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谷紀 Exodus 21-40章

出谷紀 Exodus 21-40章  

出谷紀

Exotus 共 4O 章

21-40

第二十一章

僕婢法
  1. 你要在眾人前立定這些法度:
  2. 假使你買了一個希伯來人作奴隸,他只勞作六年,第七年應自由離去,無須贖金。
  3. 他若單身而來,也應單身而去;他若娶了妻子來的,也應讓他的妻子與他同去。
  4. 若主人給他娶了妻子,妻子也生了子女,妻子和子女都應歸於主人,他仍要單身離去。
  5. 若是那奴隸聲明說:我愛我的主人和妻子子女,我不願離去作自由人。
  6. 他的主人應領他到天主前,然後領他到門口或門框前,用錐子穿透他的耳朵,如此他可長久服事主人。
  7. 假使有人將女兒賣作婢女,她不可像男僕那樣離去。
  8. 若主人已定她為自己的妻子,以後又厭惡了她,應許她贖身,但因主人對她失了信,不能把她賣給外方人民。
  9. 若主人定了她作自己兒子的妻子,就應以待女兒的法律待她。
  10. 若主人為自己另娶了一個,對前妻的飲食、衣服與合歡之誼,不可減少。
  11. 若對她不實行這三條,她可以離去,無贖金或代價。
  12. 殺人或傷人的賠償法

  13. 凡打人至死的,應受死刑。
  14. 但若不是有意殺人,而是天主許他的手行的,我給你指定一個他可以逃避的地方。
  15. 假使有人向人行兇,蓄意謀殺,應將他由我的祭壇前抓來處死。
  16. 凡打父親或母親的,應受死刑。
  17. 凡拐帶人口的,無論已將人賣了,或者還在他手中,都應受死刑。
  18. 凡咒罵父親或母親的,應受死刑。
  19. 假使兩人吵架,一人用石頭或鋤頭打了另一人,被打的人未死,卻應臥床休養,
  20. 他以後若能起床,能扶杖出外,打他的人,可免處分,但應賠償他失業的損失,把他完成醫好。
  21. 假使有人用棍杖打奴僕或婢女被打死在他手中,必受嚴罰。
  22. 但若奴婢還活了一兩天,便不受處分,因為他是用銀錢買來的。
  23. 假使人們打架,撞傷了孕婦,以致流產,但沒有別的損害,傷人者為這罪應按女人的丈夫所提出的,判官所斷定的,繳納罰款。
  24. 若有損害,就應以命償命,
  25.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
  26. 以烙還烙,以傷還傷,以疤還疤。
  27. 假使有人打壞奴僕或婢女的一隻眼睛,為了他的眼睛應讓他自由離去。
  28. 若有人打掉奴隸或婢女的一隻牙,為了他的牙應讓他自由離去。
  29. 牲畜傷人賠償法

  30. 牛無論牴死男或女,應用石頭砸死這牛,並且不許吃牠的肉,牛主不受懲罰。
  31. 但若這隻牛以前牴過人,牛主也受過警告,而仍不加防範,這牛無論牴死男女,牛應砸死,牛主也應受死刑。
  32. 若是給他提出了贖價,他應照所提出的一切數目繳納贖命罰金。
  33. 牛若牴死了男女兒童,也應照這法律處理。
  34. 牛若牴死了一個奴僕或婢女,應給僕婢的主人三十銀「協刻耳,」牛應砸死。
  35. 傷害牲畜賠償法

  36. 假使有人敞著旱井,或挖掘旱井時,不加掩蓋,無論牛或驢陷在裏面,
  37. 井主應賠償,應給牛主銀錢,死的牲畜歸自己。
  38. 假使一人的牛牴死別人的牛,應把活牛賣了,銀錢平分,死牛也平分。
  39. 但若查明這隻牛從前牴死過牛,牛主又不加以防範,牛主應該賠償,以牛還牛,死牛歸自己。
  40. 偷竊賠償法

  41. 假使有人偷了牛或羊,無論是宰了或賣了,應用五頭牛賠償一頭牛,四隻羊賠償一隻羊。
  42. 第二十二章

    1. 竊賊若在挖窟窿時,被人逮住打死,打的人沒有流血的罪。
    2. 若太陽已出來,打的人就有流血的罪。竊賊必須償還,他若一無所有,應賣身還他所偷之物。
    3. 所偷之物無論是牛或驢或羊,若在他手中被尋獲時還活著,應加倍償還。
    4. 假使有人在田地和葡萄園放牲口,讓牲口到別人的田地去吃,應拿自己田地或園中最好的出產賠償。
    5. 假使放火燒荊棘而燒了別人的麥捆或莊稼或田地,點火的人應賠償。
    6. 託管物遺失賠償法

    7. 假使有人將銀錢或物品交人保存,而銀錢或物品從這人家中被偷去,若賊人被尋獲,應加倍賠償。
    8. 若尋不到賊人,家主應到天主前作證,自己沒有伸手拿原主之物。
    9. 關於任何爭訟案件,不拘是對牛、驢、羊、衣服或任何遺失之物,若一個說:這是我的。兩人的案件應呈到天主前;天主宣佈誰有罪,誰就應加倍賠償。
    10. 假使有人將驢、牛、羊,或任何牲口託人看守,若有死亡或斷了腿,或被搶走,而又沒有人看見,
    11. 應在上主前起誓定斷兩人的案件,證明看守者沒有動手害原主之物;原主若接受起的誓,看守者就不必賠償;
    12. 若是由他手中偷去,他應賠償原主;
    13. 若被野獸撕裂了,他應帶回作證明,為撕裂之物就不必賠償。
    14. 假使有人借用人的牲口,牲口若斷了腿或死亡,而原主不在場,就應賠償。
    15. 若原主在場,就不必賠償;若是僱來的,已有傭金作賠償。
    16. 保障人權法

    17. 假使有人引誘沒有訂婚的處女,而與她同睡,應出聘禮,聘她為妻。
    18. 若她的父親堅決不肯將女兒嫁給他,他應付出和給處女作聘禮一樣多的銀錢。
    19. 女巫,你不應讓她活著。
    20. 凡與走獸交合的,應受死刑。
    21. 在唯一上主以外,又祭獻外神的,應被毀滅。
    22. 對外僑,不要苛待和壓迫,因為你們在埃及也曾僑居過。
    23. 對任何寡婦和孤兒,不可苛待;
    24. 若是苛待了一個,他若向我呼求,我必聽他的呼求,
    25. 必要發怒,用刀殺死你們:這樣,你們的妻子也要成為寡婦,你們的兒子也要成為孤兒。
    26. 如果你借錢給我的一個百姓,即你中間的一個窮人,你對他不可像放債的人,向他取利。
    27. 若是你拿了人的外氅作抵押,日落以前,應歸還他,
    28. 因為這是他唯一的鋪蓋,是他蓋身的外氅;如果沒有它,他怎樣睡覺呢﹖他若向我呼號,我必俯聽,因為我是仁慈的。
    29. 不可咒罵天主,不可詛咒你百姓的首長。
    30. 不可遲延獻你豐收的五穀和初榨的油;你子孫中的長子,都應獻給我。
    31. 對於你牛羊的首生也應這樣行;七天同牠母親在一起,第八天應把牠獻給我。
    32. 你們為我應做聖善的人;田間被野獸撕裂的肉,不可以吃,應仍給狗吃。
    33. 第二十三章

      判官應有的正義
      1. 不可傳播謠言;不可與惡人攜手作假見証。
      2. 不可隨從多數以附和惡事;在爭訟的事上,不可隨從多數說歪曲正義的話。
      3. 在爭訟的事上,也不可偏袒弱小。
      4. 假使你遇見你仇人的牛或驢迷了路,應給他領回去。
      5. 假使你遇見你仇人的驢跌臥在重載下,不可棄而不顧,應幫助驢主卸下重載。
      6. 你對窮人的訴訟,不可歪曲他的正義。
      7. 作偽的案件,你應戒避。不可殺無辜和正義的人,因為我決不以惡人為義人。
      8. 不可受賄賂,因為賄賂能使明眼人眼瞎,能顛倒正義者的言語。
      9. 不可壓迫外僑,因為你們在埃及國也作過外僑,明瞭在外作客的心情。
      10. 安息年與安息日

      11. 你應種地六年之久,收穫地的出產;
      12. 但第七年,你應讓地休息,把出產留給你百姓中的窮人吃;他們吃剩的,給野獸吃。對葡萄和橄欖園,也應這樣行。
      13. 六天內你應工作,第七天要停工,使你的牛驢休息,使你婢女的兒子和外僑都獲得喘息。
      14. 凡我吩咐你們的,都應遵守。你們不可提及外神的名字,決不可讓人由你口中聽到。
      15. 以色列的慶節

      16. 每年三次應為我舉行慶節。
      17. 應遵守無酵節:照我所命的,在阿彼布月所定的日期,七天之久吃無酵餅,因為你在這個月離開了埃及。誰也不可空著手到我台前來。
      18. 又應遵守收成節,即你在田地播種勞力之後,獻初熟之果的慶節。還應遵守收藏節,即在年尾,由田地中收斂你勞力所得的慶節。
      19. 你所有的男子一年三次應到上主台前來。
      20. 不可同酵麵一起祭獻犧牲的血;不可把我節日的犧牲脂肪留到早晨。
      21. 你田中最上等的初熟之果,應獻到上主你天主的殿中;不可煮山羊羔在其母奶中。
      22. 應許與訓戒

