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講 聖經是怎樣寫成的

 

一、天主以靈感推動人寫聖經

我們有兩種性質不同的書籍,一種是普通的書,一種就是聖經。聖經之所以與其他書籍不同,是因為它是天主以「靈感」推動人寫成的,所以,它有兩位作者--天主和人。

什麼是「聖經靈感」?在討論「聖經的書寫靈感」以前,我們必須先明瞭什麼是「靈感」。教宗良十三世在「上智天主」通諭中說:「靈感是一種超自然的能力……」,現在我們就看看這種超自然的能力如何在聖經中顯示出來。

 

(一)靈感的現象:

「靈感」這個字在聖經中能夠找到的只有弟茂德後書三章十六節一處;但有關靈感的現象在聖經中卻不少,它常與「天主之神」相連,所謂「天主之神」亦即是指「天主的能力」。在舊約的(戶十一:25)、(戶廿七:18)以及(民十四:6)都記載了天主之神降到長老、若蘇厄、和三松民長身上,賦給他們一種特殊的能力,使他們做出天主願意他們做的事。在新約中也有類似的記載,譬如︰(路一:41)依撒伯爾充滿了聖神,口中說出讚美聖母的話;(路一:67)匝加利亞充滿了聖神,對剛誕生不久的兒子若翰說起預言來;其次,在宗徒大事錄裡也可以找到聖神進到宗徒身上推動他們說話和行事的例子。

由此可見,當天主之神降到人身上時,不但推動人說話而且也影響著人的行動,故此,靈感便有了言語的和行動的兩種。此外,還有一種是書寫的靈感,這也就是我們所說的聖經的寫作靈感。

 

(二)靈感的解釋:

  1. 言語的靈感:意謂天主之神降到人身上,推動他說出天主願意他說的話。在舊約中有先知的宣講,天主藉先知向以色列民族表達自己的意旨,所以,祂把「天主之神」賦給先知,使先知不可抗拒地為天主的正義而發言。此外,在訓誨文學中曾記載有些人能解釋天主的言語,而他們本身卻不是先知(德十五:1~6;卅九:1~8。,天主之神也在他們身上給予他們一種特殊的能力,因而他們也可以說是得到了天主的靈感。

  2. 行為的靈感︰就是天主之神進入人身,推動人做出天主願意他做的事,而他的行動因之亦可稱為天主的行動。在舊約中梅瑟不僅是一位最大的先知(申十八:15~18),而且也是一位最大的領袖,因為天主之神在他身上驅使他領導以色列民出離為奴之家的埃及(依六十三:11~14)。又例如︰在新約中也記載耶穌受洗後受聖神的推動,到曠野裡去受試探(谷一:12~13)。

  3. 書寫的靈感︰就是說天主之神進入人身,使他寫下天主願意他寫的話。聖經上記載寫作靈感的事實不多,只有(弟後三:16)和(伯後一:21)提及天主以靈感推動人寫書;然而,早在古經的信仰中,天主子民已把一些書視為是天主的著作,肯定它是來自天主的。

根據上面的解釋,我們可以綜合說,所謂「靈感」就是天主藉著人的言語、行為、寫作等來表達自己的救恩行動。有人往往把靈感和啟示混淆不清,其實,這兩者無非是同一天主救恩行為的兩面罷了。

 

(三)靈感與啟示之別:

同一的天主的救恩行為可以稱為靈感,亦可稱為啟示。靈感是天主的能力進入人身,使人做、講、或寫天主所願意的;而啟示就是天主在那些藉靈感所完成的行動、言語和書籍中所表達的意義。因此,啟示可以說是天主靈感的效果。而靈感與啟示之別是:靈感的對象只限定在一部份人身上,例如古聖祖、先知,以及聖經的作者。並且,為了完成天主對全人類的救恩,他們必須以他們的自由與天主合作。啟示的對象則為全人類,一切人應信仰和接受天主在不同方式下所表達的救恩訊息。

 

二、聖經如何是天主的話?

聖經之所以成為聖經,就是因為它是在天主的靈感下所寫成,故此,聖經不僅是人的著作,它亦是天主的著作。教會自開始以來即相信聖經是天主的書。很早以前,在猶太人的信仰中已經把某些書卷稱之為聖經,並設有專門藏經之處。在初期教會中,聖經極具權威的事實亦可由保祿書信及福音中窺察出來。往往為了證明一端道理,只要引徵一段有關的聖經,問題便立可解決。

現在,我們要追溯這個聖經是天書的信仰來源究竟是怎樣的?若要在歷史上找出明確的證據來證明,最初希伯來人「為何」及「如何」認為聖經是天主的話,是一件很困難的事。唯一的證據恐怕就是他們真實如此相信了。當厄斯德拉每天對群眾誦讀法律書時,他自己和所有的群眾都深信所讀的就是天主的話(見厄斯德拉下八,8、18;九,3)。這天主的話最初由梅瑟用盟約的方式刻在石版上。後來,以色列民當中有先知的興起,他們是天主的代言人,並把天主的話錄之於書。當時,以色列民尚未有任何正式的團體有權決定何者為天主的著作,但他們卻深信著某些書籍是來自天主的。

