,即我舉手起誓要賜給你們祖先的那地方時,你們必承認我是上主。
                                    43. 在那裏你們記起你們的行為,及所有玷污自己的行事,你們自己對所作的一切醜惡,也必感到厭惡。
                                    44. 以色列家族,為了我的名,我沒有照你們的惡行和敗壞的行為對待你們:如此,你們該承認我是上主──吾主上主的斷語。』
                                    45. 第二十一章

                                      懲罰猶大

                                      1. 上主的話傳給我說:「
                                      2. 人子,你轉面向南,向南方發言,講預言攻斥乃革布地方的樹林,
                                      3. 向乃革布的樹林說:你聽上主的話罷!吾主上主這樣說:看,我要在你那裏點火,燒盡你那裏所有的綠樹和枯木;燃起的火燄決不熄滅,必由南方到北方燒盡一切。
                                      4. 凡有血肉的人都看到這火是我上主點燃的,決不能撲滅。」
                                      5. 我遂喊說:「哎,吾主上主啊!他們評論我說:這人只會說寓言!」

                                        懲罰以民的劍

                                      6. 上主的話傳給我說:「
                                      7. 人子,你轉面向耶路撒冷,發言攻斥聖所,講預言攻斥以色列地域,
                                      8. 向以色列地域說:吾主上主這樣說:看,我要攻擊你,我要拔劍出鞘,剷除你境內的義人和惡人,
                                      9. 因為我要剷除你境內的義人和惡人,為此,我的劍從鞘內抽出,攻擊由南至北一切有血肉的人;
                                      10. 這樣,凡有血肉的人都知道:是我,上主拔劍出鞘,決不再放回。
                                      11. 人子,你應哀歎!應在他們眼前傷心痛苦哀歎。
                                      12. 假使有人問你說:你為什麼哀歎﹖你就說:是為了一個凶信,當這事來到,所有的心靈必要沮喪,手臂必要無力,精神必要頹唐,膝蓋必要軟弱如水。看,災禍來到時,必將如此──吾主上主的斷語。」

                                        劍喻巴比倫

                                      13. 上主的話傳給我說:「
                                      14. 人子,講預言罷!吾主這樣說:你要說:有一把劍:是一把磨快而擦亮的劍。
                                      15. 磨快了,是為大屠殺;擦亮了,是為閃爍發光。
                                      16. 把它拿去擦亮,好握在掌中;這把磨快的劍,這把擦亮的劍,是為交在屠殺者的手中。
                                      17. 人子,你要哀號痛哭,因為劍擊在我百姓身上,砍在以色列的一切首領身上。他們同我的百姓都喪身刀下。為此你應擊股示哀,
                                      18. 因為已試過一次,這要怎麼辦﹖它連權杖都輕視了,以致不叫它存在──吾主上主的斷語──
                                      19. 人子,你講預言,且鼓掌罷!那劍將是雙刃的,是屠殺的劍;那把大屠殺的劍向他們揮起,
                                      20. 叫他們膽顫心驚,死亡的人加多。我將屠殺的劍尖指向他們所有的門戶上:劍擦亮了,是為閃爍;磨快了,是為屠殺。
                                      21. 你的刀鋒無論轉向何方,或向左,或向右,都應是鋒利的。
                                      22. 我也要親自鼓掌,以平息我的憤怒:這是我上主說的。」

                                        劍指向耶路撒冷

                                      23. 上主的話傳給我說:「
                                      24. 人子,你應劃出兩條路,叫巴比倫王的劍沿路而來。這兩條路應由一地出發;又劃出一隻手,置於通往城市的道路起點。
                                      25. 你所劃的路,一條使劍至阿孟子民的辣巴特;一條使劍至猶大的堅城耶路撒冷。
                                      26. 因為巴比倫王站在岔路上,在兩條路口上占卜、搖籤、求問「忒辣芬,」窺察牲肝。
                                      27. 在他右手中出現了指向耶路撒冷的籤,他便下令屠殺,吶喊衝鋒,架起攻城門機,堆起高台,建造雲梯。
                                      28. 可是在曾經發過誓願的以色列子民看來,那籤是假的。但他卻想起了他們的罪過,為使他們俯首就擒。
                                      29. 為此吾主上主這樣說:因為你們顯露了你們的過犯,在你們的行為上,現出你們的惡行,使我想起了你們的罪惡;你們既然使我想起你們的罪惡,你們必在他們手中俯首就擒。
                                      30. 你這無恥而萬惡的以色列首領,你的日子到了,犯罪的時候完了。
                                      31. 吾主上主這樣說:取下頭巾,摘去冠冕,一切都要轉變:卑下的要高陞,崇高的要降低。
                                      32. 我必要使他的國澈底滅亡,再也不能存在,直到那掌權者來到,我再交給他。」

                                        劍指向阿孟

                                      33. 人子,你應講預言說,吾主上主這樣攻斥阿孟子民和他們的侮辱說:你要說:有一把劍,拔出是為屠殺,磨快是為毀滅,擦亮是為閃爍──
                                      34. 那時人所給予你的,是虛假的異像,欺騙的占卜──是為砍在作惡犯罪者的脖子上,他們的日子到了,犯罪的時候完了。
                                      35. 把劍插入鞘內,我要在你受造之地,在你生長之地裁判你。
                                      36. 我要在你身上發洩我的怒氣,在你身上點起我的怒火,將你交在善於破壞的野蠻人手中。
                                      37. 你要成為烈火的燃料;你的血要傾流在國中,以後再沒有人記念你,因為我上主說了。」
                                      38. 第二十二章

                                        耶路撒冷的罪過

                                        1. 上主的話傳給我說:「
                                        2. 人子,你應開庭裁判這座流人血的城,叫她知道自己的醜惡。
                                        3. 你應說:吾主上主這樣說:那流人血,使時辰迫近,製造偶像,自染不潔的城,是有禍的!
                                        4. 因你傾流人血,自負血債;因你製造偶像,自染不潔,致使你的日子已近,你的年限已到;為此,我要使你成為萬民所侮辱,萬邦所恥笑的對象。
                                        5. 那離你近,離你遠的,都要恥笑你為一惡名多亂的城。
                                        6. 看,以色列的首領,在你中間各逞其能,傾流人的血。
                                        7. 在你中間有人輕視父母,在你中間有人壓迫外方人,在你中間也有人欺壓孤兒寡婦。
                                        8. 你藐視了我的聖物,褻瀆了我的安息日。
                                        9. 在你中間有人誹謗,好傾流人血。在你中間有人到山上吃祭物,在你中間有人行淫亂。
                                        10. 在你中間有人揭開父親的下體,在你中間有人玷污行經不潔的婦女。
                                        11. 在你中間有人同鄰人的妻子行醜惡之事,有人姦污自己的兒媳,有人玷辱自己的姊妹,即父親的女兒。
                                        12. 在你中間有人接受賄賂,以傾流人血。你收息金,放重利,用強力剝削你的近人,而你竟忘了我──吾主上主的斷語──
                                        13. 看,對對你所放的重利,對在你中間所流的血債,我要鼓掌。
                                        14. 在我與你算賬的那天,難道你的心還能忍受,你的手還能堅強﹖我,上主言出必行。
                                        15. 我要將你驅逐在異民中,將你散佈在各地,消除你的污穢。
                                        16. 以後在異民眼前,我必再使你做我的產業:如此你要承認我是上主。」

                                          以民像渣滓

                                        17. 上主的話傳給我說:「
                                        18. 人子,以色列家族對我好像是渣滓,他們成了爐中的銅、錫、鐵和鋁,他們都成了銀渣。
                                        19. 因此吾主上主這樣說:因為你們都成了渣滓,為此,看,我必將你們聚集在耶路撒冷,
                                        20. 就如把銀、銅、鐵、鉛和錫聚集在煉爐中,在上面吹火,使它們鎔化;照樣,我也要把你們聚集在我的怒火和憤恨中,將你們拋在裏面鎔化。
                                        21. 我要聚集你們,在你們身上吹起我的怒火,使你們鎔化在耶路撒冷;
                                        22. 就像銀子在煉爐中鎔化,你們也照樣在城中鎔化:如此,你們就承認我是上主,是我在你們身上發洩了怒火。」

                                          以民的罪與當受之罰

                                        23. 上主的話傳給我說:「
                                        24. 人子,你應對此城說:你是一塊在震怒之日無雨無水之地。
                                        25. 城中的王侯像司裂獵物的吼獅,他們吞噬人民,搶奪財物和珍寶,增加了城中的寡婦。
                                        26. 城中司祭違犯我的法律,褻瀆我的聖物,不分別聖與俗,不辨明潔與不潔,且掩目不顧我的安息日,致使我在他們中蒙受褻瀆。
                                        27. 城中的首長像撕裂獵物的豺狼,傾流人血,殺害人命,以圖謀不義之財。
                                        28. 城中的先知還為他們掩飾罪過,所見的都是假異象,所說的都是欺詐的預言。他們說:吾主上主這樣說,其實上主並沒有說。
                                        29. 本地的人民蠻橫強暴,劫奪搶掠,欺壓窮苦貧困的人,迫害外方人,無法無天。
                                        30. 我在他們中找尋一個能修理城牆的人,能在我面前為保護本地,站在缺口處,免得我去破壞那地方的人;但我沒找到一個。
                                        31. 為此,我向他們發洩我的怒氣,用我的怒火消滅他們,把他們的行為報復在他們頭上──吾主上主的斷語。
                                        32. 第二十三章

                                          淫亂兩姊妹喻

                                          1. 上主的話傳給我說:「
                                          2. 人子,有兩個女人,同是一母的女兒,
                                          3. 她們在埃及行過淫,年輕時當過娼,在那裏有人撫弄過她們的乳房,在那裏有人糟蹋了她們的童身。
                                          4. 她們的名字,大的叫敖曷拉,她妹妹叫敖曷里巴。她們本來屬於我,也給我生了子女。至於她們的名字:敖曷拉是指撒瑪黎雅,敖曷里巴是指耶路撒冷。

                                            姐姐的罪行

                                          5. 敖曷拉屬我時,已行邪淫,戀愛了她的情人,鄰邦亞述人,
                                          6. 即那穿紫紅衣服的將領和公卿,全是英俊的青年,善於騎馬的騎士。
                                          7. 於是她與所有的亞述青年行淫,並為她所戀愛的情人及其偶像所玷污。
                                          8. 但她仍沒有放棄埃及的淫蕩,因為他們在她青年時曾同她共寢過,糟蹋過她的童身,在她身上發洩過淫慾。
                                          9. 為此我把她交在她情人手中,即她所熱戀的亞述人手中。
                                          10. 他們必要揭露她的私處,擄去她的子女,用刀把她殺死:如此,因所加於她身上的懲罰,她成了婦女的警戒。

                                            妹妹的罪行

                                          11. 她妹妹敖曷里巴雖看見了這一切,但她的情慾更甚於她姐姐,她的淫亂也遠超過她姐姐的淫亂。
                                          12. 她也戀愛那些身為將領公卿的鄰邦亞述子民,他們都是衣著華美,善於騎馬的騎士,而且都是英俊的青年。
                                          13. 我也見了她受玷污,她們兩的行徑完全一樣。
                                          14. 她的淫行有增無減。當她看見繪畫在牆上的人──用丹青繪畫的加色丁人像,
                                          15. 腰間束著佩帶,頭上纏著突出的頭巾,都有軍官的模樣,相似巴比倫人,加色丁即是他們的出生地──
                                          16. 她的眼一看見,就愛上了他們,遣派使者往加色丁,到他們那裏去。
                                          17. 巴比倫人一來到她那裏,登上愛情的床,行了淫,玷污了她;她所玷污之後,遂即厭棄了他們。
                                          18. 她既暴露了自己的淫行,揭開了自己的私處,因此我也厭棄她,如同厭棄她姐姐一樣。
                                          19. 她又想念年輕時在埃及行淫的日子,遂增強了她的淫慾。
                                          20. 她仍戀愛體壯似驢,精足似馬的情人。
                                          21. 於是你渴望你年輕時的淫行,那時埃及人曾撫摸過你的胸懷,撫弄過你青春的乳房。

                                            妹妹應受的懲罰

                                          22. 因此,敖曷里巴!吾主上主這樣說:看,我要鼓動你所厭棄的情人來攻擊你,引他們從四周來攻擊你,
                                          23. 即巴比倫人和一切加色丁人,培科得、芍亞和科亞,以及一切同他們聯合的亞述人,英俊的青年,一切長官和公卿、軍官和將領,一切善於騎馬的人。
                                          24. 他們率領大軍、車輛和輜重車,大隊士卒,都佩著甲、盾和盔,由四周攻擊你。我讓他們處罰你,照他們的法律判決你。
                                          25. 如此,我要在你身上發洩我的妒火,讓他們以憤怒待你,割去你的鼻子和耳朵;其餘的都死於刀下;他們還要擄去你的子女,餘下的都為火燒死。
                                          26. 他們還要剝光你的衣服,奪去你的裝飾品。
                                          27. 這樣,我才消除你心中的淫蕩,和由埃及地開始的淫行,使你再不敢舉目看他們,再不想念埃及。
                                          28. 因為吾主上主這樣說:看,我要將你交在你所惱恨的人手中,和你所厭惡的人手中。
                                          29. 他們要以惱恨對待你,奪去你的一切財物,赤身露體的拋棄你:因此你放蕩的私處,好色和淫亂都要暴露出來。
                                          30. 他們這樣對待你,是因為你同異民行了淫,受了他們偶像的玷污。
                                          31. 你既然走了你姐姐的路,我也要把她的苦爵放在你手中。
                                          32. 吾主上主這樣說:你要喝你姐姐又深又大,容量又多的苦爵,你要成為恥笑和辱罵的對象,
                                          33. 你要酩酊大醉,滿懷憂愁。你姐姐撒瑪黎雅的爵是驚惶和毀滅的爵,
                                          34. 你必要喝,且要喝盡,連渣滓也要吞下;你還要抓破你自己的乳房:這是我所說的──吾主上主的斷語──
                                          35. 為此吾主上主這樣說:因為你忘了我,把我拋在背後,你也要親自承擔你好色和淫亂的懲罰。」