      23. 看我在你面前派遣我的使者,為在路上保護你,領你到我所準備的地方。
      24. 在他面前應謹慎,聽他的話,不可違背他,不然他決不赦免你們的過犯,因為在他身上有我的名號。
      25. 如果你聽從他的話,作我所吩咐的一切,我要以你的仇人為仇,以你的敵人為敵。
      26. 我的使者將走在你前,領你到阿摩黎人、赫特人、培黎齊人、客納罕人、希威人和耶步斯人那裏;我要消滅他們。
      27. 他們的神像,你不可朝拜,也不可事奉,也不可作那些人所作的;反之,應徹底破壞那些神像,打碎他們的神柱。
      28. 你們事奉上主你們的天主,他必祝福你們的餅和水,使疾病遠離你們。
      29. 在你境內沒有流產和不育的婦女;我要滿你一生的壽數。
      30. 我要在你前顯示我的威嚴;凡你所到之處,我要使那裏的百姓慌亂,使你的一切仇敵見你而逃。
      31. 我要在你前打發黃蜂,將希威人、客納罕人和赫特人,由你面前趕走。
      32. 我不在一年之內將他們由們你面前趕走,免得田地荒蕪,野獸多起來害你。
      33. 我要漸漸將他們由你面前趕走,一直到你繁殖增多起來,能佔領那地為止。
      34. 我要劃定你的國界,由紅海直到培肋舍特海,從曠野直到大河;並將那地的居民交在你手中,你要將他們由你面前趕走,
      35. 決不可與他們和他們的神立約,
      36. 決不准他們住在你境內,免得引你得罪我,引你事奉他們的神:這為你是一種陷阱。」
      37. 第二十四章

        立約的儀式
        1. 上主以後向梅瑟說:「你和亞郎、納達布、阿彼胡,以及以色列長老中的七十人到上主那裏;你們都在遠處跪下朝拜。
        2. 然後梅瑟一人要走近上主,別人不可走近,百姓也不准同他上山。」
        3. 梅瑟下來將上主的一切話和誡命講述給百姓聽,眾百姓都同聲回答說:「凡上主所吩咐的話,我們全要奉行。」
        4. 梅瑟遂將上主的一切話記錄下來。第二天清晨,梅瑟在山下立了一座祭壇,又按以色列十二支派立了十二根石柱,
        5. 又派了以色列子民的一些青年人去奉獻全燔祭,宰殺了牛犢作為獻給上主的和平祭。
        6. 梅瑟取了一半血,盛在盆中,取了另一半血洒在祭壇上。
        7. 然後拿過約書來,唸給百姓聽。以後百姓回答說:「凡上主所吩咐的話,我們必聽從奉行。」
        8. 梅瑟遂拿血來洒在百姓身上說:「看,這是盟約的血,是上主本著這一切話同你們訂立的約。」
        9. 隨後梅瑟、亞郎、納達布、阿彼胡和以色列長老中的七十人上了山,
        10. 看見了以色列的天主,看見在他腳下好像有一塊藍玉作的薄板,光亮似藍天。
        11. 他們雖看見了天主,天主卻沒有下手害以色列的首領們,他們還能吃能喝。

        梅瑟獨自留在山上

      38. 以後上主向梅瑟說:「你上山到我台前,停留在那裏,我要將石版,即我為教訓百姓所寫的法律和誡命交給你。」
      39. 梅瑟和他的侍從若蘇厄起身上天主的山時,
      40. 梅瑟向長老們說:「你們在這裏等候我們回到你們這裏。你們有亞郎和胡爾同你們在一起。誰有爭訟的事,可到他們那裏去。」
      41. 梅瑟上了山,雲彩就把山遮蓋了。
      42. 上主的榮耀停在西乃山上,雲彩遮蓋著山共六天之久,第七天上主從雲彩中召叫了梅瑟。
      43. 上主的榮耀在以色列子民眼前,好像烈火出現在山頂上。
      44. 梅瑟進入雲彩中,上了山;梅瑟在山上停留了四十天,四十夜。
      45.  

        下編 制定宗教敬禮(25-40)

        第二十五章

        捐獻修建聖所的材料
        1. 上主訓示梅瑟說:「
        2. 你吩咐以色列子民,叫他們送給我獻儀。凡甘心樂捐的人,你們可以收下他們獻於我的獻儀。
        3. 以下是你們要接受的獻儀:金銀銅,
        4. 紫色、紅色、朱紅色的毛線,細麻和山羊毛,
        5. 染紅的公羊皮、海豚皮和皂莢木,
        6. 燈油,為傅體用的油和焚香的香料,
        7. 紅瑪瑙石和為鑲在「厄弗得」和胸牌上的各種寶石。
        8. 他們要為我建造一座聖所,好讓我住在他們中間。
        9. 我現今指示你作帳棚和其中一切器皿的式樣,要完全按照式樣去製造。
        10. 約櫃式樣

        11. 應用皂莢木製造一個櫃,長二吋半,寬一肘半,高一肘半;
        12. 要內外全包上純金,上端周圍應鑲上金花邊。
        13. 鑄四個金環,安在櫃的腳上:這邊兩個,那邊兩個。
        14. 用皂莢木作兩根杠桿,包上金;
        15. 將杠桿穿入櫃邊的環內,作抬櫃之用。
        16. 穿入櫃環內的杠桿,不可抽出。
        17. 將我要交給你的約版放在櫃內。
        18. 用純金做贖罪蓋,長二肘半,
        19. 寬一肘半。在贖罪蓋的兩端用鎚工造一對金革魯賓,
        20. 在這端做一個革魯賓,在那端做一個革魯賓,應使兩端的革魯賓與贖罪蓋連在一起。
        21. 革魯賓的翅膀應伸開遮住贖罪蓋;他們的臉彼此相對,面朝贖罪蓋。
        22. 你把贖罪蓋安裝在約櫃上面,將我交給你的約版放在櫃內。
        23. 我要在那裏與你會晤,從贖罪蓋上,從約櫃上的兩革魯賓中間,將我命令以色列子民的一切事,都告訴給你。
        24. 供桌式樣

        25. 用皂莢木做一張供桌,長二肘,寬一肘,高一肘半,
        26. 包上純金,周圍做上金花邊。
        27. 周圍做上一掌寬的框子,框子四周也做上金花邊。
        28. 還要作四個金環,將這些金環安在桌四腳的角上。
        29. 環子要靠近框子,為穿抬供桌的杠桿。
        30. 用皂莢木做兩根杠桿,包上金,為抬供桌之用。
        31. 再製造供桌上的盤、碟、杯和奠祭用的爵,全用純金製造。
        32. 要常常在供桌上,在我面前擺上供餅。
        33. 燈台式樣

        34. 用純金製造一座燈台,要用鎚工打成這燈台;燈台燈幹和花朵,即花托與花瓣,都應由燈台發出。
        35. 燈台兩面發出六叉:這面三叉,那面三叉。
        36. 在一叉上應有像杏花的三朵花,有花托和花瓣;在另一叉上應有像杏花的三朵花,有花托和花瓣;由燈台所發出的六叉都要這樣。
        37. 在燈台的直幹上應有像杏花的四個花朵,有花托和花瓣。
        38. 由燈幹發出的每兩叉之下,各有一個花朵;從燈幹發出的六個叉都應如此。
        39. 這些花朵和燈叉應由燈台發出,全用整塊純金鎚成。
        40. 燈台上應做七盞燈,把七盞燈放上,使光照耀燈台前面的空間。
        41. 燈台的燈剪和碟子,應是純金的。
        42. 為製造燈台和這些用具,應用一「塔冷通」鈍金。
        43. 要留神按照在山上指示給你的式樣去做。
        44. 第二十六章

          帳棚的布幔和頂
          1. 至於帳棚,應用十幅布幔做成;布幔用捻的細麻,紫色、紅色、朱紅色的毛線織成,用鏽工繡上革魯賓。
          2. 每幅布幔長二十八肘,寬四肘;每幅布幔都是一樣的尺寸。
          3. 五幅布幔相連縫在一起,另五幅也相連縫在一起。
          4. 在這一組布幔末幅的邊上,應做上紫色的鈕;另一組布幔末幅的邊上,也應這樣作。
          5. 在這一幅上應做五十個鈕,在另一組布幔末幅的邊上,也應做上五十個鈕,這些鈕彼此相對。
          6. 又做五十個金鉤,用鉤子使兩組布幔彼此相連,成為一個帳棚。
          7. 再用山羊毛做布幔,作帳棚頂之用;共做布幔十一幅。
          8. 每幅長三十肘,寬四肘;十一幅布幔都是一樣的尺寸。
          9. 五幅布幔縫在一起,另六幅也縫在一起,但第六幅應在棚頂前面疊起。
          10. 在這一組布幔末幅的邊上,做上五十個鈕,在另一組布幔末幅的邊上,也做上五十個鈕,
          11. 再製五十個銅鉤穿入鈕內:這樣使棚頂連結在一起,成為一個。
          12. 至於棚頂布幔多出的那一部份,即餘下的半幅布幔,應垂在帳棚後邊。
          13. 棚頂布幔的長度多出來的每邊一肘,應垂在帳棚的兩邊,好遮住帳棚。
          14. 再用染紅的公羊皮蒙在棚頂上,上邊再蒙上海豚皮。
          15. 帳棚的木架

