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兄弟會第一會規

小兄弟會第一會規簡介

將這寫於一二二一年的會規稱為小兄弟會的第一會規是不正確的。因為事實上,自一二零九或一二一零年始,小兄弟們便遵守著另外一個會規,可惜這會規業經遺失。關於這最原始的會規,聖方濟在他的「遺囑」內曾說是用不多的幾句簡單話寫出來的。薛兄弟(Thomas de Celano)曾依這會規生活了五年。據他說,在這原始會規內,只有若干闡述福音生活主旨,引自聖經上的語句,以及方濟本人指示弟兄們有關共同生活的必要規則。

經驗和時日的增進,在這原始會規內,漸漸加上了若干不同的條文。這些條文是人們在大會上討論的結果。這點由聖方濟「致某會長書」中可以見到。這會規內所有帶有法律意味的條文便是經過大會商討後插入原文的。威特利雅各樞機在一二一六年上寫道:「小兄弟每年召開一次會議,並採納一些德智兼優之士的建議而制定一些聖善的規則,然後呈請教宗予以批准。

此外這會規又由其他的人略加修改過,史比爾兄弟(Cesaire de Spire)即曾受命於聖方濟本人,在他的原著上加上聖經的語句以潤色之。

縱然有這些外加的因素,但主要思想仍保存著。在這會規裡,我們依然容易看到聖方濟本人,看到他愛天主的至情,急於模仿基督的熱望,對福音貧窮的忠實,對眾弟兄的愛德,救人靈魂的愛火,以及對天主種種的恩賜,所有頌揚、喜樂的精神。


小兄弟會第一會規

聖方濟撰文 教宗依諾桑批准 不附教宗諭

因父及仔及聖神之名 阿們。這是方濟兄弟請求教宗依諾桑認可並讚許的生活方式。教宗曾給方濟及其現在和未來的弟兄頒賜了認可和讚許。

方濟兄弟,及所有將為此會的總會長者,對教宗依諾桑及其嗣位者誓許服從和尊敬。其他弟兄們則應服從方濟兄弟及其繼任者。

 

一 弟兄們應生活於服從、神貧及貞潔內

弟兄們的生活規則如下:服從,不擁有私產,並持守貞潔;遵守吾主耶穌基督的教義和楷模。他曾說:你若願意是成全的,去變賣你所有的,施捨給窮人,你必擁有天上的寶藏,然後來跟隨我(瑪十九21);又說:誰若願跟隨我,該棄絕自己,背著自己的十字架來跟隨我(瑪十六24);同樣,到我這裡來的人,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親、母親、妻子、兒女、兄弟、姊妹,甚至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路十四26)。凡因我的名,捨棄了房屋,或兄弟、或姊妹、或父親、或母親、或妻子、或兒女、或田地者,必將領取百倍的酬報,並承受永生(瑪十九29)

 

二 錄取弟兄及會服

如果有人獲得天主的感召,願意度這種生活而來到我們的弟兄這裡,弟兄們要仁善地接待他。若他表示恆心堅持加入我們生活的願望,弟兄們要力戒干涉他的世事;但應盡速將他介紹給會長。會長要仁善地接待他,勉勵他,並細心將我們生活的重要意義揭示他知曉。此後,倘他願意而且可能公正而無阻礙地做到,便應賣掉他的產業,並將所得分施窮人。弟兄們和會長們應力戒干涉他任何事情,力戒趁此機會,由他或由人手裡接受銀錢;但是,如果弟兄們正在急需中,可以和其他窮人一樣,接受肉體方面的需要品。

他返來時,會長便頒給他供一年使用的初學會服:即不帶風帽的長衣兩身,腰帶、褲子各一條,還有長及腰帶的垂布一條。規定的一年初學期屆滿後,他將得到宣發聖願的准許;從此他不得轉入其他修會,也不得逃避服從。這是教宗所規定的。因為根據福音:「手服犁而往後看的,不適於天主的國。」(路九62)。倘來入會者因了某種阻礙而力不從心,不能將他的產業變賣施給窮人,只要他由衷放棄他的財產便夠了。我們不得相反聖教會的習尚而錄取任何人。

發了願的弟兄將領取帶風帽和不帶風帽的長衣各一身。需要時亦可以領取腰帶和褲子。所有的弟兄只應穿粗糙的會服,破了的話,可在天主的降福下,用粗麻布或其他布塊補綴,因為主在福音裡說:那這衣著華貴,生活奢侈的人住在王宮裡的(瑪十一8、路七25)。即使人們將他們當作偽君子看待,他們也不應因此停止為善。他們不願尋求此世的華貴衣服,以期得之於天國內。

 