                                            兩姊妹必受情人之害

                                          36. 上主對我說:「人子,你要審判敖曷拉和敖曷里巴,向她們說明她們的醜惡:
                                          37. 她們犯了姦淫,手上帶著殺人的血,同偶像犯了姦淫,還焚化了她們給我所生的子女,祭祀偶像。
                                          38. 此外,她們還對我行了這事:在那一天她們還玷污了我的聖所,褻瀆了我的安息日,
                                          39. 因為當她們給她們的偶像祭殺自己的子女時,同一天也進了我的聖所,加以褻瀆。的確,她們在我聖殿中這樣行了。
                                          40. 並且他們還想從遠方召人來,便遣使者到他們那裏。看,他們果然來了,你就為了他們而沐浴,畫眼,佩戴珠寶。
                                          41. 以後你坐在華麗的床上,床前安放桌子,上面擺上本來獻給我的香和油。
                                          42. 在她那裏可以聽到曠野來的群眾的歡樂嘈雜聲,他們在她們姐妹的腕上帶上鐲子,在她們頭上戴上花冠。
                                          43. 那時我就關於這老淫婦說:現今她當然又要去行淫。
                                          44. 的確,人都到她們那裏,就如到娼妓那裏,也照樣到淫婦敖曷拉和敖曷里巴那裏。
                                          45. 但正義的人必要裁判她們,如裁判姦婦和流血的人,因為她們是姦婦,血還在她們手上。
                                          46. 因為吾主上主這樣說:我要使許多人來攻擊她們,叫她們飽受虐待並遭受搶掠。
                                          47. 這群人要用石頭砸死她們,用刀砍碎她們,屠殺她們的子女,火燒她們的房屋。
                                          48. 如此,我要把淫亂由此地剷除,使所有的婦女受到警戒,不敢效法你們的淫行。
                                          49. 我要使你們的淫行歸在你們身上。承擔敬拜偶像的罪罰:如此,你們纔承認我是上主。
                                          50. 第二十四章

                                            銹鍋的寓言

                                            1. 九年十月十日,上主的話傳給我說:「
                                            2. 人子,你要記下今天的日期,就是在今天這一日,巴比倫王開始圍困耶路撒冷。
                                            3. 你要向叛逆的家族講一個寓言,給他們說:吾主上主這樣說:你要安放一口鍋,安好後,裏面倒上水,
                                            4. 把肉塊、後腿和肩上的好肉放到鍋裏,用最好的骨頭填滿,
                                            5. 再放上最好的羊肉,然後在鍋下堆起木柴,烹煮肉塊,連其中的骨頭也煮爛。
                                            6. 因此吾主上主這樣說:負血債的城,有銹而銹不退的鍋,是有禍的!從鍋中一塊一塊地取出來,不必拈鬮。
                                            7. 因為在其中所流的血,是流在光滑的石崖上,而沒有流在土中,用塵土掩蓋;
                                            8. 為的是激起我的憤怒,施行報復,所以我也使她的血流在光滑的石頭上,不得掩蓋。
                                            9. 因此吾主上主這樣說:負血債的城是有禍的!我要親自使火堆擴大。
                                            10. 你再加添木柴,點上火,把肉塊煮化,把湯熬乾,把骨頭烤焦;
                                            11. 然後把空鍋放在火炭上燒熱,把銅燒紅,把其中的污穢燒淨,把鍋銹燒盡。
                                            12. 但因鍋銹過多,雖用盡氣力,火也燒不掉。
                                            13. 這就是你淫行的污穢,我原設法使你潔淨,你卻不願意潔淨;那麼,直到我在你身上來洩盡我的憤怒,你的污穢得不到潔淨。
                                            14. 我上主言出必行,決不退縮,決不憐恤,決不翻悔。我必照你的行徑,照你的行為審判你──吾主上主的斷語。」

                                              妻死的徵兆

                                            15. 上主的話傳給我說:「
                                            16. 人子,看,我要把你眼中所喜悅的猝然奪去,但你不可哀悼,不可哭泣,不可流淚,
                                            17. 只可默默歎息,卻不可哀悼死者。頭上仍纏著頭巾,腳上仍穿著鞋,不可遮蓋鬍鬚,也不可吃喪食。」
                                            18. 早晨我向百姓講了這事,晚上我的妻子便死了;次日早晨我便照吩咐給我的作了。
                                            19. 百姓問我說:「你能不能告訴我們:你這樣作對我們有什麼意思﹖」
                                            20. 我回答他們說:「上主的話傳給我說:
                                            21. 你要告訴以色列家族:吾主上主這樣說:看,我要把我的聖所,即你們所誇耀的勢力,眼目所喜愛,心靈所繫戀的地方,加以褻瀆,你們所遺留下的子女要死於刀下。
                                            22. 那時你們要作我所作的:不遮蓋你們的鬍鬚,不吃喪食,
                                            23. 你們的頭仍纏著頭巾,腳仍穿著鞋,不舉哀,不哭泣,但因你們的罪惡而消沉,而彼此傷歎。
                                            24. 厄則克耳為你們是一個預兆:當那事來到時,你們要照他所作的去作。那時你們必承認我是上主。」

                                              先知任務的轉變

                                            25. 人子,在我從他們中取去他們的堡壘,即他們所誇耀的喜樂,眼目所喜愛,心靈所繫戀的子女的那一天,
                                            26. 那天必有一個逃難的來到你這裏,報告你這消息。
                                            27. 在那一天你要向那逃難的開口說話,不再作啞吧。這樣,你為他們是一個預兆,那時他們將承認我是上主。」
                                            28.  

                                              二編 論列國滅亡的預言

                                              (25-32)

                                              第二十五章

                                              阿孟的滅亡

                                              1. 上主的話傳給我說:「
                                              2. 人子,你面向阿孟子民,講預言攻擊他們,
                                              3. 向阿孟子民說:你們聽吾主上主的話!吾主上主這樣說:因為你譏笑我的聖殿說:『哈哈!聖殿可受了褻瀆!』對以色列地域說:『它可荒蕪了!』對猶大家族說:『他們可被擄去了!』
                                              4. 為此,看,我要將你交給東方的子民作為產業,他們要在你那裏設立自己的帳幕,在那裏定居,吃你的果實,喝你的奶。
                                              5. 我要使辣巴成為牧放駱駝之地,使阿孟人的地方成為羊棧;如此你們必承認我是上主。
                                              6. 因為吾主上主這樣說:因為你們對以色列地方所遭受的一切,曾手舞足蹈,滿心喜歡;
                                              7. 因此,看,我要伸手打擊你,將你交給異族作為掠物;我要從人民中剷除你,由各國中消滅你;我要使你滅絕;如此,你必承認我是上主。」

                                                摩阿布的滅亡

                                              8. 吾主上主這樣說:「因為摩阿布【和色依爾】說:看猶大家族與所有異民並無不同!
                                              9. 為此,看,我要暴露摩阿布的山區,以及她邊垂的城池,暴露她全國的精華,如貝特耶史摩特,巴耳默紅和克黎雅塔殷。
                                              10. 我要將他們同阿孟子民一起交給東方的子民作為產業,使他們在異民中再不被人提及。
                                              11. 我要向摩阿布施行懲罰:如此,他們必承認我是上主。」

                                                厄東的滅亡

                                              12. 吾主上主這樣說:「因為厄東曾對猶大家族復仇雪恥,因對他們復仇而犯了重罪;
                                              13. 為此,吾主上主這樣說:我要伸手打擊厄東,將人與走獸由境內剷除,使她成為曠野,從特曼到德丹的人都要死於刀下。
                                              14. 我要藉我的百姓以色列的手替我報復厄東,他們要按我的怒氣和憤恨對待厄東,如此他們便知道這是我的報復──吾主上主的斷語。」

                                                培肋舍特的滅亡

                                              15. 吾主上主這樣說:「因為培肋舍特人以極殘忍的報復心來施行報復,為了他們的世仇,企圖消滅以色列;
                                              16. 為此吾主上主這樣說:我要伸手打擊培肋舍特人,剷除革勒提人,毀滅殘留在海濱的人。
                                              17. 我要在他們身上以盛怒的懲罰施行嚴厲的報復;當我在他們身上施行報復時,他們便承認我是上主。」
                                              18. 第二十六章

                                                消滅提洛的決定

                                                1. 十一年十一月一日,上主的話傳給我說:「
                                                2. 人子,因為提洛譏笑耶路撒冷說:『哈哈!眾民的門戶已破壞,已轉讓與我;我要富強,她反要荒蕪。』
                                                3. 為此吾主上主這樣說:提洛,看,我要攻擊你,引領眾民像滾來的海潮來攻擊你。
                                                4. 他們要破壞提洛的城牆,蕩平角樓,而我要掃除其中的塵土,使她成為光滑的磐石,
                                                5. 作為海中曬網的地方:這是我,上主親自說的──吾主上主的斷語──她必成為異民的掠物。
                                                6. 那在陸地上的屬城,必毀於刀劍:如此,他們要承認我是上主。

                                                  拿步高毀滅提洛

                                                7. 因為吾主上主這樣說:看,我要使王中之王,巴比倫王拿步高,從北方率領戰馬、戰車、騎兵和龐大的聯軍來攻打提洛。
                                                8. 他要用刀劍屠殺你陸上的屬城,豎起攻你的雲梯,築起攻你的高台,設立攻你的高楯,
                                                9. 支起破城機撞擊你的城牆,用鐵器擊毀你的角樓。
                                                10. 你要為他大批戰馬所掀起的塵土所掩蓋,你的城牆要為他的騎兵、車輪和戰車的轟轟聲所震動;當他進入你的城門時,好像進入一座已征服的城。
                                                11. 他戰馬的鐵蹄要踏遍你的街道,他將用刀劍屠殺你的人民,且把你的神柱推倒在地。
                                                12. 他們要搶掠你的財富,劫奪你的貨品,破壞你的城垣,拆毀你豪華的宮室,並把你的石頭、木材和瓦礫拋到海中。
                                                13. 我要使你的歌聲停止,再也聽不到你的琴聲。
                                                14. 我要使你成為光滑的磐石,成為曬網的乾地;你將永不得重建,因為是我,上主說的──吾主上主的斷語。

                                                  列國震驚

                                                15. 吾主上主論提洛這樣說:當屠刀在你中間屠殺之時,受傷者呻吟之際,你傾倒之聲,群島聽了,豈不震動﹖
                                                16. 所有海上的王子都要由寶座上下來,除去朝服,脫下錦衣,皆為恐怖所籠罩,坐在地上,不停地戰慄,為你而驚駭。
                                                17. 他們且作哀歌憑弔你說:你這居於水上,海上稱霸的名城,你和你的居民曾威脅過陸上的居民,怎麼滅亡了呢﹖
                                                18. 現今,群島在你傾覆之日大為震動,海中島嶼為了你的結局,甚為恐懼。
                                                19. 因為吾主上主這樣說:當我使你成為一座荒蕪,像無人居住的城池時,當我使深淵上升,使大水淹沒你時,
                                                20. 我要把你推下,與先前下到陰府的古人在一起;我要使你住在極深之處,即住在久已荒蕪之地;與下到陰府的人在一起,以致你再不得返回,在生活的大地上復興。
                                                21. 我要使你成為恐怖的對象,永不復存在;即便人找你,也永遠再找不到──吾主上主的斷語。」
                                                22. 第二十七章

                                                  提洛像隻豪華的船

                                                  1. 上主的話傳給我說:「
                                                  2. 人子,你唱哀歌憑弔提洛,
                                                  3. 向位於海口,同許多島嶼及人民通商的提洛說:吾主上主這樣說:提洛,你曾說過:我是一隻完美華麗的船;
                                                  4. 你的領域伸入海心,你的建築者造成了你的豪華:
                                                  5. 他們用色尼爾的松柏製造了你的舷板,以黎巴嫩的香柏做了你的桅檣,
                                                  6. 以巴商的橡木做了你的櫓槳,用由基廷島運來的松柏做了嵌有象牙的甲板,
                                                  7. 用埃及的繡花麻布做了你的帆幔,作了你的旗幟,用厄里沙島的紫色與朱色的布做了你的船蓬;
                                                  8. 漆冬和阿爾瓦得的居民給你搖櫓,責默爾的技工在你那裏作你的舵手,
                                                  9. 革巴耳的長老和技工在你那裏修理你的漏洞。

                                                    各國的市場

                                                    一切航海的船隻和海員都到你那裏,交易貨物。
                                                  10. 波斯、路丁和普特人在你隊伍中作你的軍人,他們將盾牌和銅盔懸在你中間,增加你的光彩。
                                                  11. 阿爾瓦得和赫肋客子民圍繞在你的城牆上,加瑪得人在你的角樓中;他們把自己的盾,掛在四周的城牆上,使你的華麗更為圓滿。
                                                  12. 塔爾史士因你的財帛豐富,作你的客商以銀、鐵、錫、鉛來與你交易。
                                                  13. 雅汪、突巴耳、默舍客和你通商,以人口和銅器與你交易貨物。
                                                  14. 由托加爾瑪地方,有人以馬、戰馬、騾子來交換貨物。
                                                  15. 德丹人也和你通商,許多島民作你手下的商人,以象牙角和烏木作送給你的貢物。
                                                  16. 阿蘭人因你的出品多,也作你的客商,以紫寶石、紅布、刺繡、細麻、珊瑚和紅瑪瑙與你交換貨物。
                                                  17. 猶大和以色列地也和你通商,以米尼特穀、蠟、蜜、油和香料與你交易貨物。
                                                  18. 大馬士革因你出產多,財帛豐富,也作你的客商,以赫耳朋酒和匝哈爾羊毛與你交易。
                                                  19. 此外丹、雅汪和烏匝耳也與你交易,以鋼鐵、肉桂和香菖蒲交換你的貨物。
                                                  20. 德丹以騎馬的坐墊和你交易。
                                                  21. 阿剌伯和刻達爾的一切酋長也作你手下的商人,以羔羊、山羊和公羊與你交換貨品。
                                                  22. 舍巴和辣阿瑪的買賣人也作你的顧客,以各種上等的香料,各種寶石和黃金和你交換貨品。
                                                  23. 哈郎、加乃、厄登和舍巴的商人,亞述和一切瑪待人也與你通商。
                                                  24. 他們在你的商場上,以華麗的衣服、朱色的外氅、刺繡、花毯、編織的結實繩索與你交易。
                                                  25. 塔爾史士船隻載運你的貨物。