          16. 應用皂莢木做支帳棚用的木板。
          17. 每塊木板高十肘,寬一肘半。
          18. 每塊木板下要做兩個筍頭,彼此並列;帳棚所有的木板,全都這樣做。
          19. 支帳棚的木板,在向陽的一面,即南邊,應做二十塊木板;
          20. 在二十塊木板下邊做四十個銀卯座,每塊木板下兩個卯座,為安木板的兩筍頭。
          21. 為帳棚的另一面,即北邊,也應做二十塊木板,
          22. 也做四十個銀卯座,每塊木板下兩個卯座。
          23. 為帳棚的後面,即西邊,要做六塊木板;
          24. 在帳棚後面的兩角上,各做兩塊木板;
          25. 木板下端應是雙的,直到上端第一環,都應是雙的。兩塊木板都應這樣做,形成兩個角。
          26. 所以共有八塊木板,十六個銀卯座,每塊木板下兩個卯座。
          27. 再用皂莢木做橫木:為帳棚的這一面木板做五根,
          28. 為帳棚另一面木板,也做五根橫木;為帳棚後面,即西邊的木板,也做五根橫木。
          29. 在木板中間的那根橫木,應從這頭穿到那頭。
          30. 木板應包上金,穿橫木的環子應是金做的,橫木也包上金。
          31. 應依照在山上指示給你的式樣,建造帳棚。
          32. 帳幔與門簾

          33. 應用紫色、紅色、朱紅色的毛線和捻的細麻做帳幔,用繡工繡上革魯賓。
          34. 將帳幔掛在四根包金的皂莢木柱子上;柱釘應是金的,柱子應安在四個銀卯座上。
          35. 帳幔懸在鉤上;將約櫃抬到裏面即帳幔後面:這樣帳幔給你們隔成聖所和至聖所。
          36. 將贖罪蓋安在至聖所內的約櫃上。
          37. 將供桌放在帳幔外邊;將燈台安置在帳棚的南邊,對著供桌,所以應把供桌放在北邊。
          38. 再用紫色、紅色、朱紅色的毛線和捻的細麻,編織會幕的門簾。
          39. 為掛門簾應做五根皂莢木柱子,包上金,柱釘應是金的;為柱子再鑄五個銅卯座。
          40. 第二十七章

            全燔祭壇式樣
            1. 應用皂莢木做一祭壇:長五肘,寬五肘,祭壇為方形,高三肘。
            2. 在祭壇四角上做四翹角,四翹角應由祭壇突出,祭壇要包上銅。
            3. 再做收灰的盆、、盤、肉叉和火盆:這一切用具都應是銅做的。
            4. 為祭壇要做一架銅格子,好像網的製法,在網的四角上安上四個銅環,
            5. 將網安在壇下方的圍腰下,直到祭壇半腰。
            6. 再為祭壇做兩根扛桿,杠桿是皂莢木的,包上銅。
            7. 杠桿應穿在環子內;抬祭壇時,杠桿常在祭壇兩邊。
            8. 祭壇應用木板做成,中心是空的。在山上怎樣指示了給你,就怎樣去做。
            9. 庭院式樣

            10. 應做帳棚的庭院:為向陽的一面,即南面,用捻的細麻做庭院的帷幔;這一面長一百肘。
            11. 柱子二十根,銅卯座二十個,柱鉤和橫棍是銀的。
            12. 為北面也是一樣:帳幔長一百肘,柱子二十根,銅卯座二十個,柱鉤和橫棍是銀的。
            13. 庭院的西面,帷幔寬五十肘,柱子十根,卯座十個。
            14. 庭院的前面即東面,寬五十肘;
            15. 這一邊帷幔十五肘,柱子三根,卯座三個;
            16. 另一邊帷幔也十五肘,柱子三根,卯座三個。
            17. 庭院的大門:門簾寬二十肘,是用紫色、紅色、朱紅色的毛線和捻的細麻織成的:柱子四根,卯座四個。
            18. 庭院所有的柱子,周圍用銀橫棍連貫起來;所有的鉤子是銀的,卯座是銅的。
            19. 庭院長一百肘,寬五十肘,高五肘;帷幔是細麻捻的,卯座是銅的。
            20. 帳棚內凡是敬禮用的一切器物,帳棚和庭院的一切橛子,都是銅的。
            21. 燃燈規定

            22. 你應吩咐以色列子民,叫他們把榨得的橄欖清油給你送來,為點燈用,好使燈時常點著。
            23. 在會幕內,在約櫃前的帳幔外,亞郎和他的子孫應使這燈,由晚上到早晨,常在上主前點燃:這是以色列子民世世代代當守的常例。
            24. 第二十八章

              揀選司祭規定禮服
              1. 你應從以色列子民中叫你的哥哥亞郎同他的兒子們,即亞郎和他的兒子,納達布、阿彼胡、厄肋阿匝爾和衣塔瑪爾,一起來到你前,立他們作我的司祭。
              2. 應給你的哥哥亞郎做聖衣,以示莊嚴美觀。
              3. 凡我使之具備藝術天才的藝術人員,你應吩咐他們為亞郎做服裝,祝聖他作我的司祭。
              4. 他們應做的服裝如下:胸牌、厄弗得、無袖長袍、織成的長衣、禮冠和腰帶。他們為你的哥哥亞郎和他的兒子們做這些聖衣,叫他們做我的司祭。
              5. 他們應用金線,紫色、紅色、朱紅色的毛線和細麻去做。
              6. 厄弗得的式樣

              7. 他們應用鏽工以金線,紫色、紅色、朱紅色的毛線,和捻的細麻做厄弗得。
              8. 兩條肩帶應結連在厄弗得的兩端。
              9. 將厄弗得束在身上用的帶子,也應像厄弗得一樣的做法,與厄弗得連在一起,全是用金線、紫色、朱紅色的毛線和捻的細麻做成。
              10. 再取兩塊紅瑪瑙石,將以色列的兒子的名字刻在上面,
              11. 六個名字刻在一塊寶石上,另六個名字刻在另一塊寶石上,全照他們出生的次序。
              12. 以玉工雕刻法,好似刻印章,把以色列的兒子們的名字刻在這兩塊寶石上,嵌在金框內。
              13. 再將這兩塊寶石,即以色列子民的紀念石,掛在厄弗得的肩帶上;亞郎要在上主前常在兩肩上帶著他們的名字,好獲得紀念。
              14. 要做兩個金框,
              15. 兩條純金的鏈子,要像做繩子一樣擰成,把這像繩子的金鏈結在框子上。
              16. 胸牌的式樣

              17. 應以繡工做判斷的胸牌,像做厄弗得,用金線,紫色、紅色、朱紅色的毛線和捻的細麻去做。
              18. 胸牌要方形,雙層,一作長,一作寬。
              19. 將鑲嵌的寶石安裝在上面,排成四行:第一行:赤玉、青玉、翡翠:
              20. 第二行:紫寶石、藍玉、金鋼石;
              21. 第三行:黃瑪瑙、白瑪瑙、紫晶;
              22. 第四行:黃玉、紅瑪瑙、水蒼玉;這些寶石都嵌在金框內。
              23. 按照以色列的兒子的名字,寶石應有十二塊,按刻印法,每塊刻一個名字,代表十二支派。
              24. 為胸牌再做兩條純金鏈子,像繩子一樣擰成。
              25. 在胸牌上做兩個金環,將兩個金環安在胸牌的兩端,
              26. 將那兩條金鏈結在胸牌兩端的環子上,
              27. 把兩條鏈子的另兩端,結在那掛在厄弗得的肩帶前面的兩個框子上。
              28. 再做兩個金環,安在胸牌的下兩端,靠近厄弗得的內邊緣上。
              29. 再做兩個金環,安在厄弗得前面兩肩帶的下邊,靠近厄弗得帶子的上邊與肩帶相連結的地方。
              30. 用一根紫繩把胸牌的環子繫在厄弗得的環子上,使胸牌結在厄弗得的帶子上,免得胸牌在厄弗得上移動。
              31. 如此亞郎進聖所時,在他的胸前,在判斷的胸牌上帶著以色列兒子們的名字,為在上主前常獲得紀念。
              32. 在決斷的胸牌內應放上烏陵和突明,幾時亞郎進到上主前常帶在亞郎胸前:如此亞郎在上主前時,胸前常帶著為以色列子民行決斷的工具。
              33. 長袍的式樣

              34. 再為厄弗得做一無袖長袍,應全是紫色毛線的。
              35. 中間留一領口,領口周圍叫織工做上邊,像戰袍的領口,免得破裂。
              36. 在長袍底邊周圍做上紫色、紅色、珠紅色的毛線石榴;在石榴中間,周圍再做上金鈴鐺:
              37. 如此在長袍底邊周圍,一個金鈴鐺,一個石榴;一個金鈴鐺,一個石榴。
              38. 當亞郎穿著行禮時,能聽見他進聖所到上主前,或者出來的聲音,免得他死亡。
              39. 禮冠的式樣

              40. 應用純金製一個牌子,在上面像刻印章刻上「祝聖於上主。」
              41. 用紫繩子將牌子繫在禮冠上,即繫在禮冠的前面。
              42. 那牌常在亞郎的額上,好叫亞郎擔當以色列子民祝聖各種聖物時,干犯聖物的罪過;那牌常在亞郎的額上,為使人民在上主前獲得悅納。
              43. 應用細麻編製長衣,並用細麻做禮冠;腰帶應是編成的。
              44. 司祭的禮服

              45. 也要為亞郎的兒子們做長衣、腰帶和頭巾,以示莊嚴美觀。
              46. 你把這些服裝給你哥哥亞郎和他的兒子穿上;給他們傅油,授與聖職,祝聖他們做我的司祭。
              47. 還應給他們用麻布做褲子,從腰部直到大腿,遮蓋他們的裸體。
              48. 當亞郎和他的兒子們進入會幕或走近祭台,在聖所內行禮時,要穿上褲子,免得招致懲罰死亡:這為亞郎和他的後代是永遠的規律。
              49. 第二十九章