三 日課和守齋

主曾說:「這類的魔鬼非用祈禱和禁食趕不走」(谷九28)。又說:「幾時你們禁食不要像假善人一般,面帶愁容」(瑪六16)。

故此全體弟兄不論神職員或非神職員,都要按規誦日課、讚美詩和祈禱經文。若係神職員應如神職界慣守的常例誦大日課,並為生者亡者祈禱;此外為了彌補弟兄們的過愆和疏忽,每日誦「求你憐憫」(Miserere)和「天主經」各一遍,又替逝去的弟兄誦「主,我自深處」(De Profundis)和「天主經」各一遍。為了滿全這任務,他們只可有必要的書籍。非神職人員,能讀聖詠者,可有一本聖詠集。至於那些不識字者不應有任何書籍。

非神職員應誦「信經」和廿四遍「天主經」,連同「聖三光榮頌」一遍,以代「誦讀經」(Matines);五遍「天主經」以代「晨禱」(Laudes);代「晨禱經」(Prime)則誦「信經」和七遍「天主經」連同一遍「聖三光榮頌」;代「午前經」,「午時經」,「午後經」(Tieres, Sexte, None),各頌七遍「天主經」;代「晚禱」(Vepres)則誦十二遍;代「夜禱」(Complies)誦「信經」並七遍「天主經」連同「聖三光榮頌」一遍;為逝去的弟兄則誦七遍「天主經」連同「永遠安息」短誦(Requiem aeternam);為了彌補弟兄們的過愆和疏忽,每日誦「天主經」三遍。

根據同樣的理由,所有的弟兄也應禁食,自諸聖節起至聖誕日止;其後自主顯節即吾主耶穌基督的嚴齋日開始直到復活節為止。其他時節,除會規規定的瞻禮六日外,不必禁食。並且按福音的訓示:人們給他們擺上什麼食品,就准許他們吃什麼食品(路十8)。

 

四 諸首長與其他弟兄之關係

因主之名。

凡弟兄被任為其他弟兄的首長和服務者,應將他們的弟兄分配在他們管理的省份和修院內;並要去訪問他們,給予神修方面的指示和鼓勵;在對於救靈有益又不與我們會規有衝突的一切事上,我所有其他可讚美的弟兄皆應欣勤服從他們。

他們彼此之間應如主所說:「凡你們願意別人給你們做的,你們就應照樣給別人做」(瑪七12)。「你自己所厭惡的,就不可對別人做」(多四15)。身為弟兄的首長和服務者應不忘主的聖言:我來不為受人服事,而是來服事人」(瑪二十28,忠告第四篇)。弟兄們的靈魂既然委託與他們,倘其中一個因他們的過失和惡表而喪失,他們在審判之日,要在主耶穌基督之前交帳。

 

五 糾正犯過的弟兄

所以要看管你們自己和你們弟兄的靈魂,因為落在永生天主手中,真是可怕(希十31)。倘一位會長給一位弟兄出了一個相反我們的會規,或他靈魂的命令,弟兄便不應服從,因為那裡有過失,那裡就沒有服從的義務。所有的弟兄固然都是會長的屬下,但他們應謹慎仔細觀察他們的會長兼服務者的行動;假使發現其中有一位依血肉而不依精神及我們的生活規則行事,並且經過三次的勸諫後仍不悔改,則應在聖神降臨節日大會上,在全體弟兄和總會長面前告發他,而不應畏懼任何相反的勢力。

至於弟兄們,假使他們中間有人不論主在哪裡,願意按血肉而不按精神行事,他的夥伴們要警告他,謙遜而謹慎地指謫他。若經過三次警告後,仍無悔改之意,應儘早將他送到會長那裡,或在會長前告發他。會長應依循天主旨意,按他認為最洽當的方式去做。

全體弟兄,諸首長兼服務者,應和別人一樣,決不可因他人的罪行或惡表而煩惱忿怒:因為魔鬼往往利用一人的罪過,設法損害許多其他的人;對於有過失的人,應盡量給予他精神上的幫助;因為「不是健康的人需要醫生,而是患病的人」(瑪九12)

同樣,任何弟兄對別人,尤其他們彼此之間,不得有管理權。一如主在福音中所說:「外邦人有首長宰制他們,有大臣管理他們」(瑪二十25),但在弟兄們中間,卻不是這樣,在他們中間那為大的,將是他們的僕役和服務者(瑪二三11),那為大的反應像個最小的(路二二26)。

沒有一個弟兄可以說或做有損於別的弟兄的事;反之要以愛德及愉快之情彼此服務,互相服從(迦五13),這正是吾主耶穌基督真正聖善的服從。

弟兄們每次若如先知所說:離棄主的命令,逃避服從,只要是故意逗留在這罪惡裡,應當知道,他們是可詛咒的(詠一一八21)。但,若照他們所許下的恆心堅守主的命令,並遵循福音和會規,也應知道,自己是生活在真服從中,是主所降福的人。