                                                    提洛滅亡似船沈海底

                                                    你在海上滿了載,極其沉重。
                                                  26. 你的槳夫將你划到汪洋大海,東風將你在海中吹毀。
                                                  27. 你的財帛、商品、貨物,你的水手、舵手、船工,同你交易的商人,在你中間的一切戰士,以及在你中間所有的民眾,都在你沉沒之日,溺死海中。
                                                  28. 海岸都因你舵手的狂叫聲而震動。
                                                  29. 所有搖櫓的人、水手和航海的舵手都要離船登岸,
                                                  30. 狂呼吶喊哀弔你,在頭上撒灰,輾轉於塵埃之中,
                                                  31. 並且為你而剃光了頭,穿上苦衣,痛心哭泣,悲痛哀悼你。
                                                  32. 他們在痛苦中,向你唱哀歌,追悼你說:『有誰相似沉沒於海中的提洛﹖
                                                  33. 你的貨品由海中運出時,曾使許多民族滿足;以你大量的財帛和貨物,使陸地上的列王豐富。
                                                  34. 現今你沉入海中,落在海底,你的財物和所有的人,都隨著你而沉沒了。』
                                                  35. 群島所有的居民都為你而驚駭,那裏的列王都極為戰慄,面帶憂色。
                                                  36. 各國的商人都要嗤笑你;你竟成了恐怖的對象,且永遠不復存在。」
                                                  37. 第二十八章

                                                    弔提洛王哀歌

                                                    第一篇
                                                    1. 上主的話傳給我說:「
                                                    2. 人子,你要向提洛的王子說:吾主上主這樣說:因為你心高氣傲地說:『我是神,我在海心坐在神位上。』其實,你只是人,而不是神,你心中卻自以為是神。
                                                    3. 看,至於明智,你勝過達尼爾,任何秘密都不能隱瞞你。
                                                    4. 你憑你的智慧和聰明發了財,把金銀儲滿你寶庫。
                                                    5. 你在貿易上憑你的豐富智慧,不斷增加你的財富;因你的財富,你便心高氣傲,
                                                    6. 為此吾主上主這樣說:因為你心中自以為是神,
                                                    7. 為此,看我要率領外方人,即列國最蠻橫的人來攻打你,他們要拔出劍來攻擊你以智慧所得的美麗,玷污你的光華,
                                                    8. 將你拋入深淵,使你在海中遭受慘死。
                                                    9. 在殺戮你的面前,你還敢說『我是神』嗎﹖在擊殺你的人手中,你只是人,而不是神。
                                                    10. 你必在外方人手中死去,像未受割損的人死去一樣:這是我,上主說的──吾主上主的斷語。」
                                                    11. 第二篇

                                                    12. 上主的話傳給我說:「
                                                    13. 人子,你要為提洛的王子唱哀歌,哀悼他說:吾主上主這樣說:你原是一個完美的的模型,滿備智慧,十分美觀。
                                                    14. 你曾住在「伊甸」──天主的樂園內,有各種寶石作你的服飾,如赤玉、青玉、金鋼石、橄欖玉、紅瑪瑙、水蒼玉、藍玉、紫寶石、翡翠;衣邊和繡花是用金做的,在你受造的那天,都已準備好了。
                                                    15. 我曾立你為革魯賓,作光耀的守衛,在天主的聖山上,在烈火的石中往來。
                                                    16. 從你受造之日起,你的行為原是齊全的,直到你犯了罪之時。
                                                    17. 因你生意興隆,你就充滿了欺壓,犯了重罪,因此我從天主的山上將你趕走,從烈火石中將你這作守衛的革魯賓剷除。
                                                    18. 你因美麗而心高氣傲,為了你的光耀,你失去了智慧,所以我要把你拋在地上,叫你在列王面前出醜。
                                                    19. 因你罪過眾多,因你經商不公,褻瀆了你的聖所,所以我要使火由你中間冒出,將你燒毀,在眾目昭彰之下,使你成為地上的塵埃。
                                                    20. 萬民中凡認識你的,都因你而驚駭。你將成為恐怖的對象,且永遠不復存在。」
                                                    21. 漆冬的滅亡

                                                    22. 上主的話傳給我說:「
                                                    23. 人子,你應面向漆冬,講預言攻擊她,
                                                    24. 對她說:吾主上主這樣說:漆冬,看,我要攻擊你,在你中間受光榮;當我對她施行懲罰,對她顯示我的聖善時,他們必承認我是上主。
                                                    25. 我要在她境內散發瘟疫,使血傾流在街市上,刀劍由四周向她襲擊,傷亡的人橫臥在她中間:這樣,他們必承認我是上主。
                                                    26. 以色列的四鄰中,為以色列家族再沒有刺人的荊棘和惱人的蒺藜,敢於輕視他們:這樣,他們必承認我是上主。」
                                                    27. 以民的復興

                                                    28. 吾主上主這樣說:「當我把分散在各民族中的以色列家族聚集起來時,我要在異民前,在他們身上顯示為聖:他們要住在我所賜予我僕人雅各伯的地域內。
                                                    29. 他們要安全地住在那裏,建造房屋,栽植葡萄園;當我向一般輕視過他們的四鄰施行懲罰時,他們必平安地住在那裏。那麼他們必承認我,上主,是他們的天主。」
                                                    30. 第二十九章

                                                      第一篇論埃及的神諭

                                                      1. 十年十月十二日,上主的話傳給我說:「
                                                      2. 人子,你面向埃及王法郎,講預言攻擊他和埃及全國。
                                                      3. 你應發言說:吾主上主這樣說:埃及王法郎,你這臥在河中的大鱷魚!看,我要攻擊你;你曾說過:『河是我的,是我造成的。』
                                                      4. 但是我要用鉤子鉤住你的鰓,使你河中的魚都附在你的鱗上,將你和你河中所有附在你鱗上的魚,從河中拉上來;
                                                      5. 將你和你河中的魚拋在曠野;你要倒斃在地面上,而無人收殮,也無人掩埋;我要把你交給地上的走獸和空中的飛鳥作食物;
                                                      6. 如此,所有埃及的居民便承認我是上主,因為你曾作過支持以色列家族的蘆葦,
                                                      7. 當他們手中握著你時,你就破裂了,刺傷了他們的手掌;他們依靠你時,你就折斷了,使他們的腰顫慄;
                                                      8. 為此,吾主上主這樣說:看,我要使刀臨於你,消滅你境內的人和獸,
                                                      9. 埃及地將成為荒野沙漠:這樣,他們便承認我是上主;因為你說過:『河是我的,是我造成的。』
                                                      10. 為此,看,我要攻擊你和你的河,我要使埃及地,由米革多耳到色威乃,直到雇士邊界,都成為荒野和沙漠。
                                                      11. 人足不再經過那裏,獸蹄也不從那裏踏過;無人居住凡四十年之久。
                                                      12. 我要使埃及地成為荒蕪地中最荒蕪的,使她的城變為荒廢城中最荒廢的,凡四十年之久;我便要把埃及人分散到外邦,散佈在各地。
                                                      13. 因為吾主上主這樣說:過了四十年,我必從各民族中把四散的埃及人聚集起來,
                                                      14. 我要轉變埃及人的命運,領他們回到他們出生的帕特洛斯地方,他們要在那裏成立一個小國。
                                                      15. 在萬國中她是最小的,再也不得高踞萬民之上;我還要減少他們的人數,使她不再統治列國,
                                                      16. 也不再做以色列家族的靠山,卻使以色列記起求救於他們的罪行:如此,他們必承認我是上主。」

                                                        第二篇論埃及的神諭

                                                      17. 二十七年一月一日,上主的話傳給我說:「
                                                      18. 人子,巴比倫王拿步高為攻打提洛,使自己的軍隊服了重役,他們的頭都禿了肩也磨破了;但是他和他的軍隊為攻打提洛所服的重役,從提洛卻沒有報酬;
                                                      19. 為此吾主上主這樣說:看,我必將埃及地交給巴比倫王拿步高,他要運走她的財富,奪去她的掠物,搶去她的戰利品,作為自己軍隊的報酬。
                                                      20. 我將埃及地賜給他,作為他服役的報酬,因為他們為我而工作──吾主上主的斷語──
                                                      21. 在那一天我要給以色列興起一位大能者,我要使你在他們中間開口:如此他們必承認我是上主。」
                                                      22. 第三十章

                                                        第三篇論埃及的神諭

                                                        1. 上主的話傳給我說:「
                                                        2. 人子,你要講預言說:吾主上主這樣說:你們應悲哀;禍哉,那一日!
                                                        3. 因為那一日近了,上主的日子近了,那是密雲的日子,是異民的終期。
                                                        4. 刀劍必臨於埃及;傷亡者橫臥在埃及時,恐怖必籠罩著雇士。她的財富必被搶去,她的基礎必被拆毀。
                                                        5. 雇士、普特、路得和一切雜族,利比亞和同他們結盟的本地人,都要喪身刀下。
                                                        6. 上主這樣說:凡支持埃及的人都要喪亡,她驕傲的勢力必要衰落,由米革多耳到色威乃的人,必喪身刀下──吾主上主的斷語──
                                                        7. 她要在荒蕪地帶中,成為最荒蕪的;她的城在荒廢的城中,將成為最荒廢的。
                                                        8. 當我在埃及點火時,凡輔佐她的都要毀滅,那時他們便承認我是上主。
                                                        9. 在那一日,我必派遣使主,乘著船,恐嚇安居的雇士;恐怖必要籠罩他們,如埃及的日子。看,已來到了。
                                                        10. 吾主上主這樣說:我要藉巴比倫王拿步高的手,消滅埃及的民眾。
                                                        11. 他和跟他來的人民,是萬民中最兇殘的;他們被派來,是為破壞此地;他們將拔刀攻打埃及,使此地充滿傷亡的人。
                                                        12. 我要使河流成為乾地,把此地賣給惡人,藉外人的手破壞此地和此地的一切:這是我,上主說的。
                                                        13. 吾主上主這樣說:我必要消滅偶像,使邪神由諾夫絕跡,由埃及再不出現王侯;使恐怖降在埃及地,
                                                        14. 使帕特洛斯變為曠野,在左罕點火,對諾施行懲罰。
                                                        15. 我要向新──埃及的要塞,發洩我的怒氣,剷除諾的民眾。
                                                        16. 我要在埃及點火,新必因恐怖而戰慄,諾必被破壞,諾夫白日遭受敵人攻擊。
                                                        17. 翁及丕貝色特的壯丁必喪身刀下,二城的人都要被擄去。
                                                        18. 當我在塔黑培乃斯打斷埃及的權杖,消滅她驕傲的勢力時,白日將變為黑暗,烏雲籠罩著她,她的女兒也要被擄去。
                                                        19. 當我對埃及施行懲罰時,他們必承認我是上主。」

                                                          第四篇論埃及的神諭

                                                        20. 十一年一月初七日,上主的話傳給我說:「
                                                        21. 人子,我打斷了埃及王法郎的臂膊,看,沒有人包紮,沒有人敷藥,或用繃帶裹起,使臂膊有力拿劍。
                                                        22. 為此,吾主上主這樣說:看,我要打擊埃及王法郎,打斷他那還有力量的臂膊,使刀由他手中跌落。
                                                        23. 我要將埃及人分散到外邦,把他們散布在各地。
                                                        24. 我必要加強巴比倫王的臂膊,把我的刀放在他手中;我要打斷法郎的臂膊,使他在那人面前呻吟,像受傷的人呻吟一樣。
                                                        25. 我要加強巴比倫王的臂膊,而法郎的臂膊反要衰弱;當我把我的刀交在巴比倫王手中,使他伸向埃及地時,他們便要承認我是上主。
                                                        26. 我要將埃及人分散到外邦,把他們散佈在各地:如此,他們便要承認我是上主。」
                                                        27. 第三十一章

                                                          第五篇論埃及的神諭

                                                          1. 十一年三月一日,上主的話傳給我說:「
                                                          2. 人子,你要向埃及王法郎和他的民眾說:你的偉大相似誰呢﹖
                                                          3. 看,你是一棵黎巴嫩香柏,枝葉美觀,蔭影濃密,枝幹高大,樹梢插入雲霄。
                                                          4. 水使它長大,淵泉使它長高;河水由四周流入栽植它之地,支流灌溉田中其他的樹木。
                                                          5. 為此它的枝幹高過田間的一切樹木,因為水多,生長時枝業繁茂,枝條特長。
                                                          6. 天上的一切飛鳥在它枝幹上築巢,田間的野獸在他的枝葉下生子,各國的人民住在它的蔭影下。
                                                          7. 它的枝葉廣闊,高大華麗,因為它的根深入多水之地。
                                                          8. 天主樂園中的香柏,都不能同它相比,扁柏不及它的枝幹,楓樹不及它的枝椏,天主樂園中所有的樹木都沒有它那樣美麗。
                                                          9. 我使它枝葉茂盛而美麗,致令「伊甸」──天主樂園──中所有的樹木都嫉妒它。
                                                          10. 因此吾主上主這樣說:因它枝幹高大,枝梢插入雲霄,遂因自己高大而心高氣傲。
                                                          11. 我必將它交在列國最強的人手中,他們要任意對待它;我必要因它的罪行而將它剷除;
                                                          12. 列國最兇殘的人必要將它伐倒,把它拋棄在山上;它的枝椏,倒臥在山谷中,枝條折落在一切窪地上;萬國的人民都要離開它的蔭影,而棄捨它;
                                                          13. 天上飛鳥都棲在它倒了的枝幹上,田間的各種野獸都停在它的枝條下,
                                                          14. 這是為使一切有水滋潤的樹木,不要因自己的軀幹高大而自負,不要再讓枝梢插入雲霄,免得各種有水滋潤的樹木,因高聳而自大,因為他們都要歸於死亡,降到陰間,到那些已降入深淵的人子中。
                                                          15. 吾主上主這樣說:在它下到陰府的那天,我要使人哀弔它;為了它我要使深淵閉塞,使江河凝結,洪水停流,使黎巴嫩為它舉哀,使田間所有的樹木因它而枯萎。
                                                          16. 當我使它下到陰府與已在深淵的人在一起時,也使列國因它下墜之聲而戰慄;那時「伊甸」中的各種樹木,黎巴嫩一切有水滋潤的華麗而高大的樹木,在陰間都感到安慰。
                                                          17. 那些在各國住在它蔭影下幫助過它的的人,也隨它下到陰府,同那喪身刀下的人在一起。
                                                          18. 「伊甸」的樹木中,就華麗和高大說,你相似那一棵﹖你也要同「伊甸」的樹木一起被推入陰間,在未受割損的人中,同喪身刀下的人臥在一起:這是指法郎和他所有的人民說的──吾主上主的斷語。」
                                                          19. 第三十二章