                祝聖司祭儀式
                1. 你為祝聖他們作我的司祭,應行以下的事:牽一頭公牛犢和兩隻無殘疾的公綿羊,
                2. 準備無酵餅,油調的無酵糕,油抹的無酵薄餅:這些都應用細麥麵做成,
                3. 放在籃子內,連籃子也帶來,並將那頭公牛和兩隻綿羊牽來;
                4. 然後領亞郎和他的兒子們到會幕門口,先叫他們沐浴,
                5. 以後拿過服裝來,給亞郎穿上長衣,和掛厄弗得的無袖長袍,佩上厄弗得和胸牌,繫上厄弗得帶子,
                6. 把禮冠戴在他頭上,將金牌繫在禮冠上。
                7. 再拿傅禮用的油倒在他頭上,給他傅油。
                8. 以後叫他的兒子們前來,給他們穿上長衣,
                9. 給他們束上腰帶,纏上頭巾;如此,使他們盡司祭之職,成為永遠的規律:你要這樣授與亞郎和他兒子們聖職。
                10. 祝聖司祭的祭獻

                11. 以後把牛犢牽到會幕前邊,亞郎和他的兒子們按手在牛犢頭上。
                12. 你要在上主前,在會幕門口宰殺那牛犢,
                13. 取些牛血,用你的手指抹在祭壇的各角上,把其餘的血倒在祭壇腳前。
                14. 再取出遮蓋內臟的一切脂肪、肝葉、兩腎和兩腎上的脂肪,放在祭壇上焚燒,使煙昇起。
                15. 牛犢的肉、皮和糞,應在營外用火焚化,因為這是贖罪祭。
                16. 以後把公綿羊牽來,亞郎和他的兒子們按手在羊頭上。
                17. 然後你宰殺這羊,取些羊血洒在祭壇周圍。
                18. 再把羊切成碎塊,把內臟和腿洗淨,放在肉塊與羊頭上,
                19. 在祭壇上焚燒整個公綿羊,使煙昇起;這是獻給上主的全燔祭,是中悅上主的馨香火祭。
                20. 再把另一隻公綿羊牽來,亞郎和他的兒子們按手在羊頭上。
                21. 此後你宰殺這羊,取一些血,抹在亞郎和他兒子們的右耳垂上,抹在他們的右手拇指和右腳大趾上,其餘的血洒在祭壇周圍。
                22. 以後取祭壇上的一點血和傅禮的油,洒在亞郎和他的衣服上,洒在他的兒子們和他們的衣服上:這樣他和他的衣服,他們和他們的衣服,都成了聖的。
                23. 再從公綿羊身上取出脂肪、肥尾,遮蓋內臟的脂肪、肝葉,兩腎和兩腎上的脂肪以及右後腿,──因為這是授聖職時所獻的公綿羊;
                24. 然後從擺在上主前的無酵餅籃內,拿出一個圓餅,一個油調的餅,一個薄餅,
                25. 都放在亞郎和他兒子們手上,在上主前行奉獻的搖禮;
                26. 以後從他們的手裏接過來,在祭壇上按全燔祭的禮儀焚燒,使煙昇起,作為上主悅納的馨香:這是獻給上主的火祭。
                27. 以後你把亞郎受聖職時所獻的公綿羊的胸部拿來,在上主前行奉獻的搖禮,它就成了你的一分。
                28. 你要聲明搖過的胸,舉過的腿,即亞郎和他兒子們受聖職時,所搖過的公綿羊的胸和所舉過的腿是聖的。
                29. 這是亞郎和他的兒子們在以色列子民中永遠所享的權利,因為是舉過的祭品;舉過的祭品,就是從以色列子民所獻的和平祭品中,取出舉獻於上主的一部份。
                30. 亞郎的聖衣應傳給他的子孫,他們穿上這些聖衣才能接受傅油,接受聖職。
                31. 他的子孫中凡接位當司祭,進會幕在聖所行禮的,應七天之久穿這些聖衣。
                32. 祭餐

                33. 你要拿受聖職時所獻的公綿羊,在聖處煮牠的肉。
                34. 亞郎同他的兒子們須要在會幕門口吃這羊肉和籃中的餅,
                35. 只許他們吃授聖職和祝聖他們時所獻的贖罪祭品,外人不許吃,因為是聖物。
                36. 授聖職時所獻的祭肉和餅,若到早晨還有剩下的,應把剩下的用火焚化,不准再吃,因為是聖物。
                37. 你應照我吩咐你的,向亞郎和他的兒子們行這一切:七天之久給他們行授職典禮。
                38. 祝聖全燔祭壇

                39. 每天你應獻一隻牛犢當贖罪祭,為贖罪;你應在祭壇上行贖罪祭,使祭壇潔淨,而且要給祭壇傅油,使之為聖。
                40. 要七天之久為祭壇行潔淨禮,使之為聖:如此祭壇就成了至聖的;凡觸摸祭壇的,也成為聖的。
                41. 每日的全燔祭

                42. 你每天應照常在祭壇上奉獻兩隻一歲的羔羊:
                43. 早晨獻一隻,傍晚獻一隻。
                44. 與頭一隻羊同獻的,還有十分之一「厄法」細麵,調和上四分之一「辛」榨得的油,和四分之一「辛」的酒作奠祭。
                45. 與傍晚那一隻同獻的,如早晨的素祭和奠祭一樣,作為上主悅納的一種馨香的火祭。
                46. 這是你們世世代代,在會幕門口,在上主前應不斷獻的全燔祭;我要在那裏與你會晤,在那裏向你講話。
                47. 我也要在那裏與以色列子民會晤,此地要因我的光榮被尊為聖。
                48. 我要祝聖會幕和祭壇,也要祝聖亞郎和他的兒子們,使他們成為我的司祭。
                49. 我要住在以色列子民中,作他們的天主。
                50. 他們要承認我上主是他們的天主,領他們出離了埃及地,為住在他們中間:我上主是他們的天主。
                51. 第三十章

                  香壇

                  1. 你應做焚香的壇,用皂莢木製造,
                  2. 長一肘,寬一肘,方形,高二肘,四角從壇上突出。
                  3. 壇、壇的上面、四壁、周圍和四角,都包上純金;壇周圍做上金花邊。
                  4. 壇兩側花邊下,做兩個金環,兩面都做,為穿杠桿,抬香壇之用。
                  5. 用皂莢木做兩根杠桿包上金。
                  6. 把香壇安置在約櫃前面掛的帳幔前,就是在我與你會晤的約櫃上的贖罪蓋之前。
                  7. 亞郎要在壇上焚燒香料;每天早晨整理燈盞時要焚香;
                  8. 晚間亞郎換放燈盞時也要焚香:這是你們世世代代在上主前不斷的焚香禮。
                  9. 在這壇上不准焚別的香,也不准獻全燔祭和素祭或奠祭。
                  10. 亞郎每年一次為在這壇的四角上行贖罪禮,用贖罪祭贖罪犧牲的血,每年一次為這壇行贖罪禮。你們世世代代應行此禮,將壇祝聖於上主為至聖之物。」

                  造會幕的人丁稅

                52. 上主訓示梅瑟說:「
                53. 當你統計以色列子民人數的時候,凡被統計的人,每人應獻給上主贖命金,免得在統計的時候,災禍降在他們身上。
                54. 凡被統計過的,每人應按聖所的衡量繳納半「協刻耳,」──一「協刻耳」等於二十「革辣,」──這半「協刻耳」是給上主的獻儀。
                55. 凡被統計過的,自二十歲以上起,要獻給上主獻儀:
                56. 富的不多納,窮的也不少出,一概出半「協刻耳,」給上主作獻儀,作你們的贖命金。
                57. 你從以色列子民所取得的贖命金,應拿來為會幕用。這是子民在上主前是一個記念,也贖回了你們的性命。」
                58. 銅盆

                59. 上主訓示梅瑟說:「
                60. 你應作一銅盆和銅盆座,為洗濯之用;把盆安在會幕和祭壇之間,盆中放上水,
                61. 好叫亞郎和他的兒子們在盆中洗手洗腳。
                62. 他們進會幕,或走近祭壇行禮,或向上主焚燒火祭時,要用水洗,免得死亡。
                63. 他們應洗手洗腳,免得死亡:這為他和他的子孫世世代代是永遠的規律。」
                64. 傅禮的油

                65. 上主訓示梅瑟說:「
                66. 你要拿上等的香料:純正沒藥五百「協刻耳,」香肉桂為沒藥的一半,即二百五十「協刻耳,」香菖蒲二百五十「協刻耳,」
                67. 桂皮按聖所的衡量五百「協刻耳,」橄欖油一「辛,」
                68. 用這些材料配製傅禮用的聖油,像配製香膏的方法配製,作為傅禮用的聖油。
                69. 用此油傅會幕和約櫃,
                70. 供桌和其上的一切器具,燈台和一切用具,香壇,
                71. 全燔祭壇和壇上的一切用具、盆和盆座。
                72. 你祝聖過的,都成了至聖之物,凡接觸這些物件的,也成為聖的。
                73. 你也要給亞郎和他的兒子們傅油,祝聖他們作我的司祭。
                74. 你要吩咐以色列子民說:你們應世世代代以此為傅禮用的聖油,
                75. 不准將此油倒在俗人身上,也不准用這配製的方法配製這樣的油,因為是聖油,你們應以為聖物。
                76. 無論誰若配製這樣的油,或用這油傅了凡人,應將他從百姓中剷除。」
                77. 製香法

                78. 上主向梅瑟說:「你要取這些香料:就是蘇合香、香螺和白松香;這些香料與純乳香應有相等的分量,
                79. 以香膏的配製法配成香,再加上鹽,使之成為純潔和聖的。
                80. 將一部份研成碎末,獻在會幕中的約櫃前,即我與你會晤的地方;這為你是至聖之物。
                81. 你所配製的這種香,不准配製為自己用,應當作聖物,只為上主用。
                82. 無論誰若配製這樣的香料,為聞香氣,應將他從百姓中鏟除。」
                83. 第三十一章