新約繼承了舊約的信仰,這在第一部福音中就表達出來,瑪竇不但把第四條誡命和一些五書的原文稱為是天主的話(見瑪十五:4~6),而且把引自托辣(Torah)、先知和其他經書的句子亦視為是天主的言語(見瑪一,22;廿二,31)。宗徒之長伯多祿對此信仰發揮得更為詳盡。他說︰「你們應知道,經上的一切預言,決不應隨人私意解釋,因為預言從不由人私意而發,而是由天主所派遣的聖人,在聖神的推動下說出來的。」(伯後一:21)。

到了教父時代,教父從宗徒手中接受了聖經靈感的信仰,但對它的性質卻未深入探討。在公元第二世紀時,因為有馬西翁的二元論,認為有善惡兩個天主,新約的天主是善的,舊約的天主是惡的;故此說舊約不是聖經,對新約他也只承認一部份。教父為駁斥他的謬論,肯定了同一的天主是新舊兩約的作者。

我們對聖經是天主之書的信仰標準,主要是來自聖而公教會的訓示。佛羅稜斯、特利騰兩大公會議都宣佈了全部聖經是天主的著作;梵蒂岡第一次大公會議為反駁唯理主義,除在消極方面說不可否認任何一部新舊約的書籍為聖經外,還積極地說明了全部聖經是在聖神的推動下寫成,它是一部天主與人的著作。從以上的歷史事實中,我們可看到聖經是天主的話乃教會內一脈相傳的信仰。

 

三、聖經的不可錯性

聖經既在聖神的推動下寫成,它除了有兩個作者的特點外,還有一個很重要的特點,就是它的「不錯性」。這個特點可以說是聖經靈感神恩的效果。聖經的不錯性原是教會傳統的信仰,但初期教會有些人會對聖經靈感有不正確的看法,視人在寫作中好比是機械化的工具,天主說一句他寫一句。若是如此,則聖經在任何一方面都不能有錯了!後來,教會對靈感的性質日漸清晰,因而對聖經的不錯性也有了更明確的解釋。

要明白聖經的不錯性,我們必須先明瞭聖經作者寫作的目的和意向,以及他所用的文學形式。聖經作者的目的不在寫一部科學教本,所以,他無意給人解釋科學。同時,聖經所注重的是民間的說法,按當時當地人們所有的觀念和所熟悉的言語來表達天主的啟示。現代的科學觀念和術語為聖經作者是陌生的。

聖經也不是一部嚴格如今天歷史學家所要求的歷史著作,但它亦具有某種歷史價值。聖經無意詳錄歷史上所發生的一切客觀事實,它主要是報導天主在歷史上對人所行的救恩事件。它關心的就是這個「天主的救恩」,故聖經更合適稱為「人類的救恩史」。

這部救恩史不但內容豐富而且結構複雜,其中包含了各種不同文學形式的書籍;為判斷聖經每一本書的價值,必須先明瞭它用來表達訊息的媒介--文學類型;要把握住作者所傳達的訊息,我們就得把各種文學類型分辨清楚,如果作者用比喻的方式來說話,我們必須按它是比喻來懂;如果作者有誇大的說法,則應按它是誇大的說法來懂。

既然聖經是一部救恩史,作者所表達的無非是天主在歷史上所完成的救恩。那麼,聖經的不錯性自然也就是指那救恩性的真理。其次,因為這個救恩是在歷史中表達,與歷史息息相關,所以某些與救恩有密切聯繫的歷史事件也有了不錯性,因為,除非這件事是歷史事實,否則我們的救恩也是不真實的;例如降生的事件,它應當是歷史事實,而這個事實就是我們信仰的對象。對聖經的不錯性現分兩點討論:

 

(一)救恩的不錯性:

天主進入人類歷史中,對人啟示祂願意拯救人類,所以在舊約時代,祂與以色列民族訂立了一個盟約。從此,祂是拯救他們的天主,而以民應當遵守祂的命令。到了新約時代,耶穌基督的降臨使天主的救援更圓滿和更具體地實現。為使救恩能達於地極,祂建立了教會,也建立了聖事。在這些事情上,聖經是不能錯的。

 

(二)歷史的不錯性:

既然「救恩」與「歷史」息息相關,那麼,我們就要看看天主如何利用了歷史的事實來表達和完成祂的救恩。聖經與一般的歷史書有很大的不同,就如前述,聖經無意詳細記錄歷史上所發生的一切,而主要在敘述天主在人類歷史中的救恩行為,所以它注意的是某些史實中的救恩意義,例如出谷的事實,在猶太人的歷史中這是一件兩個民族互相爭鬥的史實,但從天主啟示的一方面來看,這個歷史事實亦是天主拯救猶太人的救恩史實。不過,聖經作者所看重的不是這個歷史事件發生的詳細過程和枝節,而是注意這個史實的核心所傳達出來的救恩意義--天主藉著兩個民族爭鬥的歷史事實來拯救以色列人民。對於聖經中所記載的歷史真實到何種程度,那就要看作者所用的文學類型了。

綜合所述,聖經的不可錯性主要是救恩性的;對於歷史的不可錯性,只是指那些與救恩打成一片的歷史事實的核心而言。

 

四、聖經如何是人的話?