                                                            第六篇論埃及的神諭

                                                            1. 十一年十二月一日,上主的話傳給我說:「
                                                            2. 人子,你要唱哀歌追悼埃及王法郎,向他說:你曾自比作列國的雄獅,其實你卻似海中的鱷魚,衝入你的河中,用爪攪混了水,弄污了河流。
                                                            3. 吾主上主這樣說:我要藉列國的聯軍向你張開我的羅網,用我的往把你拖上來。
                                                            4. 我要把你丟在地上,拋在田野間,使天上的各種飛鳥落在你身上,使地上的各種野獸吃你個飽。
                                                            5. 我要把你的肉丟在山上,用你的屍首填滿山谷,
                                                            6. 用你的流汁灌溉大地,以你的血灌溉至山邊,以你的腐屍填滿溝壑。
                                                            7. 當你被消滅時,我要遮蔽天空,使星辰也昏暗;以雲彩遮住太陽,使月亮不放光明。
                                                            8. 我要使天上一切照在你身上的光體變為黑暗,使黑暗籠罩你的國土──吾主上主的斷語--
                                                            9. 當我在列國把你滅亡的消息,傳到你不認識的國家時,我要使許多民族心神憂傷。
                                                            10. 當我在他們面前揮動我的刀劍時,我要使許多民族,為了你而驚駭,使她們的君王驚惶失措;在你傾覆之日,他們每人都為自己的性命而戰慄,
                                                            11. 因為吾主上主這樣說:巴比倫王的刀劍必臨於你。
                                                            12. 我必使你的民眾喪身在眾英雄,即列國中最兇殘之人的刀下;他們必要破壞埃及的光華,消滅她的民眾。
                                                            13. 我要從大水之旁,把她所有的牲畜滅絕,人腳不再攪混此水,獸蹄也不再使水混濁;
                                                            14. 那時,我要澄清他們的水,使他們的河徐徐流下如油一般──吾主上主的斷語──
                                                            15. 當我使埃及地荒蕪,使其他所有的一切荒廢,打擊其中所有居民時,他們必要承認我是上主。
                                                            16. 這是列國女子所要唱的哀歌,她們詠唱此歌憑弔埃及其人民──吾主上主的斷語。」

                                                              第七篇論埃及的神諭

                                                            17. 十二年一月十五日,上主的話傳給我說:「
                                                            18. 人子,你要哀悼埃及的民眾,因為我要將她和各強國的女兒推入陰間,同已下到陰府的人在一起。
                                                            19. 你比誰更華美呢﹖你下去罷!同未受割損的人臥在一起罷!
                                                            20. 他們必倒在喪身刀下的人中,刀已交出,必使她和她的群眾一起喪亡。
                                                            21. 最英勇的戰士和她的同盟,必從陰府中論及她說:他們也下來了,同未受割損的人,同那些喪身刀下的人,臥在一起。
                                                            22. 在那裏有亞述,她的民眾都圍繞著她的墳墓:他們都是被殺而喪身刀下的。
                                                            23. 他們的墳墓位於極深的坑中,她的民眾圍繞著她的墳墓:他們都是被殺而喪身刀下的,他們曾在活人地上,散布過恐怖。
                                                            24. 在那裏有厄藍,她的民眾都圍繞著她的墳墓:他們都是被殺而喪身刀下的,未受割損而降入陰間的;他們曾在活人地上,散布過恐怖,所以他們與已下到深淵的人一同蒙受羞辱。
                                                            25. 在喪亡者中為她安置了床榻,她的民眾圍繞著她的墳墓:他們全是未受割損,喪身刀下的,因為他們曾在活人地上,散布過恐怖,所以被安置在被殺的人中,與已下到深淵的人一同蒙受羞辱。
                                                            26. 在那裏有默舍客和突巴耳,她們的民眾都圍繞著她們的墳墓:他們全是未受割損,喪身刀下的;他們曾在活人地上散布過恐怖。
                                                            27. 他們不得與古代已死的英雄臥在一起,這些人帶著武器降入陰府,人們把他們的刀劍放在他們頭下,盾牌放在他們的骨骸上,因為他們曾在活人地上,散布過恐怖。
                                                            28. 至於你,你要臥在未受割損的人中,同喪身刀下的人在一起。
                                                            29. 在那裏有厄東和她的君王,以及她所有的首長,他們雖然英勇,卻同喪身刀下的人被安置在一起,同未受割損而下到深淵的人臥在一起。
                                                            30. 在那裏有北方的一切首領和所有的漆冬人,他們雖然英勇,令人驚駭,也同被殺者一起下去了;他們同未受割損的人和喪身刀下的臥在一起,與已下到深淵的人一同蒙受羞辱。
                                                            31. 法郎看見那些人,便為自己所有的人民,感到安慰,因為法郎和他的軍隊也都是喪身刀下的──吾主上主的斷語──
                                                            32. 因為他曾在活人地上,散布過恐怖,所以法郎和他所有的人民,也都要臥在未受割損的人中,與喪身刀下的人在一起──吾主上主的斷語。」
                                                            33.  

                                                              三編 以色列的復興

                                                              (33-48)

                                                              第三十三章

                                                              先知作以民的警衛

                                                              1. 上主的話傳給我說:「
                                                              2. 人子,你應告訴你民族的子女,向他們說:當我使刀劍臨於一地,那地的百姓就應從自己的人中選出一人,立他作為他們的警衛,
                                                              3. 他一見刀劍臨近那地,就吹號筒,警告人民;
                                                              4. 人民聽見號筒的聲音,若不加戒備;刀劍來了,將他除掉,他的血債應歸他自己承當,
                                                              5. 因為他聽見號聲,而不加戒備,他的血債應由他自己承當,那發警告的必安全無恙。
                                                              6. 警衛若見刀劍來臨,卻不吹號筒,人民因此沒有受到警告;刀劍來了,即便除掉他們中一人,這人雖因自己的罪惡被除掉,但我也要由警衛手中追討他的血債。
                                                              7. 人子,我也這樣立你作以色列家族的警衛;你聽了我口中的話,應代我警告他們。
                                                              8. 為此,當我告訴惡人:『惡人,你必喪亡!』你若不講話,也不警告惡人離開邪道,那惡人雖因自己的罪惡而喪亡,但我要由你手中追討他的血債。
                                                              9. 你若警告惡人叫他離開邪道,但他不肯歸正,離開邪道,他必因自己的罪惡而喪亡,你卻救了自己。」

                                                                悔改者存作惡者亡

                                                              10. 人子,你應告訴以色列家族:你們曾這樣說:『我的過犯和罪惡重壓著我們,我們必因此消滅,我們還怎能生存﹖』
                                                              11. 你要告訴他們:我指著我的生命起誓──吾主上主的斷語──我決不喜歡惡人喪亡,但卻喜歡惡人歸正,離開邪道,好能生存。以色列家族啊!歸正罷!歸正罷!離開你們的邪道罷!何必要死去呢﹖
                                                              12. 人子,你要告訴你民族的子女:義人的正義在他犯罪之日不能救他;惡人的罪過在惡人悔改之日,也不會使它喪亡在他罪過中;義人在他犯罪之日,不能因著他的正義而生存。
                                                              13. 幾時我向義人說:他必生存;但他卻依仗自己的正義行惡,他所有的正義必不再被記念,他必因他所犯的罪惡而喪亡。
                                                              14. 幾時我向惡人說:你必喪亡;但他由罪惡中悔改,且遵行法律和正義,
                                                              15. 清償抵押,歸還劫物,遵行生命的誡命,再不作惡,他必生存,不致死亡。
                                                              16. 他所犯的一切罪過,不再被提起,因他遵行法律和正義,必定生存。
                                                              17. 如果你民族的子女還說:『吾主的作法不公平。』其實是他們的作法不公平。
                                                              18. 幾時義人離棄正義而去行惡,他必因此而喪亡;
                                                              19. 幾時惡人離棄罪惡,而遵行法律和正義,他必因此而生存。
                                                              20. 你們怎麼還說:『吾主的作法不公平﹖』以色列家族,我必照你們每人的行為審判你們。」
                                                              21. 耶京失陷的消息

                                                              22. 我們充軍後十一年十月五日,有一個從耶路撒冷逃到我這裏的人說:『京城陷落了。』
                                                              23. 在逃難者來的前一晚上,上主的手臨於我,開了我的口;及至他早晨來到我這裏以前,我的口已開了,我不再作啞吧。
                                                              24. 殘存猶大者必被消滅

                                                              25. 上主的話傳給我說:「
                                                              26. 人子,在以色列地區住在那些廢墟裏的人仍說道:亞巴郎只一個人就佔據了此地,我們人數眾多,此地應歸我們佔有。
                                                              27. 為此你應告訴他們:吾主上主這樣說:你們吃了帶血的祭物,舉目仰望了你們的偶像,且殺人流血,而你們還要佔據此地﹖
                                                              28. 你們仍仗著刀劍,行醜惡之事,每人玷污近人的妻子,而你們還要佔據此地﹖
                                                              29. 你應告訴他們:吾主上主這樣說:我指著我的生命起誓:那在廢墟中的,必喪身刀下;在原野的,我要把他們交給野獸吞噬;在堡壘和山洞中的,必死於瘟疫。
                                                              30. 我要使此地變為沙漠和荒野,使她再不能誇耀自己的勢力;我要使以色列的山變為荒丘,再無人經過。
                                                              31. 為了他們所行的醜惡,我使此地變為沙漠和荒野時,他們必承認我是上主。
                                                              32. 宣講的後果

                                                              33. 人子,你民族的子女在牆下及他們的門口,彼此談論你說:來,我們去聽聽由上主那裏傳出了什麼話﹖
                                                              34. 他們便成群結隊地來到你這裏,像我的百姓般坐在你面前,聽你的話,但不去實行;他們口頭上說的是甜言蜜語,但他們的心卻在追求不義的利益。
                                                              35. 你對他們好像唱情歌的人,歌喉悅耳,彈奏美妙;他們喜歡聽你說的話,卻不去實行。
                                                              36. 當這事來時──看,已來了!──他們必承認在他們中有位先知。」
                                                              37. 第三十四章

                                                                譴責牧者

                                                                1. 上主的話傳給我說:「
                                                                2. 人子,你應說預言攻斥以色列的牧者,向他們講預言說:吾主上主這樣說:禍哉以色列的牧者!你們只知牧養自己;牧人豈不應該牧養羊群﹖
                                                                3. 你們吃羊奶,穿羊毛衣,宰肥羊,卻不牧養羊群:
                                                                4. 瘦弱的,你們不扶養;患病的,你們不醫治;受傷的,你們不包紮;迷路的,你們不領回;遺失的,你們不尋找,反而用強力和殘暴去管治他們。
                                                                5. 因為沒有牧人,羊都四散了;羊四散後,便成了一切野獸的食物。
                                                                6. 我的羊在群山峻嶺中迷了路,我的羊四散在全地面上,沒有人去尋,沒有人去找。
                                                                7. 為此牧者啊,聽上主的話罷!
                                                                8. 我指著我的生命起誓──吾主上主的斷語──因為我的羊群由於沒有牧者,成了獵物;我的羊群成了一切野獸的食物,因為我的牧者不尋找我的羊,只知牧養自己,而不牧養我的羊:
                                                                9. 為此,牧者啊,聽上主的話罷!
                                                                10. 吾主上主這樣說:我要攻擊那些牧者,從他們手裏追討我的羊,我不再讓他們牧放羊群;這樣,牧者便不能再牧養自己了;我要從他們口中救出我的羊,不再作他們的食物。

                                                                  上主為善牧

                                                                11. 因為吾主上主這樣說:看,我要親自去尋找我的羊,我要親自照顧我的羊。
                                                                12. 猶如牧人在羊群失散的那日怎樣尋找他的羊,我也怎樣尋找我的羊;我要把那些曾在陰雲和黑暗之日四散在各地的羊,從那些地方救回來。
                                                                13. 我要從各民族中將他們領出,從各國將他們聚集起來,領他們回到自己的地域;我要在以色列的群山上,溪水畔,以及本國的一切牧場上牧放他們。
                                                                14. 我要在茂盛的草原上牧放他們,在以色列的高山上有他們的羊棧,在那裏他們要臥在舒適的羊棧裏,在以色列的群山上,在肥美的牧場上吃草。
                                                                15. 我要親自牧放我的羊,親自使他們臥下──吾主上主的斷語──
                                                                16. 失落的我要尋找;迷路的,我要領回;受傷的,我要包紮;病弱的,我要療養;肥胖和強壯的,我要看守;我要按正義牧放他們。

                                                                  懲罰惡羊

                                                                17. 我的羊群啊!關於你們,吾主上主這樣說:看,我要在羊與羊,綿羊與山羊之間,施行審判。
                                                                18. 你們在茂盛的草場上吃飽後,就用蹄子把吃剩的踐踏;喝足了清水,就用蹄子把剩下的弄髒,你們還以為是件小事嗎﹖
                                                                19. 我的羊群就該吃你們蹄子踏過的草,喝你們蹄子弄髒的水﹖
                                                                20. 為此,吾主上主向他們這樣說:看我要,親自在肥羊與瘦羊之間施行審判,
                                                                21. 因為你們用臀部,和肩膀排擠,用角牴撞一切病弱的,直到把他們趕到外面;
                                                                22. 因此我要拯救我的羊,使之不再作獵物;我要在羊與羊之間施行審判。