 

六 弟兄們應投奔會長、任何弟兄不得自稱首長

不論弟兄在何地,設有不克善度我這種方式的生活者,應急速投奔會長,並對他說明情況,會長應用心解決他們的問題,一如自己在同樣的情況下,願意別人替他解決一般。

無人應自稱首長而應一律自稱小兄弟,並應彼此洗腳。(若十三14)

 

七 服務和工作方式

弟兄們,不論在何處為他人服務或工作,不得接受能使他給予惡表,或有損靈魂的職務(谷八36);反之,他應是一個卑微者,附屬於家內的一切人。

會工作的弟兄要按自己熟悉的手藝工作,只要不妨礙自己救靈的大事,並能誠實無欺地工作即可。因為先知說:「你若吃你手賺來的,你便有福。且事事順遂」(詠一二七2);宗徒也說:「誰若不願工作,就不應吃飯」(得後三10),每人應安於其聖召,安於其所能的手藝和職務(見格前七24)。每人工作的代價可能是一切必需品,但金錢除外。若有急需,可和其他弟兄一般出去尋求協助。他們可以擁有為手藝必需用的器械和工具。

全體弟兄都應從事一項良好的工作。書上說:要常做些良好的工作,使魔鬼看著你在忙(見聖熱羅尼莫書信,一二五)。又云:空閒乃靈魂的仇敵(見聖本篤會規)。所以天主的僕人應專心祈禱並從事良好的工作。

弟兄們不論在何處,在隱修地或在其他住所,不得將任何地方據為己有而不許他人接近。不拘誰,來到他們那裡,友人或仇人,小偷或強盜,一律予以善待。弟兄們不拘在何處遇到一起應彼此款待,不出怨言(伯前四9),互相尊敬、殷勤、熱情,彼此關懷。切勿面帶愁容,哭喪著臉,如同假善人一般(瑪六16);反而要在主內表現合乎修士身份的愉快和風趣。

 

八 勿接受金錢

主在福音中囑咐說:你們要謹慎從事!戒避一切貪心和邪惡;要小心,免得你們的心為宴飲所沉醉,為人生掛慮所連累(見路一二15、路二一34)。任何弟兄,不拘在何處,往何處,不應在任何方式下帶有,或接受,或託人求乞金錢。既不得藉口購買衣服或書籍,亦不得藉口工資,或其他事由而接受金錢,惟有為了患病的弟兄在明顯急需的情形時除外。因為我們不應視金錢比石塊更寶貴。魔鬼立意要使一般金錢重於石塊的貪財者成為盲目者。我們既已捨棄了一切(瑪十九27),更不應為了這一點點而喪失天國。倘若在某處發現了金錢,別以為它比我們腳底下踩的塵土更值得注意;因為那是虛幻的虛幻,一切盡屬虛幻(訓一2)。倘若發見──但願天主永不許有這樣的事發生──一位弟兄接受或存有金錢,除非如上所述是為了病人的需要,不然,若不見他真心悔改,所有的弟兄應將他看作一個假弟兄、一個賊子(見若十二6)、強盜與業主。

弟兄們無論如何不得替某院或某居所,親自或通過他人接受或乞求金錢;也不得和乞求金錢的人同行。其他不與我會生活方式衝突的工作,弟兄們皆可在天主的降福下去作。不過為了癩病人明顯的急需,弟兄們可以替他們求施助。但關於金錢弟兄們總要十分小心。同樣,亦不得為了任何可恥的利潤,使眾弟兄奔走流浪各地。

 

九 關於求乞救濟

弟兄們應專心致志追隨吾主耶穌基督的謙遜和貧窮;他們要記得,除了宗徒所說的:我有有吃有穿,便當知足(弟前六8)外,我們不需要世間任何事物。他們應以能與卑賤者、為人所不齒者、貧苦、殘廢、病患者、癩病人及街頭的乞兒交往為榮幸。

必要時可以求乞,他們不應感到羞愧,反而應該想起吾主耶穌基督,永生全能之子,「版著臉像燧石」(見依五十7),不畏侮辱的榜樣:祂生而為貧窮且無家可歸的遊客,自己及榮福童貞聖母以及諸門徒皆藉佈施生活。人們侮辱他們,拒絕不予施助時,他們要感謝天主,因為由於這些侮辱,日後在吾主耶穌基督的法庭上將領受絕大的光榮。他們應當知道:侮辱無損於身受侮辱者,但有害於施侮辱與人者。