                  召集工程師
                  1. 上主訓示梅瑟說:「
                  2. 看,從猶大支派,我已召叫了胡爾的孫子,烏黎的兒子貝匝肋耳來,
                  3. 以天主的神充滿了他,叫他有智慧、技能和知識,能製造各種工程,
                  4. 能設計圖案,能用金、銀、銅製造器物,
                  5. 能雕刻寶石,鑲嵌,雕刻木頭,製造各種工程。
                  6. 我又使丹支派阿希撒瑪客的兒子敖曷里雅布與他合作;也把智慧賜給一切有藝術技能的人,好完成我吩咐你的一切:
                  7. 會幕、約櫃和上面的贖罪蓋及屬於會幕的一切用具,
                  8. 供桌和桌上的一切器物,純金的燈台和燈台的一切器物和香壇,
                  9. 全燔祭壇和一切器物,盆和盆座,
                  10. 行禮的衣服,亞郎大司祭的聖衣和他兒子們行祭的服裝,
                  11. 傅禮用的油和為聖所焚的香。他們應全照我吩咐你的去作。」
                  12. 守安息日

                  13. 上主訓示梅瑟說:「
                  14. 你要吩咐以色列子民說:你們務要守我的安息日,這是我與你們之間世世代代的記號,使你們知道,我是祝聖你們的上主。
                  15. 所以你們應守安息日,因為這日為你們是聖日,那褻瀆這聖日的,應受死刑;凡在這日工作的,應從百姓中鏟除。
                  16. 六日中可以工作,但第七日應完全安息,因為是獻於上主的聖日;凡在安息日工作的,應受死刑。
                  17. 以色列子民要守安息日,世世代代要過安息日,作為永遠的盟約。
                  18. 這是我與以色列子民之間的永遠記號,因為上主六天造了天地,第七天停工休息。」
                  19. 賜約版

                  20. 上主在西乃山上向梅瑟說完了話,交給他兩塊約版,即天主用手指所寫的石版。
                  21. 第三十二章

                    拜金牛
                    1. 百姓見梅瑟遲遲不下山,就聚集到亞郎跟前,對他說:「起來,給我們製造一尊神像,在我們前面引路,因為那領我們出埃及國的梅瑟,不知道遭遇了什麼事。」
                    2. 亞郎給他們說:「你們去摘下你們的妻子、兒女所配戴的金耳環,給我送來。」
                    3. 眾百姓即將他們耳上的金環摘下,送到亞郎跟前。
                    4. 亞郎從他們手裏接過來,製了一個模型,用來鑄了一個牛像。他們遂說:「以色列,這就是領你出埃及國的天主。」
                    5. 亞郎一見,就在牛犢前築了一座祭壇,宣布說:「明日是上主的慶節。」
                    6. 次日清晨,他們起來,就奉獻了全燔祭和和平祭;以後百姓坐下來吃喝,起來玩樂。
                    7. 梅瑟求天主息怒

                    8. 上主訓示梅瑟說:「你下去! 因為你從埃及國領出來的百姓敗壞了。
                    9. 他們很快就離開了我給他們指示的道路,為自己鑄了一個牛犢,朝拜牠,向牠祭獻並且說:「以色列,這就是領你出埃及的天主。」
                    10. 上主又向梅瑟說:「我看這百姓,真是一個執拗的百姓!
                    11. 你且由我向他們發怒,消滅他們;我要使你成為一個大民族。」
                    12. 梅瑟求上主他們的天主息怒說:「上主,你為什麼要向你用大力,用強硬的手臂,由埃及國領出來的百姓發怒呢﹖
                    13. 為什麼要叫埃及人說:他是惡意領他們出來,要在山中殺死他們,由地面上絕滅他們呢﹖求你息怒,撤銷要加於你百姓的災禍。
                    14. 求你記念你的僕人亞巴郎、依撒格和以色列,你曾指著自己向他們起誓說:我要使你們的後裔,像天上的繁星那樣多;我所許的那整個地方,必賜給你們的後裔,叫他們永遠佔有。」
                    15. 上主遂撤銷了要加於百姓的災禍。
                    16. 梅瑟怒碎約版

                    17. 梅瑟轉身下山,手中拿著兩塊約版,版兩面都寫著字,前面後面都有字。
                    18. 版是天主做的,字是天主寫的,刻在版上。
                    19. 若蘇厄一聽見百姓喧嘩的聲音,就對梅瑟說:「營裏有戰爭的聲音。」
                    20. 梅瑟回答說:「這不是戰勝的歌聲,也不是戰敗的吵聲,我聽見的是應和的歌聲。」
                    21. 當梅瑟走近營幕的時候,見了那牛犢,看見人歌舞,遂大發憤怒,把兩塊石版由手中拋出,摔碎在山下。
                    22. 隨後拿過他們所造的牛犢,投在火中焚燒,搗成細末,撒在水面上,叫以色列子民喝。
                    23. 梅瑟對亞郎說:「這百姓對你作了什麼,你竟使他們陷於重罪﹖」
                    24. 亞郎回答說:「我主,請不要生氣! 你知道這百姓傾向於惡。
                    25. 他們對我說:請給我們製一神像,在我們前面引路,因為那領我們出埃及國的梅瑟,不知道遭遇了什麼事。
                    26. 我給他們說:誰有金子,就摘下來! 他們遂給我送來。我把金子投在火中,這牛犢便出來了。」
                    27. 懲罰拜金牛者

                    28. 梅瑟見百姓這樣放肆,──因為亞郎放縱了他們,成了敵人的笑柄;──
                    29. 就站在營幕門口說:「凡屬上主的,到我跟前來! 」於是肋未的子孫聚到梅瑟前。
                    30. 梅瑟向他們說:「上主,以色列的天主這樣說:每人要把刀配在腰間,在營中往來,從這門到那門,要殺自己的兄弟、朋友和親人。」
                    31. 肋未的子孫就照梅瑟的吩咐作了,那一天百姓中被殺的約有三千人。
                    32. 梅瑟說:「今天你們應接受奉事上主的聖職,因為你們每人犧牲了自己的兒子和兄弟,上主今日必賜福與你們。」
                    33. 到了次日,梅瑟向百姓說:「你們犯了重罪,現在我要上到上主台前,也許我能為你們贖罪。」
                    34. 梅瑟回到上主那裏說:「唉! 這百姓犯了重罪,為自己製造了金神像。
                    35. 現在只求你赦免他們的罪,不然,就把我從你所記錄的冊子上抹去罷! 」
                    36. 上主回答梅瑟說:「誰犯罪得罪我,我就把誰從我的冊子上抹去。
                    37. 現在你去領我的百姓到我吩咐你的地方去。看,我的使者在你前面引路。在我懲罰之日,我必懲罰他們的罪。」
                    38. 以後上主打擊了百姓,因他們敬拜了亞郎製造的牛犢。
                    39. 第三十三章

                      起程的命令
                      1. 上主向梅瑟說:「你和你從埃及國領出的百姓離開這裏,上那地方去;關於此地,我曾誓許給亞巴郎、依撒格和雅各伯說:我要將此地賜給你的後裔。
                      2. 我要打發使者在你面前,我要驅逐客納罕人、阿摩黎人、赫特人、培黎齊人、希威人和耶步斯人。
                      3. 你往流奶流蜜之地時,我不與你同行,因為你是個執拗的百姓,免得我在路上消滅你。」
                      4. 百姓一聽這凶信,都表示悲痛,沒有人再穿戴裝飾品。
                      5. 上主向梅瑟說:「你告訴以色列子民:你們是個執拗的百姓,我若與你同行,只一會兒,我必把你消滅。現在你把裝飾品卸下,看我要怎樣待你。」
                      6. 以色列子民從離開曷勒布山,就卸去了裝飾品。
                      7. 會幕

                      8. 梅瑟往往將那帳幕支搭在營外,離營遠些;他稱此帳幕為「會幕。」凡求問天主的,要到營外的帳幕那裏。
                      9. 每當梅瑟往會幕那裏去的時候,眾百姓都起來,每人站在自己帳幕門口,觀望梅瑟直到他進入會幕。
                      10. 當梅瑟進入會幕的時候,雲柱降下,停在會幕門口,上主便向梅瑟談話。
                      11. 眾百姓一見雲柱停止在會幕門口,百姓就起來,俯伏在自己的帳幕門口。
                      12. 上主同梅瑟面對面地談話,就如人同朋友談話一樣。梅瑟回營以後,他的侍從,一個年輕人,即農的兒子若蘇厄總不離開會幕。
                      13. 梅瑟求見天主的榮耀

                      14. 梅瑟對上主說:「看,你吩咐了我,叫我引領這百姓,但沒有告訴我,你派誰與我同去。你還說過:提名選了你,你在我眼中得了寵。
                      15. 如果我真在你眼中得寵,求你把你的道路指示給我,叫我認識你,好在你眼中得寵。也請記得這民族是你的百姓。」
                      16. 上主回答說:「我必親自去,使你獲得安所。」
                      17. 梅瑟對上主說:「你若不親自去,也別叫我們從這裏上去。
                      18. 人怎樣知道我和你的百姓在你眼中得寵,豈不是因你與我們同行,而我和你的百姓有別於地面上所有的人民﹖」
                      19. 上主回答說:「連你所求的事,我也要作,因為你在我眼中得了寵,我提名選了你。」
                      20. 梅瑟又說:「求你把你的榮耀顯示給我。」
                      21. 上主答說:「當我在你前呼喊「雅威」名號時,我要使我的一切美善在你面前經過。我要恩待的就恩待,要憐憫的就憐憫。」
                      22. 又說:「我的面容你決不能看見,因為人見了我,就不能再活了。」
                      23. 上主又說:「看,靠近我有個地方,你可站在那塊磐石上。
                      24. 當我的榮耀經過時,我把你放在磐石縫裏,用我的手遮掩你,直到我過去。
                      25. 當我縮回我的手時,你將看見我的背後,但我的面容,卻無法看見。」
                      26. 第三十四章