                                                                  有關默西亞的預言

                                                                23. 我要為他們興起一個牧人,那即是我的僕人達味,他要牧放他們,作他們的牧人。
                                                                24. 我,上主要作他們的天主,我的僕人達味在他們中作領袖:這是我上主說的。
                                                                25. 我要同他們訂立平安盟約,使猛獸由那地上滅絕,他們便可在曠野中安居,在森林裏安眠。
                                                                26. 我要祝福他們和我山丘的四周,按時降雨,那是滿帶幸福的雨;
                                                                27. 因此田間的樹木要結果,地要有出產;他們將安居在本鄉。當我打斷他們所負的軛,由奴役他們者的手中救出他們時,他們必承認我是上主。
                                                                28. 他們不再作異民的獵物,地裏的野獸也不吞噬他們,他們反而要安居樂業,不再受人恐嚇。
                                                                29. 我要使植物為他們而茂盛,他們在這地上不再為飢荒所消滅,也不再受異民的羞辱:
                                                                30. 如此,他們必承認我上主是他們的天主,且與他們同在,而他們──以色列家族,是我的百姓──吾主上主的斷語──
                                                                31. 你們作我的羊群,是我牧場上的羊群;我是你們的天主──吾主上主的斷語。」
                                                                32. 第三十五章

                                                                  反對厄東的神諭

                                                                  1. 上主的話傳給我說:「
                                                                  2. 人子,你要面向色依爾山,講預言攻斥它,
                                                                  3. 對它說:吾主上主這樣說:色依爾山啊!看,我要攻擊你,伸手打擊你,使你變成沙漠和荒野。
                                                                  4. 我要使你的城市變成廢墟,你將成為沙漠:如此,你便承認我是上主。
                                                                  5. 因為在以色列子民遭難時,在他們罪惡滿盈時,你懷著永不忘的仇恨將他們交於刀劍:
                                                                  6. 為此,我指著我的生命起誓──吾主上主的斷語──你既仇恨了血,血也必迫害你。
                                                                  7. 我必使色依爾山成為沙漠和荒野,由其中滅絕來往經過的人。
                                                                  8. 我要使你的群山、丘陵、山谷和溪澗,堆滿傷亡的人,使刀劍傷亡的人橫臥其中。
                                                                  9. 我要使你永久變為荒蕪,你的城邑再沒有人居住:如此,你們便承認我是上主。
                                                                  10. 因為你說過:這兩個民族,這兩個地域應屬於我,雖然雅威住在那裏,我還要去佔領;
                                                                  11. 為此,我指著我的生命起誓,──吾主上主的斷語──就如你怎樣懷著仇恨對待他們,同樣我也必以怒火和妒恨來對待你;當我懲罰你時,我叫你知道我在他們中,
                                                                  12. 並要你知道,我上主聽見了你向以色列的群山所講的一切詛咒的話,說:它們已荒蕪了,已交給我們享用。
                                                                  13. 當你們開口說大話攻斥我,說出許多凌辱我的話時,我都聽見了。
                                                                  14. 吾主上主這樣說:當全地歡躍時,我要使你荒蕪,
                                                                  15. 就如在以色列家的產業荒蕪時,你曾喜樂;同樣,我也要這樣對待你;色依爾山必變成荒野,全厄東必被消滅:如此,人必承認我是上主。」
                                                                  16. 第三十六章

                                                                    以色列山受祝福

                                                                    人子,你向以色列群山講預言說:以色列群山,聽上主的話罷!
                                                                  17. 吾主上主這樣說:因為敵人曾論你們說:『哈!永遠荒涼了,那地已成了我們的產業。』
                                                                  18. 為此你要預言說:吾主上主這樣說:因人使你們荒涼了,從各方面侵蝕你們,使你們成為殘餘民族的產業,並使你們成為人們的口頭禪和話柄:
                                                                  19. 為此,以色列群山!你們聽吾主上主的話罷!吾主上主這樣對高山、丘陵、溪澗、山谷、荒涼的廢墟,以及那些曾為四周殘餘民族的掠物和笑柄而被遺棄的城邑說:
                                                                  20. 吾主上主這樣說:我必在我妒火中發言攻斥各殘餘的民族和整個厄東,她們心裏懷著幸災樂禍,和輕視的心情,將我的地方據為自己的產業,劫掠它當作戰利品。
                                                                  21. 為此,你向以色列地域講預言,對高山、丘陵、溪澗和山谷說:吾主上主這樣說:因為你們遭受了異民的凌辱,看,我必在妒火和憤怒中發言。
                                                                  22. 為此,吾主上主這樣說:我舉手起誓:你們四周的異民必要遭受他們當受的凌辱。
                                                                  23. 以色列群山,你們要給我的百姓以色列生出枝葉,結出果實,因為他們快來到了。
                                                                  24. 看,我偕同你們,眷顧你們,使你們得以耕種,得以播種,
                                                                  25. 在你們那裏增加全以色列家族的人數,使城邑再有居民,廢墟得以重建。
                                                                  26. 我要在你們那裏,使人和牲畜的數目增多,他們要增加繁殖;我要使你們再有居民,如同昔日一樣,優待你們勝過先前,如此,你們便承認我是上主。
                                                                  27. 我要引領人,即我的百姓以色列到你們上面,他們要佔領你,你要成為他們的產業,再不使他們喪失子女。
                                                                  28. 吾主上主這樣說:因為人向你說:你吞噬了人,並使你的百姓喪失子女;
                                                                  29. 從此你不再吞噬人,也不再使你的百姓喪失子女──吾主上主的斷語──
                                                                  30. 我不再讓在你那裏聽到異民的凌辱,你也不再受異民咒罵,也不再使你的百姓喪失子女──吾主上主的斷語。」
                                                                  31. 上主施救是為了自己的榮名

                                                                  32. 上主的話傳給我說:「
                                                                  33. 人子,以色列家族住在自己的地域時,以自己的品行和作為玷污了此地,他們的品行在我面前好似經期的污穢。
                                                                  34. 因他們在此地所流的血,又因他們的偶像玷污了此地,我遂在他們身上發洩我的憤怒,
                                                                  35. 將他們分散在異民中,散佈在各國,照他們的品行和作為懲罰了他們。
                                                                  36. 他們到了應去的異民那裏,還褻瀆了我的聖名,因為人們論及他們說:『這些人原是雅威的百姓,但他們卻應當離開他的地域!』
                                                                  37. 我遂憐惜我的聖名,即以色列家族在他們所到的異民中所褻瀆的聖名。
                                                                  38. 為此,你要告訴以色列家族,吾主上主這樣說:以色列家族,我作這事並不是為了你們,而是為了我的聖名,即你們在所到的異民中所褻瀆的聖名。
                                                                  39. 我要使我的大名顯聖,即在異民中被褻瀆,即你們在他們中所褻瀆的聖名;當我在你們身上,在他們眼前顯為聖的時候,異民就要承認我是上主──吾主上主的斷語。
                                                                  40. 我要把你們從異民中領出,從各地聚集你們,領你們回到你們的地域。
                                                                  41. 那時,我要在你們身上灑清水,潔淨你們,淨化你們,脫離各種不潔和各種偶像。
                                                                  42. 我還要賜給你們一顆新心,在你們五內放上一種新的精神,從你們的肉身內取去鐵石的心,給你們換上一顆血肉的心。
                                                                  43. 我要將我的神賜與你們五內,使你們遵行我的規律,恪守我的誡命,且一一實行。
                                                                  44. 如此,你們要居住在我賜給你們祖先的地方;你們要作我的百姓,我作你們的天主。
                                                                  45. 我要救你們脫離各種不潔,命五穀豐登,不再讓你們遭受饑荒。
                                                                  46. 我要使樹上的果實,天間的出產豐收,免得你們因饑荒受異民凌辱。
                                                                  47. 那時你們記起了你們的惡行和那些不好的行為,連你們自己對你們的罪過和醜惡之事,也感覺討厭。
                                                                  48. 你們應清楚知道:我作這事並不是為了你們──吾主上主的斷語──以色列家族!對你們的品行害羞慚愧罷們!
                                                                  49. 以色列的復興

                                                                  50. 吾主上主這樣說:在我潔化你們脫離各種罪過的那天,使城邑有人居住,廢墟得以重建,
                                                                  51. 在過客眼中曾為荒蕪的地方,再得以耕種之時,
                                                                  52. 人們要說:那曾荒廢的地方,如今成了「伊甸」樂園;荒蕪廢棄和破壞的城邑,如今成了設防安居之地。
                                                                  53. 如此,你們四周的殘餘民族便承認,是我上主重建了破壞的城,種植了荒廢的地。我上主言出必行。
                                                                  54. 吾主上主這樣說:我還要讓以色列家族求我實行這事:叫他們的人數繁殖,多如羊群;
                                                                  55. 就如被奉獻的羊群,就如在慶節日耶路撒冷的羊群有多少,荒蕪的城邑也要充滿那麼多的人群:如此,他們便承認我是上主。」
                                                                  56. 第三十七章

                                                                    枯骨復生的神視

                                                                    1. 上主的手臨於我,上主的神引我出去,把我放在平原中,那裏佈滿了骨頭;
                                                                    2. 他領我在骨頭周圍走了一遭;見平原上骨頭的確很多,又很乾枯。
                                                                    3. 他問我說:「人子,這些骨頭可以復生嗎﹖」我答說:「吾主上主!你知道。」
                                                                    4. 他對我說:「你可向這些骨頭講預言,向他們說:乾枯的骨頭,聽上主的話罷!
                                                                    5. 吾主上主對這些骨頭這樣說:看,我要使氣息進入你們內,你們必要復活。
                                                                    6. 我給你們放上筋,加上肉,包上皮,把氣息注入你們內,你們就復活了:如此,你們便要承認我是上主。」
                                                                    7. 於是我遵命講預言。正當我講預言時,忽然有一個響聲,一陣震動,骨頭與骨頭互相結合起來。
                                                                    8. 我望見他們身上有了筋,生了肉,包了皮,但他們還沒有氣息。
                                                                    9. 上主對我說:「你應向氣息講預言!人子,應向氣息講預言說:吾主上主這樣說:氣息,你應由四方來,吹在這些被殺的人身上,使他們復活。」
                                                                    10. 我遵命一講了預言,氣息就進入他們內,他們遂復活了,並且站了起來;實在是一支龐大的軍隊。

                                                                      枯骨的寓意

                                                                    11. 上主對我說:「人子,這些骨頭就是以色列家族。他們常說:我們的骨頭乾枯了,絕望了,我們都完了!
                                                                    12. 為此,你向他們講預言說:吾主上主這樣說:看,我要親自打開你們的墳墓;我的百姓,我要從你們的墳墓中把你們領出來,引你們進入以色列地域。
                                                                    13. 我的百姓!當我打開你們的墳墓,把你們從墳墓內領出來的時候,你們便承認我是上主。
                                                                    14. 我要把我的神注入你們內,使你們復活,叫你們安居在你們的地域內,那時,你們便要承認我,上主言出必行-吾主上主的斷語。」

                                                                      新以色列復合的象徵

                                                                    15. 上主的話傳給我說:「
                                                                    16. 人子,你拿一塊木頭,上面寫:『猶大和他的同族以色列子民。』再拿另一塊木頭,上面寫:『若瑟──厄弗辣因的木頭──和他的同族的以色列子民。』
                                                                    17. 以後,你把兩塊木頭連成一塊,在你手中成為一塊。
                                                                    18. 若你民族的子民詢問你說:這是什麼意思,你不能告訴我們嗎﹖
                                                                    19. 你要回答他們說:吾主上主這樣說:看,我要拿若瑟的──即在厄弗辣因手中的──和他的同族以色列支派的木頭,將它同猶大的木頭連結成為一塊木頭,在我手中只成為一塊。
                                                                    20. 你應把在上面寫過字的兩塊木頭,拿在你手中,在他們面前,
                                                                    21. 對他們說:吾主上主這樣說:看,我要把以色列子民從他們所到的異民中領出,把他們由各方聚集起來,引他們回到自己的地域;
                                                                    22. 我要使他們在那地和以色列山上成為一個民族,他們只有一位國王,不再是兩個民族,不再分為兩個國家;
                                                                    23. 他們也不再為他們的偶像、怪物和各種邪惡所玷污;我要把他們由他們因背約所犯的各種罪過中救拔出來,淨化他們,成為我的民族,我作他們的天主。
                                                                    24. 我的僕人達味要作他們的國王,他們全體只有一個牧人;他們要遵行我的法律,謹守我的誡命,且一一實行;
                                                                    25. 他們要安居在我賜給我的僕人雅各伯,即他們的祖先所居住的地方;他們、他們的兒子,他們的子子孫孫直到永遠住在那裏;我的僕人達味永遠作他們的領袖。
                                                                    26. 我要同他們訂立和平的盟約,同他們訂立永遠的盟約;我要厚待他們,使他們昌盛,且在他們中立我的聖所,直到永遠。
                                                                    27. 我的住所也設在他們中間;我要作他們的天主,他們要作我的百姓。
                                                                    28. 當我的聖所永遠在他們中間時,異民便承認我是祝聖以色列的天主。」
                                                                    29. 第三十八章

                                                                      哥格攻擊以色列

                                                                      1. 上主的話傳給我說:「
                                                                      2. 人子,你面向哥格和瑪哥格地,即面向默舍克和突巴耳的最高領袖,講預言攻斥他,
                                                                      3. 說:吾主上主這樣說:默舍客和突巴耳的最高領袖,看,我要攻擊你,
                                                                      4. 我要用鉤子鉤住你的牙床,把你拖出來,使你帶領你的大軍、馬隊和騎兵出征,都是全副武裝,戴著盔甲和盾牌的大軍,都手持刀劍。
                                                                      5. 還有波斯、雇士和普特人同他們聯盟,都帶著盾牌和銅盔。
                                                                      6. 哥默爾及其隊伍,極北方的托加爾瑪家族及其隊伍,還有許多人民同你聯合。
                                                                      7. 你和同你聯合的各種隊伍都要戒備武裝起來,好為我服務。
                                                                      8. 多日之後,你要奉到命令;到末年,你要去攻擊那脫離兵災已復原的地方,那裏的居民是由各民族聚集起來的;你要去攻擊那久已荒涼的以色列山,那裏的居民是由各民族歸來,已安居在那裏。
                                                                      9. 你和你的大軍,以及同你聯合的各種隊伍都一起上去,有如狂風來臨,有如濃雲遮地。