求乞乃貧人之遺產與權利;是吾主耶穌基督替我們獲得者。凡辛苦出力獲得這些援助的弟兄們將獲得偉大的酬報,同時亦使施助者獲得他們的酬報;因為人去世後所留下的種種盡歸烏有,唯獨人所作的施捨和愛德,將自主手中接到酬報。

弟兄們應以信賴之心互相告訴自己的需要,以便獲得並彼此設法供應所需的事物。每人應用天主賜給他的一切,照顧愛護他的弟兄,好似母親愛護養育她的兒子一樣。那吃的不要輕視不吃的,不吃的也別判斷那吃的(羅十四3)。

在急需的情況下,所有的弟兄,不論在何處,凡是人們能食用的,他們都能食用。主曾論到達味說:他曾吃了除司祭以外部許別人吃的陳列餅(谷二26)。他們也應記得主的另一句聖言:「你們應當謹慎,免得你的心為宴飲所沉醉,為人生掛慮所帶累時,那意想不到的日子臨到你們,猶如網羅臨於地面上的一切居民(路二一34-35)。但在顯著急需時,弟兄們可以求取一切他們按主啟迪認為必要的事物;因為有急需,便無法律。

 

十 患病的弟兄

倘弟兄生了病,不論他在何處,其他弟兄在離開他之前,應給他指定一位弟兄去照應他,必要時亦可指定幾位去服事他,就像他們自己願意得到服事一般。但在絕對無可奈何時,亦能將病人託付其他的人照料。

我請求患病的弟兄,要在一切事上感謝造物主,健康或疾病皆應安於天主聖意。因為「凡預定獲得永生的人」(宗十三48),「天主每用病患和痛悔的心情來準備他們」(聖額我略語);主也這樣說過:「凡我心愛的人,我譴責他們,責備他們」(默三19)。若患病的弟兄,惱怒怨恨天主或他的弟兄,或太焦慮地尋求藥石,過度希望拯救他即將死亡而又為靈魂之仇的肉體,這態度來自惡魔與血肉,不像是我們的弟兄,因為他愛肉體甚於靈魂。

 

十一 弟兄應彼此相愛、不應毀謗抱怨

弟兄們應力戒誹謗與爭辯,應仰仗天主聖寵,嚴守靜默。弟兄之間不應爭論,也不應與外人爭論;只應謙遜地答應說:我們都是些無用的僕人(見路十七10)。他們不應發怒;因為凡對自己的弟兄發怒的,要受裁判;誰若對自己的弟兄說:「你是傻子」,就要受議會的裁判,誰若說弟兄是「瘋子」,就要受火獄的罰(見瑪五22)。他們應彼此相愛,主曾說這是他的命令:你們要彼此相愛,如我愛了你們一般(若十五12)。他們要用行為來表示彼此應有的愛情(雅二18),就如宗徒所說:我們愛不可只在語言上,亦不可只在口上,而要在行動和事實上(若一3, 18)。

不應辱罵任何人(鐸三2),不要抱怨,勿談他人之短;因為經上說:主厭惡讒謗詆毀的人(羅一29-30)。要謙讓,要極其溫和地對待眾人(鐸三2)。不應定斷人,不應判人的罪,不應如主所說的,注意別人的小罪,就是極小的罪過也別判斷(瑪七3,路六41),而應以痛苦的心靈(依三八15),回想自己的過失。要努力由窄門而入(路十三24)。因為主說:導入生命的門是窄的,路是挾的;找到的人並不多(瑪七14)。

 

十二 避免不當的注視及和異性的交遊

所有的弟兄不論在何處,往何處,力戒不良的注視及和異性頻繁的來往。力戒單獨和一位異性交談。司鐸們在執行告解聖事,給予神修勸導時,態度宜嚴正。

不論在何種情況下,一位婦女不得由一位弟兄接受其聖願,但應讓她在得到弟兄的精神指導之後,到她想到的地方去做補贖。我們全體弟兄自持要多加嚴謹,使我們的一切肢體的官能保持聖潔無罪。因為主曾說過:凡注視婦女而有意貪戀她的,他已在心裡犯了姦淫(瑪五28)。

 

十三 關於不潔者的處罰

倘有弟兄受魔鬼的煽惑而犯了邪淫,應即褫奪他的會服;因他可恥的罪行,無權利再穿會服,他完全喪失了穿會服的資格,應被逐出會外。然後,他應當為他自己的罪去做補贖。

 

十四 弟兄們應如何處世

外出的弟兄們,在旅途中什麼都不要帶,不帶棍杖,不帶口袋,不帶食物,也不帶錢。無論走進那一家,先說:願這家平安;應留居在那一家裡,人們供給他們什麼,他們就吃什麼(路九3、十4-8)。

他們不要抵抗惡人(瑪五39),假設有人打他們的臉,把另一邊也轉給他,有人拿走他們的東西,別再要回來(路六29-30)。

 