                        重造約版
                        1. 上主向梅瑟說:「你要鑿兩塊石版,和先前的一樣;我要把你摔碎的石版上的字,再刻在石版上。
                        2. 明天早晨你要準備好,清早上西乃山,在山頂上站在我前。
                        3. 不准任何人同你上山,全山不可有一個人,也不准在這山下放牛羊。」
                        4. 梅瑟便鑿了兩塊石版,和先前的一樣;照上主的吩咐,清早起來,上了西乃山,手中拿著兩塊石版。
                        5. 上主顯現

                        6. 上主乘雲降下,站在梅瑟身旁,他便呼喊「雅威」名號。
                        7. 上主由他面前經過時,大聲喊說:「雅威,雅威是慈悲寬仁的天主,緩於發怒,富於慈愛忠誠,
                        8. 對萬代的人保持仁愛,寬赦過犯、罪行和罪過,但是決不豁免懲罰,父親的過犯向子孫追討,直到三代四代。」
                        9. 梅瑟急忙俯伏在地朝拜,
                        10. 說:「吾主,若是我真在你眼中得寵,求吾主與我們同行;這百姓固然執拗,但求你寬免我們的過犯和罪惡,以我們為你的所有物。」
                        11. 約書中的精華

                        12. 上主說:「看,我要立約:我在你的全百姓前所要行的奇跡,是在普世萬國未行過的;你四周的人民要看見上主的作為,因為我藉你所行的是可怕的事。
                        13. 你應注意我今日吩咐你的事:我要從你面前驅逐阿摩黎人、客納罕人、赫特人、培黎齊人、希威人和耶步斯人。
                        14. 你要注意:你每到一地,不可與那地方的居民立盟,恐怕他們成了你中間的陷阱。
                        15. 你應拆毀他們的祭壇,打碎他們的神柱,砍斷他們的木偶。
                        16. 不准你朝拜別的神,因為上主名為忌邪者,他是忌邪的天主。
                        17. 不准你與當地的人民結盟,免得他們與自己的神行淫,給自己的神獻祭時,請你去吃他們的祭物,
                        18. 又免得你為你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為妻;當他們的女兒與自己的神行淫的時候,也使你的兒子與她們的神行淫。
                        19. 不准為你鑄造神像。
                        20. 你要按照我所吩咐的,在阿彼布月所定的日期內,守無酵節,七天之久吃無酵餅,因為在阿彼布月你出離了埃及。
                        21. 凡初開母胎的都應歸於我;你的牲畜中,凡首生的公牛羊,都應歸於我。
                        22. 首生的驢,應用羊贖回;若不贖回,應打斷牠的頸項。你的子孫中,凡是長子,你應贖回。空著手的,不可到我台前來。
                        23. 你六天作工,但第七天應安息,連在耕種收穫的時期,也要安息。
                        24. 在收穫初熟麥子時,應過七七節;在年尾過收藏節。
                        25. 凡你所有的男子,一年三次應去朝拜主,上主,以色列的天主。
                        26. 幾時我從你面前趕走異民,擴展了你的疆域之後,你一年三次上去朝拜上主你天主的時候,沒有人敢圖謀你的國土。
                        27. 不可同酵麵一起給我祭獻犧牲的血;逾越節的犧牲,不可留到早晨。
                        28. 你田中最上等的初熟之果,應獻到上主你的天主的殿中。不可煮羊羔在其母奶之中。」
                        29. 以後上主向梅瑟說:「你要記錄這些話,因為我依據這些話同你和以色列子民立了約。」
                        30. 梅瑟在那裏同上主一起,停留了四十天四十夜,沒有吃飯,也沒有喝水;把盟約的話,即十句話,寫在石版上。
                        31. 梅瑟面容發光

                        32. 梅瑟從西乃山下來的時候,手中拿著兩塊約版;他下山的時候,未發覺自己的臉皮,因同上主說過話,而發光。
                        33. 亞郎和全以色列子民一看見他的臉皮發光,都害怕接近他。
                        34. 梅瑟召呼他們過來,亞郎和全會眾的首領才敢回到他跟前,梅瑟就同他們談了話。
                        35. 以後全以色列子民也來到他跟前,他把上主在西乃山上同他所說的一切,都吩咐了他們。
                        36. 梅瑟向他們講完話,就用首帕蒙上自己的臉。
                        37. 幾時梅瑟到上主台前去同他談話,就揭去首帕,直到出來的時候;他出來後,就對以色列子民講明上主吩咐的事,
                        38. 以色列子民觀看梅瑟的臉,見梅瑟的臉皮發光。以後梅瑟再用首帕蒙上自己的臉,直到再去同上主談話。
                        39. 第三十五章

                          安息日的法律
                          1. 梅瑟召集以色列子民全會眾,向他們說:「這是上主吩咐你們應遵行的事:
                          2. 六日內作工,第七日為你們是聖日,應完成為上主安息;凡在這一日作工的,應受死刑。
                          3. 安息日不准在你們住的一切地方生火。」
                          4. 獻禮的命令

                          5. 梅瑟又訓示以色列子民全會眾說:「上主這樣命令說:
                          6. 由你們財物中取一份作獻儀,獻給上主;凡甘心樂捐的,可獻於上主的獻儀是:金、銀、銅,
                          7. 紫色、紅色、朱紅色的毛線、細麻和山羊毛,
                          8. 染紅的公羊皮、海豚皮和皂莢木,
                          9. 燈油,為製傅禮的油和焚香用的香料,
                          10. 紅瑪瑙石和為鑲在厄弗得和胸牌上的寶石。
                          11. 你們中間凡有天才的人,都要來製造上主所命令的一切:
                          12. 帳棚、棚頂和棚罩,鉤子、木板、橫木、柱子和卯座,
                          13. 約櫃和杠桿、贖罪蓋、遮贖罪蓋的帳幔,
                          14. 供桌和杠桿,並一切器具,以及供餅,
                          15. 燈台及其用具,燈盞與燈油,
                          16. 香壇和杠桿,傅禮的油、香料、帳棚入口的門簾,
                          17. 全燔祭壇和祭壇的銅格子、杠桿及一切器具,盆和盆座,
                          18. 庭院的帷幔、柱子、卯座並院門的簾子,
                          19. 帳棚的橛子、庭院的橛子和繩索,
                          20. 聖所內行禮的祭服,亞郎大司祭的聖衣,以及他兒子們行祭的服裝。」
                          21. 人民的獻儀

                          22. 於是以色列子民全會眾離開梅瑟而去。
                          23. 凡甘心情願捐獻的人都來送給上主獻儀,為製造會幕和會幕中的一切用具及聖衣之用;
                          24. 無論男女,凡甘心樂捐的,都把金針、耳環、戒指、項鍊和各樣金器送來,各人都把金子奉獻給上主作獻儀。
                          25. 凡有紫色、紅色、朱紅色毛線、細麻、山羊毛、染紅的公羊皮、海豚皮的,也都送來。
                          26. 凡願奉獻銀子和銅的,也送來,奉獻給上主作獻儀;凡有皂莢木的,也送來,為製造各種應用之物。
                          27. 凡技巧的婦女都親手紡線,把所紡的紫色、紅色、朱紅色毛線和細麻送來。
                          28. 凡具有藝術才能的婦女都紡了毛線。
                          29. 首長奉獻了紅瑪瑙石,鑲在厄弗得和胸牌上的寶石,
                          30. 香料和油,為點燈,為製傅禮的油,為製焚香而用。
                          31. 以色列子民,無論男女,凡甘心樂捐,為製造上主藉梅瑟所吩咐的一切工程的,都自願向上主奉獻了禮品。
                          32. 派定工程師

                          33. 梅瑟向以色列子民說:「你們看,上主已提名,召叫了猶大支派的烏黎的兒子,胡爾的孫子貝匝肋耳,
                          34. 使他充滿天主的神,使他有智慧、技能和知識,能作各種工程,
                          35. 能設計圖案,能用金、銀、銅製造器物,
                          36. 能雕刻寶石,加以鑲嵌,雕刻木頭,製造各種藝術工程。
                          37. 上主又賜給他和丹支派的阿希撒瑪客的兒子敖曷里雅布領導的才能,
                          38. 使他們充滿藝術的才能,能雕刻刺繡,並用紫色、紅色、朱紅色的毛線和細麻作繡花及編織的各種工作,能作各種工程,能設計圖案。」
                          39. 第三十六章

                            停止捐獻

                            1. 貝匝肋耳和敖曷里雅布以及所有各種技工,即上主賜給他們才能智慧為明瞭做聖所的一切工程的人,全按照上主所吩咐的一切去做。
                            2. 梅瑟將貝匝肋耳和敖曷里雅布以及上主賜給他們才能的一切技工,並所有心甘情願來工作的人,都叫了來。
                            3. 他們當著梅瑟的面,接收了以色列子民為建造聖所的各種工程送來的一切獻儀。但以色列子民仍天天早晨將自願的獻儀送來;
                            4. 因此建造聖所各種工程的技工,人人都停止他們所做的工程,
                            5. 來向梅瑟說:「百姓送來的太多,已超過上主命令為完成這工程所需要的。」
                            6. 梅瑟遂吩咐在營中傳令說:「無論男女,不必再為聖所的工程送獻儀。」百姓這才停止不送。
                            7. 送來的材料足夠全工程之用,而且有餘。
                            8. 製帳棚的布幔和頂