                                                                        哥格的惡謀

                                                                      10. 吾主上主這樣說:到那一天,你要心起惡念,籌劃一個惡計。
                                                                      11. 你要想:我要進攻不設防的地方,進攻安居無憂的人民;他們住的地方沒有圍牆,沒有門閂,也沒有門。
                                                                      12. 我要去搶奪劫掠,下手攻擊已為人居住的廢墟,攻擊那由各民族匯集而來,已有牲畜財物,已安居在地中心的人民。
                                                                      13. 舍巴、德丹、塔爾史士的商人和客商都問你說:你來豈不是為了搶奪﹖集合你的聯軍豈不是為了劫掠,奪去金銀,帶走牲畜和財物,拿去大批掠物﹖

                                                                        哥格被殲滅

                                                                      14. 人子,為此你要講預言,向哥格說:吾主上主這樣說:當我的百姓以色列安居的那一天,你不是就起了身,
                                                                      15. 離開你的住處,由極北之地而來,率領許多民族都騎著馬,實在是一支龐大的聯軍,極強大的隊伍,
                                                                      16. 上來進攻我的百姓以色列,有如密雲遮地一般﹖哥格!到末日我要領你來攻打我的地方,為的是當我在異民眼前,在你身上顯聖時,叫他們認識我。
                                                                      17. 吾主上主這樣說:你就是我昔日藉我的僕人以色列的先知在那些歲月中所預言的:我要領你進攻他們的那一位。
                                                                      18. 到哥格進攻以色列的那一天──吾主上主的斷語──我的怒氣要從我的鼻孔發出;
                                                                      19. 我要在妒忌怒火中說:的確,到那一天,以色列地必要發生大地震;
                                                                      20. 海裏的魚,空中的飛鳥,田間的走獸,地上所有的爬蟲,地面上所有的人,都要在我面前戰慄;山要崩裂,懸崖要塌陷,所有牆垣要傾倒地上。
                                                                      21. 我要召刀劍到我的各山上來攻擊他──吾主上主的斷語──人們要用刀劍互相殘殺。
                                                                      22. 我要以瘟疫和殘殺懲罰他,且要在他和他的軍隊以及同他聯合的眾民身上,降下暴雨、冰雹、火燄和硫磺。
                                                                      23. 如此,我要顯示我的偉大和神聖,且在眾民眼前顯示我自己,使他們承認我是上主。」
                                                                      24. 第三十九章

                                                                        哥格失敗

                                                                        人子,你講預言攻斥哥格說:吾主上主這樣說:默舍客和突巴耳的最高領袖哥格,看,我要攻擊你,
                                                                      25. 我要引誘你,挾持你,使你從極北之地上來,領你到以色列的山上,
                                                                      26. 在那裏我要打掉你左手上的弓,打落你右手上的箭。
                                                                      27. 你和你所有的軍隊,以及同你聯合的眾民,都要喪亡在以色列的山上;我要使你成為各種猛禽和野獸的食物。
                                                                      28. 你要喪亡在原野之上,這原是我親口說的──吾主上主的斷語──
                                                                      29. 我要使火降到瑪哥格和那些安居在群島的人們身上:如此,他們必承認我是上主。
                                                                      30. 我也要在我的百姓以色列中間,顯揚我的聖名,再不讓我的名受到褻瀆:如此,異民便承認我是上主,是以色列的聖者。
                                                                      31. 看,我所說的那一天,已經來近,必要實現──吾主上主的斷語。
                                                                      32. 哥格的慘敗

                                                                      33. 那時,住在以色列各城的人必要出來,點火焚燒武器:有大小盾牌、弓、箭、槍和茅;他們將用來燒火,七年之久。
                                                                      34. 他們不必到田間拾柴,也不必到林中伐木,因為也武器可作柴燒;他們還要搶奪那些搶奪過他們的人,劫掠那些劫掠過他們的人──吾主上主的斷語──
                                                                      35. 在那一天,我要在以色列把一出名的地方,即死海以東阿巴陵山谷,給哥格作墳地;這山谷使過路的人止步,哥格和他的一切軍隊要埋在那裏,因此人叫那地方為『哥格群眾谷。』
                                                                      36. 以色列家族埋葬他們,為清除此地,要費時七個月。
                                                                      37. 那地方的全體百姓都要埋葬他們。在我顯示光榮的日子,為他們也要光榮──吾主上主的斷語──
                                                                      38. 他們還要派定一些人不斷巡邏那地,尋找在那地方遺留下的屍體,為清除那地;七個月之後它們仍繼續尋找。
                                                                      39. 過路的人經過那地的時候,若發見一個人的骨骸,就在他旁邊放一個記號,等待埋葬的人將他埋葬在『哥格群眾谷。』
                                                                      40. 那裏有一座城,要叫哈摩納。他們就這樣清除了那地。
                                                                      41. 吾主上主這樣說:人子,你要向各種飛鳥,各樣野獸說:你們應集合前來,從四方來參加我給你們在以色列山上所準備的隆重祭餐,你們要吃肉飲血。
                                                                      42. 你們要吃將士的肉,飲各地王侯的血;還有山羊、綿羊、公山羊、牛犢,都是巴商的肥畜。
                                                                      43. 你們要在我給你們準備的祭餐中,吃肉吃到飽,飲血飲到醉。
                                                                      44. 你們在我的宴席上要飽食馬肉,戰馬、將士和所有軍人的肉──吾主上主的斷語。
                                                                      45. 天主的聖名得光榮

                                                                      46. 我要在異民中顯示我的光榮,萬民要看見我所施行的懲罰,看見是我舉手打擊了他們。
                                                                      47. 從那天起,以色列家族必要承認我,上主是他們的天主。
                                                                      48. 異民也要知道以色列家族充軍,是為了他們的罪惡,因為他們違背了我,我遂掩面不顧他們,把他們交在敵人手中,全都喪身刀下。
                                                                      49. 我按他們的罪過和惡行對待了他們,掩面不看他們。
                                                                      50. 為此吾主上主這樣說:現今我要轉變雅各伯的命運,憐恤以色列家族。為我的聖名而大發妒火。
                                                                      51. 當他們安居在自己的地域中,沒有人來驚擾時,他們將忘記自己的恥辱和違背我所犯的一切抗命之罪。
                                                                      52. 當我從各民族中把他們領回,從他們敵人的地方聚集他們,在眾異民眼前,在他們身上顯聖時,
                                                                      53. 他們必承認我上主是他們的天主,因為我將他們放逐於異民之中以後,又把他們聚集到自己的地方,一個也沒有留在異民中。
                                                                      54. 我不再掩面不看他們,因為我將我的神已傾注於以色列家族──吾主上主的斷語。」
                                                                      55. 第四十章

                                                                        新聖殿的神視

                                                                        1. 我們充軍後第二十五年,京城被毀後第十四年,年初,月之初十日,就在這一天,上主的手臨於我。
                                                                        2. 在神視中領我來到以色列地,把我放在最高的山上,山的南方有座像城的建築物。
                                                                        3. 他領我到了那裏,看,有一個人,面色似銅,手中拿著一條麻繩和測量竿。他站在門樓旁。
                                                                        4. 那人對我說:「人子,你要用眼看,用耳聽,留意我向你指示的一切,因為我引你到這裏來,為叫你看見;凡你所見的,你要告訴以色列家族。」

                                                                          垣牆

                                                                        5. 看,在殿外四周有一道圍牆。那人手中拿的測量竿長六肘──肘是一肘加一掌──他用竿量了牆:寬一竿,高一竿。

                                                                          外東門

                                                                        6. 他來到面朝東的門樓,上了石級,量了門限,寬一竿;
                                                                        7. 量了守衛房:長一竿,寬一竿;房與房之間相離五肘;內裏門廊的門限,為一竿。
                                                                        8. 又量了內裏的門廊,
                                                                        9. 為八肘,壁柱厚二肘,門廊是在內裏。
                                                                        10. 東門樓的守衛房,這邊三間,那邊三間;三間的尺寸相同,兩邊壁柱的尺寸也相同。
                                                                        11. 量了門口的寬度,為十肘;門的通道為十三肘寬。
                                                                        12. 守衛房前面有柵欄,兩邊各突出一肘。守衛房各邊為六肘。
                                                                        13. 量了門樓,由守衛房頂到對面守衛房頂,寬二十五肘;門與門相對。
                                                                        14. 量了門廊,為二十肘;通過門廊,即是外院。
                                                                        15. 由門樓的前面到內裏門廊的前面,共五十肘。
                                                                        16. 門樓四周,在守衛房和牆壁上,有向內斜帶櫺的窗戶;走廊四周也有這樣向內的窗戶。壁柱上有棕櫚枝。

                                                                          外院

                                                                        17. 他引我到了外院;看,有廊房,在庭院四周修的有舖道,舖道上有廊房三十間。
                                                                        18. 在各門樓旁邊也有舖道,同門樓一樣長,這是低舖道。
                                                                        19. 他由下門樓前面,量到內院門樓前面,共一百肘寬。然後他向北走去。

                                                                          外北門

                                                                        20. 看,在外院有一座面朝北的門樓。他量的門樓的寬和長。
                                                                        21. 守衛房,兩邊各有三間;壁柱和走廊,如上面所有的尺寸一樣:五十肘長,二十五肘寬。
                                                                        22. 窗戶、走廊、棕櫚枝、如朝東的門樓所有的尺寸一樣。上去的台階有七級,直達面前的走廊。
                                                                        23. 外北門的對面有一座通內院的門樓,與東門樓一樣;量了門樓與門樓的距離,為一百肘。

                                                                          外南門

                                                                        24. 他又領我往南走,看,朝南有一座門樓;他量了壁柱和走廊,尺寸與前面的相同。
                                                                        25. 走廊四周也有窗戶,一如上述的窗戶。門樓五十肘長,二十五肘寬。
                                                                        26. 上去的台階有七級,直達面前的走廊;兩邊的壁柱上都有棕櫚枝。
                                                                        27. 通內院朝南也有一座門樓。量了二門樓之間的距離,為一百肘。

                                                                          內南門

                                                                        28. 他領我由南門走進內院,量了南門樓,尺寸與上述者相同。
                                                                        29. 守衛房、壁柱和走廊,一如上述的尺寸;走廊四周也有窗戶;門樓五十肘長,二十五肘寬。
                                                                        30. 四周共五十肘長,二十五肘寬。
                                                                        31. 門廊面向外院,壁柱上也有棕櫚枝。上去台階有八級。

                                                                          內東門

                                                                        32. 他引我到了面朝東的內院門樓,量了門樓,尺寸有如上述。
                                                                        33. 守衛房、壁柱和走廊,尺寸有如上述;走廊四周也有窗戶。門樓長五十肘,寬二十五肘。
                                                                        34. 門廊面向外院;兩邊壁柱上也有棕櫚枝。上去的台階有八級。

                                                                          內北門

                                                                        35. 他引我到了北門樓,量了門樓,尺寸有如上述。
                                                                        36. 守衛房、壁柱和走廊,四周也有窗戶;門樓長五十肘,寬二十五肘。
                                                                        37. 門廊面向外院;兩邊壁柱上也有棕櫚枝。上去的台階有八級。

                                                                          宰牲石桌

                                                                        38. 在門樓的門廊兩旁,各有一間有門的廂房,在裏面洗滌全燔祭牲。
                                                                        39. 在門廊兩邊,每邊有兩張桌子,在上面宰殺全燔祭、贖罪祭和贖過祭犧牲。
                                                                        40. 在登上門廊的入口處的北面,靠外的一面有兩張桌子,在門廊的另一面也有兩張桌子。
                                                                        41. 門樓旁邊,每邊有四張桌子,共八張,在上面宰殺祭牲。
                                                                        42. 又有四張為全燔祭用的桌子,都是四方石頭砌成的:長一肘半,寬一肘半,高一肘;上面放宰殺全燔祭犧牲和其他祭牲的用具。
                                                                        43. 屋內四周釘有一掌長的掛鉤,桌上放有祭肉。

                                                                          司祭廂房

                                                                        44. 他領我走到內院,看見在內院中,有兩座廂房:一座靠北門的廂房,面朝南;一座看南門的廂房,面朝北。
                                                                        45. 他對我說:「那面朝南的廂房是為在殿內供職的司祭之用,
                                                                        46. 那面朝北的廂房是為在祭壇前供職的司祭之用,他們是肋未的後代中,走近祭壇供職的匝多克的子孫。」
                                                                        47. 他量了庭院:長一百肘,寬一百肘,為四方形;在殿前有一祭壇。

                                                                          聖殿走廊

                                                                        48. 他領我進了聖殿的門廊,量了門廊的壁柱,兩邊各有五肘。門寬十四肘,牆壁每邊三肘。
                                                                        49. 門廊長二十肘,寬十二肘;上去的台階有十級。靠著壁柱,有二柱,每邊一柱。
                                                                        50. 第四十一章

                                                                          聖所

                                                                          1. 他領我到了聖所,量了壁柱,兩邊,各厚六肘;
                                                                          2. 門口寬十肘;門口兩邊的牆,各為五肘;他又量了聖所的長度為四十肘,寬為二十肘。

                                                                            至聖所

                                                                          3. 他進到裏面,量了門口的壁柱,厚二肘,入口六肘,門口總寬七肘。
                                                                          4. 量了聖所的盡頭長二十肘,寬二十肘。以後對我說:「這是至聖所。」

                                                                            廂樓

                                                                          5. 他量了殿牆,厚六肘;沿殿周圍的廂房,寬四肘。
                                                                          6. 廂房一層在另一層之上,共三層,每層三十間。廂房周圍靠著殿牆,有突出的牆,為銜接廂房,免得嵌在殿牆內。
                                                                          7. 廂房越高越寬,因為周圍聖殿的牆越高越窄,為此上邊的房間較寬。人由下層可登至中層,再登往上層。
                                                                          8. 我見殿周圍有一高台,為廂房的基礎,台腳高一竿,即六肘。
                                                                          9. 廂房的外牆厚五肘。在靠殿的廂房之前的人行道,也寬五肘。
                                                                          10. 廂房之外有二十肘寬的空地,環繞著殿的四周。
                                                                          11. 廂房的門向著人行道:一朝北,一朝南;人行道寬五肘。