聖經是天主的話但卻用了人的話來表達。天主以靈感推動人寫聖經,並不破壞人的本性,也不彌補作者在人性上的缺失。如果作者不懂希臘文,他不會因著靈感而寫出一部希臘文的作品來。同樣,如果作者文學修養有素,他的作品也自然具有幽雅的風格。因著聖經作者的教育程度、天賦資質、和社會背景不同,聖經著作有不同的風格、筆法和體裁是很自然的事。有時,天主也利用作者個人的生活經驗來做寫作的材料,一如歐瑟亞先知,因著他對婚姻生活的痛苦經驗,使他能夠用生動感人的文筆寫出了天主的愛和以色列民的不忠。

在教會的傳統中說,人是天主書寫的工具,但不可忘記,人是工具只是一種比擬的說法。這個工具不是機械化的,他有正常人的自由意志。在寫作的過程中,他也如一般作家一樣,須要搜集材料、思考、查詢證人等。既然,天主用人來做書寫的工具,那麼,作者除了人的話以外,他不可能用別的言語來表達。然而,因為這些人的話是在歷史中來表達天主的話,故它亦受到歷史環境的影響和社會文化的渲染。例如:放逐巴比倫是以民歷史上的大悲劇,在這個時期的作品,都反映著作者對此歷史事件的經驗和反省;又例如創世紀所記載的創造天地和洪水等事蹟,莫不受到近東鄰邦文化的影響。就聖經為一部人的著作而言,我們應按它是一般的文學作品來研究。其方法如下:

第一,尋找聖經的原文:這是專家們的工作。聖經原稿只有一份,因為沒有刻意小心保存下來,所以原稿都已全都遺失,現在要尋找聖經原文,只好根據手抄本來考證。但現有的手抄本因經過長時期的輾轉抄錄,其中不但包含了聖經原文,也包含了許多附屬品,如抄錄時的錯誤、刪改、加註等,使得聖經原文的真面目已模糊不清。所以,為尋找聖經原文並非輕而易舉的事,必須先澄清抄本上所有的錯誤,這件工作相當複雜和困難。

第二,文學批判:按照聖經是一部人的著作來研究,其方法很多,通常我們都稱這些研究的方法為「文學批判」。

聖經這本書的寫作過程相當複雜,為研究它我們不得不在文學上下一番苦工。首先,我們要研究的是聖經的「用字」。聖經的寫作時代距離我們現在很遠,當時作者所用的文字非常古老,要斷定一個字的意義,我們必須追溯聖經寫作的年代及文化背景,因為有時同一個字在每個時代可以有不同的意義和解釋。此外,我們也須要注意到作者對文字的特殊用法,因著聖經作者對一個字的獨特用法,往往會使這個字產生了另一種意義。

據我們所知,聖經中有許多書本都不是由一位作者一氣呵成的,大部份是由一位編者集古代流傳下來的資料編寫而成。為查究這些資料的來源和追溯它到底是屬於古代那一種傳統的,我們在文學上有一種方法,聖經學者稱它為「源流批判」。例如梅瑟五書,今天的學者們都認為它是由四種傳統(雅威典、厄羅亨典、申命派和司祭本)所湊合而成。

聖經既是一部文學作品,所以它包含了許多作者在寫作時用來表達思想的文學類型,例如史詩、短歌、格言……等等。為懂得聖經中的意義,我們必須找出一段聖經所用的文學類型,然後再仔細地查考每種文學類型在當時的社會和文化背景中要表達些什麼意義。這種尋找文學類型的方法,我們專稱之為「類型批判」。

既然聖經的書本大部份是由編者收集古代的資料編寫而成,那麼,我們問:編者得到了從各方面搜集來的傳統資料以後,他如何把這些零碎的資料編輯成我們今天聖經中的次序?有何神學思想支配著他,使他如此的編排?在四部福音中,對觀福音(瑪竇、馬爾谷和路加)是一個很好的例子。三部福音相同的材料很多,但在次序的安排上和結構上卻彼此有別。這就是因為編者各有其神學觀點,各按其思想來安排,於是,三部福音便有了不同的次序和結構。為研究編者對資料的安排,我們在文學上有一種專門稱為「編輯批判」的方法。

源流批判、類型批判、以及編輯批判三者皆息息相關,須要三管齊下方可對聖經的意義做全面性的了解。

各位讀者,當您閱畢這講以後,或許您會感到聖經這本書實在太複雜。的確,自有聖經以來,多少學者曾耗盡畢生之精力去研究,但問題仍層出不窮。聖經的內容實在太豐富了,真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這正好說明這部稀世的巨著並非只是靠人的腦袋構思而寫成的。它是一部名符其實的「天書」,所以,當我們閱讀聖經時,不能只靠人的理性推論,更重要的還是在信仰和祈禱中去閱讀。不在信德中,人縱使翻閱了整本聖經,他也只是落得一個「知」字而已,聖經對他的生活可以說是起不了作用,因此,「知」固然重要,但「信」則片刻不可缺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