                            9. 在作工的人中,最有技術的工人用十幅布幔做了帳棚;布幔是用捻的細麻,紫色、紅色、朱紅色的毛線做的,用繡工繡上革魯賓。
                            10. 每幅布幔長二十八肘,寬四肘;每幅布幔都是一樣的尺寸。
                            11. 五幅布幔相連縫在一起,另五幅相連縫在一起。
                            12. 在這一組布幔末幅的邊上做了紫色的鈕,在另一組布幔末幅的邊上也照樣做了;
                            13. 在這一幅上做了五十個鈕,在另一組布幔末幅的邊上,也做了五十個鈕;這些鈕都彼此相對。
                            14. 又做了五十個金鉤,用金鉤使布幔彼此相連,這樣成了一個帳棚。
                            15. 又用山羊毛做了布幔,作帳棚頂用,共做了十一幅布幔,
                            16. 每幅長三十肘,寬四肘;十一幅布幔都是一樣尺寸。
                            17. 將五幅布幔縫在一起,
                            18. 將另六幅也縫在一起;在這一組布幔末幅的邊上做了五十個鈕,在另一組布幔末幅的一邊上,也做了五十個鈕;
                            19. 又製了五十個銅鉤,使棚頂連結在一起,成為一個。
                            20. 以後用染紅的公羊皮作了棚頂的罩,上邊又蒙上一塊海豚皮的罩。
                            21. 帳棚的木架

                            22. 為支帳棚,用皂莢木做了豎立的木板。
                            23. 每塊木板高十肘,寬一肘半。
                            24. 每塊木板下有兩個筍頭彼此並列;帳棚的一切木板,都是這樣做。
                            25. 支帳棚的木板,在向陽的一面,即南邊,做了二十塊木板;
                            26. 在二十塊木板下邊做了四十個銀卯座,每塊木板下兩個銀卯座,為安木板的兩筍頭。
                            27. 為帳棚的另一面,即北邊,也做了二十塊木板,
                            28. 也做了四十個銀卯座,每塊木板下兩個卯座。
                            29. 為帳棚的後面,即西邊做了六塊木板。
                            30. 在帳棚的後面的兩角上,做了兩塊木板,
                            31. 木板下端是雙的,直到上端第一環都是雙的;兩塊木板都照樣做了,形成兩個角。
                            32. 所以共有八塊木板,十六個銀卯座,每塊板下兩個卯座。
                            33. 又用皂莢木做了橫木為帳棚這一面木板做了五根,
                            34. 為帳棚另一面木板,也做了五根橫木,為帳棚後面即西邊的木板,也做了五根橫木。
                            35. 又做了木板中間的那根橫木,從這頭穿到那頭。
                            36. 木板上包了金;做了穿橫木的金環,橫木上也包了金。
                            37. 帳幔與門簾

                            38. 隨後用紫色、紅色、朱紅色的毛線和捻的細麻,做了一個帳幔,用繡工繡上革魯賓。
                            39. 為掛帳幔做了四根皂莢木柱子,包上金,柱釘是金的,又鑄了四個銀卯座。
                            40. 又做了會幕的門簾,是用紫色、紅色、朱紅色的毛線和捻的細麻編成的。
                            41. 為掛門簾,又做了五根柱子和柱釘,柱帽和橫棍包了金;又做了五個銅卯座。
                            42. 第三十七章

                              製造約櫃

                              1. 貝匝肋耳用皂莢木做了一個櫃,長二肘半,寬一肘半,高一肘半,
                              2. 裏外包上了純金,周圍做了金花邊。
                              3. 鑄了四個金環,安在四個腳上:這邊兩個,那邊兩個。
                              4. 又用皂莢木做了杠桿,包上了金。
                              5. 將杠桿穿入約櫃邊的環內,作抬櫃之用。
                              6. 又用純金做了贖罪蓋,長二肘半,寬一肘半。
                              7. 又做了一對金革魯賓,由贖|罪蓋兩端用鎚工做成;
                              8. 在這端做了一個革魯賓,在那端做了一個革魯賓;贖罪蓋兩端的革魯賓與贖罪蓋連在一起;
                              9. 革魯賓的翅膀,伸展其上,翅膀遮著贖罪蓋;他們的臉彼此相對,面朝贖罪蓋。

                              製作供桌

                            43. 又用皂莢木做了供桌,長二肘,寬一肘,高一肘半,
                            44. 包上了純金,周圍做了金花邊,
                            45. 周圍做了一掌寬的框子,框子周圍,也做了金花邊。
                            46. 又鑄了四個金環,將金環安在桌四腳的角上。
                            47. 環子靠近框子,為穿抬供桌的杠桿.。
                            48. 又用皂莢木做了杠桿,包上金,為抬供桌之用。
                            49. 又用純金做了供桌上的器物:盤、碟、杯和為奠祭用的爵。
                            50. 燈台

                            51. 又用純金做了燈台:燈台同燈座以及燈幹,全用鎚工做成;花朵,即花托和花瓣,都由燈台發出。
                            52. 燈台兩面發出了六叉:這面三叉,那面三叉。
                            53. 在一叉上,有像杏花的三朵花,都有花托和花瓣;在另一叉上也有像杏花的三朵花,都有花托和花瓣;由燈台發出的六叉都是一樣。
                            54. 在燈台的直幹上,有像杏花的四個花朵,都有花托和花瓣。
                            55. 由燈幹發出的每兩叉之下,各有一個花朵;從燈幹發出的六個叉都是如此。
                            56. 這些花朵和燈叉,都從燈台發出,全是用整塊純金搥成。
                            57. 又做了燈台上的七盞燈,以及純金的燈剪和碟子。
                            58. 為做燈台和一切用具,用了一塔冷通純金。
                            59. 香壇

                            60. 以後用皂莢木做了香壇,長一肘,寬一肘,方形,高二肘,四角從壇上突出。
                            61. 又用純金包了壇、壇的上面、四壁、周圍和四角;壇周圍做了金花邊。
                            62. 壇兩側花邊下,做了兩個金環,兩面都有,為穿杠桿抬壇之用。
                            63. 又用皂莢木做了杠桿,包上了金。
                            64. 以後又以配製香料的方法,做了為傅禮用的聖油,和為焚香用的純香料。
                            65. 第三十八章

                              全燔祭壇
                              1. 用皂莢木做了全燔祭壇,長五肘,寬五肘,方形,高三肘。
                              2. 在祭壇四角上做了四翹角,四翹角由祭壇突出;祭壇包上了銅。
                              3. 以後做了祭壇的一切用具:盆、鏟、盤、肉叉和火盆:這一切用具是銅做的。
                              4. 為祭壇做了一架銅格子,好像網的製法,安在祭壇下方的圍腰下,直到祭壇半腰。
                              5. 又鑄了四個環子,安在銅格子的四角上,為穿杠桿用。
                              6. 用皂莢木做了杠桿,包了銅。
                              7. 把杠桿穿入祭壇兩側的環子內,好抬祭壇;祭壇是用木板做的,中心是空的。
                              8. 又用在會幕門口服務的婦女所用的銅鏡,做了銅盆以及盆座。
                              9. 庭院

                              10. 築了庭院:為向陽的一面,即南面,用捻的細麻做了帷幔,共一百肘,
                              11. 柱子二十根,銅卯座二十個;柱鉤和橫棍是銀的。
                              12. 北面的帷幔也是一百肘,柱子二十根,銅卯座二十個;柱鉤和橫棍是銀的。
                              13. 西面的帷幔共五十肘,柱子十根,卯座十個;柱鉤和橫棍是銀的。
                              14. 前面,即東面,共五十肘;
                              15. 這邊的帷幔十五肘,柱子三根,卯座三個;
                              16. 那邊也是如此。庭院門口的兩邊,皆有帷幔十五肘,柱子三根,卯座三個。
                              17. 庭院四周所有的帷幔,都是用捻的細麻編成的。
                              18. 柱的卯座是銅的,柱鉤和橫棍是銀的,柱帽包上了銀;庭院所有的柱子都用銀橫棍連貫起來。
                              19. 庭院的門簾是用紫色、紅色、朱紅色的毛線和捻成的細麻編成的,寬二十肘,高五肘,與庭院的帷幔高度相等。
                              20. 門簾的柱子四根,銅卯座四個,銀柱鉤;柱帽包上了銀,橫棍是銀的。
                              21. 帳棚和庭院的一切橛子是銅的。
                              22. 核計金銀銅的總數

                              23. 以下是為立帳棚即會幕的總賬,是照梅瑟的命令,肋未人在司祭亞郎的兒子依塔瑪爾指導下所計算的:──
                              24. 猷大支派烏黎的兒子,胡爾的孫子貝匝肋耳完成了上主吩咐梅瑟的一切;
                              25. 與他同事的有丹支派阿希撒瑪客的兒子敖曷里雅布,他會雕刻,會設計,會用紫色、紅色、朱紅色的毛線和細麻織繡。
                              26. 為建造聖所整個工程所使用的金子,即獻的金子,按聖所的衡量,共計二十九「塔冷通」零七百三十「協刻耳。」
                              27. 會眾登記者所繳納的銀子,按聖所的衡量,共計一百「塔冷通」零一千七百七十五「協刻耳。」
                              28. 凡二十歲以上來登記的,共六十萬三千五百五十人;每人繳納一「貝卡,」按聖所的衡量,合半「協刻耳。」
                              29. 為鑄聖所的卯座和門簾的卯座,用了一百「塔冷通」銀子:一百卯座,用一百「塔冷通」銀子,一「塔冷通」鑄一卯座。
                              30. 用那一千七百七十五「協刻耳」銀子做了柱鉤,包了柱帽,並做了連接柱子的橫棍。
                              31. 所奉獻的銅,共計七十「塔冷通」零二千四百「協刻耳。」
                              32. 用此銅做了會幕門的卯座、銅壇和壇下的銅格子,並壇的一切用具,
                              33. 庭院四周的卯座,庭院門口的卯座,帳棚所有的橛子,以及庭院四周所有的橛子。
                              34. 第三十九章