                                                                            無頂建築物

                                                                          12. 在空地的西面有一建築物:寬七十肘,長九十肘;這建築物周圍的牆厚五肘。

                                                                            聖殿面積

                                                                          13. 他量了聖殿,長一百肘:包括空地、建築物和牆,共長一百肘。
                                                                          14. 聖殿的前面和東邊的空地,共寬一百肘。
                                                                          15. 他量了聖殿後邊的建築,連空地和牆在內,由這一端到另一端,共長一百肘。

                                                                            聖所內部的裝修

                                                                            至於聖所內部和外邊的門廊、
                                                                          16. 門框、帶櫺的窗和三面的圍牆,以及門限周圍都鑲上木板,由地到窗──窗是遮蔽的;
                                                                          17. 直到門上邊,以至殿的內部和外部;周圍所有的,裏面和外面的牆上,都有雕像,
                                                                          18. 雕刻著革魯賓和棕櫚枝,棕櫚枝在革魯賓與革魯賓之間;革魯賓有兩個面貌:
                                                                          19. 人的面貌向著這邊的棕櫚枝,獅的面貌向著那邊的棕櫚枝;全殿四周都是這樣。
                                                                          20. 由地到門上邊,聖所的牆上都雕刻著革魯賓和棕櫚枝。
                                                                          21. 聖所的門框是方的。在至聖所前面,有一座看似木頭的祭壇:
                                                                          22. 高三肘,長寬各二肘;角、底座和鑲板,都是木的。以後他對我說:「這是在上主前的祭桌。」
                                                                          23. 聖所與至聖所各有兩門,
                                                                          24. 門各有兩扇,每扇又有兩頁;可以摺疊。每一扇門都有兩頁。
                                                                          25. 門扇上都雕刻著革魯賓和棕櫚枝,像牆上刻的一樣。門廊外的前面有木做的飛簷。
                                                                          26. 門廊兩邊與靠殿的廂房牆上,有有櫺的窗和棕櫚枝,還有飛簷。
                                                                          27. 第四十二章

                                                                            司祭的樓房

                                                                            1. 以後他領我出來,到了內院的北部,引我來到位於空地前,向北的建築物前的樓房那裏。
                                                                            2. 樓長一百肘,寬五十肘,
                                                                            3. 是在內院空地與外院舖道的前面,走廊與走廊相對,樓房共有三層。
                                                                            4. 樓房前面有向內的過道,寬十肘,長一百肘,門都朝北。
                                                                            5. 樓上層房屋比下層與中曾的較窄,因為上層有走廊佔去了面積。
                                                                            6. 因為樓房有三層,沒有像外院所有的柱子,上層的比地上的下層和中層的較窄。
                                                                            7. 沿著樓房外邊,靠著外院有道牆,長五十肘,立在樓房前面,
                                                                            8. 因為靠近外院的樓房長五十肘,靠近殿的樓房為一百肘。
                                                                            9. 在這些房屋下邊,有個向東方的入口,為由外院來的人進入。
                                                                            10. 入口開在院牆的橫面。在南邊,在空地與建築物的前面,也有樓房。
                                                                            11. 在樓房前面有相似北邊的樓房所有的通道。長、寬、出路、位置和門與北邊的樓房完全一樣。
                                                                            12. 在南邊樓房的下邊,在牆的開端,空地和建築之前有一入口,為由東邊來的人進入。
                                                                            13. 以後他又對我說:「空地前南北兩面的樓房,都是聖的,走近上主的司祭在那裏吃至聖之物,並在那裏存放至聖之物,如供物、贖罪祭與贖過祭肉,因為此地是聖的。
                                                                            14. 司祭進入此處之後,不可直接由此聖地出去,前往外院,必須先在那裏脫去自己供職時所穿的衣服,因為那些衣服也是聖的,應換上別的衣服,然後方可走近人民所在的地方。
                                                                            15. 隔開聖與俗的垣牆

                                                                            16. 他測量完了聖殿的內部,就領我從面朝東的門出來,量了周圍:
                                                                            17. 他用測量竿量了東邊,依測量竿為五百肘;
                                                                            18. 他又量了北邊,依測量竿為五百肘;
                                                                            19. 又量了南邊,依測量竿為五百肘;
                                                                            20. 又轉身量了西邊,依測量竿為五百肘。
                                                                            21. 他周圍量了四邊環繞聖殿的垣牆,長五百肘,寬五百肘,為分開聖地與俗地。
                                                                            22. 第四十三章

                                                                              上主返回聖殿

                                                                              1. 他領我到了面朝東的門那裏。
                                                                              2. 看,以色列天主的光榮由東方而來,有一種響聲,像大水的澎湃聲,大地也因他的光榮而炫耀。
                                                                              3. 我所見的神視與我前次來摧毀城市時所見的神視相似,神視的情形也與我以前在革巴爾河畔所見的神視一樣。於是我就伏地掩面。
                                                                              4. 上主的光榮由朝東的門進入聖殿。
                                                                              5. 神力將我提起,領我進入內院。看,上主的充滿了聖殿。
                                                                              6. 新聖殿為天主所居

                                                                              7. 當那人站在我身旁時,我聽見殿內有一位向我說話的,
                                                                              8. 對我說:「人子,這是安放我寶座的地方,這是我腳掌所踏的地方,我願在這裏永遠住在以色列子民中。以色列家族,他們和他們的的君王,不再以淫亂和自己君王的屍體,玷污我的聖名。
                                                                              9. 因為他們靠著我的門限安置他們的門限,在我與他們之間僅有一牆之隔。他們曾以自己所行的邪惡之事玷污了我的聖名,為此,我發怒將他們予以消滅。
                                                                              10. 現今他們要從我面前,除去他們的淫亂和君王的屍體,這樣我要永遠住在他們中。
                                                                              11. 人子,你要向以色列家族闡述這聖殿,使他們對自己的所行感到慚愧;闡述聖殿的完美和構造,
                                                                              12. 叫他們對自己的所行的醜事而感到慚愧。你要劃出殿的圖形、結構、出路、進口和所有的式樣,並將各種規定和和種法律告知他們,在他們眼前寫出好叫他們遵守各種法律和規定,一一奉行。
                                                                              13. 這是關於聖殿的規定:山頂周圍所有之地,是神聖不可侵犯的。
                                                                              14. 全燔祭壇

                                                                              15. 祭壇按肘──肘為一肘加一掌──的尺寸如下:底座高一肘,邊寬一肘,在底座四周邊緣有一掌深的溝漕:這是壇座。
                                                                              16. 地上的底座到下層台座高二肘,邊寬一肘;從小台座到大台座高四肘,邊寬一肘。
                                                                              17. 至於壇爐,高四肘;壇爐之上有四個角突出,高一肘。
                                                                              18. 壇爐一二肘畏,十二肘寬;四面成一正方形。
                                                                              19. 台座十四肘長,面面共十四肘寬;四周有半肘的溝槽;周圍還有寬一肘的底座。石階向東。
                                                                              20. 祝聖祭壇禮

                                                                              21. 以後他對我說:「人子,吾主上主這樣說:祭壇造成之日,在上面獻全燔祭和灑血的規定如下:
                                                                              22. 你應給那走近我事奉我的匝多克的後裔肋未司祭──吾主上主的斷語──一頭牛犢,獻為贖罪祭。
                                                                              23. 你要取血塗在祭壇的四角,台座的四角和周圍的溝槽上,應這樣為祭壇贖罪取潔。
                                                                              24. 此外,再取一頭公牛作贖罪祭,在聖殿固定的地方,聖所之外,將牠焚化。
                                                                              25. 第二天要獻一隻無瑕的小公山羊為贖罪祭,如獻公牛犢所行的一樣,為祭壇取潔。
                                                                              26. 你行完贖罪祭之後,應獻一頭無瑕的公牛和羊群中一隻無瑕瑕的公羊,
                                                                              27. 把牠獻在上主前,司祭在上面撒上鹽,獻予上主為全燔祭。
                                                                              28. 七天之久,你應每天獻一隻公山羊為贖罪祭,還應獻一頭公牛和羊群中一隻公羊,都應純潔無瑕。
                                                                              29. 七天之久為祭壇贖罪取潔,予以祝聖。
                                                                              30. 這日期滿了,即第八日及以後,司祭才可以在祭壇上奉獻你們的全燔祭與和平祭,如此我才喜悅你們──吾主上主的斷語。」
                                                                              31. 第四十四章

                                                                                東門的用途

                                                                                1. 他領我回到聖殿朝東的外門,門卻關著。
                                                                                2. 他對我說:「這門必關閉不開,任何人不得由此門而入,因為上主以色列的天主已由此門而入,為此常應關閉。
                                                                                3. 至於元首,因為他是元首,惟有他可坐在裏面,在上主前進食;他由門廊的路而入,亦由原路而出。」
                                                                                4. 外方人不准進聖殿

                                                                                5. 以後,他領我由北門到聖殿,我一看,看見上主的光榮上主的殿,我便伏地掩面。
                                                                                6. 上主對我說:「人子,我對你所說上主殿內的所有定和法律,你要留心,要眼看耳聽,又要注意准入聖殿的規則。
                                                                                7. 你對叛逆的以色列家族說:吾主上主這樣說:以色列家族,你們所行的一切醜惡之事,該夠了吧!
                                                                                8. 當你們奉獻給我食品、脂肪和牲血時,竟引領心身未受割損的外方人進入我的聖所,褻瀆我的殿宇;這樣以你們的一切醜惡,破壞了我的盟約。
                                                                                9. 你們的既不在我聖所內供職,卻派他們代你們在我聖所內供職。
                                                                                10. 為此吾主上主這樣說:一切心身未受割損的外邦人,以及所有在以色列子民中的外邦人,不得進入我的聖所。
                                                                                11. 肋未人只可充侍役

                                                                                12. 至於肋未人,當以色列墮落,離開我而追隨他們的偶像時,他們也脫離了我,他們必要承認自己的罪債。
                                                                                13. 他們在我聖所內供職,只能充當看守殿門的,作的侍役,為百姓宰殺全燔祭和其他祭牲,站在他們面前,給他們服務。
                                                                                14. 因為他們曾在百姓的偶像前給他們服務過,做了以色列家族的胖腳石,為此我必舉手反對他們──吾主上主的斷語──他們必要承擔自己的罪債。
                                                                                15. 他們不得走近我,也不得接我的的一切聖物,和至聖之物;反要自己的羞辱和所行的一切醜惡。
                                                                                16. 我只委派他們在聖殿供職,服各種勞役,做其中應做的一切事務。
                                                                                17. 對司祭的各種規定

                                                                                18. 惟有那些在以色列子民墮落我時,仍然為我的聖所供職的匝多克的兒子,肋未司祭們,可走近我,服事我,侍立我前,給我奉獻脂油與牲血──吾主上主的斷語──
                                                                                19. 他們可進入我的聖所,起近我的祭桌,服事我,奉行給我供職的事。
                                                                                20. 幾時他們進入內院的門,應身穿麻衣;當他們在內院門內或在聖殿供職時,不可穿羊毛衣。
                                                                                21. 他們頭上應戴麻布頭巾,腰間應穿麻巾褲子,不可穿容易出汗的衣服。
                                                                                22. 但他們幾時要出去到外院百姓那裏時,應脫去供職的衣服,放在聖所的廂房內,穿上別的衣服,免得因自己的祭服使百姓沾污聖潔。
                                                                                23. 你們不可剃頭,也不可讓頭髮自由生長,應該修剪頭髮。
                                                                                24. 任何司祭要進入內院時,不可飲酒。
                                                                                25. 他們不可娶寡婦或棄婦為妻,應娶以色列家族的處女為妻;或娶司祭的寡婦。
                                                                                26. 廿應教訓我的百姓區別聖與俗,知道潔與不潔。
                                                                                27. 在訴訟上,他們應充任裁判,按我的法律定斷;他們在我的各種慶節上,應遵守規我的法律和規律,又應聖化我的安息日。
                                                                                28. 他們不可走近死人,免得沾染不潔;但為父母子女、兄弟和未嫁的姊妹,可自染不潔。
                                                                                29. 在他取潔以後,再過七天,
                                                                                30. 他要進入聖所,進內院,為在聖所內供職的那一天,應奉獻贖罪祭──吾主上主的斷語──
                                                                                31. 他們不可有產業;在以色列也不可分給他們地業我是他們的地業。
                                                                                32. 他們可以吃素餐,贖罪祭和贖過祭:凡在以色列所獻的禁物,都應歸於他們。
                                                                                33. 各種初熟之物,和你們藉舉祭所獻的一切祭物,都應歸於司祭;此外,將你們粗麥麵中最好的一份,分與司祭,好叫祝福降在你們家庭中。
                                                                                34. 凡自然死或被猛獸撕裂的飛禽走獸,司祭都不可吃。」
                                                                                35. 第四十五章

                                                                                  獻於上主的保留地

                                                                                  1. 「當你們抽籤分地作為產業時,應將一塊聖地獻給上主,當作獻地,長二萬五千肘,寬二萬肘。凡在這範圍之內的地全是聖的。
                                                                                  2. 其中一個作為聖所,長百肘;四面成方形,周圍有空地,寬五十肘。
                                                                                  3. 在這一區量出二萬五千肘,一萬肘寬的地方其中應有聖所;
                                                                                  4. 這塊聖地,應歸於在聖所內為服事上主供職的司祭,作為的住處和他們羊群的牧場。
                                                                                  5. 另一塊五千肘長,一萬肘寬的地方,歸於在殿內服務的肋未人,作為他們的地業,及他們居住的城邑。
                                                                                  6. 京城和元首之地

                                                                                  7. 再劃出建京城的地段,寬五千肘,長二萬五千肘,在保留的獻地之旁,歸於全以色列家族。
                                                                                  8. 在保留的獻地,和建城的地段的兩旁,緊靠著保留的獻地和建城的地段,由西邊往西,由東邊往東的土地,全歸於元首。西邊的邊界,東邊的邊界,其長與其他支派所分得的土地相同。
                                                                                  9. 這是在以色列劃歸元首的領土:這樣,我的元首不再壓迫我的百姓,並將土地留給以色列家族及他們的各支派o
                                                                                  10. 元首的義務與權利