十五 弟兄們不應飼養牲口、騎坐馬匹

我禁止所有神職或非神職的弟兄,不拘家居或出外,無論如何不得擁有牲口,在自己或在別家飼養,除非迫於病痛,或其他重大需要亦不得騎馬。

 

十六 論在回教和教外地區傳教的弟兄

主說:看,我派遣你們好像羊進入狼群,所以你們要機警如蛇,純樸如鴿(瑪十16)。弟兄們,如得天主的感召,願意到回教以外教外地區去時,他們可以去,但要有會長的准許。為會長者若認為對這使命該弟兄是適合的人選,即應給予許可而不得阻擾;因為對這件事或類似的事,如果不分皂白地處理,應對天主交帳。

凡前赴回教或教外地區的弟兄們,面對該地區的人民,他們的精神態度可以有兩種表現:一、不與人爭吵辯論,為天主而甘居一切受造人之下(伯前二13),並明認自己是基督信徒;二、幾時看清是天主的旨意了,便該宣傳天主的聖言,好讓教外人信仰全能天主:父、子及聖神,萬有的創造者,並信仰永生聖父之子為贖世救主;使他們領受聖洗而作基督徒;因為,人若非由水和聖神而生,不能進入天主的國(若三5)。

他們可以和人們,談論這類中悅主的問題;因為主在福音裡說:凡在人前承認我的,我在天上的父前,也必承認他(瑪十32)。誰若以我和我的言語為羞恥,將來人子在自己的光榮和父及眾天使的光榮中降來時,也將以此人為羞恥。(路九26)

故弟兄不拘在何處,應記得自己是已將軀體交給吾主耶穌基督的人,為了他的聖愛,他們應當接近看得見和看不見的仇人;因為主說了:

誰若為了我的緣故,喪失了性命,必將救得了性命(谷八35、路九24)。為義而受迫害的人是有福的,因為天國是他們的(瑪五10),如果人們迫害了我,也要迫害你們(若十五20)。但幾時人們在這城裡迫害你們,你們就逃往另一座城去吧(瑪十23)。幾時為了我的緣故,人們惱恨你們、棄絕你們,並以你們的名字為可惡,加以辱罵和詛咒,又捏造一切謊話毀謗你們,你們是有福的!在那一天,你們歡喜踴躍吧!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報是豐厚的(瑪五11-12、路六22-23)。我告訴你們,做我朋友的人們,不要害怕那些殺害肉身以後不能再做什麼的人(瑪十28、路十二4)。不要驚慌(瑪二四6)。憑著你們的堅忍,保全你們的靈魂(路二一19)。凡堅持到底的才可得救(瑪十22)。

 

十七 論宣道者

弟兄們若非依照羅馬聖教會的法式和訓示,並擁有會長的准許不得宣講聖道。會長也應留心不可不加鑑別而給予許可。但所有的弟兄皆應以自己的作為來宣講。會長與宣道者不得將照管弟兄或講道的職務視為己有;故不拘何時,若長上命令放棄其職務,則應毫無異議地放棄。

所以我以聖愛──天主即聖愛(若一48)──懇求全體弟兄,無論其為宣道者、祈禱者、手藝人、神職員與非神職員,在一切事上要設法自謙;勿因天主藉著他們或他們內完成的任何善工而自鳴得意,沾沾自喜,或生傲意;一如主曾說過:你們勿因魔鬼屈服於你們,而在這件事上喜歡(路十20)。

我們要確實深信,除了惡習與罪過外,其它我們一無所有。所以,幾時我們落在各種考驗裡(雅一2),幾時我們在此世,為了常生而忍受靈魂和肉體方面的各種苦惱與患難,我們反而應當歡喜。

弟兄們,我們應嚴防一切驕傲和虛榮:應戒絕世俗的明哲和血肉的智慧;因為血肉之神喜歡並講究多言,不大關心事實;不追求內心精神的敬德與聖德,只顧外面彰顯於人前的敬德和聖德。針對他們,主說,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他們已得到了他們的酬報(瑪六2)。

反之,主之神則願克苦肉體,受到卑視、輕賤、棄絕與恥辱;至於謙德、忍耐、真純的樸實,和精神的真平安,則是它潛修的對象;而且在一切之前,願獲得敬畏天主之德,天主的上智以及天主父、子、聖神的神聖之愛。

我們應將一切美善歸於至高無上的主,天主;要承認一切美善皆屬於祂;並在一切事上向祂致謝,因一切美善由祂而來。願至高至尊的唯一真天主享有、接受一切榮譽和尊敬,一切讚揚和祝福,一切感謝和榮耀;因為一切美善都是祂的,而且唯有祂是美善的(路十八19)。若我們看到或聽到人們口出惡言或行惡事,或咒罵天主,我們即應讚頌祂,為善光榮祂。因為祂應受稱揚於無窮世。阿們。