                                大司祭的祭服
                                1. 以後用紫色、紅色、朱紅色的毛線,做了聖所內行禮穿的祭服,也做了為亞郎穿的聖衣,全照上主向梅瑟所吩咐的。

                                  厄弗得

                                2. 用金線,紫色、紅色、朱紅色的毛線和捻的細麻,做了厄弗得,
                                3. 就是將金子鎚成了薄片,切成細線,以織工編織在紫色、紅色、朱紅色毛線和細麻之中。
                                4. 為厄弗得做了肩帶,結在厄弗得的兩端,連結在一起。
                                5. 那將厄弗得束在身上的帶子,像厄弗得一樣做成,與厄弗得連在一起,是用金線,紫色、紅色、朱紅色的毛線和捻成的細麻做成的,全按上主向梅瑟所吩咐的。
                                6. 將兩塊紅瑪瑙石修好崁在金框內,以刻印之法雕刻了以色列的兒子們的名字。
                                7. 將金框安在厄弗得的肩帶上,作為以色列子民的記念石,全照上主向梅瑟所吩咐的。
                                8. 胸牌

                                9. 又以繡工用金線,紫色、紅色、朱紅色的毛線和捻的細麻做了胸牌,像做厄弗得一樣。
                                10. 做的胸牌是方形的,雙層,一柞長,一柞寬。
                                11. 上面安裝了四行寶石:第一行:赤玉、青玉、翡翠;
                                12. 第二行:紫寶石、藍玉、金鋼石;
                                13. 第三行:黃瑪瑙、白瑪瑙、紫晶;
                                14. 第四行:黃玉、紅瑪瑙、水蒼玉:這些寶石都鑲在金框內。
                                15. 寶石上有以色列的兒子們的名字,按他們的名字共十二塊;按刻印的方法,每塊刻上一個名字,代表十二支派。
                                16. 在胸牌上做了金的鏈子,像繩子一樣擰成。
                                17. 又做了兩個金框和兩個金環;將兩個金環安在胸牌的兩端。
                                18. 將兩條金鏈結在胸牌兩端的環子上。
                                19. 把兩條鏈子的另兩端結在兩框子上;把兩框子結在厄弗得肩帶的前面。
                                20. 又做了兩個金環,安在胸牌下兩端,靠近厄弗得的內邊緣上。
                                21. 還做了兩個金環,安在厄弗得的前面肩帶的下邊,靠近厄弗得帶子的上邊與肩帶相結連的地方。
                                22. 用一根紫繩,把胸牌的環子繫在厄弗得的環子上,使胸牌結在厄弗得的帶上子上,免得胸牌在厄弗得上移動:全照上主向梅瑟所吩咐的。
                                23. 無袖長袍

                                24. 以後又為厄弗得做了一件無袖長袍,是織成的,全為紫色。
                                25. 長袍中間有一領口,像戰袍的領口;領口周圍鑲上邊,免得破裂。
                                26. 又在長袍底邊上,用捻的紫色、紅色、朱紅色的毛線做了石榴;
                                27. 又用純金做了鈴鐺,將鈴鐺繫在長袍底邊周圍的石榴中間,
                                28. 如此在長袍底邊周圍,一個鈴鐺,一個石榴;一個鈴鐺,一個石榴,為行敬禮穿:全照上主向梅瑟所吩附的。
                                29. 司祭的禮服

                                30. 以後為亞郎和他的兒子們做了細麻長衣,是織成的。
                                31. 也做了細麻的禮冠,細麻的華麗頭巾,捻的細麻布褲子;
                                32. 又用捻的細麻及紫色、紅色、朱紅色的毛線編織了腰帶:全按上主向梅瑟所吩咐的。
                                33. 又用純金做了聖冠上的牌子,在上面像雕刻印章,刻上了「祝聖於上。」
                                34. 又用紫色繩子將這牌子繫在禮冠上:全按上主向梅瑟所吩咐的。
                                35. 向梅瑟交代完成的工作

                                36. 帳棚、會幕的一切工程都完成了;凡上主向梅瑟所吩咐的,以色列子民都照做了。
                                37. 他們遂把帳棚運到梅瑟前,即帳幕和帳幕的一切用具:鉤子、木板、橫木、柱子、卯座,
                                38. 染紅的公山羊皮的頂罩,海豚皮的頂罩,作屏障的帳幔,
                                39. 約櫃和杠桿,贖罪蓋,
                                40. 供桌和桌上的一切用具,供餅,
                                41. 純金的燈台與燈盞,即擺在燈台上的燈盞及其一切用具,燈油,
                                42. 金祭壇,傅禮的油,馨香的香料,帳棚的門簾,
                                43. 銅祭壇、祭壇的銅格子、杠桿和一切用具,盆和盆座,
                                44. 庭院的帷幔、柱子和卯座,庭院的門簾、繩子和橛子,以及一切為會幕聖所內使用的器皿;
                                45. 聖所內行禮的祭服,司祭亞郎的聖衣,和他兒子們盡司祭職的衣服:
                                46. 以色列子民所作的一切工程,全是照上主向梅瑟所吩咐的。
                                47. 梅瑟查看了一切工程,見他們所行的,完全是照上主所吩咐的,遂祝福了他們。
                                48. 第四十章

                                  豎立帳棚
                                  1. 上主訓示梅瑟說:「
                                  2. 正月初一,你要豎立會幕的帳棚。
                                  3. 把約櫃安放在裏面,用帷幔將約櫃遮起。
                                  4. 把供桌搬進,擺上當供之物;把燈台搬進,安放上燈盞。
                                  5. 把焚香的金壇安放在約櫃前邊,懸上帳棚的門簾。
                                  6. 把全燔祭壇安置在會幕門口,
                                  7. 把盆安置在會幕和祭壇之中,盆裏放上水。
                                  8. 隨後豎立庭院四周的帷幔,懸上庭院的門簾。
                                  9. 以後拿傅禮的油,給帳棚和其中的一切器具傅油,祝聖帳棚和其中的一切器具,使之成為聖物:
                                  10. 即給全燔祭壇及其一切用具傅油,祝聖祭壇,使之成為至聖的;
                                  11. 給盆和盆座傅油,使之成聖。
                                  12. 以後叫亞郎和他的兒子們來近會幕門口,用水洗他們。
                                  13. 給亞郎穿上聖衣,給他傅油,祝聖他作我的司祭。
                                  14. 再叫他的兒子們前來,給他們穿上長衣,
                                  15. 像給他們的父親傅油一樣,也給他們傅油,叫他們作我的司祭。給他們行傅油禮,表示他們世世代代,永遠盡司祭之職。
                                  16. 梅瑟行了一切;上主怎樣吩咐他的,他就怎樣作了。
                                  17. 梅瑟遵從上主的吩咐

                                  18. 於是第二年正月初一,帳棚就豎立起來了。
                                  19. 梅瑟豎立了帳棚,安上卯座,放上木板,安上橫木,豎起柱子。
                                  20. 將幕頂展開放在帳棚上,將幕頂的罩放在上面,全照上主向梅瑟所吩咐的。
                                  21. 隨後取了約版放在櫃內,櫃旁穿上杠桿,將贖罪蓋安在約櫃上面。
                                  22. 將櫃抬到帳棚內,懸上帳幔,遮住約櫃,如上主向梅瑟所吩咐的。
                                  23. 以後把供桌放在會幕內,放在帳棚北邊,帳幔以外;
                                  24. 在桌上於上主前擺上供餅,如上主吩咐梅瑟的。
                                  25. 把燈台安置在會幕內,對著供桌,在帳棚南面。
                                  26. 在上主前放上燈盞,如上主向梅瑟所吩咐的。
                                  27. 把金祭壇安置在會幕內,帳幔的前邊。
                                  28. 在壇上燃燒馨香的香料,如上主向梅瑟所吩咐的。
                                  29. 又懸起帳棚的門簾。
                                  30. 將全燔祭台安放在會幕門口,在上面奉獻全燔祭和素祭,如上主向梅瑟所吩咐的。
                                  31. 將盆安置在會幕和祭壇之中,盆內放了水,為洗濯之用。
                                  32. 梅瑟亞郎和他的兒子們在盆內洗腳。
                                  33. 他們進入會幕或接近祭壇時,必先洗濯,如上主向梅瑟所吩咐的。
                                  34. 隨後在帳棚和祭壇四周,豎起了庭院的帷幔,懸起了庭院的門簾:這樣梅瑟完成了所有的工程。
                                  35. 上主的榮耀遮蓋會幕

                                  36. 那時雲彩遮蓋了會幕,上主的榮耀充滿了帳棚。
                                  37. 梅瑟不能進入會幕,因為雲彩停在上面,上主的榮耀充滿了帳棚。
                                  38. 在以色列子民整個的行程中,雲彩一從帳棚升起,他們就拔營前行;
                                  39. 雲彩若不升起,他們就安營不動,直等雲彩升起。
                                  40. 在他們整個行程中,上主的雲彩白天停在帳棚上,黑夜在雲中有火,以色列全家都能見到。
                                  41.  

                                    [出谷紀完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