                                                                                  11. 吾主上主這樣說:「以色列的元首,你們該舒了吧!你們應放棄強暴與搶掠,實行正義與公道,你們不要再向我的人民橫徵暴歛──吾主上主的斷語──
                                                                                  12. 你們應用公平的天平,準確的「厄法」,準確的「巴特」。
                                                                                  13. 「厄法」和「巴特」的容量應當相等:即一「巴特」等於「荷默爾」的十分之一,十分之一「荷默爾」即一「厄法。」分量應依照「荷默爾」而十定。
                                                                                  14. 一「協刻耳」應為二十「革辣。」二十「協刻耳」加二十五「協刻耳」,再加十五「協刻耳」,為你們是一「米納」。
                                                                                  15. 你們應奉上的獻儀如下:由一「荷默爾」小麥,,應獻六分之一「厄法」;由一「荷默爾」大麥,也應獻六分之一「厄法」。
                                                                                  16. 對油的規定由一「苛爾」油,應獻十分之一「巴特」,因為十「巴特」為一「荷爾」。
                                                                                  17. 由以色列茂盛的牧場,每二百隻羊中取出一隻羔羊獻為供物,做全燔祭與笸平祭,為自己贖罪──吾主上主的斷語──
                                                                                  18. 全國人民應將這樣的獻儀交給以色列的元首;
                                                                                  19. 元首在慶節、月朔和安息日,以及以色列家族所有的慶節,應備辦全燔祭、素祭和奠祭,又應備辦贖罪祭、素祭、全燔祭與和平祭,為以色列家族贖罪。」
                                                                                  20. 各慶節的祭獻

                                                                                  21. 吾主上主這樣說:「正月初一,你應取一頭無瑕的公牛犢,為聖所取潔。
                                                                                  22. 司祭應取贖罪祭祭牲的血,塗在聖殿的門框上,祭壇座的四角上,和內院的門框上。
                                                                                  23. 正月初七,為那不慎誤犯的人,也應照樣行,為聖殿取潔。
                                                                                  24. 正月十四,你們應過逾越節,七天吃無酵餅。
                                                                                  25. 在那一天,元首應為自己和本國人民獻一頭公牛犢,為贖罪祭。
                                                                                  26. 七天的慶節,他應向上主獻全燔祭;七天內每天應獻七頭無瑕的公牛犢,和七隻無瑕的公羊;每天獻一隻小山羊,為贖罪祭。
                                                                                  27. 還應獻素祭:為每頭公牛犢獻一「厄法」麵;為一「厄法」麵加一「辛」油。
                                                                                  28. 七月十五日的慶節,他應獻同樣的祭品;七天之久應獻同樣的贖罪祭、全燔祭、素祭和油。」
                                                                                  29. 第四十六章

                                                                                    安息日與月朔的祭獻

                                                                                    1. 吾主上主這樣說:「內院朝東的大門,六天勞作的日子應關閉,安息日應敞開,月朔之日,也應敞開。
                                                                                    2. 元首應由外門經門廊進入,站在門框旁,此時司祭奉獻給他的全燔祭與和平祭。他在門限上朝拜後,就出去。這門直到晚上不應關閉。
                                                                                    3. 安息日和月朔,本國的人民也在這門口,在上主前朝拜。
                                                                                    4. 安息日,元首應獻於上主的全燔祭,應是無瑕的羔羊六隻,無瑕的公羊一隻。
                                                                                    5. 至於同獻的素祭,為一隻公羊獻一「厄法」麵,為羔羊的素可隨奉獻。為一「厄法」麵加一「辛」油。
                                                                                    6. 在月朔之日,應獻無瑕的公牛犢一頭,羔羊六隻,公羊一隻,都應是無瑕的。
                                                                                    7. 至於同祭的素祭,為一頭公牛獻一「厄法」麵,為一隻公羊獻一「厄法」麵,為羔羊的素祭隨意奉獻。為一「厄法」應加一「辛」油。
                                                                                    8. 元首住入時,應從門廊進,並由原路出。
                                                                                    9. 每逢慶日,本國人到上主面前時,凡由北門進來朝拜的,應由南門出去;由南門進來的,應由北門出去。誰也不可從他進來的門出去,但該從對面的門出去。
                                                                                    10. 元首常應在百姓中,幾時百姓進來,他也進來;幾時百姓出去,他也出去。
                                                                                    11. 其他祭獻的規定

                                                                                    12. 每逢慶日和慶典,同獻的素祭,為每頭公牛犢,獻一「厄法」麵,為每隻公羊獻一「厄法」麵,為羔羊可隨意奉獻;為一「厄法」麵加一「辛」油。
                                                                                    13. 幾時元首自願獻全燔祭或和平祭,作為上主的自願祭,就給他敞開朝東的門,他獻的全燔祭或和平祭,像安息日所行的一樣,以後就出去;他出去後,即關上大門。
                                                                                    14. 你應每日奉獻給上主一隻無瑕當年的羔羊為全燔祭,應每天早晨奉獻。
                                                                                    15. 每天早晨又應同時獻素祭,獻六分之一「厄法」及三分之一「辛」油調和的細麵,獻給上主作素祭:這是恆常全燔祭的規定。
                                                                                    16. 為此每天早晨應奉獻羔羊,素祭和油:這是恆常的全燔祭。」
                                                                                    17. 元首的產業

                                                                                    18. 吾主上主這樣說:「如果元首將自己的一分產業賜給自己的兒子,這產業就歸他的兒子所有。他們可據為己有。
                                                                                    19. 但是,如果他將自己的一分產業賜給自己的一個臣僕,直到「釋放年」歸他所有;以後,仍歸元首。只有賜給兒子的產業,永歸兒子。
                                                                                    20. 元首不應強取人民的業,奪取他們的的土地,他應拿自己的土地給兒子作產業,免得我百姓中有人從自己的土地上疲趕走。」
                                                                                    21. 煮祭牲之所

                                                                                    22. 以後,他領我由大門旁的入口,到聖所北面的司祭樓房那裏。看,西面的盡頭有塊地方。
                                                                                    23. 他對我說:「這是司祭煮贖過祭和贖罪祭牲並烤素祭的地方,免得帶到外院仗百姓沾染聖潔。」
                                                                                    24. 他引我到了外院,叫我走遍庭院金角,在庭院的每個角上有個小庭院。
                                                                                    25. 庭院四角的小庭院,長金十肘,寬三十肘,都有一樣的尺寸。
                                                                                    26. 四個小庭院的周圍有垣牆,周圍垣牆下邊設有爐灶。
                                                                                    27. 他對我說:「這些都是聖殿的侍役為百姓煮祭牲的灶房。」
                                                                                    28. 第四十七章

                                                                                      聖殿下水湧成河

                                                                                      1. 以後,他領我回到聖殿門口,看,有水從聖殿下面湧出,流向東方──因為聖殿正面朝東;水從聖殿的右邊經聖殿經祭壇的南邊流出。
                                                                                      2. 隨後他引我由北門出來,帶我由外面轉到朝東的外門。看,水從右邊流出。
                                                                                      3. 那人手拿繩索向東走去,量了一千肘,遂叫我由水中走過,水深及踝。
                                                                                      4. 他再量了一千肘,再叫我由水中走過,水深及膝。又量了一千肘,又叫我走過,水深及腰。
                                                                                      5. 他又量了一千肘,水已成河,不能走過,因為水已高漲,成了可供游泳的水,不能走過去的河。
                                                                                      6. 於是他對我說:「人子,你看見了嗎﹖」遂我回到了河岸。
                                                                                      7. 河流的好處

                                                                                      8. 當我回來時,看,沿河兩岸,樹木很多。
                                                                                      9. 於是他對我說:「這水流往東方,下至阿辣巴,而入於海──鹽海中,海水遂變成好水。
                                                                                      10. 這河所流過的地方,凡蠕動的生物都得生活,魚也繁多,因為凡這水所到的地方百物必能生存。
                                                                                      11. 漁夫要住在海邊,自恩革狄到恩厄革拉因,都是曬網的地方。那裏的魚種類很多,像大海的一樣。
                                                                                      12. 但所有的池沼和湖澤卻不改變,留作產鹽之區。
                                                                                      13. 沿河兩岸,畏有各種果木樹,枝葉總不凋零,果實決不匱乏,且按月結果,因為水我出自聖所;樹上的果實可當作食物,枝葉可當作藥材。」
                                                                                      14. 聖地的邊界

                                                                                      15. 吾主上主這樣說:「這是你們按以色列十二支派分地為業的界限。──若瑟應得兩份。
                                                                                      16. 你們應彼此平分我舉手誓許給你們祖先的土地,應抽籤分這地作你們的產業。
                                                                                      17. 以下是國土的邊界:北方由大海經赫特隆經哈瑪特口,經責達得,
                                                                                      18. 經貝洛達與位於大馬士革邊界與哈瑪特邊界之間的息貝辣因,直到靠近豪郎邊界的哈匝爾厄南。
                                                                                      19. 所以這邊界是由大海到哈匝爾厄南,北面有大馬士革為界,再向北有哈瑪特為界:這是北方的邊界。
                                                                                      20. 東方的邊界是在豪郎與大馬士革之間,在基肋阿得與以色列之間有約旦河為界,直到東海,再到塔瑪爾:這是東方的邊界。
                                                                                      21. 南方向陽的邊界是由塔瑪爾到默黎巴卡德士水,沿河直到大海:這是南方向陽的邊界。
                                                                                      22. 西方的邊界是以大海為界,直到哈瑪特口的對面:這是西方的邊界。
                                                                                      23. 外方人應分之地

                                                                                      24. 你們應按以色列的支派分開此地。
                                                                                      25. 你們應為你們,並為住在你們中作客,且在你們中已生有子女的外方人,抽籤分開這地為產業。你們應你們為生在以色列子民間的人一樣,他們將與你們在以色列支派中籤分地作為產業。
                                                                                      26. 將來如有外方人在一支派中作客,也要分給他們產業──吾主上主的斷語。」
                                                                                      27. 第四十八章

                                                                                        七支派平分北部

                                                                                        1. 各支派的姓名如下:由極北瑞起,沿赫特隆路至哈瑪特口,再至哈匝爾厄南,;──北有大馬士革邊界,有哈馬特邊界──每支派由東界到西界各有一份:這是丹的一份。
                                                                                        2. 靠近丹的邊界,由東界到西界,是阿協爾的一份;
                                                                                        3. 靠近阿協爾的邊界,由東界到西界,是納斐塔里的邊界,
                                                                                        4. 靠近納納斐塔里的邊界,由東界到西界,是默納協的邊界,
                                                                                        5. 靠近默納協的邊界,由東界到西界是厄法辣因的一份。
                                                                                        6. 靠近厄弗辣因的邊界,由東界到西界,是勒烏本的一份。
                                                                                        7. 靠近勒烏本的邊界,由東界到西界是猶大的一份。
                                                                                        8. 中部保留地

                                                                                        9. 靠近猶大的邊界,由東界到西界,是你們應保留的獻地,寬二萬五千肘,長由東界到西界,如每支派分得的一份一樣,中間是聖所。
                                                                                        10. 你們為上主保留的獻地,長二萬五千肘,寬一萬肘。
                                                                                        11. 這塊所獻的聖地應歸司祭,北面長二萬五千肘,西面寬一肘,東面寬一萬肘,南面寬二五千肘,衵間是上主的聖所。
                                                                                        12. 這地應歸疲祝聖作上主司祭的匝多克的子孫,他們謹慎遵行了我的禮規,當以色列子民墮落時,他們沒有像肋未人一樣落時下去。
                                                                                        13. 屬司祭之地是獻地中至聖之地,靠近近肋未人的邊界。
                                                                                        14. 屬肋未人的地與司祭的邊界平行,長二萬五千肘,寬一萬肘,總計長二萬五千肘,寬二萬肘。
                                                                                        15. 其中的地不可變賣,不可交換也不可轉讓,這是地中最好的一份,因為是祝聖於上主的。
                                                                                        16. 京城和元首之地

                                                                                        17. 由二萬五千肘的面積所餘的五千肘應列為俗地,作為居住的城市和郊區,城市應在中心。
                                                                                        18. 城市的面積如下:北面四千五百肘,北面四千五百肘,南面四千五百肘,東面四千五百肘。
                                                                                        19. 城市外的郊區是:北面二百五十肘,南面二百五十肘,東面二百五十肘,西面二百五十肘。
                                                                                        20. 至於那與所獻聖地平行的所餘之地,東面長一萬肘,西面長一萬肘,甚中出產應作為城內居民的食糧。
                                                                                        21. 城內的居民是由以色列各支派分派來住的。
                                                                                        22. 整個獻地為二萬五千肘長,二萬五千肘寬,為一方形,是你們應保留的所獻聖地和城市地段。
                                                                                        23. 在所獻聖地和城市地段的兩所餘之地,二萬五千肘由東至東面的邊界,由西至西面的邊界,與各支派所分之地平行,都歸元首,所獻聖地與聖所在中間。
                                                                                        24. 除在屬元首的地中間,有肋未人的產業和城市地段外,凡在猶大邊界和本雅明邊界飲間的土地,皆歸元首所有。
                                                                                        25. 五個支派平分南部

                                                                                        26. 至於其餘的支派:由東界到西界,是本雅明的一份。
                                                                                        27. 靠近本雅明的邊界由東界至西界是西默盎的一份。
                                                                                        28. 靠近西默盎的一邊界,由東界至西界是依撒加爾的一份。
                                                                                        29. 靠近依撒加爾的邊界,由東界至西界是則布隆的一份。
                                                                                        30. 靠近則布隆的邊界,由東界至西界,是加得的一份。
                                                                                        31. 靠近加得的邊界,是南方向陽的邊界,由塔瑪爾到默黎巴卡德士水沿河直到大海。
                                                                                        32. 這是你們各支派抽籤平分的土地,是你們應得的產業──吾主上主的斷語。
                                                                                        33. 新京城的面積與門

                                                                                        34. 城的出口如下:北面為四千五百肘,
                                                                                        35. 北面有三門:一為勒烏本門,一為猶大門,一為肋未門。城門都是照以色列支的名字派起的。
                                                                                        36. 東面為四千五百肘,有三門:一為若瑟門,一為本雅明門,一為丹門。
                                                                                        37. 南面為四千五百肘,有三門:一為西默盎門,一為依撒加爾門,一為則步隆門。
                                                                                        38. 西面為四千五百肘,有三門:一為加得門,一為阿協爾門,一為納斐塔里門。
                                                                                        39. 周圍共一萬八千肘。這城從那天起名叫「上主在那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