 

十八 會長們召集會議

每屆聖彌厄爾總領天使節日,各位會長可和他的弟兄們在他們選定的地方集會,談論有關事奉天主之事。遙居海外,或在有崇山峻嶺阻隔之地,那地的會長可每三年集合一次,其餘諸會長則應每年一次出席於聖神降臨節日,在博俊古拉聖母堂所召開的會議。總會長如果另有安排則例外。

 

十九 弟兄們應度公教徒生活

全體弟兄應皆為公教信徒,應按公教信仰說話度日。倘有弟兄在言語及行為上背離公教信仰與生活而又不肯悛改者,應將他完全逐出會外。凡在有關救靈而又不與我會規衝突的事情上,對於一般神職及各修會人員,我們應視之為我們的主子。我們應在主內尊敬他們的神品、任務和職守。

 

二十 關於告解和聖體聖事

我所祝福的弟兄們,不論是神職人員或非神職人員均應向我會司鐸告明他們的罪過;倘事有所不能,則可在其他賢明公教司鐸前告解。他們要清楚知道而且相信,不論由哪一位公教司鐸領受了補贖和赦免,只要他們以信德和謙遜滿全所定的補贖,他們的罪過一定消除。

倘找不到司鐸,便應向自己的弟兄告罪,宗徒雅各伯曾這樣說過:「你們要彼此告罪」(見雅五16)。可是他們不應該為了這個緣故救不再找司鐸了,因為束縛和解放的權柄只交給了司鐸。這樣痛悔告明之後,他們將很謙遜恭敬地去領受吾主耶穌基督的體和血。不要忘記主所說的話:「誰吃我的肉,並飲我的血,就有永生(若六54);你們應行此禮,以紀念我。」(路二二19)

 

二一 弟兄們應頌揚天主並勸人為善 

看,下邊便是弟兄們頌揚天主,勸人為善的方式,若他們認為相宜,可在天主的降福下,向任何聽眾,這樣說:

你們要敬畏、尊重、讚美、頌揚、感謝、朝拜造化萬物的全能,三位一體的天主父、子及聖神。

悔改吧,結與悔改相稱的果實吧(瑪三2,路三8),你們要知道,不久妳們總要死的。你們給,也就給你們;你們寬赦,也就蒙寬赦(見路六37-38)。如果你們不寬恕別人的罪,天主也不寬恕妳們的罪過(谷十一26)。告明你們的罪過吧。

死於悔改中者是有福的,因為他們將得升天國。不死於悔改中者是有禍的,因為他們將為魔鬼之子,他們只做著他的事(若八44),他們行將墮入永火。你們要提防並遠離一切邪惡,為善堅持至終。

 

二二 給弟兄們的勸告

我的弟兄們!我們要仔細熟思一下主所說的話:「愛你們的仇人,向恨你們的人行善。」(瑪五44),因為我們應追隨吾主耶穌基督的足跡(伯前十一21)。他曾稱出賣他的人為朋友(瑪二六50),並且自動地將自己交給釘死他的人。所以,不公道地將患難和悲痛,侮辱和損害,痛苦和折磨,甚至將致命和死亡加在我們身上的人,都是我們的朋友;我們應多多愛他們,因為由於他們對我們所施的打擊,而使我們獲得了天國。

恨我們帶著劣根性和罪過的肉體吧;由於它縱慾的生活,它想奪去我們耶穌基督的愛情和永生,而帶著它所有的一切,一同喪亡於地獄中。由於我們自己的過失,我們是有惡臭而不幸的,難於為善,偏於作惡;正如主在福音裡所說的:由人心裡所發出來的是些惡念,邪淫、姦淫、兇殺、盜竊、貪吝、不義、詭詐、無恥、邪視、妄證、褻瀆、驕傲、愚妄種種:這一切都是從人心發出來的,汙穢人的就是這些(瑪十五19-20、谷七21-23)。

我們既甘心拋開世俗,則我們除了專心追隨主的旨意,以求中悅於他外,不應追求其他。還要當心,不要成為主在福音裡說的,在路旁多石子而又滿是荊棘的那種土地。主說:

種子是天主的話,那落在路旁又被踐踏的,是指那些人聽了而不了解,隨後就有魔鬼來,將撒在他們心裡的話奪去,使他們不得信從而獲救。

那落在石頭地裡的,是指那些人聽了話,立刻欣然接受,但在他們心裡不生根,不能持久,暫時相信罷了,一旦考驗的時期來到,立刻就要跌倒。

那落在荊棘中間的,是指那些聽了天主的話之後,世俗的焦慮,財富的迷惑,以及其他貪慾進了心,把話蒙蔽住,結不出果實來。

那落在好地裡的,是指那些以良善誠實的心傾聽了話,了解了它,把它保存起來,因為堅忍結了果實。(瑪十三19-23、谷四15-20、路八11-15)。

故此,弟兄們,我們應如主所說:讓死人去埋葬他們的死人吧(瑪八22)。我們要十分留神魔鬼的惡毒和狡猾,他不願人將自己的心和神轉向天主;他徘徊四周想趁人受某利或祿的吸引,誘人心移向它去,並在人的記憶中,勾消了天主的言語和誡命;他試用塵世俗務迷亂它,好讓他自己在那裡安頓下來,故吾主說了:

邪魔由人心出來以後,走遍乾旱地,尋找一個安息之所,卻沒有找到,他於是說:我要回到我所出來的那屋裡去。他來到後,見裡面打掃清潔,裝飾整齊,就去另外帶了七個比自己更兇惡的魔鬼來,進去住在那裡,那人末後的處境比前更壞了(路十一24-26、瑪十二43-45)。

 所以弟兄們,我們都要非常小心,不要為了某種酬勞、工作、利益而喪失我們的靈魂,使我們的心神背離天主。我以聖愛──聖愛就是天主(若壹 四16)──懇求所有弟兄、會長和其他的人們,推開一切障礙,丟掉一切煩慮和操心,以清潔的心神,和純正的意向,盡心竭力,去事奉、愛慕、光榮、欽崇我們的上主、天主;因為這是他在一切之上所尋求的。

我們要在我們內,常常為全能的上主,天主,父、子及聖神準備一個寓所!他曾對我們說:你們應時時醒寤祈禱,為了使你們能逃脫即將發生的一切禍惡,並能在人子之前站得住(路二一36)。並且,你們祈禱時,要說:

我們在天的父。我們要帶著一顆純潔的心去朝拜他,因為應時時祈禱,總不停止(路十八1),因為父尋找這樣朝拜他的人:天主是神,凡朝拜他的,應以心神,以真理去朝拜他(若四23-24)。

我們要投奔基督,猶如投奔我們靈魂的牧者和監護一般(伯前二25)。他曾說:我是善牧,我放我的羊,並且我為我的羊捨命(若十11,15)。你們彼此都是弟兄,不要在地上稱人為你們的父,因為你們的父只有一位,就是天上的父。你們也不要被稱為導師,你們只有一位導師,他在天上,就是基督(瑪二三8-10)

如果你們住在我內,我的話也留在你們內,如此,你們所求的,你們必獲得(若十五7)。哪裡有兩三個人,因我的名聚在一起,我就在他們中間(瑪十八20)。看,我同你們天天在一起,直到此世的終結(瑪二八20)。我給你們所講的話,就是神,就是生命(若六63)。我是道路、真理和生命(若十四6)。

所以我們要保有他的言語、生命、教義和聖福音。他屑於替我們祈求他的父,又將父的名豈是給我們:

父呀,我將你的名已顯示你所賜給我的人;因為你傳授給我的話,我都已傳給了他們,他們不但接受了,也確知我是出於你的,並且相信是你派遣了我。我為他們祈求,不為世界祈求,只為你賜給我的人祈求,因為他們原是你的,我的一切都是你的,你的一切都是我的。

聖父啊!求你,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全他們,使他們合而為一,正如我們一樣。我在世上講論這些話,是叫他們在自己心內充滿我的喜樂。我已將你的話授給了他們;世界卻憎恨他們,因為他們不屬於世界,就如我不屬於世界一樣,我不求你將他們從世界上撤去,但只求你保護他們脫免邪惡。求你以真理祝聖他們;你的話就是真理。

就如你派遣我到世界上來,照樣我也派遣他們到世界上去。我為他們祝聖了我自己,為叫他們自己也以真理而被祝聖。我不但為他們祈求,且為那些因他們的話而信從我的人祈求,好使他們都合而為一,又使世界知道是你派遣了我,並且你愛了他們,就如愛了我一樣。

我已經將你的名宣示給他們,好使你愛我的愛在他們內,我也在他們內。父啊!你所賜給我的人,我願我在那裡,他們也同我在那裡,使他們看到(在你國內)你賜給我的光榮(若十七6-26)。

 

二三 祈禱,讚頌和感謝 

全能、至高、至聖、至尊的天主,聖而公義的父,主、天地之君王,我們為了你自己而感謝你,因為你藉你的聖意,並藉你的唯一子,在聖神內,造化了精神界形體界的萬有;你按你的肖像和模樣造了我們,又將我們安置在怡園中(創一26;二15)。但由於我們自己的過錯失掉了怡園!

我們感謝你,因為你正如因著你的聖子造了我們,又因著那真實的聖愛──你曾用它愛了我們(若十七26)──使你的聖子,真天主亦真人,生於卒世童貞榮福瑪利亞之身,並藉著他的十字聖架、寶血和聖死救贖我們於俘虜中。

我們感謝你,因為這位聖子還要在他莊嚴的光榮中再度降來,為的是要將那一些不做補贖,不認識你的可咒罵的人扔到永火裡去。要向一切認識、朝拜、並在懺悔中認識你的說:我父所祝福的,你們來吧,來承受自創世以來,給你們準備下的國度吧!(瑪二五34)。

又由於我們都是可憐人、罪人,連呼喚你的聖名都不配,故我們謙誠懇求,惟願吾等主耶穌基督,你所鍾愛之子(瑪十七5),偕同護慰者聖神替眾人感謝你,一如你和聖子聖神所樂意的。耶穌足以彌補一切,且藉著他,你曾賜給我們許多恩惠。阿勒路亞。

此外,他光榮的母親,終身童貞真福瑪利亞,真福彌格,佳播,來福,以及所有諸品天神;熾愛者、普智者、上座者,掌權者,異力者,大能者,宰制者、奉使者,以及諸宗使者,聖若翰洗者,聖史若望、伯鐸及保祿、以及諸聖祖、諸先知、諸聖嬰孩、諸聖使徒、諸位聖史、諸聖門徒、諸聖殉道者、精修者、真福厄利亞和厄諾客、過去未來以及現在所有的聖者,為了愛你的愛,我們謙遜懇求他們,一如你所喜悅的,為了你一切的恩賜,感謝你,至尊、永生的真天主,偕同你至愛之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以及護衛者聖神,至於無窮世。阿們。阿肋路亞。

我們全體無用的僕人,小兄弟,謙遜請求在聖而公,由宗徒傳下來的教會內,所有願意事奉天主的人,所有司鐸、六品、五品、四品、三品、二品、一品,以及諸神職人員,所有修士修女,所有兒童和嬰兒、貧困者、急需者、君王與王子、工人、勞動者、僕人、主人,所有童貞女、孀婦和主婦;男女在俗者,兒童和少年、青年和老人、健康和病弱,卑微和尊高者、以及各民族、各種族、各部落;各語言的人(默七9),各國和全球所有現在和未來的人們,都要在真實的信德和補贖中堅持下去,如其不然,任何人都不能得救。

我們要全心、全靈、全意、全力(申六5、谷十二5、路十27),並以一切能力、智力和官能,以所有奮勉和情感,以整個心情、心願與切望,熱愛曾經並仍在賜給我們一切事物、整個軀體、靈魂與生命的上主天主;他曾造生並救贖我們;他仍要純然以他的慈悲拯救我們;我們雖然如此卑微可憐、忘恩負義、腐敗惡臭,他仍然在不斷地加恩厚待我們。

所以,除了造生救贖我們的唯一真天主基督外,我們應一無所願,一無所求,一無所愛,一無所喜;因為惟獨他是圓滿的、完全的、整個的、真實的、無上的美善;唯有他是聖善的(路十八19)、慈悲而可愛的、甘飴而溫良的,惟有他是至聖、至義、真誠而正直的,惟有他是良善、無罪和純潔的,享受天福的懺悔者、義人和聖人一律由他、藉他、並在他內(羅十一36),獲得一切寬赦、聖寵與光榮。

所以我們不應使任何事物阻止我們,要除去(在天主和我人之間的)一切障礙和阻撓,以便時時處處真誠而謙遜地信仰他,白日黑夜永不忘記他;又要熱愛、尊敬、欽崇、事奉、頌揚、讚美、光榮、稱讚、顯揚至高無上的永生天主,三位一體,父、子、聖神,萬有的造化者,他是信他望他愛他的人的救主;他是無始無終、永恆不變、無形可見、無言可喻、玄奧莫測、享永福而堪受讚美、光榮與頌揚的、至上、至尊、仁善、溫良、可愛的天主;永遠是無與倫比,至可願望,大快人心的天主。

我因主之聖名懇請眾位兄弟瞭解並屢屢回憶在這會規內有關我們靈魂的救恩,所寫的一切,我祈求三位一體的全能天主降福那些講授、學習、遵守、記誦並實行這會規的人。

我吻著大家的腳,祈求大家多多愛護並遵守它。凡寫在其中的一切,我方濟弟兄代表天主和教宗以聽命聖願,嚴禁人們加以增減;並禁止小兄弟們接受其它會規。

光榮歸於父及子及聖神,起初如何,今日亦然,以至永遠,及世之世。阿們。